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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盘活案例心得体会简短 资产盘活总结(5篇)

时间:2020-08-15 01:4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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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盘活案例心得体会简短 资产盘活总结(5篇)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国有资产盘活案例心得体会简短一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武钢股份”)控股股东武汉钢铁(集团)公司与宝钢集团有限公司正在筹划战略重组事宜,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已于 20xx 年 6 月 27 日起停牌。 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构成对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 20xx 年 6 月 27日起停牌不超过 30 日,并于 20xx 年 7 月 11 日发布了《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xx-018)。20xx 年 7 月 27 日,公司发布了《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xx-023),公司股票自 20xx 年 7 月 27 日起继续停牌预计不超过 1 个月。20xx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武钢股份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并于 20xx 年 8 月 27 日发布了《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xx-032),公司股票自 20xx 年 8月 27 日起继续停牌预计不超过 1 个月。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公司分别于 20xx年 7 月 16 日、7 月 23 日、8 月 3 日、8 月 10 日、8 月 17 日、8 月 24 日、9 月 3日、9 月 10 日发布了《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xx-021、20xx-022、20xx-025、20xx-026、20xx-027、20xx-029、20xx-035、20xx-036)。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初步交易方案拟为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股份”)向武钢股份全体换股股东发行 a 股股票,换股吸收合并武钢股份,宝钢股份为合并方暨存续方,武钢股份为被合并方暨非存续方,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最终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构成借壳上市。截至本公告日,有关各方仍在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及方案进行进一步论证和完善,尚未最终确定。

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股东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重组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xx]124 号)等规定并经咨询有关部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须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的前置审批意见,目前交易方案尚未最终确定。本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审计、法律及财务顾问等各项工作,就尽职调查结果进行持续梳理和讨论,完善相关报告和文件,目前相关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及时公告并复牌。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xx 年 9 月 21 日

国有资产盘活案例心得体会简短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

营业地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营业地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______

(1)甲乙双方以强化企业竞争力、追求规模发展为目的,提出资产重组要求,并就此分别向各自董事会申报,且已得到批准。

(2)甲方股东合法享有其资产的处置权。经股东大会批准,同意甲方在全部净资产基础上,以双方确认的资产评估数进行比价确定的价格接受乙方投入部分净资产而入股。

(3)乙方股东合法享有其资产的处置权。经股东大会批准,同意乙方以其部分净资产(双方经确认的资产评估数值进行比价确定)对甲方进行投资入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件、条款、声明、保证、附件;双方同意,本协议中的所有条件、条款、声明、保证、附件均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第一章释义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协议及附件中的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新公司:指甲方依据本协议的规定增资入股后的有限公司。

签署日:指本协议中载明的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的时间。

基准日:指依据本协议规定对甲方和乙方投入资产评估所确定的评估基准日。

相关期间:指基准日至增资入股完成经过的期间。

评估报告:指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对依照本协议进行重组的甲方全部净资产、乙方拟投入的部分净资产进行评估后出具的评估报告连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审核确认文件。

本协议所称的条件、条款、声明、保证、附件,乃指本协议的条件、条款、声明、保证、附件,本协议的附件一经各方签字盖章确认,即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相应的法律约束力和证明力。

第二章资产重组方案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进行资产重组:

(1)乙方作为甲方的唯一新增股东,在甲方原股本万元人民币的基础上入股_____万元,新公司的股本规模变更为_____万元人民币。甲方原股东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不变,乙方按甲方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核确认的资产评估净值的折股价计算其出资额。

(2)乙方以其在地区的所有业务、人员、资产、债务投入新公司。

(3)乙方以其经评估的区的所有的净资产作为出资。

(4)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在本次重组增资

月内完成。在转让工作完成前,乙方同意由新公司托管,托管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国有资产盘活案例心得体会简短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颁发的《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及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本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以下简称行政单位)和各类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即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公共)财产。具体包括:

(一)行政事业单位的现金、银行存款、库存材料(存货)、暂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有价证券等流动资产;

(二)行政事业单位占有和使用的土地、房屋及构筑物、附着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电气设备、仪器仪表、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文艺体育设备、图书文物及陈列品、家具用具等固定资产;

(三)行政事业单位占有和使用的专利权、商标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

(四)行政事业单位接受捐赠的资产以及其他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

(五)行政单位出租出借的以及事业单位兴办的培训中心、服务中心、宾馆、酒店、招待所、饮食店铺、经营性门面(与行政事业单位脱钩、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资产除外)的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

