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0字范文,内容丰富有趣,生活中的好帮手!
700字范文 > 公安机关作风十弊心得体会总结 公安机关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心得体会(9篇)

公安机关作风十弊心得体会总结 公安机关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心得体会(9篇)

时间:2022-03-25 16:03:56

相关推荐

公安机关作风十弊心得体会总结 公安机关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心得体会(9篇)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最新公安机关作风十弊心得体会总结一

今天,局党委组织开展一次廉政党课教育活动,旨在以面对面讲课教育的形式,进一步拧螺丝、敲边鼓,使局机关全体党员民警尤其是领导干部思想上有触动、意识上有警醒、行动上有落实,切实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以过强、过硬的队伍素质为公安工作发展进步提供强大的“软实力”支撑。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系统性、综合性工程,我认为,抓好公安机关的廉政建设,必须始终抓住“领导班子”和“民警个体”两个重点,抓好这两个重点,公安队伍就有了优良、坚实的骨架。下面,针对这两个方面,我谈谈自己的体会和看法,与大家共勉。

始终保持“四个力”,大力建设廉洁领导班子

领导班子是公安队伍的领头羊,“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团结向上、清正廉洁的领导班子不愁带不出英勇善战、克己奉公的公安队伍,软弱涣散、贪腐无能的领导班子是侵蚀队伍集体的最大毒瘤。

第一,要不断增强凝聚力。一要讲原则。这是衡量领导班子凝聚力的一条最根本、最重要的标准。无原则的团结不是真团结,是没有意义的团结,也是靠不住的团结。要注意防止为了维持“一团和气”而放弃原则的做法。在坚持原则的前提下团结协作,在团结协作的过程中坚持原则,保证领导班子的工作合力不偏离正确的方向。二要讲程序。领导班子的班长,要带头坚持和执行民主集中制,绝不能搞家长制,一人说了算,也不能搞少数人说了算。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内部的议事和决策机制,决策前各抒己见,广开言路,一旦形成集体决定,就只能用一个声音说话,就必须坚决贯彻执行。三要讲方法。要客观看待和对待领导班子成员中的个体差异,以宽容的精神求大同,存小异,让领导班子成员的能力、经验、专业、文化和性格互补。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要有博大的胸怀,在非原则问题上,要尊重差异、宽容差异、善待差异。四要讲友谊。友谊不是“一团和气”,不是貌合神离。要以事业凝聚人心,统一思想;以工作统一步调,统一行动。在领导班子内部做到互相支持不争权、互相信任不猜疑、互相尊重不发难、互相补台不拆台、互相配合不推诿,真正形成一个坚强有力而又和谐的领导集体。

第二,不断增强执行力。“三分战略,七分执行”,思路再好,如果不付诸实施、不执行到位,终将成为纸上谈兵。一是思想上要重视抓落实。要充分认识到廉政工作的成果,都是抓出来的、干出来的,而不是说出来的、写出来的、仅凭协调各方关系争来的。二是廉政工作部署上要注重抓落实。要制定科学、有力、可行、有效抓落实的考评方案,明确责任制,有落实的明确要求。三是工作推进上要探索抓落实。工作落实的进程如何、落实得好与不好,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及时了解情况,做到心中有数。要加大工作督查力度,既要注意年终实现奖罚,更要注意在落实进程中通过表扬与批评、汇报与讲评、树立先进与解剖落后等方式,增强各单位和全体民警抓落实、投身于落实的工作责任心和自觉性。四是工作作风上要强调抓落实。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把心思、时间、精力放在抓落实上、放在抓工作上。要忠诚履职,恪尽职守,奋发进取,全心全意干工作、解难题、谋发展、促发展。五是工作成效上要体现抓落实。把工作成效作为衡量和检验工作优劣好坏的最终标准和唯一标准。要通过落实,取得实实在在的新业绩、新成效、新亮点。

