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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法庭心得体会法官评价实用 模拟法庭法官的心得体会(六篇)

时间:2024-08-01 17:2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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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法庭心得体会法官评价实用 模拟法庭法官的心得体会(六篇)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最新模拟法庭心得体会法官评价实用一

学期初我们就开始了模拟实训,第一次课老师给我们讲了本次模拟实训的目的和要求并介绍了实习模拟会计对象的企业资料。老师明确的要求我们会计模拟实习账务处理必须符合会计核算原理,还需以一个会计人员的身份参与实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项目的填制要准确、完整。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的文字、数字书写要清晰、工整、规范等,我听后感觉这些比较容易,认真“依葫芦画瓢”就好了,可后来的实操中真是让我“吃了不好骨头”。如:会计数字有规范的写法,所有的数字书写时不能占满格,只能占1/3或1/2格,1——10 中,6要“立正”,7、9要下面点“矮半格”,其它数字书写时需要倾斜30度等这些我都需要重新练习,刚开始时很不习惯,每次下笔写时都得在脑子里想一下,时刻提醒自己规范的数子写法,还又不能写错,真的是写得十分小心翼翼。尽管这样,还是有写错的,到后面检查时总有需重写的。

我们的会计模拟实习的企业是广东立竣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主要是对此公司20xx年12月份的187项经济业务进行会计实践。实习的步骤是:建账——填制记账凭证——登账——结账与对账——编制报表——对所填制的凭证、账簿、报表进行系统整理,并装订成册。

首先我们需根据模拟企业账户的期初余额及有关资料开设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及日记账。根据12月初账户余额表的信息,四位数的是总账科目,开在总账本上,6位代码不单独设账,8位代码的是明细账科目,开在明细账本上,还有四位码的总账与明细账中的甲式账中都得开的科目,如:1602累计折旧,4103本年利润。这些又实实在在的帮助我们把所的基础知识巩固了一次,通过实操后印象更加深刻了。

其次就是工作量较大的制证环节了,老师也用了很多的课时来讲解,让我们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在会计实务中,原始凭证的种类繁多,格式各异,反映的具体内容也各种各样,首先应审核其有效性,再制证,原始凭证的填制要求做到记录真实、内容完整、书写清楚、填制及时。这是一项严肃、细致的工作,必须认真执行。主要是先审核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会计分录,再制证。这项也是我在做时花费时间最多的,刚开始时,由于粗心大意,漏单、金额写错、贴票帖错等的事件时有发生,导致学校发的练习凭证不够,后来我还去商店买了一些,才完成了作业,这让我明白了作为一名会计人员首要的工作要求是一定要细致。

再次是登账、结账与对账环节了,登账时我们根据记账凭证及所附原始凭证逐笔顺序登记日记账、明细分类账和总分类账。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需根据审核无误的收付款凭证逐日逐笔顺序登记,每日终了,计算出余额。明细账的登记则应根据各会计主体所记录的经济业务内容、业务量大小和经营管理上的要求,根据记账凭证逐笔进行登记,定期汇总登记等。结账与对账就是按规定的方法将各种账簿的记录进行小结核对,计算并记录本期发生额和期末发生额,在月末的时候要在摘要栏目注明“本月合计”的字样并在下面的通栏画单横红线,在年末的时候在摘要栏目注明“本年合计”并在通栏画双横红线。年度终了时,还需在摘要内注明“结转下年”字样并将余额结出来。这个环节的实操让我明白了会计人员的工作需要有耐心与恒心,且还需以严格、谨慎的态度来对待这项工作。

最后就是编制会计报表,把相关资料整理成册了。我们需要根据总账与明细账的相关数据按规定的方法计算出相数据,按照一定的分类标准和顺序编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附表。然后确认无误后,再把记账凭证和明细账进行装订,我们的会计工作也就基本完成。这个环节最让我体会到成就感,这么几个月的实操工作虽复杂,遇到的难题很多,但看到最后这些完整、整齐、清晰的会计分录、记账凭证与报表,心中的快乐便由然而生。

总的来说。会计工作是一门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也是一门很精准的工作,它是需靠一个又一个精准的数字来反映问题的。它需要会计从业人员必须要有四心:细心、耐心、恒心、诚心,只有具备了这四个要求,才能真正成为一个合格的会计人才。另外,也让我认识到书本与实际工作是有差距的,让我深刻的体会到现实中会计工作的复杂性和挑战性,要做好真实的会计工作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它需要我们多实践,多分析、多思考,才能学为所用,学有所成。今后我们还需虚心请教他人,把更多的时间用于多看、多听、多问、多学习才能应对实际的会计工作。