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应当坚持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资产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

第二章资产管理

第六条市政府授权市财政局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综合管理。具体行使以下职责:

(一)根据国家及上级财政部门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购置、处置、出租、出借以及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担保等事项的审批;组织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组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调剂工作,建立国有资产整合、共享、共用机制;

(三)负责组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资产评估、资产清查、资产统计报告等工作;

(四)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用费的征收、监督和管理;

(五)对行政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下级财政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六)推进事业单位实现国有资产的市场化运作;

(七)向市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报告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第七条行政事业单位对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实施具体管理。

(一)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国有资产的具体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本单位国有资产的购置、验收入库、维护保管等日常管理以及账卡管理、清查登记、统计报告、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三)负责本单位国有资产的配置、处置、出租、出借等事项的报告;

(四)按照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国有资产占用费;

(五)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按照规定报告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第三章资产使用

第八条行政事业单位要建立国有资产台帐,定期清查盘点,做到账、卡、物相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九条行政事业单位未经批准不得对外出租、出借国有资产。特殊情况确需出租、出借的,应当事先报市财政局审核批准。

第十条行政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所获得的收入,应当及时上缴财政,实行专户管理。国有资产占用费按怀政办发〔20xx〕14号规定征收。

第四章资产配置与调剂

第十一条对有规定配备标准的资产,应当按标准进行配备;对没有规定配备标准的资产,应当从实际出发,从严控制,合理配备。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购置必须纳入政府采购预算,实行政府采购。属于基建工程类资产配置,必须公开招标,并由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进行预、决算评审。

第十二条行政事业单位对上级部门直接配置、奖励、调拨的资产,接受捐赠、利用上级补助或者其他收入购置的资产以及其他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应当及时入账,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经批准设立临时机构使用的资产,机构设立和撤销时,应当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并对资产的安全和完整负责。

第十三条调剂使用或者处置行政事业单位中超标准配置、低效运转或者长期闲置的国有资产,由市政府决定,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同时建立大型仪器、设备等资产的共享、共用机制。

第五章资产处置

第十四条国有资产处置,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的转移及核销,包括国有资产的无偿转让、有偿转让、置换、对外捐赠、报废、报损及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

第十五条国有资产处置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公开原则。处置国有资产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资产处置的依据、过程和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布。

(二)先审批后处置原则。行政事业单位处置国有资产,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处置。

(三)“三统一”原则。行政事业单位处置国有资产,实行资产统一公开处置、收益统一上缴、资金统一调控。国有资产处置由市财政局具体组织实施。占用、使用单位负责提出处置申请和提供相关资料,不直接参与资产的处置。

第十六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权归市政府,市财政局根据市政府的决定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国有资产处置范围包括:

(一)行政事业单位的土地、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等。

(二)闲置的资产;因技术原因并经过科学论证,确需报废、淘汰的资产。

(三)因单位分立、撤销、合并、改制、隶属关系改变等原因发生的产权或者使用权转移的资产。

(四)盘亏、呆账及非正常损失的资产。

(五)已超过使用年限无法使用的资产。

(六)其他按国家和市政府规定需要进行处置的资产。

第十八条处置国有资产,应当履行下列审批手续:

(一)行政事业单位向其主管部门提出国有资产处置申请;

(二)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政府主管领导签署意见;

(三)行政事业单位到市财政局领取并填报《**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报审批表》;

(四)市财政局审核后出具批复意见,其中涉及土地、房屋建筑等资产处置的,市财政局应当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批准或经市政府主要领导批准。

第十九条国有资产处置由市财政局具体组织实施:

(一)行政事业单位向市财政局提出组织实施国有资产处置的申请,同时提供资产处置审批意见或者市政府分管领导签署的意见或者市政府常务会议同意处置的纪要;

(二)市财政局组织产权界定和资产评估;

(三)市财政局委托市房产交易中心、市土地交易中心或其他拍卖公司依法拍卖处置。

第二十条行政事业单位处置国有资产,应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以下文件、证件或者资料:

(一)资产处置申请及《**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报审批表》;

(二)能够证明资产价值的有效凭证,包括购货单、工程决算副本、记账凭单复印件、固定资产卡片等;

(三)资产统计报告或决算报告、具有法定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专业技术鉴定部门依法出具的鉴定报告;

(四)单位资产处置公示资料;

(五)资产目前的使用情况说明,因单位分立、撤销、合并、改制、隶属关系改变等处置国有资产的,还应当提供有权机关的批准文件;