第三,不断增强战斗力。一是提高科学决策能力。用科学发展观指导科学决策,靠调查研究形成科学决策,靠规范程序促进科学决策,靠民主集中实现科学决策。二是提高组织协调能力。在工作思路实施之前,能够全面准确领会和把握工作思路,动员各方迅速实施思路、执行思路;在工作思路实施之后,能够采取有效果断措施,落实工作思路,有序有效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当工作思路在实施过程中发生“梗阻”或“失调”现象以后,能够及时地协调关系,扬长补短,确保政令、警令畅通,确保工作思路的顺利、深入实施,确保工作目标的实现。三是提高专业能力。领导班子成员应当熟悉乃至精通分管部门的业务,要当“内行”,不做“外行”。这样,领导才有号召力,才能抓到点子上,抓到要害处。四是提高管理队伍能力。要科学管理队伍,要从高从严要求队伍,要善待优待队伍,要用领导者的模范行动引导和带动队伍。领导班子要当好“领头雁”,领导者要做学习、干事、创新、廉洁的表率,真正做一名人民群众心悦诚服的优秀领导干部。

最新公安机关作风十弊心得体会总结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保障警务辅助人员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警务辅助人员在社会治安综合管理中的辅助作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警务辅助人员是指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统称“辅警”。

按照职责分工,辅警分为文职辅警、勤务辅警和专业技术辅警。不涉及警务工作的后勤服务人员,社会志愿者及其他群防群治性质的社会治安辅助力量,不纳入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范围。

使用文职辅警和专业技术辅警的,应将非执法岗位的人民警察置换出来,最大限度充实到公安执法一线。

第三条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公务员身份,不占用公安机关政法专项编制。

警务辅助人员须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警务辅助工作,其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受法律保护,相关法律后果由所属公安机关承担。

第四条警务辅助人员的管理应坚持因事设岗、依法使用、规范管理、财政保障原则。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警务辅助队伍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落实保障措施,担负起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公安机关主要负责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和使用;民政部门主要负责警务辅助人员发生因公(工)死亡后烈士评定及烈属抚恤工作;财政部门主要负责警务辅助人员经费保障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要指导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薪酬确定和落实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障工作。

第五条公安机关要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警务辅助人员教育、管理、监督责任。

第二章岗位职责

第六条文职辅警负责协助公安机关非执法岗位人民警察从事行政管理、技术支持、警务保障等工作;勤务辅警负责协助公安机关执法岗位人民警察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活动;专业技术辅警负责协助公安机关从事需较高专业技术能力的专职岗位工作。

第七条文职辅警和专业技术辅警可从事下列公安机关非执法岗位的相关辅助工作:协助开展文书助理、档案管理、接线查询、窗口服务、证件办理、信息采集与录入等行政管理工作;协助开展心理咨询、医疗、翻译、计算机网络维护、数据分析、软件研发、安全监测、通信保障、资金分析、非涉密财务管理、实验室分析、检验鉴定等技术支持工作;协助开展警用装备保管和维护保养、后勤服务等警务保障工作;其他可由文职辅警或专业技术辅警从事的工作。

第八条勤务辅警可从事下列公安机关执法岗位的相关辅助工作:协助预防、制止违法犯罪活动;协助开展治安巡逻、治安检查以及对人员聚集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协助盘查、堵控、监控、看管违法犯罪嫌疑人;协助维护案(事)件现场秩序,保护案(事)件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协助疏导交通,劝阻、纠正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采集交通违法信息;协助开展戒毒人员日常管理、检查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公开查缉毒品;协助开展公安监管场所的管理勤务;协助开展出入境管理服务、边防检查;参与灭火救援和协助开展消防监督管理;协助开展社会治安防范、交通安全、禁毒等宣传教育;其他可由勤务辅警协助开展的工作。

第九条警务辅助人员不得从事下列工作:国内安全保卫、技术侦察、反邪教、反恐怖等工作;办理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案件调查取证、出具鉴定报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审核案件;保管武器、警械;单独执法或以个人名义执法;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从事的工作。

第十条公安机关不得违反规定指派警务辅助人员从事应当由人民警察承担的工作任务。

第三章权利与义务

第十一条警务辅助人员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

(二)获得工资报酬,享受法定福利、保险待遇;

(三)接受岗位所需业务知识培训;

(四)对本单位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依法提出申诉和控告;