最新模拟法庭心得体会法官评价实用二

在学了一个学期的保险理论与实务之后,虽然我们学习了很多理论知识,但对于人寿保险这样一门复杂而又特别的学问,我们还是不能很好地把它运用到实际当中。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人寿保险所涉及的面很广而且每天都有新的发展、新的内容,作为当代的大学生,我们的思维要跟上时代的发展。此外,这次的实训的主要内容是银行保险和保险的展业,这是课堂上所没有也是不能学到的内容。学校本着理论结合实际的思想,联系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鼓楼支公司来为我们进行了这次的实训,每天的专题讲座和模拟演练活动,都增强了我们的实战能力,使我们迈出了成功的一步。

一、公司简介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于 20_年6月30日在北京注册成立,并分别在美国纽约、香港和上海三地上市的人寿保险公司,在中国保险市场居领先地位,是中国成立时间最早的保险公司,其前身是1949年成立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全球市值排名第二的保险公司,也是排名第一的寿险公司。

由世界品牌实验室和世界经济论坛共同举办的第二届《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评选中,中国人寿品牌价值从20_年的人民币427.67亿元上升至20_年人民币588.67亿元,是我国保险行业的第一品牌,并名列我国最具价值品牌前十位。作为中国最大的人寿保险公司,也是全球双500强的公司,不但是领先的个人人寿保险与年金产品供应商、领先的团体人寿保险和年金产品供应商、领先的意外险供应商、领先的健康险供应商,更通过控股的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为了中国最大的保险资产管理者及中国最大的机构投资者之一。

二、实训基本情况

实训是在我们充实、奋斗、团结的过程中完成的。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鼓楼支公司的董巧红经理、张花蕊讲师、詹倩讲师、郭蓉讲师等优秀的讲师,余盛明助教、李诚伟助教以及学校林秀清老师、任勇老师等的带领完成的。这次实训的目的为了培养我们的个人素质和团队素质,提高我们的职业道德意识,学习保险业务展业知识和管理知识,培养初步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是我们将来适应社会工作的垫脚石。

本次实训的具体要求有:1、抛弃故有观念,全情投入,用心体悟,认真做好笔记;2、理论联系实际;3、虚心学习,全面提高综合素质;4、培养团队协作精神;5、摆脱安逸,提升自我,艰苦奋斗;6、培养爱心、责任心和自信心;7、找出自身状况与社会实际需要的差距。

三、实训基本内容与过程

这次实训基本内容与过程:

(1)银行保险的发展和机遇。由公司的讲师到学校开展专题讲座,分享经验,我认真做笔记,从中吸收到了新的知识,间接获得了工作经验。

(2)客户经理的角色定位。由公司的讲师到学校开展专题讲座,学会分析自我,明确职业目标。

(3)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辅导。

(4)标准化销售流程。由师生共同进行模拟演练,提高实战技巧。

(5)保险产品介绍。了解中国人寿的寿险产品,熟悉保险代理员的日常业务、工作流程和工作方法等。

(6)表达能力、口风训练,通关演练。进行模拟演练,提高实战技巧。课堂上同学们积极发言,互相沟通,分享自己的看法。

(7)银行保险产品销售步骤与技巧。专题讲座以后,进行模拟演练,提高实战技巧。

(8)销售现场训练。部分同学到保险公司的网点接触实际的工作情况,了解社会,其余同学在保险公司进行模拟演练。

四、实训结果

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鼓楼支公司的优秀讲师和学校几位老师的指导,以及我们团队的努力协作之下,我们的实训获得了圆满的成功。

1、思想上的飞跃。一是吸收了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优秀文化。二是进一步认识到保险不仅是一种风险管理办法,更是一种计划和服务,保险代理人是在帮助别人,同时成就了自己。三是懂得了要迈向成功没有捷径,除了要有乐观的心态和毅力之外,更要拥有丰富的知识、执着真诚的态度和良好的人际关系这四个基本条件。四是增强了从事保险代理人等经纪中介工作的光荣感、使命感和责任感。

2、巩固了理论知识,提高了实践能力。在学校学习了保险理论与实务的基础知识,实习中将这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3、培养了保险代理人的职业能力。实习中通过虚心学习,了解并熟悉了保险代理人的日常业务和工作流程,初步具备了保险代理人的工作能力。