(六)其他依法应当提供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一条市财政局对资料齐全、符合有关规定的申请,应当自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出具批复文件或者在《**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报审批表》上签署意见。

第二十二条国有资产处置应当遵循下列规定:

(一)按照财政主导、单位配合、中介评估的原则实行公开处置,以实现国有资产收益最大化;

(二)处置土地、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等资产的,国土、房产等部门应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三)转让标的应当以资产评估价值作为作价参考依据,一般不得低于评估价值;

(四)受委托负责处置国有资产的部门,应当在处置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产处置情况及结果报市财政局备案,并提交资产处置的相关资料;

(五)行政事业单位根据市财政局出具的批复文件或者签署意见的《**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报审批表》,按规定办理账户、资产等有关手续的调整。

第二十三条工商、发改、规划、国土资源、房产、公安交警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未经审批擅自处置国有资产的,相关部门不得为其办理审批、权证变更、注销等手续。

第二十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属于国家所有,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资产处置收入应当按规定缴存国有资产处置收入专户,由市政府按规定统一安排使用。

第六章资产统计与清查

第二十五条国有资产实行年度统计和报告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年度向市财政局报送资产统计报告,并对其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变动、处置等情况做出文字分析说明。

市财政局应当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统计报告进行批复,必要时可以委托有关单位进行审计。

第二十六条财政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清查工作结束后应当向市政府报告资产清查情况。

第七章资产登记

第二十七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对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产权登记,并由市财政局核发统一印制的产权登记证。

(一)新设立的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办理产权登记;

(二)因分立、合并、改制,以及隶属关系、单位名称、住所和单位负责人等产权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三)因终止或者依法被撤销的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办理产权注销登记。

第二十八条产权登记实行年审制度,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八章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第二十九条财政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坚持单位内部监督与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相结合,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

第三十条行政事业单位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部门责令其改正,并按管理权限追究其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一)未履行职责,资产管理混乱,造成损失的;

(二)不如实进行产权登记、填报资产报表,隐瞒真实情况,造成资产流失的;

(三)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的;

(四)擅自转移、转让、处置资产的;

(五)擅自提供担保的;

(六)未按规定缴纳国有资产收益的。

第三十一条对未经批准擅自将国有资产出租、出借以及拒不申报或弄虚作假、瞒报、少报的单位,由市财政局责令限期补办有关手续,并追缴应缴的国有资产占用费。

对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国有资产占用费的行政事业单位,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市财政局可以停拨或者缓拨其经费。

第三十二条财政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占有、使用、处置国有资产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造成资产大量流失,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20xx年10月8日起施行。

国有资产盘活案例心得体会简短四

按照xxxx党委廉政教育的要求和部署,今天由我来为大家上廉政党课。党课的主题是《存敬畏以致远乘清风以破浪,在从严治党新形势下筑牢廉政防线》。今天的党课一是与大家一起接受廉政教育,二是与大家探讨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新形势下,我们基层党员干部应该如何“不碰红线,严守底线”,做遵规守纪的明白人。

(一)反腐败斗争历程。

1.建国之前反腐败运动。自中共成立初期至新中国成立,我们党虽然在根据地和解放区内建立了政权,有了局部执政的经验,但总体来说还是处于被压迫,被围剿的无权状态,不具备权钱交易大规模发生的客观条件,当时面对腐败问题主要以运动式反腐和权利式反腐为主。这一时期的反腐有两大特征,一是革命党思维下的铁腕反腐,执行铁的纪律;二是民主反腐,用好了民主这一遏制权力腐败的法宝,体现在建立健全民主制度和加强群众舆论监督上。同时,反腐败的战时特点明显,最终的执行是通过中央领导集体的“批示”来决定的,而不是通过党纪和法律的规定直接执行。

2.建国初期至改革开放前夕的反腐败。由于封建官僚的余毒影响、部分资本家的糖衣炮弹、反腐制度不健全等多种因素,焕然一新的中国在反腐败工作上却面临新的考验。这一时期,以“群众运动”的形式来作为反腐的载体,同时保持政治高压,不论是为期三年的整风运动还是三反五反运动,单就反腐败的效果而言是很好的。但过于频繁的政治运动造成各级党组织和国家机关陷入瘫痪状态,社会主义法制遭到践踏,经济濒于崩溃边缘,代价惨重。虽然运动式反腐不能长久,也不可取,不过有腐必反、惩腐比严的理念仍然是我们今天反腐败的宝贵经验。