(六)依法享受本单位工会会议的福利待遇;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劳务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安机关的规章制度;

(二)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四)服从公安机关的管理,听从人民警察的指挥;

(五)保守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

(六)忠于职守,文明执勤,廉洁奉公,不徇私情;

(七)遵守社会公德,尊重民族风俗习惯;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劳务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警务辅助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单独执法、值班和接处警;

(二)玩忽职守,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

(三)违抗上级命令;

(四)弄虚作假,知情不报;

(五)泄露国家秘密或警务秘密;

(六)体罚、虐待违法犯罪嫌疑人或其他人员;

(七)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八)敲诈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贿赂;

(九)参与色情、吸毒、赌博等活动;

(十)在工作、备勤时间饮酒,酒后驾驶机动车;

(十一)参与与履行职责有关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其他个人、组织;

(十二)佩戴警用标志,仪容不整,举止不端,礼节不规范;

(十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第四章招聘与解聘

第十四条警务辅助人员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依法签订劳务合同或聘用合同等方式招聘使用。

第十五条各地辅警用人额度由公安机关商机构编制部门制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应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在总体用人额度内,分职位提出招聘计划,制定岗位条件,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同级政府审批。根据工作性质任务,县级公安机关应侧重勤务辅警的招聘使用。

第十六条警务辅助人员的招聘,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会同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也可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按照批准的用人计划单独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指导全市辅警招聘工作,组织实施市级财政的辅警招聘工作。县级公安机关由政工部门组织实施本级辅警的招聘工作。各警种、单位和基层所队不得自行组织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

第十八条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满18周岁以上,一般应在40周岁以下;

(四)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身心健康。

(六)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文职辅警应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专业技术辅警应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一)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二)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四)因违纪违规被开除公职、辞退、解聘的;

(五)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六)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七)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第二十条警务辅助人员的招聘应采取自愿报名、统一考试的方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进行。

第二十一条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的主要程序是:发布公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岗前培训,上岗试用,正式聘用。其中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政审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进行。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可根据招聘辅警岗位的特点和实际工作需要,增加专业技能测试、体能测试等环节,也可以适当放宽条件简化程序或者采取其他测评方法。增加、简化环节或采取其他程序、方式聘用特殊岗位警务辅助人员的,应报同级政府和市公安局政治部审批后,明确并公示聘用条件和程序,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二条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具有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经验人员、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对以上人员,可单列计划定向招聘。

第二十三条公安机关应合法用工,应与劳务公司签订购买服务合同或与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四条警务辅助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聘:

(一)受到国家行政机关治安(行政)拘留以上处罚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因工作失职、失误,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

(三)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三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七天的;

(四)违反公安机关工作纪律、用人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及本办法有关规定,经多次教育仍不改正的;

(五)违反社会公德,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六)一年内两次被群众投诉,经查证属实的;

(七)不履行工作职责,经多次教育仍不改正的;

(八)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九)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务合同的情形,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解除的。

第二十五条各级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用人额度确定、调整情况和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情况,应及时报上一级公安机关备案。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公布前没有依规招聘和各警种自行招聘的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应依本规定重新参加招聘考试,考试合格的重新聘用。

重新聘用相关细则由市公安局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研究制定,报市政府审批后实施。县级重新聘用有关工作参照执行。

第五章管理与培训

第二十七条公安机关政工人事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指导实施本级辅警的岗位设置、招聘、绩效考核等工作;公安机关政工训练部门负责指导实施本级辅警的教育培训工作;财政部门、公安机关警务保障部门负责本级辅警的财政保障工作,公安机关督察纪检部门负责本级辅警的监督管理工作,各用人单位负责本部门辅警的履行职责、日常管理等工作。

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对本地警务辅助资源进行统筹规划和统一调配,建立人岗相适、布局合理、有序流动、动态管理的警务辅助人员配置机制,实现警务辅助效能最大化。

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及用人单位应建立完备的警务辅助人员人事和工作信息档案,基本情况报市公安局政治部报备。

第二十九条警务辅助人员在招聘后需经初任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初任培训不得少于十五天,培训内容应包括:法律法规、队伍建设规范、体能训练、受聘岗位业务知识、业务技能、保密教育等。

