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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民生保障工作心得体会和感想 扎实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心得体会(九篇)

时间:2022-07-03 10:3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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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民生保障工作心得体会和感想 扎实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心得体会(九篇)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对于基本民生保障工作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x人民代表大会:

诚信作为一种传统的道德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础。诚信既是道德的基础, 也是法制的基础。 各类食品安全领域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咎其原因就是诚信的缺失。诚信缺失、不讲信用,不仅危害经济社会发展,破坏市场和社会秩序,而且损害社会公正,损害群众利益,妨碍民族和社会文明进步。为止提出如下建议:

1、加强政府诚信建设。 因为政府既是社会信用的制定者、执行者和维持者,又是公共信用的示范者,所以,政务诚信是引导社会诚信的指南针,是第一诚信,处于整个社会诚信体系的核心位置。设立“市长”信箱、“县长”信箱、“镇(乡)”信箱,时时听取人民的呼声。

2、加强企业诚信建设。对企业而言,诚信是一种企业经营文化和价值理念,是企业的形象展示和声誉保证,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更是企业应该承担的基本社会责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在进一步完善现有法律制度的基础上,加大行政处罚力度,让失信者无机可乘, 在经济上得不偿失,通过扎紧诚信法律制度的“篱笆”,让企业不敢冒失信的风险。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及时曝光各种失信行为,让企业失信者因自己的失信行为受到舆论的谴责和大众的唾弃。

3、加强我们个人诚信建设,建立和完善个人诚信系统。政府应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诚信系统,加大对失信行为惩戒力度。通过完善制度、加强教育,努力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使诚实守信者得到保护、作假失信者受到惩戒,为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改革和发展提供良好的道德保障。

4、加强诚实守信教育。诚信体系建设必须从娃娃抓起,必须从孩子教育开始,让孩子从小形成要诚信的思想,讲诚信的美德。通过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大力宣扬真、善、美,形成讲诚信,讲道德,讲法律的社会舆论和社会氛围 ,重塑人与人之间的信任。

只有这样,老百姓做好事才会没顾虑,会有更多的人敢做好事,乐于做好事,这样,我们的社会主义小康社会才会更和谐,人民才会更幸福,社会才更美好。

签名:

时间:x年x月x日

对于基本民生保障工作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基金管理人:_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

目录

一、前言

二、释义

三、基金合同当事人

四、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义务

五、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

六、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义务

七、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八、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的更换条件与程序

九、基金的基本情况

十、基金的募集

十一、基金合同的生效

十二、基金资产的托管

十三、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十四、基金转换

十五、基金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冻结与质押

十六、基金销售业务及其代理

十七、基金注册登记业务及其代理

十八、基金的投资

十九、基金的融资

二十、基金资产

二十一、基金资产估值

二十二、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二十三、基金费用与税收

二十四、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二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

二十六、基金合同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

二十七、业务规则

二十八、违约责任

二十九、争议处理和适用法律

三十、基金合同的效力与修改

三十一、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签章

一、前言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规范基金运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基础上,订立本《__________优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基金合同是规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基本法律文件,其他与本基金相关的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于基金合同的签署构成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基金投资者自取得依据基金合同发行的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其认购或申购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本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为必要条件。基金合同当事人按照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上投摩根中国__________优势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按照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批准。

中国_____对本基金设立的批准,并不表明其对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将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由于证券投资具有一定的风险,因此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基金合同之外披露的涉及基金的信息,其内容涉及界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应以基金合同为准。

二、释义

在基金合同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基金或基金:指上投摩根中国__________优势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指《上投摩根中国__________优势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任何有效修订与更新;

本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指本《上投摩根中国__________优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该基金合同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上投摩根中国__________优势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投资基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元:指人民币元;

中国_____: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管理人:指上投摩根__________富林明___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__________银行;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基金销售代理人:指具有开放式基金销售代理资格、依据有关销售代理协议办理基金申购、赎回和其它基金业务的代理机构;

基金销售机构:指基金管理人及基金销售代理人;

基金销售网点: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基金销售代理人的代销网点;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指基金管理人,在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委托第三方代为办理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业务,在此情况下该接受委托的第三方为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基金账户: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根据基金合同及相关文件合法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指合法持有届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其它合法身份证件的中国居民;

机构投资者:指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定禁止投资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除外);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经监管部门批准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的中国境外基金管理机构、_____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它资产管理机构;

基金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合称;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本基金募集符合本基金合同规定条件,并获得中国_____书面确认之日;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终止事由出现后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程序并经中国_____批准终止基金合同的日期;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到基金合同生效日止的时间段,最长不超过3个月;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至基金合同终止日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t日:指基金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者申购、赎回或其它业务申请的日期;

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开放日: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基金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基金管理人购回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差价、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基金的其它合法收入;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所购买的各类证券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基金应收的申购款项和其他应收款项以及其它投资所形成资产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开放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指定媒体:指中国_____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纸、互联网网站或其它媒体;

法律法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法规、地方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克服、无法避免且在基金合同由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它自然灾害、战争、_____、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变化、突发停电、电脑系统或数据传输系统非正常停止或其它突发事件、证券交易场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等;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指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_____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基金合同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经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立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_____证监基字号

经营范围: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以及经中国_____批准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实缴注册资本:_____万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立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_____证监基字号

经营范围:吸收人民币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_____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付;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结汇、售汇;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买卖;代客外汇买卖;外汇信用卡的发行;代理国外信用卡的发行及付款;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中国xx银行批准的委托代理业务及其他业务(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组织形式:国有独资企业

注册资本:____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投资者自取得依据基金合同发行的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其认购或申购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本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为必要条件。

四、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的权利

(1)依法申请并募集基金;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基金管理人依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_____管理基金资产;

(3)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制订、修改并公布有关基金募集、认购、申购、赎回、转托管、基金转换、非交易过户、冻结、收益分配等方面的业务规则;

(4)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本基金的相关费率结构和_____方式,获得基金管理费,收取认购费、申购费及其它事先批准或公告的合理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费用;

(5)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之规定销售基金份额;

(6)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资产、其它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及时呈报中国_____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以及采取其它必要措施以保护本基金及相关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利益;

(7)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选择适当的基金销售代理人并有权依照代销协议对基金销售代理人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8)自行担任基金注册登记代理机构或选择、更换基金注册登记代理机构,办理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业务,并按照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注册登记代理机构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9)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和赎回的申请;

(10)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

(11)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制订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2)按照法律法规,代表基金对被投资企业行使股东权利,代表基金行使因投资于其它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4)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5)选择、更换律师、审计师、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并确定有关费率;

(16)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以及依据基金合同制订的其它法律文件所规定的其它权利。

(二)基金管理人的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2)恪尽职守,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谨慎、有效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3)充分考虑本基金的特点,设置相应的部门并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防范和减少风险;

(4)设置相应的部门并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或委托经_____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5)设置相应的部门并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办理基金的注册与过户登记工作或委托其它机构代理该项业务;

(6)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基金管理人的固有财产和基金财产相互_____,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7)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资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方谋取利益;

(8)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管理人不得委托第三人管理、运作基金资产;

(9)接受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对基金管理人履行基金合同情况进行的监督;

(10)采取所有必要措施对基金托管人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行为进行纠正和补救;

(11)按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

(12)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分红款项;

(13)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和履行其他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4)保守基金的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但因遵守和服从司法机构、中国_____或其它监管机构的判决、裁决、决定、命令而做出的披露或为了基金审计的目的而做出的披露不应视为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合同规定的保密义务;

(15)依据基金合同规定制订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并向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16)不谋求对基金资产所投资的公司的控股和直接管理;

(17)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8)编制基金的财务会计报告;保存基金的会计账册、报表及其它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完整记录以上;

(19)参加基金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资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20)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时,及时报告中国_____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因过错造成基金资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承担连带责任;