3.改革开放至十八大前夕的反腐败斗争。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一些党员干部手中的经济权利更加扩大,某些手握人民赋予权力的意志不坚定的干部逐渐走上了贪污腐败的之路。面对日益严重的贪腐行为,中国共产党在改革开放后也加大了对腐败行为的惩治力度,查处了包括政治局委员兼北京市委书记陈希同、政治局委员兼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克杰等高官。改革开放至十八大前夕,我们党在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八条基本经验:重视反腐倡廉理论创新;健全反腐倡廉法律制度;改革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完善反腐机构建设;加大惩治腐败工作力度;加强关键领域配套改革;开展反腐倡廉思想教育;坚持反腐倡廉群众路线。由此启示我们,在今后的反腐倡廉工作中,要做到:凡有公共权力的地方必须有约束和监督;建立反腐倡廉的成效和考核标准体系;重视对守廉先进典型的激励与宣传工作。

4.十八大之后反腐败斗争。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坚定不移反对腐败,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十八大以来反腐败斗争成为一种常态性工作,具体表现在:一个基本判断,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一种坚强决心,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不放松;一种鲜明态度,横下一条心纠正“四风”;一项明确要求,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一个监管重点,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班子的监督;一套治本之策,着手修订一批重要党内法规。

(二)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

1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委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习总书记对反腐败工作新要求可从三个方面解读:

一是“督”。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不可否认,目前中国所面临的内外风险点持续增多,习总书记此时尤为强调监督的作用,就是为了确保党中央令行禁止。

二是“防”。习总书记以宁可得罪千百人、不负十三亿,强烈的许党许国政治担当,扶大厦于将倾,徙木立信,拉开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序幕。在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的同时,继续“防微杜渐”成为下一步工作的重点之一。习总书记在讲话中,两次提到要对不正之风的新表现、新变种进行防治。他说,要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动向新表现,拿出有效管用的整治措施;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歪风陋习要露头就打,对“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要时刻防范。?

三是“惩”。惩治的关键在于准和实。习总书记在讲话中尤为提到对几种对象和行为“靶向治疗、精确惩治”。他说,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着力查处的重点对象,紧盯事关发展全局和国家安全的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加大金融领域反腐力度,对存在腐败问题的,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向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亮剑,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要做深做实做细市县巡察和纪委监委日常监督,在实践中拓展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从具体人、具体事着手,将问题一个一个解决。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在中纪委工作报告中指出:反腐败工作任务一是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二是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xx月xx日,xx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xx在xx届市纪委xx次全会工作报告中强调,xx将从“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不动摇”“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提升执纪执法办案质效”等重点工作来巩固发展发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同时从“开展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坚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扎实做好群众信访举报工作”等重点工作来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从各级纪委对度重点工作的部署中,我们能够明显感觉到今年反腐败工作涉及领域之全面,决心之坚定。今年xx月xx公司印发了《xxxxxx)。借此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定期检查全覆盖的机制,进一步深化企业内部管理、落实相关主体责任,切实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防控廉政风险。我们广大党员干部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压态势下,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如习总书记所说“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善于从政治上看问题,站稳立场、把准方向,始终忠诚于党,始终牢记政治责任”。

(三)执纪监督的新重点。

xxx市各级纪委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违纪必究、失责必问,度xx市立案xxxx件,处分xxxx人,同比上升xx%;采取留置措施xx人,比“两规”(十九大报告指出用留置取代“两规”)人数上升xx%;移送司法机关xx人,同比上升xx%。通过数据可以看出度不论是立案数还是处分人数较往年均有明显上升,十九大后,纪委监委执纪执法将从三个方面进行重点监督。

1.重点人:“三类人”,一是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干部,如公安部原党委委员、副部长孟宏伟;二是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干部,如华润集团原董事长宋林,长期被群众公开举报;三是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为重点,如青海省原省委常委毛小兵、内蒙古自治区原党委常委潘逸阳等。

2.重点领域: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对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大宗采购、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工程招投标和公共财政支出等方面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力度,集中整治扶贫、环保、金融、国企、高校等领域腐败问题。今年以来,省纪委通报了xx起生态环保领域典型案例、xx通报了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3.重点事:把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主要任务,重点查处扶贫、教育、医疗、住房、养老、乡村财务等方面违纪违法问题,并倒查有关党委和纪委监委领导的失职失察责任。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问题,坚决查处“保护伞”。

今年以来,省纪委分别通报了xx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xx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典型案例。

