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0字范文,内容丰富有趣,生活中的好帮手!
700字范文 > 人民奋勇前进精神心得体会和方法 全国人民奋勇前进的强大精神力量(六篇)

人民奋勇前进精神心得体会和方法 全国人民奋勇前进的强大精神力量(六篇)

时间:2018-10-25 22:49:04

相关推荐

人民奋勇前进精神心得体会和方法 全国人民奋勇前进的强大精神力量(六篇)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人民奋勇前进精神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1984年3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1992年9月4日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发明创造专利权,鼓励发明创造,有利于发明创造的推广应用,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需要,特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对符合本法规定的发明创造授予专利权。

第四条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条 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第六条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全民所有制单位申请的,专利权归该单位持有;集体所有制单位或者个人申请的,专利权归该单位或者个人所有。

在中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工作人员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企业;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专利权归申请的企业或者个人所有。专利权的所有人和持有人统称专利权人。

第七条 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压制。

第八条 两个以上单位协作或者一个单位接受其他单位委托的研究、设计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申请被批准后,专利权归申请的单位所有或者持有。

第九条 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第十条 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

全民所有制单位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必须经上级主管机关批准。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必须订立书面合同,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生效。

第十一条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销售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销售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专利权人有权阻止他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上两款所述用途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进口依照其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除本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以外,都必须与专利权人订立书面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专利。

第十三条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

第十四条 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家计划,有权决定本系统内或者所管辖的全民所有制单位持有的重要发明创造专利允许指定的单位实施,由实施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向持有专利权的单位支付使用费。中国集体所有制单位和个人的专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推广应用的,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报国务院批准后,参照上款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专利权人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

第十六条 专利权的所有单位或者持有单位应当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

第十七条 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有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权利。

第十八条 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的,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根据本法办理。

第十九条 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有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应当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在国内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可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第二十条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将其在国内完成的发明创造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首先向专利局申请专利,并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后,委托国务院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第二十一条 在专利申请公布或者公告前,专利局工作人员及有关人员对其内容负有保密责任。

第二章 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第二十二条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第二十三条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

第二十四条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一、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二、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三、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第二十五条 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对上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第三章 专利的申请

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第二十七条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以及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等文件,并且应当写明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及其所属的类别。

第二十八条 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第二十九条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向专利局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第三十条 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第三十一条 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种产品所使用的一项外观设计。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的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第三十二条 申请人可以在被授予专利权之前随时撤回其专利申请。

第三十三条 申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

第四章 专利申请的审查和批准

第三十四条 专利局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专利局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第三十五条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专利局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专利局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第三十六条 发明专利的申请人请求实质审查的时候,应当提交在申请日前与其发明有关的参考资料。

发明专利已经在外国提出过申请的,申请人请求实质审查的时候,应当提交该国为审查其申请进行检索的资料或者审查结果的资料;无正当理由不提交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第三十七条 专利局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后,认为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陈述意见,或者对其申请进行修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答复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第三十八条 发明专利申请经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进行修改后,专利局仍然认为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予以驳回。

第三十九条 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专利局应当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并予以登记和公告。

第四十条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专利局应当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并予以登记和公告。

第四十一条 自专利局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六个月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都可以请求专利局撤销该专利权。

第四十二条 专利局对撤销专利权的请求进行审查,作出撤销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撤销专利权的决定,由专利局登记和公告。

第四十三条 专利局设立专利复审委员会。对专利局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或者对专利局撤销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或者撤销专利权的请求人。

发明专利的申请人、发明专利权人或者撤销发明专利权的请求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专利复审委员会对申请人、专利权人或者撤销专利权的请求人关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复审请求所作出的决定为终局决定。

第四十四条 被撤销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第五章 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

第四十五条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六条 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

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专利权的终止,由专利局登记和公告。

第四十八条 自专利局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满六个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都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第四十九条 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进行审查,作出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由专利局登记和公告。

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发明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发明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宣告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的请求所作出的决定为终局决定。

第五十条 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裁定,专利管理机关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如果依照上款规定,专利权人或者专利权转让人不向被许可实施专利人或者专利权受让人返还专利使用费或者专利权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专利权人或者专利权转让人应当向被许可实施专利人或者专利权受让人返还全部或者部分专利使用费或者专利权转让费。

本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适用于被撤销的专利权。

第六章 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

第五十一条 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而未能在合理长的时间内获得这种许可时,专利局根据该单位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该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第五十二条 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专利局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第五十三条 一项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比前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技术上先进,其实施又有赖于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实施的,专利局根据后一专利权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