(22)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规定的目的处分基金资产或者因违背基金合同规定的管理职责、处理基金事务中因过错致使基金资产受到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过错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3)确保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发出;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24)负责为基金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

(25)不从事任何有损本基金其它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26)基金不能成立时按规定退还所募集资金本息、并承担发行费用;

(27)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_____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它义务。

五、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

(一)基金托管人的权利

1.依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

2.监督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基金合同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不予执行并向中国_____报告;

3.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4.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如认为基金管理人违反了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资产、其它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及时呈报中国_____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以及采取其它必要措施以保护本基金及相关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利益;

6.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的其它权利。

(二)基金托管人的义务

1.基金托管人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保管基金的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资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资产与基金托管人固有资产相互_____,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资产与其托管的其它基金资产相互_____;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_____;

4.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资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5.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资产;

6.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

7.按有关规定开立证券账户、银行存款账户等基金资产账户;

8.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9.保守基金的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但因遵守和服从司法机构、中国_____或其它监管机构的判决、裁决、决定、命令而做出的披露或为了基金审计的目的而做出的披露不应视为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规定的保密义务;

10.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11.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对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

12.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法、违规的,不予执行,并向中国_____报告;

13.按法律法规和中国_____的有关规定出具基金托管人报告;

14.按有关规定,保存基金的会计账册、报表和其它有关基金托管业务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5.参加基金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资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6.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时,及时报告中国_____、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7.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管理人因过错造成基金资产损失时,基金托管人应为基金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承担连带责任;

1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本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等事项符合基金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的规定;

19.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基金管理人用以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20.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基金投资和融资的条件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21.因过错导致基金资产的损失或因违背托管职责或者处理基金事务不当对第三人所负债务或者自己受到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2.不从事任何有损本基金其它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23.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依据基金合同制定的其它法律文件所规定的其它义务。

六、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义务

基金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投资者自取得依据基金合同发行的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为必要条件。

每一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1.按基金合同的规定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就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2.按基金合同的规定取得基金收益;

3.按基金合同的规定查询或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4.按基金合同的规定赎回基金份额,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有效赎回的款项;

5.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6.依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7.要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及时行使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所规定的义务;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损害其合法权益而要求予以赔偿;

9.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的其它权利。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2.缴纳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等事宜涉及的款项及规定的费用;

3.以其对基金的投资额为限承担本基金亏损或者终止的有限责任;

4.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本基金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5.返还其在基金投资过程中取得的不当得利;

6.法律法规以用基金合同所规定的其它义务。

七、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

(一)有以下事由情形之一时,_____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修改基金合同或提前终止基金合同,但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提前终止本基金;

3.变更基金类型或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更换基金托管人;

5.更换基金管理人;

6.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提高该等报酬标准的除外;

7.本基金与其它基金的合并;

8.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_____规定的其它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

(二)以下情况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变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或_____方式;

3.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4.对基金合同的修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

5.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6.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规定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外的其它情形。

(三)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集,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益登记日由基金管理人选择确定。

2.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十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自行召集并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益登记日。

3.代表基金份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十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

基金托管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十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召开。

4.代表基金份额百分之十以上(含百分之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代表基金份额百分之十以上(含百分之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三十日报_____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5.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四)通知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当于会议召开前30天,在至少一种中国_____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就未经公告的事项进行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将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2.会议拟审议的主要事项;

3.投票委托书送达时间和地点;

4.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

5.如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则载明投票表决的截止日以及表决票的送达地址。

采用通讯方式开会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召集人决定通讯方式和书面表决方式,并在会议通知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系方式和联系人、书面表达意见的寄交和收取方式。

(五)开会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方式包括现场开会和通讯方式开会。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通过授权委派其代理人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出席;通讯方式开会指按照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以通讯的书面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方式由召集人确定,但决定基金管理人更换或基金托管人的更换事宜必须以现场开会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现场开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授权委托书等文件符合法律法规、本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全部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不含50%)。

2.在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召集人按基金合同规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两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2)召集人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见;

(3)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

(4)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书面意见的其它代表,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授权委托书等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

(5)会议通知公布前已报中国_____备案。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表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即视为有效的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六)议事内容与程序

1.议事内容及提案权

议事内容为关系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并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职权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如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合同的重大修改、终止基金、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基金之间或与其它基金合并以及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它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日前10天公告。否则,会议的召开日期应当顺延并保证至少有10天的间隔期。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单独或合并持有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10%或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大会召集人发出会议通知前向大会召集人提交需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也可以在会

对于基本民生保障工作心得体会和感想三

[摘 要]大学生在求职面试时除了要努力展示自身的能力、素质和水平外,还要注重面试的礼仪细节才能快速赢得主考官的好感.本文对大学生面试时的一些基本礼仪做了比较详细的介绍,希望可以对大学生面试时起到帮助的作用.

[关 键 词]大学生求职面试礼仪

面试是求职的一个关键环节.大学生在面试时,除了努力展现自身的能力、素质、水平之外,得体的穿着、流利的谈吐、大方的举止,也能提高招聘单位对求职者的良好印象.不少大学生成绩优秀,却在面试中因忽略了一些礼仪细节而使主考官对自己的第一印象打了折扣.因此要想求职成功,必须重视面试过程中的一些基本礼仪.

一、准时入场

守时是一种礼貌,是尊重对方的一种表现.面试都有约定的时间,风雨无阻地准时踏入面试试场,意味着求职者是一个有诚意的、讲究信用的、可靠的人,同时还是一个讲求效率的人,更是一个懂礼貌的人.面试最好是提前一些时间到达面试地点.这样可以稍有时间稳定情绪、调整心态、整理思路并熟悉环境.

二、仪容整洁

得体的装扮,会有助于树立良好的形象,增强自信心,同时,也体现了良好的素养,这是尊重别人的表现,还可以掩盖自身体型的某些缺陷.所以,作为外在形象塑造的重要因素,求职者一定要修整仪容,讲究服饰.

1.服装方面

求职者面试的着装原则是:整洁、大方、线条简洁,必须传递出稳重、可靠、有信心以及仔细认真的形象信息,给人以干净利落、有专业精神的良好印象.

着装的最高境界是自然协调,面试着装首先要与面试的气氛相一致.值得提出的是:求职者必须针对所要应聘的职位而“装扮”自己.选择服装的关键是看职位要求,这能反映出求职者对所申请职位的理解程度.比如,求职者如果在面试的服装色调上,能巧妙融合所面试公司的标识色彩,那么就会更能取悦主考官.再如,如果所应聘的是管理岗位的工作,那么深蓝色就相当适合,它给人一种稳定感.

不同性别面试着装的设计和要求如下:

(1)男生面试的着装设计和要求

男性求职者服装不需要讲求名牌,只要尺寸合身、风格庄重就可以了.以纯色(黑色除外)或带暗条的深色西服或白色、浅蓝色纯棉长袖衬衣为最佳选择.

男生西装颜色应衣裤统一.裤子除了要与上身西装保持色调一致外,要保留有一定的宽松度,不要太窄,也不要太短,以恰好可以盖住皮鞋的鞋面为好.背带裤、运动裤、牛仔裤无论是什么名牌,都不是正装,不适宜在面试的时候穿着.面试穿长袖衬衫时最好选择式样简单的衬衣.选择式样简单的衬衣,注意领子不要太大,领口、袖口不要太宽,以刚好可以扣上并略有空隙为宜.

领带很重要,花色一定要与西服相配.不要使用领带夹.因为使用领带夹只是亚洲少数国家的习惯,具有很强的地区色彩,并非国际通行的惯例.至于领带的长短,以刚刚盖过腰际皮带扣为好.

绝对不要拒绝穿袜子,袜子一般要和裤子的颜色相接近,要有一定的长度.不应穿白袜子,也不应该穿透明丝袜.