4、提高了综合素质。通过团队的协作让我更加有团队精神和团队的荣誉感,提高了自己与别人的沟通能力,也让我明白了要真诚地对待每一个人,要以交朋友的心态去面对寿险的展业工作,让客户看到我们的诚信。

5、是未来就业的模拟和演练。实习中,找到了自身状况与社会实际需要之间的差距,如经验不足、不能很好地与人沟通、缺乏自信等。我将在以后的学习期间及时补充相关知识,锻炼自己,为将来的职业生涯做好充分的准备。

五、实训中存在的问题

在我们的实训操作中,切实到保险公司实践的时间太少,只有少数同学有机会到银行网点中去接受挑战,而大多数时间只把实训的内容当作一门课程,无法更好的接触实际。学校的教室安排不够,没有专门的教室使用。此外,大多数学生表现出了不自信的心理,这需要我们以后在生活中锻炼自己。

六、实训后的心得和体会

1、真诚是作好保险的要素之一。保险不是商品,而是一种计划和服务。我们与客户沟通,只有待人真诚,客户才会信任我们,保险才能做好。

2、人寿保险是一项人际关系的工作。从业人员要与客户或准客户建立起良好的关系和互相信任,充分了解客户,才能顺利的将工作开展下去,与客户签订符合客户利益的产品。

3、保险代理人是一项事业也是在交朋友的一个过程。销售人员是在传播保障的福音,为广大群众防范人生风险于未然,让客户了解人寿保险,唤起客户的爱心、善心和责任心。作为保险代理人,最大的喜悦不是做成了生意赚了佣金,而是吸收了具有爱心的人为客户,与他们交朋友。

4、做人寿保险是时间。作为一个代理人,能够给予客户的除了保险知识和对客户的关心,就是宝贵的时间,代理人与客户讨论分析,帮助客户解决问题,客户觉得有道理才会签单。

5、保险代理人需要一种奋斗、执着、乐观的精神。做保险代理人每天从早忙到晚,要受到各种障碍和不断的拒绝,其中的酸甜苦辣只有自己能体会,所以只有不断进取,乐观向上,以执着的心态面对工作才能有所成就。

路是脚踏出来的,历史是人写出来的,人的每一步行动都在书写自己的历史。很感谢学校安排了这次的机会,也感谢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鼓楼支公司的培养,让我们有这样的机遇,为以后事业的腾飞做准备。

最新模拟法庭心得体会法官评价实用三

模拟商务谈判心得体会

在这学期的第九周我们迎来了期待已久的模拟商务谈判,谈判主题:东风与福汽的重组问题。这次的模拟得益于马老师的用心指导而顺利展开了。这次实训全班同学分成六个小组,我们班同市营1班的小组进行谈判。在模拟谈判过程中虽然有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但我还是收获了很多,特别是对学以致用,有很大感慨。以下是我对本次模拟商务谈判的总结,希望通过此次总结吸取其中的可取之处并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不断改进、不断提高、不断超越。

一、认识:

这次活动很好的锻炼与考察了我们对所学知识的灵活掌握程度和实际运用能力,作为年轻大学生的我们要学会把知识学以致用,理论与实际充分结合。但这一块,我还做得很不好,不能将课堂的知识很好的用出来。

1、 从谈判前的人员分工、收集整理相应的资料到现场模拟我们都

有很好的分工,在收集资料的过程中,我们一边到处百度一边瞎讨论,好不乐呼,这次的资料收集让我们更懂得了汽车,懂得了。谈判展现出小组成员的协调能力、动手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及各方面沟通、组织能力。同时增进了小组成员的友谊,也拉进了老师和同学之间的距离。

2、 要做好,远比想象中的难:刚开始,以为自己看了些案例分析

看了些市场策划,此次作业的时间又那么多,独自的认为能写

出一份很精彩的营销策划书出来,但当花时间去做去动笔后,才感觉远比我想象中的难,动笔难,动了笔后想写精彩更难,查了那么多东西,但是动起笔来但却总感觉不顺手,怎么写都内容不丰富,语言不精练而准确。

3、 有用的资料比想象中的难找。很多资料都是过时的,现在已经

快20xx了,查的很多都是20xx年前的。而且很多资料都不准确,最新资料不知道怎么查,权威资料也不知道怎么查。 4、

1. 2、谈判前,资料的收集、整理对谈判很重要。

3、谈判时,明确自身立场。

4.谈判后,要注意总结。

最新模拟法庭心得体会法官评价实用四

商务谈判总结

题目:家乐福采购温州电动车模拟谈判(d1)