在依照上款规定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情形下,专利局根据前一专利权人的申请,也可以给予实施后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

第五十四条 依照本法规定申请实施强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出未能以合理条件与专利权人签订实施许可合同的证明。

第五十五条 专利局作出的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应当予以登记和公告。

第五十六条 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不享有独占的实施权,并且无权允许他人实施。

第五十七条 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付给专利权人合理的使用费,其数额由双方商定;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专利局裁决。

第五十八条 专利权人对专利局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或者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使用费的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章 专利权的保护

第五十九条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

第六十条 对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的侵权行为,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专利管理机关进行处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专利管理机关处理的时候,有权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专利管理机关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在发生侵权纠纷的时候,如果发明专利是一项新产品的制造方法,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的证明。

第六十一条 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一、专利权人制造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制造的专利产品售出后,使用或者销售该产品的;

二、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的;

三、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四、临时通过中国领土、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

五、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

第六十三条 假冒他人专利的,依照本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比照刑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将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的或者将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的,由专利管理机关责令停止冒充行为,公开更正,并处以罚款。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条规定,擅自向外国申请专利,泄露国家重要机密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五条 侵夺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权和本法规定的其他权益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十六条 专利局工作人员及有关国家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的,由专利局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比照刑法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七条 向专利局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手续,应当按照规定缴纳费用。

第六十八条 本法实施细则由专利局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第六十九条 本法自1985年4月1日起施行。

原作者: 王-亮

人民奋勇前进精神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根据《关于第一批主题教育单位开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本人严格按照“四个对照”和“四个找一找”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紧密联系自身实际,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措施,现将检视剖析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对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方面找差距

一是理论学习不够系统。主要是学原著、读经典不多,学习不够深入、不够全面,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停留在“满堂灌”的形式上,没有深入系统的研究,学习效果还有待提升。二是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够到位。在重大项目实施、重大问题决策、重要政策制定过程中听取基层群众代表的意见不够。在民主决策过程中,对不属于自己分管的工作说“同意”、“无意见”的较多,甚至不发表意见。三是贯彻决策部署有不足。往往是上级安排,自己才会有所行动,存在着求稳心态,工作上步子不大,作为上缺乏主动性,落实上目光看不远。如在上级政策与地方发展上,总是不自觉的以地方利益为重,摆不正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对当前有利的就认真执行,打基础、利长远的事情就思考不深、推动迟缓。

(二)认真对照党章党规,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方面找差距

一是党内政治生活质量还不够高。平时开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思想斗争还是不够,仍然存在交待工作多、交流思想少,自我批评多、相互批评少,“点赞”多、“差评”少的情况,党内政治生活的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参加支部活动不积极。机关支部每月都会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我作为领导干部,由于忙于日常性事务,很少参加主题党日活动,无形中拉开了与机关干部职工的距离。三是遵守纪律不够严格。自己虽然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能够带头执行财经纪律、生活纪律和廉洁从政的各项制度规定。但对照《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发现仍然存在政治纪律和廉洁自律还不够严格,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传统没有时刻牢记的问题,如在资金的审批使用上不够精打细算。

(三)认真对照人民群众新期待,在群众观点、群众立场、群众感情、服务群众方面找差距

一是服务联系群众不够紧密。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道路水毁、交通拥堵、改制遗留问题等热点难点问题,虽然做不少工作,但效果不太理想,没有达到群众的要求和期盼。平时到基层调查研究做得不够好,不够深入,工作中调研的深入性和广泛性不够,倾听群众意见建议的时间不多,沉下身子“解剖麻雀”的少,对真实情况的掌握打了折扣。二是接访群众付出不够。有时群众集体上访,就一些比较棘手的历史遗留问题找到我,当时答应向上级询问政策、了解方向,也会开会研究,一定给出满意答复,但内心深处也知道这类问题很难化解,总是找我时干一干,不找我则放一放,缺少了以前那种知难而进的信心和另谋他法的担当。

(四)认真对照先进典型、身边榜样,在思想觉悟、能力素质、道德修养、作风形象方面找差距

一是对照先进典型,在工作的闯劲和拼劲上还有差距。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的力度还不够大。既想推动发展,又怕担风险、影响稳定,导致出现了“前怕狼后怕虎”的想法,对待一些棘手工作不敢碰硬,推动缓慢。二是对照先进典型,在传承党的优良传统作风上还有差距。真抓实干的作风有所弱化,存在“把计划当工作、把研究当落实”的状况,不注重执行效果。

