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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美丽宜居城市心得体会精选 改善人居环境 建设美丽乡村心得体会(五篇)

时间:2019-09-04 14:3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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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美丽宜居城市心得体会精选 改善人居环境 建设美丽乡村心得体会(五篇)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创建美丽宜居城市心得体会精选一

为进一步助推县美丽乡村升级版建设,按照“重点培育、全面提升、争创示范”的目标导向,充分发挥妇女、家庭在“美丽庭院”、五水共治、垃圾分类等工作中的作用,不断促进“美丽乡村”的改造提升,助力乡村振兴,根据县美丽庭院创建要求,结合区(街道)实际,制定开发区(惠民街道)“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践行“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组织广大妇女美家园、护绿化、促文明、求致富,助推“美丽乡村”建设,树立文明乡风。

以“四美”(物品堆放整齐美、卫生清洁环境美、花木茂盛绿化美、家风文明生活美),“五好”(组织健全管理好、机制完善措施好、村容整洁环境好、活动多样载体好、家庭参与效果好),“三宜”(环境优美宜人、乡风文明宜居、人文景观宜游)为标准,全面开展“美丽庭院”创建活动。采取街道、村、户三级上下联动推进,形成县级“美丽庭院”争先进位村、市级“优美庭院”示范村、县级“美丽庭院”标杆村、县级“美丽乡村”精品点和示范点梯度创建模式,分别实现“美丽庭院”示范户20%、40%、50%、70%的比例,促使“美丽庭院”创建从“盆景”到“风景”转变。

1.县级“美丽庭院”争先进位村创建标准。对原来基础较差的村,要求创建村内所有自然村落保留点、新农村集聚点100%的家庭参与“美丽庭院”创建活动,80%的家庭达到“美丽庭院”达标户标准,20%的家庭达到“美丽庭院”示范户标准,至少要创建一个“美丽庭院”示范片,开展“美丽庭院”争先进位村创建活动。

2.市级“优美庭院”示范村创建标准。要求100%的家庭参与“优美庭院”创建活动,50%的家庭达到“优美庭院”示范户标准,至少要创建两个“微田园”示范片,示范片中80%的家庭达到“优美庭院”示范户标准。已经命名为嘉兴市级“优美庭院”示范村的,要在原有基础上建立长效机制,提质扩面。(具体创建要求以嘉兴市“优美庭院”示范村考核为准)。

3.县级“美丽庭院”标杆村创建标准。已经创建成为市级“优美庭院”示范村或原有基础较好的村,在保持现有水平的基础上进一步拔高标杆、提升档次,要求创建村内所有自然村落保留点、新农村集聚点100%的家庭参与“美丽庭院”创建活动,95%的家庭达到“美丽庭院”达标户标准,50%的家庭达到“美丽庭院”示范户标准,至少要创建两个“美丽庭院”示范片,开展“美丽庭院”标杆村创建活动。

4.县级“美丽乡村”精品点和示范点创建标准。要求创建村内所有自然村落保留点和拓展点100%的家庭参与“美丽庭院”创建活动,100%的家庭达到“美丽庭院”达标户标准,70%的家庭达到“美丽庭院”示范户标准,突出“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的建设主题,拔高标准打造特色亮点庭院,在面上形成示范引领。

围绕四大行动,扎实推进美丽庭院建设。

1.庭院卫生整治行动。广泛组织动员农村妇女和家庭参与环境卫生整治行动,清洁庭院卫生死角、清理房前屋后的堆积物、及时处置生活垃圾等,养成不乱扔乱抛、清洁美化环境的好习惯。各村(社区)妇联要着眼于庭院卫生整治的重点、难点问题,结合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城乡环境整治、剿灭劣v类水等工作开展活动,切实推进环境卫生长效保洁工作。

2.庭院绿化培育行动。改变农村庭院不留泥土、不种绿化的传统观念,积极引导广大妇女、家庭参加植树造林和庭院绿化活动,通过家庭种绿护绿培训、推广“绿化角”、播种庭院菜圃、果蔬进庭院等措施,提升家家户户植绿护绿水平,提升“美丽庭院”绿化覆盖面,使农村面貌真正焕然一新。

