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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犯罪重拳出击心得体会和感想 违法犯罪重拳出击心得体会和感想怎么写(四篇)

时间:2020-07-14 06:5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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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犯罪重拳出击心得体会和感想 违法犯罪重拳出击心得体会和感想怎么写(四篇)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对于违法犯罪重拳出击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项。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终止日期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其中试用期_____________。

二、工作内容和义务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关规定,经与乙方协商,对乙方的工作职务和岗位进行调整。

第三条乙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3.维护甲方的荣誉和利益

4.忠于职守,勤奋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为本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谋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制定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六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七条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第八条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__________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_____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_________元。

第九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和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工资报酬。

第十条由于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劳动的,甲方保证支付乙方的生活费不低于_____________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乙方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等待遇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二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三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

以变更本合同相关的内容。

第十四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以欺诈手段订立本合同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失的;5.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第十六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七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五条第7、8、项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4.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职工;

第十八条乙方欲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权利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甲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第二十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关系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本合同期满前_____________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补足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外,还可以按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要求甲方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资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支付乙方报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八、其他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是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有效凭证,同时也是对双方的一种约束,劳动法中也规定了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就要赔偿劳动者双方的工资,同时合同内容也不能有违法的内容。

对于违法犯罪重拳出击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同志们:

按照x市委的统一要求,我们利用晚上时间,在这里召开全市警示教育大会。主要内容是,传达两起x市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例,教育全市党员干部深刻汲取教训,保持高度警醒,强化纪律意识,筑牢法纪防线,始终保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高压态势。

刚才,x同志传达了两起严重违纪违法案例,x同志传达了x书记的重要讲话。希望同志们通过聆听案例和讲话,接受警示教育,牢记前车之鉴,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在思想上提高遵纪守法的意识,行动上增进廉洁自律的修养,当好良好政治生态的坚定践行者和维护者。

下面,我再强调几点意见:

第一,加强理论武装,筑牢思想防线。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通过不断加深对党的创新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的学习,始终保持理论上的清醒,切实做到信仰上的坚定。要注重党性修养,始终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和道德情操,提升自我境界,追求健康生活,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第二,常怀敬畏之心,守好廉洁底线。要时常用党纪国法的尺子量量自身,拿纪律规矩的镜子照照自己,端正言行,规范约束。要严守党的纪律,通过政治纪律,带动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要自觉接受监督,习惯在监督和约束之下工作和生活,不存侥幸心理,拒绝利益诱惑,坚决同一切腐败行为作斗争。要常存如履薄冰、如临深渊之感,时刻警示和告诫自己:国有国法,党有党规,只有不踩“黄线”、不越“红线”,才能担负起改革发展的重任。

第三,坚守初心使命,坚持为民用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我们要始终牢记总书记的教诲,一定要正确行使权力,始终坚持制度面前没有任何特权,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要树牢“权为民所赋”的意识,把民众满意作为行使权力的根本标准,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真正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决不能以任何借口、任何方式让“为民用权”脱离约束、变形走样。

第四,强化“两个责任”,加强廉政建设。要深刻理解全面从严治党是党建工作的总部署、大格局,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都是政治责任,是党委、纪委的职责所在,使命所系,必须认真履行到位,不能有丝毫懈怠。各级党组织要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刚性之责,牢牢扛在肩上,压紧压实落细。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守规规矩矩的组织关系,培养清清爽爽的同志感情,模范执行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报告、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组织制度。要继续重拳惩治腐败,始终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始终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以更严更实的作风推动全市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对于违法犯罪重拳出击心得体会和感想三

xx严重违法违纪案件,性质非常严重,影响十分恶劣,教育极其严重。他们只所以走上违法乱纪的道路,关键是政治忠诚缺失、政治立场动摇、纪律观念淡薄造成的。对这些腐败分子的严肃查处,充分体现了党严肃风纪的决心。为以案促改,个人开展对照检查,联系自己工作实际,对照查摆问题和不足,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根源,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措施,撰写了个人的对照检查材料,请提出批评意见。