采购数量:1万辆

谈判背景:家乐福公司要向温州某电动车生产企业采购1万辆电动车。卖方要向买方提供电动车型号和价目表。解释价格制定的依据。买方根据自己掌握的信息作出还盘。 要求:双方要收集市场信息,了解电动车不同型号的市场行情。

在第一轮谈判中,卖方要向买方提供产品价目表。进行价格解释。

在第二轮谈判中,买方要确定购买项目及数量,就价格问题进行谈判。争取达成较为完备的合同,包括成交方式、货运与保险等条款。

组员:徐红群、吴婷婷、藤浩霞、杨杰、余晟龙

通过一个学期的商务谈判课程学习,经过一个暑假的前期准备,商务谈判模拟我方作为家乐福一方采购温州电动车,在8月末9月初的两轮谈判顺利结束。两轮谈判分为磋商阶段与成交阶段,每个阶段,我们小组5人认真准备,收集资料,制定方案,做好分工,进展顺利。谈判中,我们始终牢记双赢的目的和谈判的原则,避免“赢了辩论,输了谈判”,每人各司其职,最终达成了合同。 通过这次商务谈判的模拟,让我们更加清楚了商务谈判,明白了商务谈判需要前期充足的准备,需要谈判前制定周密的方案,过程中要灵活应变,谈判后反思总结。这些都锻炼了我们组各个成员的动手能力,沟通技巧,组织能力和合作精神,同时也增进了我们同学之间友谊。当然,这次商务谈判有可取之处,亦有不出之处。

可取之处包括明确的分工、充足的资料收集、合理的谈判方案、精心的彩排和临场的稳定发挥。具体如下:

商务谈判的顺利展开少不了前期充足的准备,我们精心收集资料,了解资源市场,收集情报,了解电动车市场行情,知道我们要采购的电动车在什么价位,现在的制造商的供应情况如何,产品需求、销售及竞争情况,在进行资料整理,因为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只有充足的资料准备才能在谈判中有据可依,有话可讲,有理可驳。

谈判前,我们根据各自特点,合理分工,发挥各自所长,组长掌握进度,督促成员完成任务,两组人员多次沟通,然后都制定的合理的谈判方案,还进行了多次彩排,一切都胸有成竹,保证正式谈判的顺利展开。

谈判过程,我们仪表得体,互赠礼物,寒暄问好。谈判时清楚、直观地表述

我方观点立场,利用数据和事实说话,同时结合当前政府的相关政策,大家互相耐心倾听对方所阐述的观点,经过多次灵活多样的价格让步,打破商务谈判的僵局,根据谈判策略、谈判技巧、价格的影响因素、合理的报价范围、报价策略,促成谈判的成功。

本次谈判也有不足之处。第一轮谈判一结束,老师便提出了一点,便是我方的讨价还价立场不够坚定。老师指出,我们不能够用“你方能不能降价”、“我们的还价是合理的你们能不能接受”等类似不确定的话语,还价应该一口咬定不能接受对方报价,一定要求让对方降价。通过我们的反思认为可能是我们觉得谈判毕竟是模拟不似真正商业战场,比较出于礼貌的还价便如此不强硬,还有一个原因便是商务英语学习中还价都用“could you ...”等句型导致翻译成中文便不强硬。今后谈判中,我们会注意这一点。

资料准备时我们只准备对方的劣势和我方的优势,却忽略了我方家乐福的不足,没有全面客观地认识家乐福,以至于谈判时,对方说我们家乐福缺点影响他们品牌要求不降价时,我们一时间无据可依,无从反驳,只能随机应变,临场发挥,但理由牵强,使我们一时间乱了阵脚和策略。我觉得今后的谈判要注意这些,尽量资料完备,不能只准备进攻,还要有防守的资料,虽然没准备到的内容在所难免,但即使出现这样的情况也不要慌张。

此外。我们还从对方那里学到了一点,便是说话的条理性。对方阐述观点时很有条理,总是“首先、其次......”,“第一点、第二点”,能一下罗列好几个,内容颇多,全面反驳我们,使我们难找突破口。我们觉得今后在商务谈判中也可以学习对方的这个优点,立不败之地。