第三十条公安机关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对警务辅助人员开展政治思想和纪律作风教育,进行法律知识、保密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每年累计不能少于一周。对人民警察进行的教育训练应有计划的安排辅警参加。

第三十一条警务辅助人员的教育培训由县(市、区)公安(分)局及市局各警种具体组织实施。市公安局政治部训练部门负责对全市警务辅助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的协调、指导、检查、督促等工作,组织对优秀辅警进行高级培训。

第三十二条勤务辅警实行层级化管理,设定层级,根据年限、考核结果等情况评定和晋升,勤务辅警人员层级与薪酬待遇挂钩;文职辅警参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可根据工作岗位评聘职称;专业技术辅警可按照文职辅警管理也可按照企业同类人员管理。

第三十三条警务辅助人员应配发统一的工作证件,按照规定着装、持证上岗,工作证件、服装样式和标识应按照公安部确定样式配发。根据工作岗位警务辅助人员可配备必要的执勤及安全防护装备,但不得配备或使用武器。

警务辅助人员离职时,公安机关警务保障部门应收缴所配发的工作证件、服装、标识以及装备。

第三十四条警务辅助人员组织关系由所在单位党团组织管理,具体细则由市公安局机关党委商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制定。

第三十五条公安机关工会组织应吸收警务辅助人员依法依规加入工会,并发展为会员。

第六章考核、监督和奖惩

第三十六条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建立辅警管理考核、晋升奖励、监督问责等相关制度细则。

第三十七条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应定期对警务辅助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绩效、现实表现、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绩效考核。绩效考核应由政工部门组织,各用人单位具体实施,绩效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绩效奖金挂钩,并作为学习培训、岗位调整、奖励惩戒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八条对本职岗位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警务辅助人员,要按照国家规定给与表扬奖励。

表扬奖励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主管部门审核,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按规定程序研究决定。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主管部门也可直接提出表扬奖励意见。

第三十九条对从特别的优秀警务辅助人员中招录人民警察有关事宜,按照事权主管部门有关要求单列招聘计划和招聘职位。

第四十条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应对警务辅助人员履行职责和遵章守纪情况开展督察监察,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建立健全投诉受理和反馈制度,依法依规处理针对警务辅助人员的投诉,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第四十一条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应严格对警务辅助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理,对违反公安机关纪律要求或规章制度的,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有关规定给与相应的处分和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解除劳动合同;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十二条对警务辅助人员给与处分或处理的,公安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应当进行调查,并将调查认定的事实及给与处分的依据告知本人,警务辅助人员有权陈述和申辩。

第四十三条公安机关与警务辅助人员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使用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安机关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第七章待遇与保障

第四十四条警务辅助人员薪资、保险、培训、装备、奖励、工会等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由各级财政部门全额保障,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第四十五条勤务辅警的工资待遇由各级公安机关警务保障部门和政工部门会同本级财政、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参照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确定勤务辅警人员的薪酬标准,并据此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薪酬应包含基本工资、层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补贴等项目;文职辅警工资及相关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专业技术辅警工资待遇可高于文职辅警,工资参照企业同类专业技术人员薪金,签订短期合同或长期合同。

第四十六条警务辅助人员按规定,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待遇和住房公积金政策。一线协助执法执勤和高危险岗位的警务辅助人员应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四十七条警务辅助人员依法享受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和带薪年休假、婚假、产假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假期。警务辅助人员加班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八条警务辅助人员因工负伤、致残的,根据受伤程度、伤残等级享受法律规定的受伤、伤残待遇;因工死亡或病故的,其近亲属依法享受抚恤和其他相关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因公(工)死亡符合烈士评定条件的,依法评定为烈士,其遗属享受《烈士褒扬条例》规定的待遇。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本办法未尽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规定执行。

第五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最新公安机关作风十弊心得体会总结三

为加强委内部治安保卫管理,预防违法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确保国家和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浙江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条例》,特制订本制度。

1、治安保卫工作是机关内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专人负责、分级管理。依靠全体工作人员,预防为主,确保重点,打击犯罪,保障安全,落实措施。