(一)理想信念还不够坚定。在工作中,我虽然能够做到在思想和行动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但面对一些错误思潮和不好的社会现象,有时候也会感到困惑和迷茫,主要还是理想信念不够牢固,在名利和进退间放松了对自身建设的要求,在比较和计较中淡化了理想信念、公仆情怀、群众观念。

(二)党性修养有所放松。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来,本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史、新中国史,深感无论是在党性修养还是在思想境界上,与党中央对新时期党员干部的要求有一定差距。究其原因,主要是党性修养的要求还不高,自我净化、自我革新、自我完善、自我提高做的还不够。

(三)纪律观念有所松懈。主观上认为自己入党多年,能够时刻保持对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的敬畏,严格遵守、不越红线,就是一个合格的共产党员了,没有严格按照“四讲四有”的标准来要求自己,有时会产生纪律松懈、观念淡化的情况。深刻反思自身,总的来说,出现这些问题,还是没有严格按照一名合格党员的标准来规范自己的生活工作,对自身建设、自身要求有所放松。

一是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积极参加县委中心理论组学习等集体学习活动的同时,挤出更多时间系统学习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深入领会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髓要义,提高自己在错综复杂环境中明辨是非的能力,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提升理论水平,增强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坚定性。认真学习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同时注重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汲取丰富营养,以文化自信支撑政治定力。

二是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谈心交流活动,动真情,交真心,虚心接受群众的意见建议,如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民生工程等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上,始终把群众的所思所盼、所需所愿作为谋事干事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注重在群众中发现、挖掘和总结经验,努力推动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进一步严守纪律规矩。始终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心存敬畏、严格遵守,始终对党忠诚,始终坚守政治信仰、站稳政治立场、把准政治方向,坚决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特别是在指导思想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关系全局的重大问题上,脑子要特别清醒、立场要特别坚定。团结同志,不搞以人划线,不搞任何形式的小圈子,坚决防范团团伙伙、拉帮结派。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对破坏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坚决抵制、勇于斗争,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和政治安全。不断强化组织观念、程序观念,严格落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在涉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时按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

四是进一步保持清正廉洁。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心系基层、心系群众,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坚持勤俭节约,把有限的财力、物力用在人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上,用在对特殊困难群众的帮助扶持上,以实际行动赢得群众的拥护和爱戴。要严于律己、廉洁奉公,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树立自己做为一名共产党员应有的清正廉洁的好形象。

人民奋勇前进精神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人民陪审员在履行职责时,是审判员 监督员 调解员,在案件审理之外,还应是宣传员 联络员,即要向所在社区的群众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同时把社区中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相关问题及时反映到相关部门,促进基层民主,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人民陪审员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社会管理创新中的重要作用。我所在的社区,近几年的征地建设任务较大,如市中级法院 市公安局都要搬迁到我社区,群众工作任务繁重。经过我带领社区班子成员的共同努力,目前各项工作稳步推进。近几年我社区没有呈现大的上访个性是群访事件,社区领导班子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影响很高,受到上级领导的表彰。

一份耕耘一份收获,我将继续以专心负责的工作态度 饱满的工作热情,履行陪审员的工作职责。特此报告。

人民陪审员工作总结篇2

自20xx年x月以来,我院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和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在县委的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下,高度重视并专心推动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贯彻落实,在人民陪审员的选任 培训和日常管理工作中做了超多富有成效的工作,使人民陪审员工作走上了健康发展的轨道,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逐年上升,办案质量始终持续较高水平。x年来,人民陪审员共参审案件数949件,对于落实审判公开,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审判独立,加强司法监督等具有重要好处,对于缓解法院审判力量不足,推进法院审判工作起到了专心作用。20xx年,我院被评为“全省人民陪审员先进单位”。

一 措施得力,宣传到位,为选任工作打下了好基础

人民奋勇前进精神心得体会和方法四

打开记忆的大门,我们有很多关于梦想的故事:儿时的我们梦想成为伟人,走出校园才发现那绝不可能。于是又梦想有一份轻松而高薪的工作,在找工作时才明白那必定为空。于是我们只能义无反顾的走上三尺讲台,下定决心:那我们就做伟人的老师吧!为祖国的繁荣昌盛培养一代又一代的接班人。终于梦想成真!