3.庭院美化提升行动。“美丽庭院”建设要与“美丽乡村”规划和谐统一,与周边自然环境协调一致,注重庭院整体及周边空间设计合理,庭院布局美观舒适,通过开展庭院微景观设计、打造特色庭院、旧物改造扮美等活动,巩固和扮靓农村庭院环境,推动“美丽庭院”创建实现“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注重创建成果的巩固和扩大提升,开展“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回头看活动,确保已创建成功的村在保持成效的基础上,庭院美化程度逐年有提升、有改进。

4.家风文明培育行动。深入开展文明家庭、学习型家庭、绿色家庭等系列创建,依托妇女微家阵地建设,在广大家庭中开展“庭院话家风”、家教微沙龙、敬老护老等主题活动,培育尊老爱幼、夫妻和睦、勤俭持家的文明家风。开展文明礼仪、生活技能等培训,引导树立生态、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营造乡风好、人和谐、生活美的良好氛围。

由区(街道)妇联、美丽办等相关部门组成督查考核组,制定每季度工作例会汇报交流制度;4月份起,各创建村(社区)每月上报创建区域“美丽庭院”合格户、示范户的建设量和建设率至区(街道)妇联;督查考核组根据上报的数据将采取实地查看、走访农户、庭院照片集中审核等方式,加强日常督查管理推进工作;“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将纳入区(街道)目标责任制考核,列入“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考核指标。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社区)要提高认识,深刻领会“美丽庭院”创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美丽庭院”创建不仅是“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范畴,更是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建设。村(社区)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具有本村(社区)特色的“美丽庭院”创建工作方案,要建立工作组,村“两委”班子成员共同参与,确保责任到位,合力推进“美丽庭院”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2.把握重点,完善机制。各村(社区)要因地制宜,制定相应创建方案,并按季度制定年度推进工作计划,不断健立健全宣传教育、入户指导、互比互学、互评互晒、月度督查等长效工作机制,努力突破创建成效易反弹的瓶颈,要突出重点,着力解决创建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难点问题,要切实通过创评活动提高群众尤其是妇女及家庭成员的生态文明理念,提高“美丽乡村”建设水平。

3.宣传引导,营造氛围。各村(社区)要根据“五好”、“四美”要求,抓好典型培育,积极引导基层开展“美丽庭院”创建评比、展示活动,每年确定创建示范村和特色家庭,为“美丽庭院”创建工作树立典范。充分发挥妇女微家等阵地作用,广泛开展“美丽大讲堂”村村行活动,并利用广播等媒体,做好“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和效果的宣传报道,努力扩大活动影响,提升活动成效,同时做好上报创建活动图片和信息等工作。

创建美丽宜居城市心得体会精选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努力提升工商联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区工商联党组紧紧围绕“项目攻坚年”中心任务,充分发挥党建品牌的辐射和示范带动作用,在全体会员企业中开展以“‘三学三争’活动,促进非公企业发展”为主题的党建品牌创建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项目攻坚年”建设,以促进工作、推动发展为落脚点,以开拓创新、服务大局为基本原则,把项目制管理和创建党建品牌作为新时期提升党建科学化水平的有效载体,着力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打造工作精品,展示良好形象。强化会员企业党员的服务理念,积极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激发企业党组织的生机与活力,努力开创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新局面。

紧紧围绕“规范、精细、透明、高效”的要求,树立“党建和生产经营一盘棋”新理念,继续深化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在非公企业中大兴学习之风,大兴争先之风。积极发挥工商联桥梁纽带作用,依托“两中心、四基地”培训载体,积极抓好党员和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发现挖掘优秀人才,为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以“三学三争”为主要内容,即:学理论、学管理、学技术;争当生产模范、争当技术标兵、争当管理能手,创新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机制,扩大非公企业党建工作覆盖面,以完善和规范企业党建工作,促进区内民营企业发展。

(一)品牌认定阶段(2月—3月)

按照区委组织部和区直机关工委的要求,开展党建品牌创建大讨论,集思广益,科学制定创建实施方案,把党建品牌的定位过程变成宣传发动和增强党员干部服务意识的过程。认真总结去年我会党建工作的经验做法,围绕加强组织建设、助推企业发展、服务社会和谐,确认以开展“三学三争”活动促进非公企业发展为主要内容的创建目标,并向区委组织部和区直机关工委提出品牌认定申请。