皮鞋的颜色应选择黑色,式样以稳健为好,这与白衬衣、深色西装一样属于最稳重、保险的色调.皮鞋要求黑而不脏、亮而不新.

(2)女生面试的着装设计和要求

女性求职者以简洁合身、质地优良的职业套装为最好,颜色以浅色为佳.要熨平皱纹,扣全纽扣.忌穿过分花哨妖俗、过分鲜艳耀眼或休闲运动式的服装应试.女生的鞋要和服装配套,不要穿鞋跟太高太细的鞋,式样太突兀的长统靴和带扣的鞋也会显得不合时宜.鞋底鞋掌最好选择塑料质地的,金属质地的鞋掌在现场会发出太大响声,效果反而不好.

2.仪容方面

求职者仪容打扮方面的原则是:朴素、自然、大方.

男性求职者不要化妆.饰物除领带外,一般不超出两件.最好不要配戴运动型之类的手表,不要佩戴任何手镯、项链、徽章.男生头发要梳理整齐,最好面试前去洗手间整理一下.头发干净整洁,不要过多使用发胶;发型款式大方,不怪异,头发长短适中,标准的长度是前不覆额,侧不掩耳,后不及领.

女性求职者不必刻意化妆,自然或淡妆即可,以健康、自然为标准,勿以浓妆艳抹的形象出现在面试场所.不要过多喷香水.不要佩戴太多的饰物,也不要佩戴不时吸引人视线的饰物.不要佩戴贵重或花哨的珠宝.面试时,要注意不要让首饰发出声音.女性头发要干净清爽,不能有太多的头饰.不要弄那些倾向性太强或太随意的发型,如“爆炸式”、过于高挽的发髻、不加约束的披肩长发等,这会误导面试人员对你的判断.

男女求职者在面试前都应注意个人卫生方面的问题,如沐浴、刮须、修甲等.

三、举止有礼

1.就座前的举止礼仪要求

(1)步态要稳健

从容而坚定的步态能体现一个人的信心和勇气.步幅不宜过大,身体不可过度摇摆,步速可慢一点.这时应神情自然,保持微笑,看着主持人的眼睛,不可东张西望或面露怯意,甚至不敢抬头.要以友好谦和的表情迎向主考人员.

(2)招呼要热情

必须热情地向在座的主考人员打招呼,切不可一声不吭或只是点头致意就忙着找座位坐下.这只能说明你是个缺乏热情和礼貌的人,甚至会给人留下冷傲的印象.打招呼时一定要称呼主考人员的姓,要是不知道,可以请主考人员重复介绍他们的姓名.

(3)握手要专业

握手作为最重要的一种身体语言,在面试中非常关键.专业化的握手是创造好的第一印象的最佳途径.不少企业把握手作为考察一个应聘者是否专业、自信的依据.最好等主考官先伸出手.握手时伸出的手不能太高,整个手臂呈l型(90度).手心略朝上,以示谦恭,双眼正视对方,握手时的力度适中,所用的力度应与对方一致并传递出坚定的信息,不要使劲摇晃,上下晃动一下就够了.握手应该能够传递出热情友好的信息,要有“感染力”.这期间,必须保持微笑,保持目光接触.握手时用一只手即可,手必须干净、温暖而无汗.(4)坐姿要讲究

在坐下之前一定要站着等待,一定要等主考人员指给你就座的地方方可入座,坐下时应道声“谢谢”.动作应稍慢,身体稍向前倾,面带微笑.这能表明你是一个富有合作精神的人.一般以坐满椅子的三分之二为宜,上身挺直,身体要略向前倾,保持轻松自如的姿势,这样既能表现出对主考人的友善和兴趣,又能表现出你的积极性和竞争性.不要弓着腰,也不要把腰挺得很直,这样反倒会给人留下死板的印象.

2.就座后的举止礼仪要求

面试进行中,求职者礼仪方面的良好表现会极大地赢得主考人员的尊重和注意.

首先,要保持微笑.微笑是友好、谦虚的表示,热情、和蔼的体现,但必须是诚意的、发自内心、自信的微笑,这时,你的微笑便是最积极、有亲和力的体态语言之一,表现出热情、开朗、大方、乐观的精神状态.微笑也是自信的表现,能消除紧张情绪,提升外部形象;能增进与面试主考人员的沟通,改善与面试主考人员的关系.赏心悦目的面部表情,应聘的成功率远高于那些目不斜视、笑不露齿、表情呆板的人.

其次,要保持不卑不亢的态度.记住:面试是一个双向选择的过程.主考人员根据你的表现不断地进行权衡、选择和判断;而你也在了解并有权选择你的应聘单位.既不能因为你是来自名校、热门专业以及拥有优秀的成绩而咄咄逼人,显示出优越感;也不能因为你是求职者而低声下气,以乞求的神情去争取应聘岗位.刚出校门的大学生,很容易走这两个极端,这样,只能引起主考人员的反感,从而严重影响面试效果.对主考人员的尊重是必要的,但要记住:双方是平等的.不卑不亢的态度,体现出来的是自尊与自信,这一点往往能感染主考人员,并赢得尊重,留下好印象.

四、谈吐文明

一个人的言谈,能客观反映其文化素质和内涵修养,面试时求职者的言谈也会折射出其内秀.面试时有礼仪的出色口才对获得成功有极大帮助.

1.谈话时注视对方

在与面试主考人员交谈的时候要注视对方,不要低着头或看别的地方.如果同时有几位主考人员,要照顾到每个人.这样做一是表示对面试主考人员的尊重;二是说话时注视对方也是一种自信的表现;三是能表明应聘者主动与面试主考人员沟通,会给人留下热情开朗、主动进取的印象.

2.交流中注意倾听

良好的交谈是建立在相互都善于倾听的基础上的.在面试过程中,对方提问时,不要左顾右盼,否则主考人会误认为你缺乏诚心和兴趣.更重要的是,倾听是一种很重要的礼节,认真倾听对方的谈话,对对方说的话表示出兴趣,是一个有教养、懂礼仪的人在言谈交流中的应有表现.注意倾听,能充分表示出对面试主考人员的尊重和对其谈话的重视.在面试言谈交流中,目光要注视着面试主考人员,始终面带笑容,谦恭和气,身体微微前倾,适时做出一些如点头、会意的微笑、提出相关问题等反应.切忌随意打断面试主考人员的讲话.

3.注意音量和节奏

面试时,求职者的说话声音不能太小,或太大.要注意讲话节奏,控制语速,要保证面试主考人员能听清楚,听明白.不顾及对方感受,自我一味地滔滔不绝,也是不礼貌的行为.

4.注意讲话的艺术

求职者无论是在介绍、阐述或回答问题,语言都要求准确、概括、简洁,要善于用语言来表现自己,给面试主考人员留下难忘的记忆;要注意语言逻辑,做到层次分明、重点突出;不要用方言、土语和口头语,以免对方难以听懂.当实在不能回答某一问题时,应如实告之,不能含糊其辞或胡吹乱侃.

五、面试结束时的礼仪

不管你已经意识到会有什么样的面试结果,在面试结束退场时都必须保持同样的彬彬有礼.当确定面试结束时,要果断地先站起来,这之前要拿好你的东西,并确保在你站起来之时不会掉得满地都是.不要一边告辞一边匆忙地寻找和收拾你的东西.眼睛要平视主考人,面带微笑,身体前倾,与在场的主考人员一一握手道别(这时的握手持续时间可以长一点),让对方再一次感受到你的热情、爽朗、刚毅、果断和自信.也许正因为在退场一瞬间的优雅表现,主考人才决意录用你.