总之,通过这次商务谈判的模拟,我们印象深刻收获很多,更深一层地了解体会了商务谈判,也会记得保持自己的优点,对于不足在今后的谈判中努力提高,相信今后的商务谈判,我们会更加出色。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国贸802班徐红群

最新模拟法庭心得体会法官评价实用五

根据学校的安排和部署,我们沙县电大春法律班全体同学在指导老师的组织下,于20xx年12月2日在沙县人民法院分组进行模拟法庭实践活动。在模拟法庭中,我代表案例1刘三被打伤案中的原告代理人。通过该次模拟法庭实践活动,我对于教材中民事诉讼法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方面的内容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学到了许多在书本上所学不到的知识,使我受益匪浅,从中我深有体会:

学习法律如果只学了课本上的法律理论知识,而没有理论结合实践的活动,那么法律理论知识就显得空洞,枯燥无味。假若没有一点的实践知识,在我们毕业后,如果有一天遇到法律问题,可能仍然会束手无策,不知从何下手,这样,仅有的一点法律理论知识也派不上用场。理论必须付诸实践,如果只讲理论,不要实践,那么,理论便成了一句空话,毫无意义;实践必须有理论作为指导,抛开理论,盲目实践,实践将迷失方向,成为一只无头苍蝇。因此,理论必须联系实践,实践离不开理论。模拟法庭实践活动,将书本生硬的案例活生生地展现在同学们眼前,不仅丰富了同学们法律专业知识,而且还锻炼了同学们实践操作能力,有其不可替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我国已进入法治社会,依法治国全面展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基本原则。通过这次模拟法庭实践活动,我深深地体会到这一原则的重要性。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时,必须查明案件的真实情况,以当事人之间真实的法律关系,作为解决纠纷的根据。这种情况必须是全面的,既有原告一方提供的,又有被告一方提供的,还有人民法院自己调查的,然后全面分析,综合判断,务求查明真象,弄清当事人之间真实的法律关系,还事物以本来的面目。我们可以依照法律规定,适用已知的证明材料,去查明未知的案件事实,而不容偏听偏信,主观臆断,凭推测想象办事。在适用法律方面,人民法院在查明事实,明确当事人之间的是非曲直,确定权利义务关系,保护受损害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裁侵犯国家集体和他人权益的民事违法行为。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人民法院正确审理案件的要求,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是辩证的统一;没有做到以事实为依据,就无法做到以法律为准绳。因此,要把二者有机结合起来,明确地查明案情,准确地适用法律,正确地解决纠纷。

当前是依法治国的时代,我们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仍然存在着重执行,轻程序的做法,所在要注重进行社会主义法制宣传,教育公民尊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还可以利用典型案例,结合形势,因地因时制宜,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加强道德观念,预防纠纷,防止纠纷激化与转化,减少诉讼,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发挥治本作用。没有在电大学习法律知识之前,我对法律的认识还比较粗浅,有很多基本的法律知识还一知半解,通过在电大的学习,特别是在“模拟法庭”以后,我深刻言听计从认识到法律就在我们自己身边,法律连着我和你,学法知法守法是多么重要,今天这个案件可以清楚的告诉我们,做任何事情都要讲究法律,要善于运用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依法办事。必须不断加强观念,提高法律意识,学会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来处理身边的是是非非。

法律专业的知识面非常广,涉及到生活中方方面面,从这次模拟法庭实践活动,本人深深感到自己所掌握的法律知识犹如冰山一角,学的不透,理解不够。要想在法律专业有所建树,必须付出巨大的代价,不仅要有扎实的法律理论基础,理解掌握法律法规,在实践中还要能灵活应用。如在我参加的模拟法庭案例中,涉及到的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问题。另外,还涉及到《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知识。在程序上,人民法院当事人委托人享有哪些权利,承担哪些义务,开庭审理阶段,诉讼主体依哪些顺序发言,其内容又是怎么,无一不是由法律所规定的。而且,法律法规是随时着社会的发展不断健全和完善的,所以国家经常都会颁布新的法律法规。如今,学法守法用法已慰然成风,有利于法制社会的建设。

总之,通过参加“模拟法庭”社会实践,使我学到了很多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希望以后能够多参加类似的实践活动。

最新模拟法庭心得体会法官评价实用六

按照电大法学本科法律实践的要求,为了更深入地学习法学这一专业,我们以模拟法庭的方式进行了一次法律实践。

我们以张丽医疗事故案为案例,具体制定了法庭实施计划,做好了庭审前的准备工作,进行了细致的人员分工和会场的布置,整个模拟法庭的程序合法、执法严谨,是一次成功的法律实践活动。