1.严明纪律、严格监督方面。一是认识上存在不足。存在认为严明纪律是纪委和专职书记的主要工作,自己只要将纪律严格起来,不入雷区就达到了要求,没有认识到这项工作要贯穿到全部工作和全体员工,在进行每一项工作的时候都要将严明纪律、严格监督放在首位,对每一位接触到的企业员工都要进行这方面的要求;二是执行政治纪律标准不高。职责意识仍需加强,政治敏锐性仍有提高空间,党内政治生活均能参加,但有关内容和标准仍有提高余地。

2.带头锤炼作风方面。一是坚持学习的恒心和毅力不足。行政工作是我负责的主要工作,这项工作对思想理论修养要求较高,只有坚持不断学习,才能做出具有较高思想理论水平的工作。由于日常的工作量较大,坚持学习的恒心和毅力有所放松。尽管自己在工作中一直求新、求变、求活,但总有一种知识面还需扩展的感觉,认真分析起来,也是由于自己学习抓得不紧不实的缘故。二是工作有时态度严厉,要求过高。对事物内在规律把握得还不够好,处理问题有时考虑得还不够周到;有时发现问题对同志态度不够冷静,不留情面,要求提的多,在意同志们的感受少,有时给人一种生硬的感觉。

3.讲政德修政德方面。从蔡国华案和蓝天创投案可以学习到,不讲政德不修政德搞小团体,对企业对国家的伤害是非常巨大的。个人存在认为该问题离自己很远,自己的工作圈、朋友圈、关系圈相当单一简单,这方面的警惕性还不够高,不能做到时时刻刻保持警醒,督促自身。

4.意识形态方面。一是意识形态鉴别力不强,不善于从政治的角度看问题,没有充分认识到党员身份是自己的第一身份。二是意识形态思考力不强,不善于从政治角度去观察和认识问题,工作中从政治站位的高度提的要求还不够多。

剖析产生问题的根源主要是理想信念、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性修养、“四个意识”、“四个自信”等方面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差距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学习上有松动。理论上清醒才能做到政治上坚定。在政治理论学习方面,积极性有所淡薄,自觉性、迫切性也存在不足。除了组织上安排的学习任务,自觉学习政治理论相对较少。

(二)世界观改造上有松动。自己存在的上述问题,都与自己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有关。理想信念上存有的困惑和迷茫,说明自己还未真正树立起无产阶级、共产主义的世界观,说明自己对党的事业和奋斗目标还缺乏矢志不移、至死不渝的奋斗精神。思想、工作作风和遵守制度纪律上的问题,也都说明自己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说明自己还没有真正学好、用好、树立起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方法论。世界观决定着人生观、价值观、政绩观、荣辱观。

(三)自我约束有松动。自己存在的上述问题,也是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的结果,没有真正认识到先进性是一个不断提出新要求、充实新内容、做出新努力的实践过程。对自己作为一个共产党员,需要不断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充实自己,不断努力工作,不断努力实践自己入党誓言的责任和义务有所忽视。在这次党员先进性教育中接受教育,使自己静下心来认真地思考和检讨自己,发现和正视自己身上的问题,并以此为起点,克服自身的缺点问题,继续勤奋努力的为党工作。

1.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一是要坚决维护中央权威,确保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不移地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党委提倡的坚决响应,要求的坚决照办,禁止的坚决杜绝,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确保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二是要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树立人生正确的价值取向,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坚决抵制党内和社会上一些歪风邪气,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地反对似是而非的错误观点和歪理邪说。三是严肃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坚持参加各项组织生活制度。