(二)宣传发动阶段(4月)

按照确定的党建品牌,召开主席(会长)扩大会、执委会作动员部署,明确目的意义、工作任务和标准要求,充分调动会员企业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制作印发宣传资料和创建标准、规范,在非公企业中大力营造共建共创的良好氛围,发动党员干部积极投入到党建品牌创建活动中来。建立非公企业党建信息上报工作制度,及时向区委组织部、区直机关工委汇报品牌创建工作开展情况。

(三)培育发展阶段(5—11月)

针对当前区内非公企业在转型发展中面临自身竞争力不强、融资渠道不畅通、助推区域经济发展作用发挥不明显等问题,引导广大企业主深入领会党的精神和区委“产业强区、生态优城、开发富民、文化聚心”发展战略及“欣一、新二、兴三”产业发展思路,自觉加强对党的认识和归属感,自觉将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和促进生产经营发展有效的结合起来,将企业发展与温江经济发展结合起来。深入了解会员企业组织建设、党员结构及生产经营现状,全面掌握非公企业在转型升级中面临的困难,搭建平台,建立机制,开展以“学理论、学管理、学技术;争当生产模范、争当技术标兵、争当管理能手”为主要内容的“三学三争”党建品牌创建活动,帮助非公企业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全力助推非公企业快速发展。着力抓好示范企业创建活动,以示范带动整体,推星树典,激发活力,切实发挥“品牌”的示范、引导、激励效应,使创建党建品牌活动成为服务基层建设、助推企业发展的“民心工程”。

(四)总结提升阶段(12月)

认真研究党建品牌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成效和经验,及时归纳总结,形成书面汇总材料上报区委组织部和区直机关工委,以创建党建品牌促进机关行政效能提升,促进服务非公企业发展能力提升,促进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成立党建品牌工作领导小组,并落实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创建党建品牌工作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党的组织建设的基础性工作。要充分认识开展创建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职责任务,上下联动,确保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分类指导,注重实效。创建党建品牌活动的过程是工商联党组和企业党组织自身建设不断完善的过程,全体党员干部要认真领会品牌的内涵,并结合自身工作任务,扎扎实实地开展“创建”活动,促进整体水平和实际效果提高。

(三)统筹安排,搞好结合。要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项目建设为重点,紧密结合工商联工作实际,把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与“创先争优”活动融合起来,通过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使创建工作更具有工商联特色和创建实效性。

创建美丽宜居城市心得体会精选三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意见》(国办发〔〕4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鲁政发〔〕21号),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实施返乡创业工程,促进农村增收致富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整合创业资源,完善扶持措施,优化创业环境,全面激发返乡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士兵以及农村青年(以下简称农民工等人员)创业热情,创造更多就地就近就业机会,加快新型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培育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促进民生改善、经济结构调整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到年底,全市扶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1万人,组织农民工等人员技能培训1万人、创业培训1万人;培育100名左右到农村创业的领军型创业者;创建一批市级、区(市)级返乡创业园。

(三)降低返乡创业门槛。优化返乡创业登记方式,进一步放宽创业实体住所登记条件,全面实行“一照多址”“一址多照”和集群注册,将涉农类创业实体工商登记管辖权限全部下放基层登记机关,对从事无店铺零售业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允许“一址多照”,允许物理分割地址或集中办公区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允许电商平台创业者将众创空间席位、住宅、公寓等登记注册为营业场所。放宽经营范围,鼓励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投资农村基础设施和在农村兴办各类事业。对政府主导、财政支持的农村公益性工程和项目,可采取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引导农民工等人员创设的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建设、管护和运营。对能够商业化运营的农村服务业,向社会资本全面开放。制定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建设目录,鼓励返乡创业人员参与建设或承担公共服务项目,支持返乡人员创设的企业参加政府采购。将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健全返乡创业市场交易规则和服务监管机制,促进公共管理水平提升和交易成本下降。取消和下放涉及返乡创业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面清理并切实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依法大幅减少返乡创业投资项目前置审批。