古人告诫我们“畏则不敢放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意思就是有所畏惧能修养德性,无所畏惧必定招致灾祸。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一)敬畏组织。

敬畏组织,就是要摆正个人与组织的关系。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组织之于个人,犹如阳光、雨露、沃土之于草木。我们的成长、成功离不开组织的培养和组织提供的平台。习近平指出:“好干部不会自然而然产生。成长为一个好干部,一靠自身努力,二靠组织培养”。宜化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蒋远华忘却了国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企业职工才是企业发展壮大真正的“功臣”,在企业内部大搞人身依附,把党的领导变为他个人领导,虚化了企业党的建设。他甚至口无遮拦地说:“我不愿当党委书记,只愿当老板”。一年前,湖北省纪委监委依纪依法对蒋远华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结束了他在宜化集团长达的“掌舵”生涯。9月,蒋远华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曾经的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劳模,头顶光环、意气风发,却因丧失党性、违纪违法黯然落马。

敬畏组织,就是要强化个人的服从意识。“四个服从”是我们每位党员干部处事的基本准则,即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目前,党内无组织无纪律的问题还比较多。一些党员干部,拿功劳当资本,自恃能力强贡献大,端架子开条件,精于算计;一些领导干部,拿资历要待遇,组织没提拔有意见,岗位不满意有牢骚,待遇不合意有怨言,甚至闹情绪撂挑子,搞软对抗;还有的领导干部,把分管领域当私人领地,针插不进水泼不进,搞起独立王国,进行非组织活动。凡此种种,严重损害了党的威信,侵蚀了党和人民的整体利益。对党员干部来说,必须把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摆在更高位置,这是组织原则;重大事项必须向组织请示报告,这是党性要求;组织交办的任务、作出的决定,贯彻落实不打折扣,这是组织纪律。习近平指出:“必须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违背组织决定”。

原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孙政才就是台上信仰马列主义,私下里却极力诋毁轻渎;口头上坚定“四个意识”,但私下以“中国最年轻的政治人物”自居,对党中央阳奉阴违、另搞一套,把个人主张凌驾于党中央精神之上,严重破坏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最终受到党纪法规的处理。

(二)敬畏权利。

权力是把双刃剑,运用得当,可以披荆斩棘为民开辟幸福康庄道,为己留得生前身后名。反之,轻者丢官解甲,惨淡收场,重者身陷囹圄,遗臭万年。

敬畏权利,要有所不为。回看近年来查处的案件,权权交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等等,都是对权利的亵渎和迷失,最终导致自我的沦陷。我们必须时刻牢记权利非己所有,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权力的运用必须体现人民的意志和愿望,所有的领导干部只能掌权为民,绝不能以权谋私。同时,要主动接受监督,把监督看成是一种离不开的“防护罩”,把接受监督变成一种习惯,自觉做到在“聚光灯”下行使权利,在“放大镜”下开展工作,确保权利正确规范运行。

敬畏权利,要有所为。如果权利运用不当会有危险,我们是不是可以整天就喝茶、看报、刷朋友圈就安全了呢?当然不行。党员干部的履职尽责也有要求。也许我们做不到“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但是我们的本职工作一定要有责任、有担当的完成,不然也会受到责任追究。

(三)敬畏法纪。

无规矩不成方圆。遵纪守法是我们每位党员干部不能逾越的红线,必须坚守的底线。

敬畏法纪,须知法纪。12月习总书记提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其中就提到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近年来我国法律体系在不断健全,党纪愈发严格。今天我们主要就《中共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规定的六大纪律、xx市纪委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八项规定细则出台后要注意的问题、全市作风建设交叉检查发现的问题等四个方面的内容进行解读。

1.六大纪律。

一是政治纪律,与中央保持一致决不能含糊。有人错误地认为,政治纪律是个抽象概念,只有公开反党地等极端行为才是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践表明,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自行其是、阳奉阴违,妄议中央大政方针、信谣传谣,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搞封建迷信活动,参加会道门或者邪教组织等都是违反政治纪律的具体表现,在一些人身上存在,有的还十分严重。

二是组织纪律,不请示报告不是小事。对于党员来说,对党忠诚老实和坚持四个服从是应有的觉悟,必须严格组织观念、组织程序、组织纪律。根据各级纪委查处的案件通报分析,违反党的组织纪律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不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

(2)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

(3)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

(4)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党内选举中搞拉票、贿选、助选等非组织活动;

