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是一个对现场检查、对违法物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法条。
对涉案物品予以查封扣押,对场所查封。现场提取当事人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各1份,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时间:2023-08-26 12:14:00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是一个对现场检查、对违法物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法条。
对涉案物品予以查封扣押,对场所查封。现场提取当事人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各1份,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