(四)鼓励创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将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鼓励返乡创业人员利用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新模式,结合农村发展进程,聚集各类创新资源,不断挖掘、拓展创业新领域,创造农村经济新业态。实施开发农业农村资源支持返乡创业行动计划,鼓励具有一定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农民工等人员,结合当地产业结构、消费结构升级的市场需求,把小门面、小作坊转化为特色店、连锁店、品牌店。引导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办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林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围绕设施农业、规模种养、农产品深加工、农村服务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及农技推广、林下经济、贸易营销、农资配送、信息咨询等进行创业,合作建立营销渠道,合作打造特色品牌,合作分散市场风险,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借鉴“淘宝村”发展经验,建设一批“电商示范村”。开发特色农业产业,保护和发展传统手工艺,鼓励利用传统手工艺等进行创业。

(五)搭建返乡创业孵化平台。各区市要根据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总体状况和基本需求,结合当地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进程,依托现有各类开发区、农业产业园和闲置土地、厂房、校舍、批发市场、楼宇、商业街、科研培训设施等存量资源,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多种方式,整合创建一批返乡创业园,为农民工等人员以及失地农民、农村能人创业提供经营场所、技术指导、创业孵化、创业培训、宽带网络、公共软件、创业服务等支持。各区市要培育扶持一批区(市)级返乡创业园,对特色突出、功能完善、承载能力强,具有一定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的,认定为市级返乡创业示范园。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对返乡创业园进行对口支持,帮助完善水、电、交通、物流、通信、宽带网络等基础设施。对经认定的区(市)级返乡创业园,区(市)每年给予资金扶持;认定为市级返乡创业示范园的,按照我市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奖补政策给予一定奖补。

(六)加强返乡创业培训。紧密结合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特点、需求,编制实施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培训专项计划,将农民工等人员纳入现代农业人才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和青年农场主培养计划,符合条件的纳入创业培训补贴范围,按规定给予创业培训补贴。加强创业导师队伍建设,市级统一组建由企业家、创业专家、天使投资人、创业成功人员、返乡创业带头人等组成的创业导师(专家)库,建立创业导师激励机制,由承担主体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进行帮扶指导。到,依托社区服务中心、农业产业园区和返乡创业园,在黄岛区、即墨市、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建立100所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学校。支持农民创业培训(实训)基地建设,鼓励涉农企业、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园区、返乡创业园和产地市场等为返乡创业人员提供创业培训和见习、实习、实训等服务,培育扶持一批农民创业培训(实训)基地,纳入市级创业就业培训示范基地评选范围。发挥好“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作用,帮助开展返乡创业教育培训。

(七)鼓励扶持返乡网上创业。借力“互联网+”等现代商业手段,加快培育具有区域特色的返乡创业产业集群,引导返乡人员围绕龙头产业、龙头企业集群创业。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培育一批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带头人,带动农民工等人员返乡网上创业。加快青岛创业云平台建设,为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打造网络互动载体。支持电信企业加大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建设投入,改善农村互联网服务,加快提速降费,建设高速畅通、覆盖城乡、质优价廉、服务便捷的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支持街道(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社会资本合作共建智能物流仓储基地,健全区(市)、街道(镇)、社区(村)三级物流基础设施网络,鼓励物流企业完善物流下乡体系,提升冷链物流配送能力,畅通农产品进城与工业品下乡的双向流通渠道。

(八)引导科技创新对接返乡创业。鼓励和支持青岛龙头企业、行业领军企业建立市场化的创新创业促进机制,建立新型创业平台,培育和带动农民工等人员依托其产业链创业发展。鼓励驻青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建立开放式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吸引农民工等人员围绕其创新成果创业,加速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步伐。围绕青岛现代农业发展,根据农业科技领域特点,积极推进农业科技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建设,培育催生新型农业市场主体,促进创新创意与企业发展、市场需求和社会资本有效对接。探索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建设一批“星创天地”,为农民工等人员提供科技服务,实现返乡创业与科技创新的有序对接和联动发展。