(5)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

(6)违反规定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未经批注出入国(边)境。

三是廉洁纪律,对歪风邪气亮起红灯。部分党员干部认为“礼尚往来”的歪风邪气是小问题,实际隐藏着大祸患。事实证明,对党员领导干部来说,各类礼尚往来的钱物极易成为权钱交易的媒介、滋生腐败的温床。所谓破法必先破纪,腐败问题往往以作风问题开端,作风问题的背后是纪律问题。对此类歪风决不能姑息纵容,必须用严明的纪律加强约束。我们总结了常见的违反廉洁纪律的情况有:

(1)收送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

(2)大操大办;

(3)公款吃喝、娱乐;

(4)经商办企业;

(5)有偿中介或兼职取酬;

(6)利用职务便利为子女、亲友谋取利益;

(7)利用职务影响侵占公私财物;

(8)滥发津补贴、奖金。

四是群众纪律,对罔顾民意的政绩工程说不。人心向背是最大的政治。人民群众对我们党的形象观感来自于每一个党员个体的行为表现,党的形象需要每一个党员来维护。党的十九大报告一开篇,就号召全党要“永远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但是现实中,一些党员干部的所作所为背弃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有的职位上升了,离群众反而远了,干事决策习惯于独断专行,罔顾民意、不与群众商量甚至凌驾于群众之上;有的处于和群众面对面的基层一线,不但不好好服务群众,反而与民争利、雁过拔毛、吃拿卡要;有的面对群众疾苦冷漠淡漠,不肯正视群众的合理诉求,这些都严重败坏了我们党的形象、损害了党群关系。违反群众纪律的主要表现有:

(1)吃拿卡要;

(2)优亲厚友;

(3)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

(4)不按规定公开党务、政务,侵犯群众知情权。

五是工作纪律,不担当就要被问责。从党的十八大以来正风反腐和巡视情况看,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党的建设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党的领导虚化弱化淡化,是许多地区和单位的共性问题,也是导致各种乱象出现的总病根。对此,中央多次强调要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用好责任追究作为“杀手锏”,督促各级党组织扛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违反工作纪律的情况主要表现在:

(1)对党和国家大政方针不传达不贯彻;

(2)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履责不力;

(3)党员受到纪律处分不执纪到位,不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

(4)上级检查不如实报告情况造成不良影响的;

(5)插手干预市场经济活动、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和公共财物、资金分配的。

六是生活纪律,刚性约束八小时以外行为。奢靡之始,危亡之渐。无数案例表明,党员干部耐不住寂寞、经不住诱惑,沉湎于奢靡享乐,极易导致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偏离,正所谓因玩物而丧志、丧志而致腐,滑向违纪违法的深渊。奢靡享乐之风盛行,不仅腐蚀干部群体,而且败坏党的形象,损耗党的公信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还会对社会风气带来不良的示范和影响。违反生活纪律的表现主要有:

(1)搞婚外情;

(2)违背公序良俗。

市纪委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

(1)带彩娱乐。xxxxx例子。

(2)酒驾醉驾。xxxxx例子。

(3)大操大办。xxxxx例子。

(4)收受礼品。xxxxx例子。

(5)滥发津补贴。xxxxx例子。

(6)公款吃喝或接受可能影响公务的私人宴请。xxxxx例子。

3.八项规定细则出台后要注意的问题。

一是经费管理。

(1)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2)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

(3)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

二是公务接待。

(4)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

(5)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

(6)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安排群众迎送,不得铺设迎宾地毯。

(7)公务接待费用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单独列示。

(8)禁上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禁止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禁止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禁止在非税收入中坐支接待费用;禁止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

(9)接待单位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出,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三是会议活动。

(10)会议费开支范围包括会议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11)会议费由会议召开单位承担,不得向参会人员收取,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下属机构、企事业单位、地方转嫁或摊派。

(12)会议费报销时应当提供会议审批文件、会议通知及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定点饭店等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

(13)严禁各单立借会议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严禁套取会议费设立“小金库”;严禁在会议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

(14)各单位应严格执行会议用房标准,不得安排高档套房;会议用餐严格控制菜品种类、数量和份量,安排自助餐,严禁提供高档菜肴,不安排宴请,不上烟酒;会议会场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提供水果。