2、委办公室是实施本制度的职能部门,对机关内各处室执行本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

3、机关各处室负责人是治安保卫工作责任人,应根据本制度,结合本处室实施,将治安保卫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每位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制中,教育全体工作人员自觉遵守、严格执行。

4、委机关治安保卫工作主要任务:

⑴贯彻执行有关治安保卫工作的法律、法规。

⑵开展法制教育、保密教育和“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教育,动员和依靠全体工作人员参与内部治安管理,开展群防群治,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⑶认真落实“四防”的各项具体措施,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安全检查,整改“四防”工作中的隐患。

⑷参加当地公安机关统一组织的治安联防活动;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查破刑事案件,查处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

⑸维护机关内部公共场所的治安秩序,负责机关内部各种临时工的治安管理。

1、组织实施好机关治安保卫“创安”活动工作计划,并与部门岗位目标责任制挂钩考核,与机关其它工作同计划、同检查、同总结。

2、健全机关保卫组织,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通讯器材,创造必要的运作条件。

3、组织机关各处室,动员各方力量,采取各种措施,切实搞好内部综合治理。

4、经常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定因素,研究处置突出的治安问题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隐患。

1、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结合本委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制度,使之有章可循,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

2、加强值班,严格执行门卫出入登记制度,落实安全保卫措施。

3、依照“预防为主、确保重点”的原则,正确确定委机关要害部位、重点部位和消防重点保卫目标,年初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实行每季一次的.定期检查、年终奖罚兑现。

最新公安机关作风十弊心得体会总结四

党风廉政建设关乎民心向背,关乎事业成败。党中央领导集体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给予高度关注和重视,采取了强力措施,中纪委三次全会上提出了“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中央连续出台了《党内监督条例》和《纪律处分条例》两个法规,充分显示了坚持不懈反腐倡廉的强大决心。对于廉洁自律问题,要把握好两条:一要干事,二要干净,也就是既勤又廉。不勤政无以立业,就没地位;

不廉政无以立身,就栽跟头。要把这两条统一起来对待,经得起考验,树立好形象。

作为信访工作者,有的同志认为我们这个工作不涉钱、不涉物,可谓无权无利,但我们一定懂得廉政概念,知道哪些是应该做的,哪些是不应该做的,以便在工作中明辨是非。

一要警钟长鸣,筑牢防线。任何腐化、腐败行为都是从思想的蜕化开始的,都有一个思想演变的过程。因此,把牢思想这一关是最有效的预防,加强思想教育也是反腐倡廉的根本之策。我们一时一刻都不能放松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要认识到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好了能为民造福,用不好也能为自己造“罪”。我们虽然只是信访局一名普通工作人员,没有执法权,也不管大项目的开发,基本没有涉及大的经济问题,但也要从小事做起,不以恶小而为之,应该倍加珍惜得来不易的工作,不要因一念之差给家庭、给亲人带来无以挽回的痛苦。

二要从严自律,管住自己。当前市场经济的趋利性逐步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形形色色的价值观不断充斥人们的思想,我们现在各方面的条件也有了很大的改善。但越是在这种形势下,越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越要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越要从方方面面严格要求自己。稍有不慎,就可能犯错误、栽跟头。“常在河边走,难得不湿鞋”,就是要时时刻刻谨小慎微。我们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在大事上一定要泾渭分明,小节上时刻从严把握,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脑子里要有明确的界限,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清清白白从政,踏踏实实干事,堂堂正正做人。

三要自觉接受监督。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滋生腐败;

脱离监督的干部,往往会犯错误。我们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正确地对待监督。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是一面镜子,经常地照一照,检查一下自己的缺点和不足,及时加以改正和纠正,对自己的成长进步大有裨益。“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常被泼点冷水,常听点逆耳之言,可以使头脑保持清醒。党中央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的十分重要的党内法规,使党内监督走上了有法可依的路子。我们广大民警都要认真学习,严格执行。

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就要坚决贯彻求真务实的要求,推进各项改革建设事业更快发展,就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作风。我们要使求真务实成为行动的准则,贯穿和体现在各项工作的具体实践中去。