(九)优化返乡创业服务。依托市、区(市)、街道(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将农民工等人员纳入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范围,为返乡创业就业人员提供政策咨询、创业指导、项目推介、政策落实等“一站式”“一条龙”专业化服务。开展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助推“1+5”活动,按规定为每名有创业意愿的农民工等人员组织1次创业培训、开展1次创业指导、推荐1个创业项目、协助落实1处创业场地、帮助办理1笔创业担保贷款,提升返乡创业成功率。规范农民就业失业登记,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等人员可办理就业创业证。统筹考虑社会保障、住房、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制度改革,及时将返乡创业就业人员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将电子商务等新兴业态创业人员纳入社会保障覆盖范围,按规定做好返乡创业就业人员社会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工作。深化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提升农村社区支持返乡创业和吸纳就业的能力,逐步建立城乡社区农民工等人员服务衔接机制。

(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面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税费减免政策,对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符合条件的,可减征企业所得税,免征增值税、营业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降低失业保险费率。依法依规全面清理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具有强制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中介组织涉企收费等,落实创业负担举报反馈机制。对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办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对农民工等人员创办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自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十一)强化创业资金扶持。对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创办小微企业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按规定给予最高2万元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创业带动就业符合条件的,按照每个岗位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对农民工等人员返乡网上创业,经工商登记注册的,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未经工商登记注册的,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对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符合农业补贴政策条件的,可按规定同等享受相应的政策支持。对具备各项支农惠农资金、小微企业发展资金等其他扶持政策规定条件的,按规定纳入扶持范围,便捷申请程序,简化审批流程,建立健全政策受益人信息联网查验机制。

(十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拓宽创业担保贷款范围,对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4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首次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给予不超过2年的全额贴息;对创办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按照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贷款贴息。鼓励各级各类创新创业投资基金吸引社会资本,加大对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支持异地农商行在辖区县域设立分支机构,鼓励金融机构在乡镇布设自动柜员机等,为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提供金融便利。拓宽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融资渠道,研究以大型农机具、财政直补资金、蔬菜大棚、海域滩涂使用权、农产品存货和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等为标的的新型担保方式,进一步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大力发展农村普惠金融,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机构通过支农再贷款、“三农”金融债、信贷资产证券化和资产流转等手段,拓宽支农资金来源,加大对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信贷投放力度。

(十三)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返乡创业试点工作。有条件的区市要积极争取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返乡创业试点示范工作,围绕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面临的突出问题,按照聚焦重点、滚动实施的原则,加强园区资源整合,发展一批返乡创业园。在整合资源、统筹规划的基础上,不断改善农村地区交通、宽带、仓储、物流等基础设施条件,推进返乡创业基础设施建设。依托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政务服务大厅等,拓展整合创业政策咨询、创业孵化、创业培训等服务功能,全面提高返乡创业服务能力。

(十四)加强组织协调。各区市、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和业务职能,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细化配套措施,跟踪工作进展,及时总结经验,统筹推进返乡创业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抓好《青岛市鼓励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三年行动计划纲要(—)》(见附件)的落实,明确时间进度,制定实施细则,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十五)强化考核督查。将各区市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及返乡创业园建设等情况纳入就业目标考核,细化考核体系,量化考核指标,落实属地化管理责任。加强对各区市政策落实、园区建设、培训组织、服务开展等工作的督查力度,建立按季度调度通报制度。

(十六)抓好宣传引导。各区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返乡创业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搭建返乡创业交流平台,聚集创业信息、分享创业经验、展示创业项目、传播创业商机,展示返乡创业的巨大潜力和良好前景。大力宣传返乡创业典型事迹,激发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形成返乡创业热潮。

创建美丽宜居城市心得体会精选四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引导广大党员立足岗位、敬业奉献,结合统计工作实际,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通过创建活动,精心打造体现统计工作特色和党员干部认可的党建品牌,激发我局在统计工作服务中创特色、树品牌、出亮点、上水平,引导党员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激发党组织的活力,增强党员干部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我局党建工作整体水平。用“争先进位、争创一流”的工作业绩,打造“快、精、准、信”的统计服务品牌。

(一)遵循党章、依法创建。严格按照党章规定,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在总结去年党建工作基础上开展党建品牌创建活动。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工作大局,以国民经济核算和固定资产投资统计为中心,为县委县政府经济调度和决策提供参考建议和依据。同时,将党建工作与统计业务有机结合起来,用品牌建设的理念、方法和机制提升党建工作的效能,推动统计工作及时、准确、科学、有效的反映我县经济发展的规律和变化,增强党建品牌的影响力和生命力。