(15)不得使用会议费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固定资产以及开支与本次会议无关的其他费用;不得组织会议代表旅游和与会议无关的参观;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16)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到八达岭-十三陵、承德避暑山庄外八庙、五台山、太湖、普陀山、黄山、九华山、武夷山、庐山、泰山、嵩山、武当山、武陵源(张家界)、白云山、桂林漓江、三亚热带海滨、峨眉山-乐山大佛、九寨沟-黄龙、黄果树、西双版纳、华山21个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

(17)严禁超出规定时限为参会人员提供食宿,严禁组织与会议无关的参观、考察等活动

(18)严禁在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中列支风景名胜区等各类旅游景点门票费、导游费、景区内设施使用费、往返景区交通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四是公务出差。

(19)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行承担。

(20)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

(21)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

(22)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23)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

临时出国、公务用车改革、停建与清理办公用房等方面内容,我们企业涉及较少,后期涉及到具体事项再做具体分析。

4.全市作风建设交叉检查发现的问题。

一是接待方面。

(1)一函多餐;

(2)超标准接待、超陪同人员;

(3)饮料不算在接待费用中;

(4)公函涉嫌造假;

(5)一函五单不全;

(6)上限接待;

(7)集中结帐。

二是租车无租车合同。

三是工会活动平均发放纪念品。《xx省总工会关于印发〈xx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四是钟点房入账。

五是其他。

(1)附件不规范;

(2)财务审批不规范。

(一)政治账。每一位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各项工作业绩和荣誉的取得,都是组织精心培养的结果,更离不开个人的不懈努力。如果在“糖衣炮弹”面前稍有放松,便会一失足成千古恨。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条、第十三条之规定,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也不得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政治生命在违法违纪面前是非常脆弱的,请我们每位党员干部务必铭记“毛毛细雨湿衣裳点点贪念毁名节”。

(二)经济账。算好经济账,涉及三方面内容。一是受到纪律处分,工资待遇和绩效肯定会随之受到影响,严重的会丢掉工作,这是最直接的影响;二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要取本分之财,不为金钱所累,时刻绷紧廉洁这根弦。非法所得,最终还是会被收缴,担惊受怕、身心俱疲换来一场空;三是违法违纪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还需自掏腰包。例如酒驾造成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是拒赔的。所有损失由个人承担。

(三)名誉账。俗话说“人活一张脸,树活一张皮”。我们都生活在xx这座小城市,平时抬头不见低头见,因为违法违纪被处理,脸上总是不光彩的。在党纪国法面前千功不抵一过,纵使你现在荣誉万千,但只要违法乱纪,一切都会归零。

(四)友情账。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告诫领导干部说:“对于领导干部而言,人情之中有原则,交往当中有政治。身为领导干部,一定要严格交友的原则,慎交友、交好友,哪些人该交,哪些人不该交,应该心中有杆秤。”因权权、权钱、权色交易而结交的朋友,一旦东窗事发,“咬”的最致命、揭发最坚决、提供证据最充分的恰恰就是这些的“铁哥们儿”。

(五)家庭账。家是一个人温馨的港湾、幸福的源泉。但是,在什么是家庭幸福,怎样爱家,用什么方式爱家的问题上,观念、心态与方式却各不相同。有的人为追求所谓的“家庭幸福”,结果把家庭变成了腐败的大后方,不但让自己受罪,还使家人受牵连,有的人为“恩泽亲属”,大搞以权谋私,让亲属也卷入了腐败的漩涡,最后得到的是妻离子散甚至家破人亡的悲局。党员领导干部算好“家庭账”,就是要本着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负责的态度,正确处理事业与家庭的关系、公事与私事的关系,勤勤恳恳做事,清清白白做官,促进事业有成、家庭美满。

(六)自由账。贪官落马,在巨大的经济损失之外,还有失去人身自由的痛苦。每天面对高墙铁窗“蹲监坐牢”,生命从此失去光彩。所以说,不能抗拒诱惑的人必将发生悲剧,不能克制自己的人终会失去自由。想想官与囚所产生的巨大反差,再算一算清正廉洁的收益,算一算违纪违法的代价,我们就会始终保持一种清醒的头脑。那就是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廉洁自律、洁身自好,严格要求自己。

国有资产盘活案例心得体会简短五

合同编号:_________

贷款方(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借款方(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以及人民币固定资产贷款合同文批准立项,甲乙双方就下列人民币固定资产贷款事宜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信守。

第一条 贷款金额

经乙方申请,甲方同意按下列条款向乙方发放固定资产贷款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二条 贷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仅限用于_________,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第三条 贷款期限