2.严守各项纪律,切实改进作风。一是严守政治纪律,做务实清廉的引领者。时刻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时刻牢记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牢固树立“法纪红线不可逾越、法纪底线不可触碰”的理念,进一步拧紧思想“总开关”,管好亲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把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第一位。二是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要严格依法依规办事,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加大作风监督管理力度,对违反单位相关制度的人员进行谈话,从而提高工作人员的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3.提升宗旨意识,践行群众路线。一是要增强宗旨意识,树立为民服务精神。把维护和实践人民利益放在首位,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对于违法犯罪重拳出击心得体会和感想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司法部制定了《司法行政系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深化全民普法工作作出的重要部署。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对于构建大普法格局,促进执法与普法有机融合,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提高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素质、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司法行政机关既是重要的执法机关,又是普法主管机关,要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上发挥带头作用,同时坚持“谁服务谁普法”,把普法融入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的各环节、全过程,切实把执法和法律服务过程变成普法过程,规范执法和法律服务活动,增强执法和法律服务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及时安排部署,制定贯彻落实方案,细化任务措施,加强人员和经费保障,加强检查考核,大力宣传先进典型,推动司法行政系统“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通知》(中办发〔〕31号),推动司法行政系统在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制定、执法和法律服务过程中全面履行普法责任,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司法行政系统要带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同时推动落实“谁服务谁普法”。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相结合,在全系统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党内法规教育,增强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法治观念,提高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并积极履行社会普法责任,在执法、管理和服务过程中向相对人和社会公众开展普法;坚持全员普法,让每一名执法者和法律服务工作者都成为普法者;坚持全程普法,把普法融入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的各环节、全过程,做到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

二、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通知》(中办发〔〕71号),司法行政机关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健全司法行政系统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每年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结合行政应诉工作,组织领导干部旁听庭审。

三、加强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入职培训、晋职(级)培训、业务培训的必训内容,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干警法治素养。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四、起草制定司法行政法律法规规章过程中,除依法不宜公开的以外,草案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及时通报情况。建立法律法规规章、重大政策解读机制和公告制度,凡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政策措施,除依法不宜公开的以外,发布时都要将政策解读作为必经程序。

五、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时,以告知、提示等形式,主动向申请人提供关于申请条件、审批标准、办理程序、办理期限等方面的说明资料,告知申请人相关权利义务。在行政许可证照或文件发放领取过程中,对申请人进行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并告知有关法定义务、责任等注意事项。

六、办理行政处罚案件时,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把普法融入案件受理、调查取证、案件审理、告知听证、处罚决定和处罚执行全过程,说透法理、说明事理、说通情理,提高行政处罚的说服力和公信力。推广说理式执法文书,行政处罚决定要充分释法析理,并告知法律依据和救济途径。推行生效法律文书公开上网和统一查询。

七、在答复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投诉、行政复议等过程中,结合群众反映的问题,阐明相关法律规定。对重大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可以依法采取听证的方式审理,面对面听取申请人的陈述和意见,可邀请相关代表旁听,将处理问题与宣讲法律规定、分析案件事实有机结合。

八、落实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司法行政系统涉及群众重大利益、社会影响大的行政诉讼案件,主要负责人要出庭应诉。主要负责人不能出庭的,要委托分管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出庭,不能只委托律师出庭应诉。

九、树立治本安全观,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监狱服刑人员教育改造全过程,融入监狱管理的各环节。严格依法对罪犯计分考评、分级处遇、行政奖惩、立功和重大立功表现、提请减刑、假释和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等信息进行公示,接受被监管人监督的同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利用服刑人员家属会见、开展社会警示教育等时机,加强对服刑人员亲属、社会公众的法治宣传。

十、加强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将释法说理贯穿到收治、管理、教育、戒毒治疗、诊断评估等戒毒执法各环节,依法公开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和执法结果,在提前解除或延长强制隔离戒毒期限、所外就医、变更戒毒措施、奖惩等重要执法活动中,向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及其亲属讲清执法依据、办理条件、程序、结果,自觉接受监督。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入所教育和回归社会教育重要内容,在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出所后续照管和支持指导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中,结合就业、生活等问题实时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

十一、把普法融入社区矫正接收、监管审批、考核奖惩、执行、解除矫正等执法活动。在登记接收手续、矫正宣告、入矫教育中,加强对决定实行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文书的解释说明,向社区矫正人员及其家属宣传社区矫正有关法律规定、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在集中教育学习、社区服务、个别教育和心理辅导中增加法治宣传教育内容。社区矫正机构在开展相关社会调查评估时,宣传社区矫正工作相关法律法规,争取群众的配合与协助。