(三)改革创新、突出特色。大力发挥党支部党员的首创精神,积极探索符合统计新常态发展的党建工作新思路,推动党建工作理念创新、方式方法创新、工作实践创新,激发支部党建的生机和活力,全面推进我局党建工作创新发展。

(四)因地制宜、务求实效。紧密结合我局工作特点,求真务实,遵循党建基本规律,创新活动载体,丰富创建内容,完善创建机制,不断增强创建工作的针对性、灵活性和实效性。使单位创建党建品牌活动与统计工作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一)品牌名称:“数情先锋”

(二)服务对象:全县社会各界

(三)品牌定位:使统计成为监测经济社会发展的“晴雨表”、服务社会公众咨询的“信息窗”和党政领导决策的“参谋部”。

(四)品牌内涵:“数”即统计数据,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真实描述,是全县科学决策和管理的重要依据;“数”是统计的鲜明特征,是统计的专用术语;“情”是全面反映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县情”、统计数据准确的“实情”。“数”与“情”体现了统计工作者诚信统计的根本原则、开拓创新的统计精神、优质高效的工作标准和无私奉献的服务态度。通过文化引领、学习引领、激励引领,不断提升党组织吸引力,增强统计局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激发他们共同为统计事业健康发展而努力奋斗。

(五)品牌理念:准确把握修水经济社会发展对统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不断增强危机意识、使命意识,着力深化统计改革、拓宽统计领域、丰富统计内涵、提高统计质量,增强统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六)目标措施:

1、开展党员先锋岗和党员承诺活动

鼓励党员干部尽职尽责、廉洁奉公,模范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和岗位职责,建立党员示范岗,制作党员示范牌。以单位扶贫点为重点,实行党员帮扶共建,组织党员干部关注民生、服务群众,争当先锋模范。同时,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帮基层群众解决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2、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大力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把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实。领导班子要带头学习提高、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践行价值观。3月份组织党员开展学习习近平重要讲话精神活动,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理论和工作实际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党课、会议、培训、座谈等多种形式,抓好党员理论学习,广泛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领导班子、学习型党员干部活动,引领党员干部以学习谋发展、以学习强业务,以学习促转变。

(七)党员干部职工做到“三增三创”

通过进一步引导党员干部立足岗位,敬业奉献,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业务水平和能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从而规范完善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和监督检查机制,有效利用法制手段促进全县尤其是基层单位依法统计,切实维护统计数据的权威性。

1.增强需求导向,创建一流统计服务能力和水平。统计工作必须突出需求导向,才能紧贴党委政府决策的需要,才能更好地满足企业和社会各界的需要。具体讲,就是要坚持和落实好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在工作指导上,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二是在工作安排上,必须紧贴要求、突出重点;三是在工作要求上,必须及时准确、务实高效;四是在工作方法上,必须上下联动、部门协作。

2、增强质量导向,创建统计数据质量的保障机制。从目前统计工作实际情况看,统计数据质量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基层统计台账不健全,企业统计人员更换频繁,统计从业人员业务素质不高,统计调查对象瞒报漏报与虚报多报统计数据现象并存,个别领域统计数据质量不高,有些问题还比较突出,等等。我们必须坚持质量导向,努力为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提供真实、准确、及时的统计数据。坚持质量导向,必须坚持和落实好以下几个要求:一是着力夯实统计业务基础和基层基础;二是强化数据流程的制度和责任建设;三是充分运用法治手段提高数据质量。

3、增强问题导向,创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当前统计工作面临诸多压力和挑战,既有外部环境的因素,也有自身的问题。许多问题表面上是业务工作问题,实质上都与工作作风密切相关。所以,我们要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立足于问题的解决,把作风建设不断推向深入,形成常抓不懈和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一是畅通渠道,加大基层问题的沟通反馈力度;二是多措并举,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三是强化问责,落实层级、专业及人员的职责范围和责任追究。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4月)。支部在局干部职工中大力宣传品牌创建活动的意义、要求,充分调动支部党员参与品牌创建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发挥好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成立局品牌创建领导机构。二是动员部署,组织发动。三是学习教育。通过组织自学、集中讲学、收看视频等多形式的学习,通过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以及省市县有关会议和相关文件精神,利用信息网站、座谈会、宣传栏等多种宣传方式,树立干部职工品牌创建意识,营造单位创建品牌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品牌提炼阶段(20xx年5-7月)。在宣传发动基础上,局支部按照“三增三创”的创建标准,提出明确的承诺事项,制定“精准统计,助推经济”党建服务品牌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明确要求,落实责任,保障品牌创建活动健康有序的开展。

