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0字范文,内容丰富有趣,生活中的好帮手!
700字范文 > 警方公信力再遭挑战!不公开执法记录仪的具体原因找到了

警方公信力再遭挑战!不公开执法记录仪的具体原因找到了

时间:2021-04-28 16:35:15

相关推荐

警方公信力再遭挑战!不公开执法记录仪的具体原因找到了

近日,湖南慈利县,关于“涉嫌组织收容卖淫嫖娼的犯罪嫌疑人赵某香主动到辖区观音桥派出所投案自首,在接受讯问的四个多小时内,离奇死亡”的事件,引发了广大网友的争议。

其中的舆论焦点就是,死者家属发声,为其讨回公道,质疑观音桥派出所民警对其进行逼供、殴打等等违法行为。

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死者家属要求观音桥派出所出示现场的执法记录仪或者是事发当天的监控录像视频。

作为死者家属,看似正当而又符合程序规定的理由,却遭到了警方的拒绝。

同时,慈利县联合调查组发表情况通告,通过情况通告的内容我们得知,死者是在等待询问期间上厕所的过程中摔倒在地,诱发疾病而引起的正常死亡,并不是非正常死亡。

通过了解慈利县联合调查组的情况通告,我们看见了赵某香的死亡具体原因。

可问题是,毕竟是人命关天,而人命案又属于刑事犯罪的范畴,我们不得不重视。

赵某香的家属大哭大闹也是属于正常现象。

但是,关于赵某香死亡的真相,不能仅仅靠着一则联合调查组的情况通告就能定性?很显然是不符合相关规定的。

通过慈利县联合调查组的情况通告我们可以看出,赵某的具体死亡原因是“恶性心律失常导致心源性猝死”。

我们本着“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观音桥派出所有责任出具医院医生的鉴定结论,更有责任向赵某香家属出具在派出所内所有的监控视频录像。

据悉,观音桥派出所对此也做出了回应,派出所民警称:“赵某香在派出所期间并没有留下任何影像资料!”

对于派出所民警的回应,死者家属更是质疑。

死者的女儿表示:“我认为,派出所内的公共区域应该广泛地安装了监控视频摄像设备,所有覆盖的公共区域应该都有录像。”

关于赵某香是由于“恶性心律失常导致心源性猝死”的死亡结论,死者家属更是心存疑惑。

因为死者的女儿说自己的母亲只有56岁,在往年的体检中,自己的母亲身体没有任何疾病。

(而关于这一点,死者家属则需要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或者出具体检单据即可证明自己说话的真伪性。)

正因如此,才是更加加剧了死者家属对观音桥派出所公信力降低的嫌疑。

事件发展到今天,仍然没有看到医院医生的鉴定结论,观音桥派出所也没有向赵某香的家属提供完整的监控录像视频。

对此,我特意查阅了相关资料,就是关于警方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出具执法记录仪视频。

警方在什么样的情况下需要出具执法记录仪视频?

根据《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第三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普遍关注、需要社会知晓的执法信息,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对不宜向社会公开,但涉及特定对象权利义务、需要特定对象知悉的,应当告知特定对象,或者为特定对象提供查询服务。

同时,《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的第四条还规定,公安机关不得公开涉嫌国家秘密,以及可能妨碍正常执法活动或者影响社会稳定的执法信息。

关于公开执法记录仪信息的相关规定学习完了。

从中能够看出,这起离奇案件,很显然,已经得到了广泛关注,并且也达到了公开执法信息的要求。

而死者的家属更是规定中提到的“特定对象”人群,他们更有权利和义务知道死者在派出所内所有的视频信息。

我们再回看第四条规定的最后一句话,如有“妨碍正常执法活动,或者影响社会稳定的执法信息。”是可以不予公开的。

小结

结合案情本身,赵某香的死亡应该不属于国家机密范畴,而赵某香的家属又是规定中的“特定对象”,但是他们为什么仍然得不到关于赵某香在派出所内,所有的、公开的视频信息呢?

通过学习规定,派出所不出具视频的根本原因应该就是此视频有可能妨碍正常的执法活动和影响社会稳定。

众所周知,在办案过程中,证据是最重要的一个环节,正所谓“我们不冤枉一个好人,也绝对不会放过一个坏人。”也是靠证据链说话。

如果一起案件在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就想凭借着一份情况通告草草定论,或者是草草结案,这样一来,就会在很大程度上造成冤假错案的发生,而冤假错案会直接降低警方的公信力。

结合这起案件,死者家属要求并不过分,而派出所也应该给予配合。

就目前而言,观音桥派出所想要证明自己的执法过程是合法的,想要证明赵某香的死亡是因疾病而引起的。

就必须要拿出相关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执法过程没有任何瑕疵。

而广大群众对于警方的公信力,就不会再有任何怀疑。

我们期待着真相大白的那一天,真心期望观音桥派出所不要让我们失望!

公安部相关规定,命案必破,这不是宣传口号,而是为维护社会稳定而定下得铁的纪律!

我是@猫猫记录​,欢迎大家关注!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