十二、律师在承办业务过程中,要帮助当事人辨析所提诉求可能出现的法律后果,引导其依法表达利益诉求。律师在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时,就诉讼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证据问题以及程序问题,向当事人进行释法。案件代理结束后,针对案件的法律文书、相关处理决定向当事人进行分析论证,促进当事人正确理解司法机关的裁决。把普法列入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工作基本职责,在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律师参与信访等部门值班、参与公共法律服务过程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律师管理部门和律师事务所要选择与公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社会关注度高、可以公开发布的典型案件,通过各种渠道定期向公众发布,发挥典型案例的指引作用。鼓励和支持律师积极参与媒体公益普法,在报刊开设以案释法专栏,参与广播电视和新媒体以案说法类节目。

十三、公证机构、公证员在受理公证申请时,要根据不同公证事项,明确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法律后果,办理公证过程中享有的权利、承担的义务,以及办证中涉及的法律文书、争议解决及维护权利等问题,把普法融入公证服务各环节。公证员在证据保全等现场公证活动中,要向社会公众解析法律、阐明法理。在办证结束后跟进追踪公证书使用情况,选择典型案例向当事人和社会释法析理。

十四、广泛开展法律援助咨询服务和公共法律教育,依法解答法律问题,积极提供法律信息和帮助,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合理诉求。受理法律援助申请,要告知当事人法律援助条件、程序、范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要向当事人释明法律依据,宣传法律知识;回访当事人要解疑释惑,增强法律效果,把普法贯彻于法律援助服务全过程。

十五、司法鉴定机构在接受委托时,要向委托人或鉴定申请人、被鉴定人讲解司法鉴定意见作为一种证据在诉讼活动中的地位与作用,引导当事人对鉴定意见及其证明力形成合理预期。司法鉴定委托书、意见书、告知书等法律文书,要对司法鉴定意见的性质、作用和法律效力、异议处理办法等问题作出解释说明。司法鉴定人要按照人民法院通知依法出庭作证,说明鉴定经过,阐述鉴定意见,并接受当事人质询和法官询问,加强对鉴定意见的法庭质证和审查判断。

十六、人民调解员要结合个案调解,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调解组织受理调解时,要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当事人告知人民调解的原则、当事人在调解活动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调解达成协议的效力、申请司法确认的期限、就调解协议履行发生争执的解决方式等事项。有条件的地方,书面调解协议书中可附录案件相关法律法规依据等内容。

十七、司法行政机关选任人民监督员过程中,要宣传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意义,提高社会公众对推进司法民主、深化司法公开的认识和参与度。加强对人民监督员的法治培训,提高人民监督员监督履职能力。人民监督员对群众向其反映的监督案件线索和情况,要及时回应,依法要求启动监督程序或者做好解释和说服工作。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机关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公开答复以及涉法涉诉信访等活动,要协助检察机关以案释法,向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十八、在组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过程中,要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引导考生诚信参考,依法严厉查处考试违法违纪行为。

十九、在司法协助和国际交流与合作活动中,要积极开展对外法治宣传,传播中国法治好声音,讲好中国法治故事,树立我国良好法治形象。

二十、针对涉及司法行政的热点法治事件和社会关注问题,组织执法人员、专家学者、法律服务工作者等进行及时权威的法治解读,正确引导法治舆论。

二十一、加强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研究和发布工作,建立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

二十二、充分利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培育公众法治信仰,引导公众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司法行政官方网站、普法网站和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结合司法行政执法实践有针对性地宣传解读相关法律法规。

二十三、加强司法行政机关、监所、法律服务场所和窗口的法治文化建设,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利用国家宪法日、重要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和法治宣传月、周、日等时间节点,通过举办开放日等活动,面向社会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二十四、鼓励支持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司法鉴定人加入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

二十五、加强对执法业务部门和法律服务机构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对责任落实到位、普法工作成效显著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责任不落实、目标未完成的予以通报。

二十六、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年度考核述职中要围绕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进行述法。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司法行政系统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

二十七、司法行政系统各级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组织、协调、督促、检查作用,加强服务管理和工作指导,宣传先进典型,推动司法行政系统“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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