第三阶段:申报审核阶段(20xx年8月)。经支部大会通过后,报县直机关工委审核备案,由支部组织实施。

第四阶段:推进实施阶段(20xx年9月至12月)。局党支部按照本实施方案,加强党建品牌的完善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效能,形成规范科学有效的运行机制。同时,将责任、任务分解到部门和个人,形成共管的工作合力,以务实的工作作风、优良的服务态度树立县统计局品牌形象。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局“数情先锋”党建服务品牌创建活动取得明显成效,认真统筹谋划,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创建措施,切实抓好组织策划、方案制定、总结提炼、推广深化、巩固提高等工作,确保党建品牌创建活动抓紧抓好,落到实处,成立县统计局党建创建品牌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周晓娟,副组长:周昀,成员:赖显辉、张敦优、刘玲丽。

(二)突出主题特点

党建工作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与时俱进,创新工作思路、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要突出活动主题,创新活动内容,用灵活多样的形式和丰富多彩的内容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正确处理好“精准统计,助推经济”党建服务品牌创建活动与做好日常工作的关系,统筹协调创建活动各个阶段工作,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落实的工作作风、优良的工作成效创建一流业绩。

(三)强化宣传推广

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充分利用信息网站、电视、互联网、新闻媒体等载体和手段,大力宣传统计局创建品牌以及开展的党建工作,大力宣传在开展“精准统计,助推经济”党建服务品牌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和优秀个人,不断扩大党建品牌在党员群众中的知晓率和影响力。

创建美丽宜居城市心得体会精选五

为了使“巾帼文明岗”活动扎实有效深入开展下去,同时更好地提高我岗女性医护工作者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技能,推动医疗水平及服务理念的提升,特拟定以下度巾帼文明岗创建计划。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构筑和谐社会”主要精神为指导,以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主题,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行医和医为仁术相结合,围绕医院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强“巾帼文明岗”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加强岗员政治思想教育,增强凝聚力,充分发挥巾帼文明岗的先锋引领作用。

创建活动以“珍爱生命,关注健康,诚信服务,奉献社会”为宗旨,以“强素质,体能力,促发展,争一流”为目标,以“优服务,树形象,展巾帼风采”为口号,加强妇产科规范化建设,健全服务制度,完善服务设施,拓展服务渠道,优化服务环境,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积极上进,恪尽职守,爱岗敬业,奉献社会,树立医护工作者的光辉形象。

强素质,提能力,促发展,争一流。

1、提高岗员参与创建巾帼文明岗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创建活动中,要求每位成员做到热心为医院,热心为工作,诚意为患者。鼓励她们在自己的本职岗位上,刻苦钻研业务,扎扎实实开展工作,切实提升自己的服务意识,提高医疗质量。

2、参加各项业务学习,努力提升业务能力,积极参加职称评定提升,争做名优医护工作者。

3、加强医护队伍建设,通过开展论文征集、岗位竞赛等活动,争取进行科研课题研究,总结经验,提升业务水平。

4、继续办好“妈妈qq群”、孕妇学校、青春期秘密档案等工作,关爱女性健康,关注女孩青春期教育,发挥专业优势,为女性姐妹服务。

5、开展“岗村结对”“姐妹帮扶”,关心贫困姐妹,使帮扶对象重树信心,增加面对生活的勇气,传递社会大家庭的温情。

6、针对女性的特点,组织开展各种文明健康的文体活动,丰富岗员的业余文化生活,增强团队意识。

7、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发挥岗员的创造力及主动性,丰富“巾帼文明岗”活动载体。利用岗位专长,积极组织岗员参加公益活动,举办健康讲座、义诊咨询等,服务百姓,回馈社会,树立良好形象,展示巾帼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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