总之,面试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交活动,在礼仪上特别讲究.在面试过程中,一个人在礼仪上的上佳表现,可以反映出其内在的良好素质,使其表现为一个自信自尊受人欢迎的人,并快速赢得主考官的好感,从而增强自身在面试中的竞争力.

对于基本民生保障工作心得体会和感想四

1、一个人如果单靠自己,如果置身于集体的关系之外,置身于任何团结民众的伟大思想的范围之外,就会变成怠惰的、保守的、与生活发展相敌对的人。—— 高尔基

2、读了一本书,就像对生活打开了一扇窗户。——高尔基

3、真理是认识事物的工具,是人们前进和上升的道路上的阶梯。——高尔基

4、科学的大胆的活动是没有止境的,也不应该有止境。——高尔基

5、理想,能给天下不幸者以欢乐。——高尔基

6、出现了不少空谈家,他们读书只是为了“驳斥”别人,高声宣扬自己的革命精神,以便跳到那些比较谦虚,比较严肃的同志面前去。——高尔基

7、在重视劳动和尊重劳动者的基础上,我们有可能来创造自己的新的道德。劳动和科学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两种力量。——高尔基

8、应当热爱科学,因为人类没有什么力量是比科学更强大、更所向无敌的了。——高尔基

9、我知道什麽是劳动:劳动是世界上一切欢乐和一切美好事情的源泉。——高尔基

10、人的天才只是火花,要想使它成熊熊火焰,哪就只有学习!学习。——高尔基

11、青春是有限的,智慧是无穷的,趁短的青春,去学习无穷的智慧。——高尔基

12、理智要比心灵为高,思想要比感情可靠。——高尔基

13、书籍鼓舞了我的智慧和心灵,它帮助我从腐臭的泥潭中脱身出来,如果没有它们,我就会溺死在那里面,会被愚笨和鄙陋的东西呛住。——高尔基

14、如果学习只在于模仿,那么我们就不会有科学,也不会有技术。——高尔基

15、读书,这个我们习以为常的平凡过程,实际上是人们心灵和上下古今一切民族的伟大智慧相结合的过程。——高尔基

16、我读的书愈多,就愈亲近世界,愈明了生活的意义,愈觉得生活的重要。——高尔基

17、真理是认识事物的工具,是人们前进和上升的道路上的阶梯,真理都是从人类的劳动中产生的。——高尔基

18、每个人都希望真理站在他那一边,但却不是每个人都诚恳地愿意站到真理的那一边。——高尔基

19、要重返生活就须有所奉献。——高尔基

20、如果不想在世界上虚度一生,那就要学习一辈子。——高尔基

21、人的一生,是很短的,短暂的岁月要求我好好领会生活的进程。——高尔基

22、智慧是宝石,如果用谦虚镶边,就会更加灿烂夺目。——高尔基

23、要热爱书,它会使你的生活轻松:它会友爱地来帮助你了解纷繁复杂的思想情感和事件:它会教导你尊重别人和你自己:它以热爱世界热爱人类的情感来鼓舞智慧和心灵。——高尔基

24、热爱书吧——这是知识的泉源!只有知识才是有用的,只有它才能够使我们在精神上成为坚强、忠诚和有理智的人,成为能够真正爱人类、尊重人类劳动、衷心地欣赏人类那不间断的伟大劳动所产生的美好果实的人。——高尔基

25、时间给勤劳者留下串串的果实,而给懒汉只留下一头白发和空空的双手。——高尔基

26、一切出色的东西都是朴素的,它们之令人倾倒,正是由于自己的富有智慧的朴素。——高尔基

27、人需要真理,就像瞎子需要明眼的引路人一样。——高尔基

28、天才出于勤奋。——高尔基

29、我们在我们的劳动过程中学习思考,劳动的结果,我们认识了世界的奥妙,于是我们就真正来改变生活了。——高尔基

30、热爱劳动吧。没有一种力量能象劳动,既集体、友爱、自由的劳动的力量那样使人成为伟大和聪明的人。——高尔基

31、天才是由于对事业的热爱而发展起来的。简直可以说,天才──就其本质而论──只不过是对事业,对工作的热爱而已。——高尔基

32、青春是一个普通的名称,它是幸福美好的,但它也是充满着艰苦的磨炼。——高尔基

33、天才就是劳动,人的天赋就像火花,它可以熄灭,也可以燃烧起来,而逼它燃烧成熊熊大火的方法只有一个,就是劳动再劳动。——高尔基

34、书籍使我变成了一个幸福的人,使我的生活变成轻快而舒适的诗,好像新生活的钟声在我的生活鸣响了。——高尔基

35、感到自己是人们所需要的和亲近的人——这是生活最大的享受,最高的喜悦。这是真理,不要忘记这个真理,它会给你们无限的幸福。——高尔基

36、书籍一面启示我的智慧和心灵,一面帮着我在一片烂泥塘里站了起来,如果不是书籍的话,我就沉没在这片泥塘里,我就要被愚蠢和下流淹死。——高尔基

37、人的幻想是没有止境的,儿童的幻想更是无边无际。因为孩子的心灵比成人的心灵更加秘密,——儿童的心灵是纤尘不染的,而被生活所磨炼出来的成长,心灵深处却显然存在着这种纤尘的污痕。——高尔基

38、只有人的劳动才是神圣的。——高尔基

39、热爱书吧,它会使你的生活变得舒畅愉快,它会帮助你辨别形形色色的思想、感情、事物,它能教你尊敬别人和自己。——高尔基

40、创造靠智慧,处世靠常识;有常识而无智慧,谓之平庸,有智慧而无常识,谓之笨拙。智慧是一切力量中最强大的力量,是世界上唯一自觉活着力量。——高尔基

41、经常不断地学习,你就什么都知道。你知道得越多,你就越有力量。——高尔基

42、科学家的成果是全人类的财产,而科学是最无私的领域。——高尔基

43、我们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都是由劳动、由人的聪明的手创造出来的。——高尔基

44、不要慨叹生活的痛苦!慨叹是弱者。——高尔基

45、如果你们,年轻的人们,真正希望过“很宽阔,很美好的生活”,就创造它吧,和那些正在英勇地建立空前未有的、宏伟的事业的人携手去工作吧。——高尔基

46、劳动使人建立对自己理智力量的信心。——高尔基

47、人是文化的创造者,他也是文化的宗旨。真正有文化的人的基本品质,就应该是意识到他对继承人和他的事业的继续者,即对孩子们所负的责任。——高尔基

48、科学是一种强大的智慧的力量,它致力于破除禁锢着我的神秘的桎梏。——高尔基

49、人类最不道德订户,是不诚实与懦弱。——高尔基

50、最爱发牢骚的人就是没有能力反抗,不会或不愿工作的人。——高尔基

对于基本民生保障工作心得体会和感想五

按照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统一安排和部署,人社系统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主题,以“关注基层,惠及民生”为理念,坚持领导带头,全员行动的原则,深入罗场镇村、解放村、村,访贫问苦、求贤问计,帮基层解难,为群众谋利,不仅较为全面地掌握了三村经济社会的发展现状、存在问题以及人民群众的愿望要求,还使人社广大党员干部在走实群众路线中倾听了解群众诉求、体会基层实情,达到了锤炼工作作风,激发工作热情的效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走访期间,人社系统共出动干部200人次,通过组织开展座谈会、入户走访的方式,对所联系帮扶村进行了深入细致、务实有效的走访调查活动。共入户走访群众325户,访谈145户,向3000多名群众宣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外出务工者人员权益维护知识等,散发宣传单3200多份,发放干部连心卡700多张。从调研情况来看,三个村的基本情况较为一致,地形条件相似,面积规模相当,发展水平相近,在交通区位、民生改善和村级组织能力建设方面并无明显差异。三个村主要经济来源是靠种地和外出务工,经济基础较差,发展较为滞后。近年来,随着党委政府对于“三农”问题的日益重视和农业投入力度的逐步加大,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相继出台和贯彻落实,村两委在积极发展经济的同时,更加注重基础设施建设,村民收入有很大提,交通运输、看病就医、通讯联络、子女上学、居住条件都有明显改善,农民生活水平显著提升。