一是要有求真的精神。求真说到底是一种觉悟、一种境界、一种品德、一种精神,是分析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有力武器。从大的方面讲,是科学判断新形势,准确把握规律,探求办法措施。具体到我们普通民警来说,就是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坚持把公安事业发展放在首位,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清醒地看到前进中的矛盾和困难,增强加快发展的压力感、紧迫感。同时,又要看到我们良好的工作基础、各方面的优势条件,坚定信心,抢抓机遇,推动公安事业不断向前发展,一年比一年快、一年比一年好。求真就要开动脑筋,勤于思考,学会用心,善于从普遍性问题中发现和找到规律性的东西,总结和提炼经验性的做法,用以解决发展中的矛盾、前进中的难题、工作中的症结。总的来说就是既要有加快发展的高度热情,又要有扎扎实实的工作态度;使我们的各项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有创造性。

二是要有务实的作风。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实在人,既是处事为人的立身之本,也是创业为政的基本准则。一个人的能力有大小、职位有高低,但只要是踏下心来做事、实打实地做人,就能干出名堂,也能取得组织的信任,得到群众的赞誉。

三是要有实干的行动。实干,是共产党人的作风;

认真,是共产党人的品格。我们要继续坚持“干”字当头、“实”字为先,遇到困难不缩手,干不成功不罢手,以实干求实绩,以实干求发展。科学的决策再加上实干的行动,我们的事业就能无往而不胜。

四是要有实际的效果。衡量工作能力的标准,主要是看实绩。只要是领导布置的任务、安排的工作,都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腐败现象的存在是我们不容回避的问题,这方面的问题最伤群众的感情,最损害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我们要毫不松懈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要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坚决把反腐败斗争深入进行下去。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大治本的力度,把反腐倡廉工作寓于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全过程,寓于各项政策措施之中,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问题。要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牢固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要时刻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自觉地以党纪政纪约束自己,用群众的满意程度鞭策自己,模范地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以自身的模范行动实践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据统计,当时被查处的“被糖衣炮弹打中的干部”,在东北、华北、华东、西南、西北五大地区,有122万人。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片面依靠轰轰烈烈的群众运动治理腐败,导致反腐倡廉的探索出现了偏差,并为此付出了严重的代价。二是法治化反腐阶段。1978年12月,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全面拨乱反正这一时期,中纪委第一书记陈云提出了“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问题”的著名论断。1982年4月,中央发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的决定》。到1983年上半年,全国揭露并依据党纪国法立案审查的各类经济犯罪案件共约1912万多件。1989年,全国处分党员干部达到了当时几年的一个高潮。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提出了著名的“两手抓”理论,即“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惩治腐败”。邓小平指出:经济上不去,要垮台;腐败不反掉,也要垮台。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还提出了反腐败不应搞群众性政治运动,而应通过加强法制保障人民民主,走依法治腐的新路子。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进一步提出:加强党的廉政建设要以“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反腐倡廉方针,注重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加大治本力度。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还探索出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三是制度式反腐阶段。20**年11月,党的十六大召开,形成了以胡锦涛为核心的新一代中央领导集体,确立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工作方针,提出了“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思想,并且第一次将反腐倡廉建设同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一起确定为党的建设的基本任务。20**年党的十七大召开,又进一步提出了‘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这一切,标志着我们党和政府已真正进入制度反腐的新阶段。20**年党的十八大召开,又提出了要坚持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

同志们,“以铜为鉴,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鉴,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鉴,可以明得失。”对照无数前车之鉴,不容我们有丝毫懈怠;审视身边廉政环境,我们必须时刻警醒。每位同志都要珍惜自己的岗位,爱惜自己的荣誉,善待自己的家人,始终如履薄冰保持清醒,时刻绷紧廉政建设这根弦,切实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立足本职岗位,以务实的态度,勤奋的精神,廉洁的作风投入执法办案,祝愿每位同志都能用一辈子的清正廉洁和一辈子的小心谨慎,换取一生的前途事业和一家人的幸福安宁!谢谢!

