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同志,多亏你们救了我哥哥,不然后果不堪设想。”4月28日上午,当林某得知是德化县公安局龙浔派出所民警救下了准备轻生的哥哥时,一再对民警表示感谢。
4月28日凌晨5时许,龙浔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塔雁凉亭边有人欲跳河自杀。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一男子一只脚站在凉亭的护栏外,另一只脚已经悬空,稍不注意,就会掉下湍急的河水。
民警试图靠近该男子。可见到民警靠近,男子原本激动的情绪更加不受控制。民警只能一边安抚,一边保持一定的距离。“有什么事,跟我们说说,死是最不负责任的!”几轮耐心地沟通下来,民警了解到,该男子姓林,因为工作上遭遇了不顺心的事情,一时想不开,于是有了轻生的念头。
当时天正下着小雨,地面湿滑,林某站在护栏外,情绪激动。他脚下是湍急的河水,稍不注意,随时可能掉下河。民警一边继续进行耐心劝导,一边寻找机会救援。然而,林某的情绪始终处于比较激动的状态,一直拒绝任何人靠近,民警很难找到机会营救。只能继续保持距离,耐心劝说。
经过一段时间的劝说,民警发现,林某的情绪有所缓和,就在林某放松警惕的一瞬间,民警一个箭步冲上前,抓住了林某,把他拉回了亭子里安全的位置。
随后赶来的林某的妹妹告诉民警,哥哥性格比较内向,工作生活中遇到困难,不喜欢向别人倾诉。最近在工作上遇到了烦心事,一时想不开,就想轻生。
【来源:泉州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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