从走访调研情况来看,三个村还存在的制约经济发展、基础建设等方面的一些不利因素,有的是一直以来长期存在的难点问题,各个村具体情况也有所不同,但还是存在着某些相似之处。

1、基础设施建设落后。村组、至学堂组之间、村组和之间至今未通公路。解放村环线公路牛角邱地段部分路基坍塌,且路面较窄,仅3米宽,随着蚕桑产业的发展,生产生活物质的购买和农产品的外销都急需进一步拓宽路面。农户居住条件虽然有了很大改善,但也存在部分村民仍居住在七、八十年代盖的“干打垒”房子里。此外,至9个村民小组的部分河堤被洪水冲毁,600余亩良田灌溉受到严重影响。

2、建设资金严重缺乏。此次走访,我局共投入18000元建设资金帮助硬化解放村村委会,为村公所安装防护窗,改善村委办公环境。但修建村道、补修河堤等基础设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国家在这些项目的资金投入又十分有限,而村级组织收入少,无力承担此费用,其结果是基础设施实际投资为零,直接导致农业抗风险能力小,农民增收困难。

3、项目单一增收难。三个村传统产业为粮食种植,近年来又依靠地区优势大力发展蚕桑,但并未形成规模,村民仍处于等、靠、要的状态。大多数农户的主要收入靠外出务工,在家从事农业生产的多为留守老人、留守妇女和儿童。每遇自然灾害和经济形势波动,传统产业减产欠收,农户基本生活就受到影响,生活水平和质量大幅下降。此外,劳动力素质不容乐观,文盲、半文盲和小学文化程度的劳动力占了相当大一部分比例,固守传统,运用科学技术进行农业生产能力不,缺乏创新意识,农业产值低下。

4、社会事业建设滞后。近些年来,三个村的农村社会事业发展较快,村民的治安情况比较稳定,计划生育政策执行情况较好,村民应享有的低保、新农保、养老保险都很好的落实。但也看到,限制城乡发展的因素依旧存在,在某些领域还有扩大之势。在教育方面,大量劳动力外出务工,留守儿女及空巢老人问题日益突出。在医疗就医方面,尽管实施了“新农合”,但乡村卫生室就医条件较差,加之医疗费用报销政策的局限,农民就医的根本问题仍未全面解决。在社会保障方面,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虽在一定程度上保障村民生活,但也存在着待遇偏低的问题,每月待遇60元的待遇甚至低于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农民参保积极性。

5、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从调研情况来看,大多数农民工由于自身技能水平低,就业能力较差,创业意识更是薄弱,农民工就业和创业情况不容乐观。三个村缺乏必要的领头致富人,致富典型示范作用有待发挥,这种情况在现有村两委领导班子较为突出。

针对走访座谈中群众反映的问题和要求,我们能解答的按照政策规定进行了详细解答,能帮助想尽千方百计予以解决。局领导班子在听取民情走访情况后,根据村情民意和投入能力,从自身职能着手,确定了重点帮助解决部分农户生产发展问题的工作方案,挤出部分资金帮助解决农户春耕生产、技能培训、基础设施建设等问题。但要真正走上致富发展道路,更需要广大农民朋友一如既往地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用智慧和双手来尽快走上致富发展道路。我们对解决好此次调研所反映的突出问题、推进农村发展提出了以下建议:

1、坚持标本兼治、创新解决社会管理问题。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通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设一支为农民谋利益、深得群众信任的干部队伍,尤其要注重选准和培养支部书记这个当家人和领路人。要引入考核竞争激励机制,落实村干部工资报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待遇,从“选、育、管、用”等诸多环节对村干部队伍进行规范化管理。完善村干部绩效考核办法,组织实施村干部年度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村干部待遇挂起钩来。

2、争取资金支持,优先解决交通问题。在村村通项目计划安排和资金筹集上,要争取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尽快拓展和硬化已有交通路线。由政府出面,协调移动、联通等单位,采取更新设备、增设基站等措施,从根本上解决移动通讯网络覆盖不全、存在盲区的问题。统筹安排资金,增加投入对农田水利设施投入,最大限度地缓解群众生活生产用水困难。

3、树立改革意识,稳妥解决发展问题。抓住国家度重视和全面加强“三农”建设的重大机遇,在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加大特色产业项目的投入力度,重点支持发展蚕桑农业,通过加强和规范农村专业合作社建设,建立项目资金循环使用机制,捆绑使用各项资金做大做强特色产业,形成规模效益和区域性的主导产业优势。

4、发挥部门职能,妥善解决惠民实事。抓住事关群众利益的“小事”,从自身职能出发,坚持围绕民生、服务群众,想方设法解决好群众所反映的各种问题。配合国土、交通、扶贫、财政等相关部门,加大项目投资力度,协调解决该村人畜饮水的问题和通讯问题。加大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实用技术培训、典型示范带动和市场拓展开发力度,着力提农村劳动力技能水平。强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策宣传,登门动员群众参保、解答群众政策疑问,帮助群众算好“养老帐”、“待遇帐”,努力扩大农村养老保险覆盖面。开展“送政策、送岗位、送技术、送农资”活动,为农民朋友提供实实在在的帮助。加强对所联系户的长期指导,跟踪服务,帮助其理清发展思路,制定切合实际的发展规划,增加农户收入,改善农户生产生活环境,提生活质量。

对于基本民生保障工作心得体会和感想六

发包方为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为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现将宅基地内建房工程交由乙方实施,经甲乙双方协商沟通后,并就有关事项达成一致,现签订如下协议条款:

一、工程内容:

在甲方宅基地内修建一院二层楼房,全部为现浇。

二、工程承包基本形式:

楼房主体全包(不含粉刷、装修)。

三、工程时限:

工期 天,如遇阴雨、秋收,可适当顺延,但总工期不超过 天。

四、工程费用:

按建成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南北按外皮计,东西按墙中计起),按照 元/平方米计算总造价。

五、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之日,预付 元定金;

2、施工人员进场,付款 元整,作为启动资金;

3、所有建筑物主体完工,付款至总造价的 ;

4、所有工程完工,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付清所有剩余款项。

六、双方权利及责任:

(一)甲方权利及责任:

1、甲方负责工地所需灶房、工人住宿、堆放材料场地的一切外来干扰。

(二)乙方权利及责任:

1、乙方负责进工地,拆除所有建筑物,清运所有建筑垃圾;

2、乙方一切按照图纸施工,工地所用料由监理指挥施工。

3、所有建筑物全部为现浇。

4、所需的一切用材按图纸施工。

六、安全事项:

1、乙方做好工地的安全保障措施,保证工地的施工安全。

2、工地内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七、未尽事宜与纠纷解决方式:

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在协议履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进行协商。

八、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对于基本民生保障工作心得体会和感想七

基金发起人: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

目录

一、前言

二、释义

三、基金合同当事人

四、基金发起人的权利与义务

五、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六、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七、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九、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与程序

十、基金的基本情况

十一、基金的设立募集

十二、基金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十三、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十四、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十五、基金的转托管

十六、基金资产的托管

十七、基金的销售

十八、基金的注册登记

十九、基金的投资

二十、基金的融资

二十一、基金资产

二十二、基金资产估值

二十三、基金费用与税收

二十四、基金收益与分配

二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二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二十七、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二十八、业务规则

