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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11个部门联合发文!事关校外培训机构

时间:2021-07-18 20:4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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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11个部门联合发文!事关校外培训机构

各培训机构、家长朋友们看过来

近日,江西省教育厅、省市监局等

11个部门联合印发

《致全省校外培训机构的告知书》

为校外培训机构

落实“双减”政策的具体措施上

指明了方向

其中提到——

12月中旬前

学科类培训机构要变更为非营利性机构

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

不得刊登、播发校外培训广告

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

休息日及寒暑假

进行学科类培训

学科类线下培训时间

不得超过20时30分,不得留作业

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

思维训练班等名义

面向学龄前儿童

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

严禁以“家政服务”等

变异形态违规开展培训

……

全是重点!

赶紧来看看吧!

12月中旬学科类培训机构

要变更为非营利性机构

我省要求校外培训机构明确办学方向,坚持教育的公益属性,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在审批手续履行上,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必须经审批取得办学许可证,非营利性学科类培训机构登记取得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营利性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学科类培训机构要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要在今年11月30日前向民政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提交完整、准确、真实且符合要求的法人登记申请材料,逾期视同主动放弃,确保在今年12月15日前如期完成登记工作。

校外培训机构已取得证照的,如不符合设置标准,要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对不符合资质、管理混乱、借机敛财、虚假宣传、与学校勾连牟利等严重问题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我省要求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不得刊登、播发校外培训广告;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

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有符合安全条件的固定场所;必须符合国家和江西省有关消防、环保、卫生防疫、食品经营等管理规定要求,同一培训时段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确保不拥挤、易疏散。

不得一次性或拆分合同

收取3个月以上费用

在培训时间,校外培训机构须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规定,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育教学时间相冲突,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进行学科类培训。学科类培训(含线上线下)只允许在非寒暑假、非节假日的周一至周五当地公务员正常下班后开展,线下培训时间不得超过20时30分,不得留作业;线上培训时间不得超过21时,要注重保护学生视力,每课时不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

我省对机构的收费监管同样要求严格。不得一次性收取或通过拆分合同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个课时的费用,严格遵守预缴费用监管要求,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禁止合同中出现霸王条款侵害培训对象合法权益。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满足学生合理退费诉求。收费应主要用于培训业务经营,坚决禁止为推销业务以虚构原价、虚假折扣、虚假宣传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

从事学科类培训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聘请在境内的外籍人员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严禁聘请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活动。所聘人员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相应的培训能力: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校外培训机构须实施信息公开制度,将机构资质(办学许可证、法人登记证书相关信息等)、教师资质(包括姓名、照片、教师资格证编号等)、收退费标准(包括收费标准、退费办法、培训费收取账号等)、培训内容(包括课程名称、时间、价格等)、聘用外籍人员(包括姓名、来华工作许可证件编号等),在办学场所及网站显著位置进行公示。不得泄露家长和学生个人信息。

严禁以“家政服务”等变异形态

违规开展培训

培训行为则要进一步规范,严格遵守培训内容备案与监督制度,执行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材料管理办法。开展语文、数学、英语等学科知识培训的内容、班次、招生对象、进度、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示,未通过备案审核的不得开展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严禁超标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

严禁以变异形态违规开展培训,严禁违反培训主体有关规定,证照不全的机构或个人,以咨询、文化传播、“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严禁违反培训人员有关规定,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开展有偿补课。

严禁违反培训时间有关规定,通过“直播变录播”等方式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严禁违反培训地点有关规定,组织异地培训,在居民楼、酒店、咖啡厅等场所,化整为零在登记场所之外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学科类培训。

严禁违反培训内容有关规定,以游学、研学、夏令营、思维素养、国学素养等名义,或者在科技、体育、文化艺术等非学科类培训中,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严禁违反培训方式有关规定,线下机构通过即时通讯、网络会议、直播平台等方式违规开展线上学科类培训。严禁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

来源:南昌晚报

编辑:伍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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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江西11个部门联合发文!事关校外培训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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