自甲方第一笔拨款之日起至乙方全部还清本息之日止,共计_________个月(_________年)。

第四条 贷款利率

本贷款利率为月息_____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或变更计息办法,自其公布或生效之日起,本贷款上述利率或计息办法亦作相应调整,并以甲方通知为准。

第五条 贷款的拨付和作用

甲方在本合同规定的用途和金额内,按照乙方提供的、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的用款计划,逐笔核贷,供给资金。乙方须于每次用款日前_________天以电报(加注双方确定的编码)或信函(信托放款支付凭条)方式通知甲方用款的具体日期、金额。甲方接到上述通知后,即按要求用款日期、金额将款项以电汇方式划拨至乙方_________在_________行开立的人民币第_________号帐户内。乙方须在发出上述用款通知的同时即将签字、盖章的贷款借据寄甲方。

乙方须按用款计划用款。如延迟用款,除须于该次计划用款日前_________书面通知甲方外,乙方将对延迟用款金额部分自延迟之日起,按实际延迟天数,收取本贷款利率之50%的承担费。如延迟天数超过_________天,甲方有权终止贷款,并保留立即对已贷款部分本息的追索权。

如提前用款,乙方须于该次提前用款日前二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生效,否则甲方因资金不便、不能适时供应资金之责任,由乙方自负。如因国家计划或政策变化等因素使甲方不能按原用款计划供应资金,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计、付利息

本贷款起息日为甲方第一笔拨款日,利息按实际用款天数,以360天为一年计算,乙方每季度向甲方付息一次。计算与付息日为每季度/半年最后一个月的二十日。如该日恰逢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营业日。

第七条 贷款管理

乙方须按时向甲方提供每月、季、半年及年度财务报表,并每半年向甲方提供本贷款使用和效益情况报告。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的时候检查本贷款的使用情况以及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一切必要的资料,并给予协助和提供方便。乙方如发生任何影响本贷款按期还本付息的固定资产或其他债务之增加,须事先经甲方同意。

第八条 贷款偿还

乙方必须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还款计划偿还贷款,不得逾期。如提前还款,须于该次还款期日前_________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方可提前还款。每次提前还款不得少于人民币_________万元。本贷款非经甲方特别许可,不得展期。本贷款项下的应还本金、利息(包括罚息)、承担费,均由乙方以电汇方式汇至甲方在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开立的人民币第_________号帐户内。

第九条 还款担保

本贷款本息的偿还由经甲方认可的、有实际担保能力的作为乙方的担保人,担保人按甲方的条件和格式向甲方出具不可撤销的担保书。一旦乙方不能按本合同(包括还款计划书)的规定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包括罚息、承担费),上述担保人保证按担保书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十天内,无条件代为偿还乙方所欠的应还本息(包括罚息承担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如乙方不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用款,甲方有权停止贷款,部分或全部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并对其挪用金额部分自挪用之日起,在本合同利率基础上加收100%的罚息;

二、如乙方不按本合同(包括用款计划书)的规定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甲方有权对逾期偿还金额部分,自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利率基础上加收30%的罚息。

三、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情况、报表、资料不真实或拒绝甲方对本贷款的上述合理管理或检查;

(二)乙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判决败诉,从而影响了其还款能力;

(三)乙方的资产总额不足以抵偿其负债总额;

(四)乙方的担保人违反或失去担保书中的条件;

(五)乙方或其担保人在本合同履行期内濒临破产。

四、凡乙方对除本贷款之外的其他债务有违约行为,或其它债务已经(或可以)加速到期,或乙方经司法程序宣告破产或乙方承认无力清偿已到期债务,或将其财产让与给其他债权人,则均被视为对本合同同时违约,本贷款亦须同时(以同等比例)加速到期受偿或同时(以同等比例)分配乙方的让与及清偿财产。

第十一条 乙方须对本贷款项下购置的固定资产,在贷款期内办理以甲方为受益人的财产保险,直至乙方全部还清本息。保险单亦由甲方保管。

第十二条 甲方将委托_________代其管理本合同项下贷款的使用和归还以及办理与本合同有关的贷方所授权或委托的其它事项。

第十三条 合同变更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变更本合同或其中条款,须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新协议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不因乙方或其担保人的关停并转、清盘、破产、人事变动及其它债务而影响其对本贷款本息的上述偿还和本合同项下其他义务的履行。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将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甲乙双方如就本合同项下有关事宜发生争执,友好协商不能解决时,按照我国有关法律,诉之法院。

第十六条 本合同所附“贷款借据”、用款计划书和担保书等文件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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