二十九、违约责任

三十、争议处理

三十一、基金合同的效力

三十二、基金合同的修改与终止

三十三、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签章

一、前言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规范基金运作,依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基础上,订立《_____-道琼斯88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本基金合同”)。自20__年6月1日起,本基金合同同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之规定,若本基金合同内容存在与该法冲突之处的,应以该法规定为准,本基金合同相应内容自动根据该法规定作相应变更和调整。届时如果该法和/或其他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要求对前述变更和调整进行公告的,还应进行公告。

本基金合同是规定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基本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自本基金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成为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基金投资者自取得依据本基金合同发行的基金份额时起,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按照《暂行办法》、《试点办法》、本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_____-道琼斯88精选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基金发起人按照《暂行办法》、《试点办法》、本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设立,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设立的批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保证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由于证券投资具有一定的风险,因此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

二、释义

本基金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_____-道琼斯88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本《_____-道琼斯88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3、招募说明书:指《_____-道琼斯88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5、银行监管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及/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6、《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7《民法典》:指《民法典》;

8、《基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9、《暂行办法》:指1997年11月14日经国务院批准发布并施行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10、《试点办法》:指20__年10月8日由中国证监会发布并施行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

11、元:指人民币元;

12、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本《基金合同》约束,根据本《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

13、基金发起人:指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基金管理人:指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银行;

16、注册登记业务:指本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17、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18、《公开说明书》:指《_____-道琼斯88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公开说明书》,即本基金合同生效后,每六个月公告一次的有关本基金的简介、投资组合公告、经营业绩、重要变更事项和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应披露事项的说明;《公开说明书》是对《招募说明书》的定期更新;

19、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20、个人投资者: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投资者;

21、机构投资者: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和有效存续并依法可以投资本基金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

2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合法设立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之规定参加的会议;

24、设立募集期:指自招募说明书公告之日起到基金合同生效日的时间段,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25、基金合同生效日:指自《招募说明书》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基金净认购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且认购户数达到100人的条件下,基金发起人依据《基金法》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后,_____-道琼斯88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的日期;

26、基金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终止事由出现后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程序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终止基金的日期;

27、存续期:指本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28、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29、认购:指在本基金设立募集期内,投资者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30、申购:指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投资者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31、赎回: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基金管理人购回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32、转换:指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者要求基金管理人接受申请将其持有的本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开放式基金份额的行为;

33、转托管:指投资者将其所持有的某一基金份额从一个交易账号指定到另一交易账号进行交易的行为;

34、投资指令:指基金管理人在运用基金资产进行投资时,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的资金划拨及实物券调拨等指令;

35、销售代理人:指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代为办理本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36、销售机构:指基金管理人及销售代理人;

37、基金销售网点: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基金销售代理人的代销网点;

38、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纸、互联网网站;

39、基金账户:指注册登记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由该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40、开放日: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41、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者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日期;

42、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及其他合法收入;

43、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购买的各类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以及其他投资等的价值总和;

44、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45、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46、标的指数:指本基金投资组合跟踪的对象指数,本基金以道琼斯中国88指数为标的指数,但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本基金合同规定的程序变更标的指数。

47、法律法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以及其他对本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48、不可抗力:指本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克服、无法避免且在本合同由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本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场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等。

三、基金合同当事人

(一)基金发起人

名称: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总经理:_______

成立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______]_____号

经营范围:发起设立基金;基金管理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______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基金管理人

名称: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总经理:______

成立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______]______号

经营范围:发起设立基金;基金管理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______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三)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邮政编码:100032

法定代表人:张恩照

成立日期:1954年10月1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1998]12号

组织形式: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851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吸收人民币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结汇、售汇;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买卖;代客外汇买卖;外汇信用卡的发行;代理国外信用卡的发行及付款;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委托代理业务及其他业务(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投资者自依法或依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或公开说明书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完全承认和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四、基金发起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基金发起人的权利

1、申请设立基金;

2、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基金发起人的义务

1、遵守基金合同;

2、公告招募说明书;

3、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本基金其他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4、基金不能成立时按规定退还所募集资金本息、承担发行费用;

5、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五、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的权利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基金管理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谨慎、有效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2、根据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订并公布有关基金募集、认购、申购、赎回、转托管、非交易过户、冻结、质押、收益分配等方面的业务规则;

3、根据本《基金合同》的规定获得基金管理费,收取或委托收取投资者认购费、申购费、赎回费及其他事先公告的合理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费用;

4、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销售基金份额;

5、提议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7、依据本《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本《基金合同》或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并对基金资产或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银行监管机构,并有权提议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更换基金托管人,或采取其它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代理人,对基金销售代理人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如果基金管理人认为基金销售代理人的作为或不作为违反了法律法规、本《基金合同》或基金销售代理协议,基金管理人应行使法律法规、本《基金合同》或基金销售代理协议赋予、给予、规定的基金管理人的任何及所有权利和救济措施,以保护基金资产的安全和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9、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

10、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依法为基金融资;

11、依据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2、按照《暂行办法》、《试点办法》、《基金法》,代表基金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

13、法律、法规、本《基金合同》以及依据本《基金合同》制订的其他法律文件所规定的其他权利。

14、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基金管理人的义务

1、遵守基金合同;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3、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

4、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和赎回业务或委托其他机构代理该项业务;

5、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进行基金的注册登记或委托其他机构代理该项业务;

6、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资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资产相互独立,保证不同基金在资产运作、财务管理等方面相互独立;

7、除依据《暂行办法》、《试点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委托其他人运作基金资产;

8、接受基金托管人依法进行的监督;

9、按照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

10、严格按照《暂行办法》、《试点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1、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以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2、按基金合同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13、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和分红款项;

14、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和直接管理;

15、依据《暂行办法》、《试点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编制基金的财务会计报告;

17、保管基金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以上;

18、确保向基金投资人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发出;保证投资人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9、参加基金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资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20、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1、因过错导致基金资产的损失或因处理基金事务不当对第三人所负债务或者其受到的损失,应以其自有财产承担,其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2、基金托管人因过错造成基金资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3、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本基金其他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24、公平对待所管理的不同基金,防止在不同基金间进行有损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及资源分配;

25、负责为基金聘请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26、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六、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基金托管人的权利

1、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依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

3、监督基金的投资运作,如认为基金管理人违反了《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银行监管机构,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人的利益。除非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规定,否则,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4、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5、有权对基金管理人的违法、违规投资指令不予执行,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6、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以及依据本《基金合同》制定的其他法律文件所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基金托管人的义务

1、基金托管人将遵守《暂行办法》、《试点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大利益处理基金事务;基金托管人保证恪尽职守,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谨慎、有效地持有并保管基金资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资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资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资产相互独立,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资产与其托管的其他基金资产相互独立;对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分账管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暂行办法》、《试点办法》、本《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基金托管人违反此义务,利用基金资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方谋取利益,所得利益归于基金资产,造成基金资产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基金托管人不得将任何基金资产转为其自有财产,违背此款规定的,将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恢复所涉及的基金资产的原状、承担赔偿责任;

5、除依据《暂行办法》、《试点办法》、本《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资产;

6、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7、以托管人和基金联名的方式为基金开设证券账户,以基金的名义开立银行存款账户等基金资产账户,负责基金投资于证券的清算交割,执行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并负责办理基金名下的资金往来;

8、对基金商业秘密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投资者进行基金交易有关情况负有保密义务,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或投资者的相关情况及资料等;除《暂行办法》、《试点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但因遵守和服从司法机构、中国证监会或其他监管机构的判决、裁决、决定、命令而作出的披露不应视为基金托管人违反本《基金合同》规定的保密义务;

9、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及本基金的单位基金资产净值;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

11、按规定出具基金业绩和基金托管情况的报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和银行监管机构;

12、在定期报告内出具基金托管人意见,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本《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3、保存有关基金托管事务的完整记录以上;

14、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5、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相应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赎回款项;