不必无奈,不必失落,我们应该感到快乐和幸运,因为这是一份有关梦想的职业,这是一份有关心灵的职业,更是一份成就人才的事业!面对一个个鲜活可爱的面孔,面对一双双求知的眼睛,我们一次次默默的告诉自己,要努、要加油,要有爱心,要成为深受学生喜欢的好老师。而高尚的职业道德是赢得学生爱戴的力量所在。我认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必须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一、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是师德的基石

爱岗敬业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途径,是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基石。对于教师来说,最基本的道德准则就是忠诚自己所从事的教育事业。只有教师具备了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才会在教育实践中,全身心投入,潜心钻研业务,努力掌握现代科学理论知识,广泛搜集最新教育信息,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同时有了对事业热爱之心,就会甘于平凡,为人民的教育事默默奉献。没有爱就没有教育,教师不能把教育学生当作谋生的手段,而应把她当作崇高的事业。

二、热爱学生,诲人不倦是师德的核心

一个人最崇高的爱是爱别人,一个教师最崇高的爱是全心去爱每一个学生。热爱学生是教师的天职,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核心,也是对教师职业道德评价的重要标志。许多教育家都指出,没有对学生的爱就不会有真正的教育,爱是教育学生的前提。所以教师要真正关心学生,充分尊重、信任学生,严格要求学生,教师只有内心充满对学生的爱和尊重,才会事事从学生的利益出发,处处为学生着想,维护他们的自尊心,在他们需要帮助时伸出援助之手,在他们取得点滴成绩时投去赞许的眼光,同时教师的爱能拉近师生间的距离,是增强师生关系的润滑剂。上世纪70年代,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报告《学会生存》中明确指出:未来社会的文盲,将不是没有掌握一定知识的人,而是那些不会学习的人。教学的真正含义是变“学会”为“会学”。老师要去激发诱导学生的学习兴趣。教学的艺术不在于传授本领,而在于激励、唤醒和鼓舞。

三、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是师德的灵魂

除了父母,教师是学生相处时间最多,对学生影响最大的人。教师在教育中的示范作用是巨大的,学生总是以老师做为模仿效法的对象,老师的思想、品德、行为、习惯都会在学生的心灵深处留下烙印,对学生的成长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因此,教师必须十分注意自身的修养,严格要求自己,把做人与育人统一起来,时时处处做学生的良好榜样,以大方得体的仪表,稳重端庄的举止,亲切和蔼的态度,文明礼貌的语言,严谨持重的行为和高尚的道德情操等,形成一种无声无形的教育动力,去感召学生,启迪学生,最终达到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的目的。

四、不断进取,勇立潮头是师德的使命

学生能原谅教师的严厉,刻板甚至吹毛求疵,但不能原谅教师的不学无术。教师想给学生一杯水,自己就必须成为一条常流常新的小溪。高超的学识本领不仅是教师自我完善的基础,是从事教学工作的保证,还是教师树立教学威信的源泉。面对日新月异飞速发展的世界,教师不能墨守陈规,固步自封。我们生活在一个与前人大不相同的时代,既要从前人的经验中汲取有益的东西,又不能抱残守缺,生搬硬套。我们今天赶上了信息时代、知识爆炸的年代,分化交叉各种学科综合运用,更需要立体、复合型的教师。除有本学科专门知识外,还要对有关相邻学科的深刻认识,以及对科学方法论的研究。现代社会、现代教育的急剧变革向教师提出挑战,要求教师承担多重角色,要求教师具有多方面、综合性的能力,因此,教师应树立起"终身学习"、"永远探索"的思想,在教育实践中,潜心学习理论,运用理论,钻研业务,掌握现代科学知识,不断探索,勇攀知识和技术高峰。

世风日下,必然行风日下,行风不正,必然师风不正。所以整顿师风必先整顿行风,整顿行风必先整顿世风。[第一范文 ]而由于教育行业对后代的影响超过其他行业,因此,有时师风正,也可带动行风,行风正,又可影响世风正。所以,任何时候,提倡教师的师德师风都是必要的。

“起始于辛劳,收结于平淡”。这是我们教育工作者的人生写照。但是,我既然选择了这个职业,就会无怨无悔,当清晨走进校园,面对一个个标准的队礼,一声声清脆的“老师早”;当走进圣洁的课堂,看到一双双渴求甘霖的双眸,一颗颗等待塑造的无邪的心灵;当课间跟孩子们泡在一起,看到一个个生龙活虎的身影,一张张天真烂漫的笑脸;我又是那么激动,那么满足,终而丢不下九月的承诺,离不开那笑靥的花朵。

今天,网络时代和知识经济的并驾齐驱为教育赋予了全新的内涵,“育人”已不能简单地理解为传授知识,而是要教在今天,想在明天,以明日建设者的素质要求,做好今日的教育教学工作。我可以培养他们扎实的自学能力、独立思考的能力、探求新知的欲望、动手实践的能力和创造的本领。我愿以一个平凡教育工作者的诚挚,投身于教育改革的风尖浪头,与时俱进,改革创新,不断地丰富自我、完善自我、发展自我,赢得世人的尊敬,社会的肯定,努力实现我真诚的育人理想。一个人的生命是有限的,而我们的教育事业是常青的。我的生命在学生身上延续,我的价值在学生身上体现。我无悔于我的生命,更无悔于我的选择,在这三尺讲台上,阅历春秋,苦苦耕耘,用我的爱心、诚心、细心、耐心、恒心去换取学生的开心,家长的放心,社会振兴的信心!