通过实践,我们增强了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思想上提高了创新意识,

在本案的审理中,我的身份是合议庭笔录员,被害人王灿死亡的原因是本案的焦点,在医疗事故的举证责任倒置中,作为被告的张丽,应当就其行为的科学性、及时性、没有过错的事实承担举证的责任,本人就举证责任倒置这一问题谈一下心得体会。

民事责任特别是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一般包括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和过错,这些要件事实的存在也构成了决定原告是否胜诉的关键。但在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况下,原告不必要就这些因素的存在与否都负担举证责任,而应当由被告就某种事实存在与否承担举证责任。举证责任倒置不仅仅是指证明责任依据法律的规定发生特定分配的现象,同时还意味着反对一方所证明的事由在法律上作出严格的限定,即在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况下,反对的一方究竟应该反证证明什么,必须要由法律规定。通常,由被告方证明的事实是由实体未能加以明确限定的,其证明人后由主要包括两类:一是对自己没有过错的证明;二是对不具有因果关系的证明。在某些情况下,对这两个事实的证明通常是结合在一起的。例如,被告证明损害是由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则不仅表明被告没有过错,而且同时也表明损害的发生与被告的行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但在另外一些情况下,这两个问题有可能也是相互分离的。例如,被告证明损害是因为不可抗力造成的,应可以表明其主观上没有过错,从而应当被免除责任。

举证责任倒置表面上是提供证据责任的倒置,实际上是就某种事实负有证明其存在或不存在的责任的倒置,是证明责任在当事人间如何分配的问题。然而,举证责任倒置不仅仅是对事实证明责任的分配,更重要的是,对这种举证责任的分配常常直接影响到诉讼结果,即“举证责任分配之所在,乃胜诉之所在”。因为一旦倒置以后,举证责任被倒置的一方负担了较重的证明义务,如果其不能够就法定事由进行举证,便推定提出主张的一方就该事实的主张成立,这就会从整体上影响到诉讼的结果。

败诉后果的承担表明了举证责任倒置实质上是一种证明责任的分配,证明责任是一种结果责任,解决的是在案件事实真伪不明时败诉风险的承担问题。在实体法上,对被告方对此要举证证明也有相当的难度。例如,在高度危险责任的情况下,被告必须证明危险是由原告的故意造成的才能免责,倘被告无法就此举证则可能要败诉。这样,举证责任倒置通常是和严格责任联系在一起的,由此也进一步表明了举证责任倒置与举证责任转换的区别。举证责任的转换与严格责任问题没有必然联系,任何类型的案件在诉讼中都可能出现举证责任转换的现象,它不涉及抽象的实体法规范,只是当事人在具体诉讼过程中相互活动。

在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况下,是否意味着原告不负任何举证责任,而应由被告证明一切?我认为,即使依据实体法的规定应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告也要承担就一定事实存在或不存在举证的责任。在适用严格责任的情况下,对于过错、因果关系等,根据法律规定应当由被告证明,从而免除了受害人对此事实的举证的责任,而将该责任倒置给加害人一方,由其承担无未能举证时的败诉风险。但其他要件事实,如加害人、损害事实等,则还应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规则分配举证责任,由该事实的主张者承担举证责任。例如,在高度危险作业的责任中,至少原告要证明危险是因为被告的行为造成的而非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否则其连诉讼主体的被告一方都不能明确,怎么诉讼?对谁诉讼?再如,在医疗事故的举证责任倒置中,作为被告的医院一方,应当就其行为的科学性、及时性、没有过错的事实承担举证的责任,而患者应当就被告行为的危害后果事实、危害后果与被告的行为间有关联的事实等,承担举证的责任。在举证责任倒置情形下,原告方也承担部分事实的举证责任的原因是:从实体法角度言,任何人主张权利都应当提出证据证明其权利的存在;从证据法的角度看,主张的一方也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即使法律从特定的目的出发,为加强对一些处于举证遇到障碍的特定当事人的保护,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只是将特定的证明事项倒置给被告一方承担,这并不是说,将所有的诉讼证明事项甚至释明事项,都交给被告承担。从性质上看,举证责任倒置实质上基于法律规定,由原告证明a事实的存在,但应当由被告承担b事实存在或不存在的证明,被告不能证明的,推定原告的事实主张成立。

通过实践,对法律又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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