16、参加基金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资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7、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和银行监管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8、基金管理人因过错造成基金资产损失时,基金托管人应为基金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19、因过错导致基金资产的损失或因违背托管职责或者处理基金事务不当对第三人所负债务或者其受到的损失,应以其自有财产承担,其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0、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法、违规的,不予执行,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21、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基金其他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22、法律、法规、本《基金合同》和依据本《基金合同》制定的其他法律文件所规定的其他义务。

七、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1、按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2、按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取得基金收益;

3、监督基金经营情况,查询或获取公开的基金业务及财务状况的资料;

4、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

5、在不同的基金直销或代销机构之间转托管;

6、获取基金清算后的剩余资产;

7、要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本《基金合同》以及依据本《基金合同》制定的其他法律文件的规定履行其义务;

8、依照本合同的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9、要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及时依据法律法规、本《基金合同》以及依据本《基金合同》制定的其他法律文件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10、法律、法规、本《基金合同》以及依据本《基金合同》制定的其他法律文件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基金合同;

2、缴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项,承担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3、以其对基金的投资额为限承担基金亏损或者终止的有限责任;

4、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本基金其他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5、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一)召开事由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修改基金合同;

2、更换基金管理人;

3、更换基金托管人;

4、决定终止基金;

5、与其它基金合并;

6、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7、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8、更换标的指数,但本基金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9、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10、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

以下情形不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

2、在本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变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或在中国证监会允许的条件下调整收费方式;

3、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必须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4、对《基金合同》的修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

5、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6、按照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情形。

(二)召集方式

1、在正常情况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集;

2、在更换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未行使召集权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均无法行使召集权的情况下,可由持有本基金10%(不含1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就同一事项召集;若就同一事项出现若干个基金份额持有人提案,则由提出该等提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共同推选出代表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通知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30天,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至少一种信息披露媒体公告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至少应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2)会议拟审议的事项;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理有效期限等)、委托书送达时间和地点;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

2、采取通讯方式开会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召集人决定通讯方式和书面表决方式,并在会议通知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系方式和联系人、书面表决意见的寄交和收取方式。

(四)会议的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方式或通讯开会方式召开。

会议的召开方式由召集人确定,但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必须以现场开会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现场开会

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委派代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现场开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本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利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利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不含50%)。

2、通讯方式开会

通讯方式开会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表决。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会议召集人按本基金合同规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两个工作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至少一种公众媒体上连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2)会议召集人在基金托管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见;

(3)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少于在权利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不含50%);

(4)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符合法律、法规、本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

(5)会议通知公布前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表面符合法律法规和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即视为有效的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无效表决。

3、如果开会条件达不到上述现场开会或通讯方式开会的条件,则对同一议题可履行再次开会的程序,再次开会日期的提前通知期限为10天,但确定有权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资格的权利登记日不应发生变化。

4、属于以现场开会方式再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符合法律、法规、本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利登记日持有的基金份额凭证显示,全部有效的凭证所对应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利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不含50%)。

5、属于以通讯表决方式再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会议召集人按本基金合同规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2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2)会议召集人在基金托管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见;

(3)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少于在权利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不含50%);

(4)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本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

(5)会议通知公布前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五)议事内容与程序

1、议事内容及提案权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如修改基金合同、决定终止基金、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与其他基金合并、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及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单独或合并持有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10%以上(不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大会召集人发出会议通知前向大会召集人提交需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也可以在会议通知发出后向大会召集人提交临时提案,临时提案应当在大会召开日前10天提交召集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现场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日5天前公告。否则,会议的召开日期应当顺延并保证至少有5天的间隔期。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召集人对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的临时提案应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应当在大会召开日5天前公告。大会召集人应当按照以下原则对提案进行审核:

(1)关联性。大会召集人对于提案涉及事项与基金有直接关系,并且不超出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职权范围的,应提交大会审议;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如果召集人决定不将提案提交大会表决,应当在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进行解释和说明。

(2)程序性。大会召集人可以对提案涉及的程序性问题作出决定。如将其提案进行分拆或合并表决,需征得原提案人同意;原提案人不同意变更的,大会主持人可以就程序性问题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决定,并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程序进行审议。

单独或合并持有权利登记日基金总份额10%(不含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未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就同一提案再次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需由单独或合并持有权利登记日基金总份额20%(不含2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未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就同一提案再次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其时间间隔不少于六个月。

2、议事程序

(1)现场开会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款规定程序确定和公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议。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理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未能主持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所代表的基金份额50%以上多数(不含50%)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

(2)通讯方式开会

在通讯方式开会的情况下,公告会议通知时应当同时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截止日期第二天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在公证机构监督下形成决议。

(六)表决

1、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平等的表决权。

2、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1)一般决议,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不含50%)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2)所规定的须以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2)特别决议,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不含三分之二)通过方可作出。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提前终止基金合同等重大事项必须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4、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审议、逐项表决。

(七)计票

1、现场开会

(1)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两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担任监票人。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结果。

(3)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疑,可以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进行要求重新清点;监票人应当进行重新清点,重新清点以一次为限。重新清点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当场公布重新清点结果。

(4)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

2、通讯方式开会

在通讯方式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八)生效与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但其中需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构核准或备案的,自履行完毕相关手续之日起生效。

除非本《基金合同》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法律约束力。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九、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与程序

(一)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

1、基金管理人的更换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中国证监会批准,须更换基金管理人:

(1)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

(2)基金托管人有充分理由认为更换基金管理人符合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3)代表基金总份额50%以上(不含5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要求基金管理人退任;

(4)中国证监会有充分理由认为基金管理人不能继续履行基金管理职责。

基金管理人辞任,但新的管理人确定之前,其仍须履行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2、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中国证监会和银行监管机构批准,须更换基金托管人:

(1)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

(2)基金管理人有充分理由认为更换基金托管人符合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3)代表基金总份额50%以上(不含5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要求基金托管人退任;

(4)银行监管机构有充分理由认为基金托管人不能继续履行基金托管职责。

基金托管人辞任的,但新的托管人确定之前,其仍须履行基金托管人的职责。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1、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由基金托管人提名。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更换原基金管理人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代表每只基金50%以上(不含5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通过。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还需对被提名的基金管理人形成决议。

(3)批准:新任基金管理人经中国证监会审查批准方可继任,原任基金管理人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方可退任。

(4)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监会批准后5个工作日内公告。如果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同时更换,中国证监会不指定且没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机构进行公告时,代表10%以上(不含10%)基金份额的并且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按本《基金合同》规定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5)交接:原基金管理人应作出处理基金事务的报告,并向新任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事务的移交手续;新任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核对基金资产总值和净值。

(6)基金名称变更:基金管理人更换后,如果更换后的基金管理人要求,应按其要求替换或删除基金名称中与原基金管理

对于基本民生保障工作心得体会和感想八

贵阳,贵州省省会,是全省的政治、经济、文化、科教、交通中心和西南地域重要的交通通讯关节、家产基地及商贸旅游处事中心。“贵阳”因位于境内贵山之南而得名,已有400多年汗青。古代贵阳盛产竹子,以建造乐器“筑”而有名,故简称“筑”,也称“金筑”。贵阳风物旖旎,是一座“山中有城,城中有山,绿带环抱,丛林围城,城在林中,林在城中”的具有高原特色的当代化都会,中国首个国度丛林都市、轮回经济试点都市。以温度相宜、湿度适中、风速有利、紫外线辐射低、氛围洁净、水质精良、海拔相宜、夏日低耗能等天气上风,荣登“中国十大避暑旅游都市”榜首,被中国情景学会授予“中国避暑之都”称谓。[1]____年3月5日,尺度排名宣布“____年中国大陆都市财力50强排行榜”,贵阳以374.15亿民众财务预算收入排名第40位。