人民奋勇前进精神心得体会和方法五

印象中第一次看见“为人民服务”这五个字在我家的大碗上;后来上了学知道这是_同志为了悼念中央警备团战士张思德同志,发表的演讲《为人民服务》的标题,内容虽然记得,但含意知之甚少;上大学入了党,才系统地学习了这篇文章,知道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_应该为了人民的利益贡献自己的一切,党的誓词里要求党员“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今天,在保持_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重读了《为人民服务》,深感主席著作言简意赅,寓意深远,对“为人民服务”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

党的性质是一个政党所具有的质的规定性,是区别其他政党的最本质特征。我们党从成立之初就公开声明自己是为中国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谋利益的。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1935年12月,中央政治局讨论通过的瓦窑堡会议决议曾经指出:“中国_是中国无产阶级的先锋队……同时中国_又是全民族的先锋队。”1945年5月,在党的七大修改党章的报告中也曾指出,党章的总纲指出了我们党代表中华民族与中国人民的利益。_在党的八大所作的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中指出,我们党不仅应当成为工人阶级的先锋队,而且应当成为中华民族行进分子的“集合体”。十二大、十三大、十四大、xx大党章规定中国_“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

党的xx大通过的新党章,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党的性质和党的最终目标进一步表述为:“中国_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这个过程表明党对自己的性质有了进一步深刻认识和深化,表明中国_来自劳动大众,应该服务于劳动大众。

回顾历史,从陈胜吴广农民起义到太平天国,从商鞅变法到戊戌变法,无论是自下而上的革命,还是自上而下的改良,都不是从最广大的劳动人民利益出发,不过是统治阶级维新自强或“城头变换大王旗”的闹剧。孙中山先生领导的辛亥革命,_了统治中国几千年的君主_制度,第一次提出了“民族、民权、民生”的三民主义,但未能如其所愿,终被后继者抛弃,三民主义成为压迫人民的幌子和工具。_同志在庆祝建党八十年的讲话中指出:“事实表明,不触动封建根基的自强运动和改良主义,旧式的农民战争,资产阶级革命派领导的民主革命,以及照搬西方资本主义的其他种.种,都不能完成救亡图存的民族使命和反帝反封建的历史任务。”

19,在马列主义同中国工人运动相结合的进程中,中国_应运而生。而无产阶级自诞生之日起就以解放全人类为己任,进行着不懈的无产阶级革命。由它领导的中国_更是为实现这一伟大目标做出了艰苦卓越的努力,更书写了一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全部历史。中国_成立八十多年来,始终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的根本宗旨和行为准则。抗战时期,为人民服务就是带领人民闹革命,_“三座大山”,求解放;和平时期,为人民服务就是带领人民搞建设,推进祖国的稳定发展,求富裕。一代又一代的_人在党的旗帜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人民的利益而英勇奋斗,整整经历了八十多年的战斗。他们在艰难困苦的环境中,紧密地同人_系在一起,奋不顾身,前仆后继,无数人献出了宝贵的生命,无数人奉献出了宝贵的青春年华甚至一生。

结合自己,在工作中,我为学院学生工作尽了一点微薄之力,为党的教育事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一直觉得是个称职的_员。但通过这一阶段的学习,自查自看,对比党的要求,对照党员榜样先例,觉得离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要求还有相当距离,特别是为学院服务的意识还不够强,为学生服务意识还不够强。

“人总是要死的,但死的意义有不同,中国古代有个文学家叫做司马迁的说过: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为人民利益而死,就比泰山还重,替法西斯卖力,替剥削人民和压迫人民的人去死,就比鸿毛还轻”。

_同志精辟阐述了我们_人怎样对待人生。人总是要死的,人只有一生,人生来病去是自然现象,是不可抗拒的。但是,如何活法,怎样活才有意义,主席给我们指明了方向,那就是多做有益于人民的事,为人民谋利益。这才是活的质量,才叫活着。如果一生忙忙碌碌只为自己,生活在自己的圈子里,心中无他人,那就是“轻于鸿毛”。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