民间工艺

贵阳文昌阁(2)刺绣与挑花,是贵阳传统民族工艺,具有各少数民族的气魄威风凛凛特色:布依族的秀气、苗族的烂漫、水族的素雅、侗族的明快……以苗族的刺绣最为典范,图案多取材于天然风景,色彩富厚,针法优良,雅观大方,布满民族气味。

挑花是按照底纹布上的经纬线计划图案的装饰艺术,多为几许图案,构图严谨,富于节拍。花溪的苗族挑花以工艺美丽著称,且在传统技法的基本上有所创新,在色彩、构图上更切合当代审美情趣的要求。

原木艺术是以原木为载体,由保存着表皮的天然植物建造而成,因而既纯朴天然又具有当代美感。

处所戏曲

花灯戏:贵阳首要的处所戏,由花灯歌舞成长而来,俗称灯夹戏、花戏等。最早记实花灯艺术的文籍是清康熙二年(1663年)初刻的《平越直隶州志》,说“都市弱男童崽饰为女子装,群手提花篮灯,假为采茶女,以灯作茶筐,每至一处,辄绕庭而唱,过《十二月采茶》之歌”。

川戏:在清代末期,青岩镇的川戏队就创立并有勾当,提倡工钱罗鼎斋。最初是以完友的情势呈此刻小场所,或在一家小院,可能一个街坝举办演唱,其演唱内容大多是汗青戏及奈何教工钱人积德。

地戏:源于古代的“扮傩”。“扮傩”是为逐疫鬼,迎神灵,保安全的祭奠典礼。唱戏的时刻均在正月初开场,表演前要燃香点烛,进行祭奠勾当和开财门典礼。

美食文化

贵阳贵阳的美食,实在令人垂涎。肠旺面,花溪牛肉粉,丝娃娃以及爱情豆腐果等小吃已成为远近有名的特色美食。尚有烤脑花,烤大排,酸辣烫,净水烫,豆米暖锅,辣子鸡,糕粑稀饭等等都必然会让作为食客的你乐不思蜀。贵阳美食的精华在于平价与鲜味,真正做到了公共美食的需求,让每一位平时的人享受到食品给以人类最真实的财产。各色的暖锅,考试技巧心得,炒菜,粉面和烧烤城市让来客领会到贵阳人的热情。

各类特色美食都有其令人熟知的老字号,我们不经意间会望见很多俭朴的店面门前排着长龙,这就是贵阳美食的魅力,无需豪华的装潢,无需决心的宣传,让来客的味觉成为这座都市美食最好的代言,疲劳的身躯必要美食的赏赐,来这座都市吧,贵阳的美食文化必然会让来客感想温顺。走在都市的路上,或坐在这座都市的某个角落,让这里的美食带来客更深入的相识这里的魅力。合群路,陕西路,青云路,二七路等为贵阳特色小吃的聚积区,到了这里,来客可以品尝富厚多样的贵阳小吃。

对于基本民生保障工作心得体会和感想九

1:在西方,去饭店吃饭一般都需要事先预约,在预约时,有几点要特别注意说清楚,首先要说明人数和时间,其次要表明是否吸烟区或视线良好的座位。如果是生日或其它特别的日子,可以告知宴会的目的和预算。在预定的时间到达,是基本的礼貌

2:餐厅吃饭时穿着得体是欧美人的常识。上高档的餐厅,男士要穿整洁,女士要穿套装和有跟的鞋子。如果指定穿正式服装的话,男士必须打领带,进入餐厅时,男士应该先开门,请女士进入。应该女士走在前面。入座,餐点端来时,都应让女士优先。特别是团体活动,更别忘了让女士们走在前面

3:最得体的入座方式是从左侧入座。当椅子被拉开后,身体在几乎要碰到桌子的距离站直,领位者会把椅子推进来,腿弯碰到后面的椅子时,就可以坐下来了。用餐时,上臂和背部要靠到椅背,腹部和桌子保持越一个拳头的距离。两脚交叉的坐姿最好避免

4:正式的全套餐点上菜顺序是:①菜和汤 ②鱼肝油③水果④肉类⑤乳酪 ⑥甜点和咖啡 ⑦水果,还有餐前酒和餐酒。没有必要全部都点, 点太多却吃不完反而失礼。稍有水准的餐厅都不欢迎只点前菜的人。前菜、主菜(鱼或肉择其一)加甜点是最恰当的组合。点菜并不是由前菜 开始点,而是先选一样最想吃的主菜,再配上适合主菜的汤

5:点酒时不要硬装内行。在高级餐厅里,会有精于品酒的调酒师拿酒单来.对酒不大了解的人,最好告诉他自己挑选的菜色、预算、喜爱的酒 类口味,请调酒师帮忙挑选。 主菜若是肉类应搭配红酒,鱼类则搭配白酒。上菜之前,不妨来杯香槟、雪利酒或吉尔酒等较淡的酒

6:餐巾在用餐前就可以打开。点完菜后,在前菜送来前的这段时间把餐巾打开,往内摺三分之一,让三分之二平铺在腿上,盖住膝盖以上的 双腿部分。最好不要把餐巾塞入领口

7: 用三根手指轻握杯脚。酒类服务通常由服务员负责将少量酒倒入酒杯中,让客人鉴别一下品质是否有误。只须把它当成一种形式,喝一小 口并回签good。接着,侍者会来倒酒,这时,不要动手去拿酒杯,而应把酒杯放在桌上由侍者去倒。正确的握杯姿势是用手指轻握杯脚。为避 免手的温度使酒温增高,应用大拇指、中指、食指握住杯脚,小指放在杯子的底台固定

8:喝酒的方法。喝酒时绝对不能吸着喝,而是倾斜酒杯,像是将酒放在舌头上似的喝。轻轻摇动酒杯让酒与空气接触以增加酒味的醇香,但 不要猛烈遥晃杯子。此外,一饮而尽,边喝边透过酒杯看人,都是失礼的行为。不要用手指擦杯沿上的口红印,用面巾纸擦较好

9:喝汤也不能吸着喝。先用汤匙由后往前将汤舀起,汤匙的底部放在下唇的位置将汤送入口中。汤匙与嘴部呈45°角较好。身体上的半部略 微前倾。碗中的汤剩下不多时,可用手指将碗略微抬高。如果汤用有握环的碗装,可直接拿住握环端起来喝

10:面包的吃法。先用两手撕成小块,再用左手拿来吃的原则。吃硬面包时,用手撕不但费力而且面包屑会掉满地,此时可用刀先切成两半, 再用手撕成块来吃。避免像用锯子似割面包,应先把刀刺入另一半。切时可用手将面包固定,避免发出声响

11:如何使用刀叉。基本原则是右手持刀或汤匙,左手拿叉。若有两把以上,应由最外面的一把依次向内取用。刀叉的拿法是轻握尾端,食指按在柄上。汤匙则用握笔的方式拿即可。如果感觉不方便,可以换右手拿叉,但更换频繁则显得粗野。吃体积较大的蔬菜时,可用刀叉来折叠 、分切。较软的食物可放在叉子平面上,用刀子整理一下

12:略事休息时,如果吃到一半想放下刀叉略作休息,应把刀叉以八字形状摆在盘子中央。若刀叉突出到盘子外面,不安全也不 好看。边说话边挥舞刀叉是失礼举动。用餐后,将刀叉摆成四点钟方向即可

西餐进餐时女士手提包的位置

在欧美,女士入座后,通常会直接把手提包放在脚边的地板上。由于她们对手提包的处理是如此,所以,把手提包放置桌上,对他们来说,是很失礼的行为。

因此,除了晚装的小手包,其他手提包不能放在餐桌上。

那么,手提包应该放在那里呢?可能有很多人不习惯把手提包放在地板上,这时,你可以把手提包放在背后和椅子之间或大腿上(餐巾下)。

若是邻座没有人,也可以放置在椅子上,或挂在皮包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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