党风廉政教育是老生常谈,但是我们为什么仍然要一而再再而三的在大家耳边说,为什么?就是为了让大家不犯错误,少犯错误,真到了触底线、越红线,组织要处理的时候,说这个就晚了,所以我希望大家能够认真听,认真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一年来,全场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在总局、管局和农场党委的领导下,牢固树立“转方式、调结构、促发展、惠民生”发展理念,围绕建设更高标准、更加全面的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坚定不移抓发展,千方百计惠民生,农场经济实力显著提升,社会各项事业蓬勃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20**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9.24亿元,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6万元,粮食总产32.4万吨的好成绩。20**年上半年,全场党员干部、职工群众紧紧围绕农场十一届三次职代会和农场党建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确立的工作目标和总体部署,团结一心、扎实工作、奋力拼搏,全场52.44万亩水田全部插在了高产期。目前,全场上下正在按照科技措施高标准地推进夏管工作。上半年,农场民生事业加快发展,城镇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作风整顿活动扎实推进;全民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取得阶段性实效;全场22个党支部认真落实党建主体责任,狠抓思想建设、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初见成效;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四风”建设常抓不懈,基层党建基础进一步夯实。全场342名党员同志紧密团结职工群众,以敢于担当、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在各行业中当先锋做表率,农场各项重点工作呈现出创新、突破、跨越发展的新局面。

但是,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自身存在的缺点和不足。例如:在党支部基层组织建设上,发展还不够平衡。有的单位在思想上对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不足;组织生活开展的质量不高,党组织缺乏应有的活力;有的党组织凝聚力不强,活动载体不新,对党员的管理不严格。在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上,有的担当意识还不够强,存在“等”“靠”思想,甚至推一步动一步;有的知行不一,存在讲面子不讲规矩,讲关系不讲原则的问题;在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上不请示不报告,有规不依;有的对自我约束还不够严格,吃请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有的思想作风还不够务实,进取的精神还不够充足,缺少一件事情抓到底的精神。这些问题不仅使个人形象受损、单位声誉受害而且影响了党风、政风、社会风气。希望各级党组织能够认真思索总结解决办法,能够创新思路,主动研究,要有看齐意识,重点在缺什么补什么上,在怎么“做”上下功夫。

最新公安机关作风十弊心得体会总结五

摘要: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渐深入和经济社会结构的转型升级,各种社会矛盾和热点问题不断凸显,由此所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日益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发展的不和谐因素。积极预防、有效应对各类群体性事件是各级政府部门的应尽职责,而其中,公安机关更是责无旁贷。从公安机关的职能角度出发,提出措施有: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进一步完善群体性事件预警机制;进一步加强防暴警察队伍建设;强化公安民警处置群体性事件的能力。

关键词:群体性事件;公安机关;预防;处置

中图分类号:d63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2589()29-0074-02

群体性事件是指在一定的环境下,受某些社会事由刺激而突然爆发的,由谋求共同利益的人群参与的,自发或有组织的聚众扰乱公共秩序或与公共安全发生矛盾的行为。群体性事件虽然从本质上来说仍然属于人民内部矛盾的范畴,但其发生往往与不合法乃至极端暴力的手段、可能被某些别有用心的人或势力利用等相伴随,事发突然、发展迅速、影响广泛、处理难度大,若应对失措或处置不及时,极有可能导致矛盾激化,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因此,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公安机关作为管理国家治安,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政法部门和一线执法机关,有必要认真研究新情况,树立新思维,探索新举措,将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能力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长期以来,各级公安机关恪尽职守,履行职责,针对群体性事件的规律特点,采取了一系列针对性强、效果性好的举措,成功预防和处置了一大批群体性事件,有效维护了社会的安宁和稳定。

一是加大信息搜集和处理力度。公安机关因其职业特殊性具有点多面广、与群众联系密切的天然优势。因此,多年来,广大公安干警特别是基层民警通过深入农村、厂矿、社区摸排办案、查访谈心、提供服务之便,了解掌握了大量丰富及时的社情民意、苗头线索。这些信息通过公安情报部门的加工提炼,成为本部门和上级机关决策应对的重要信息来源。同时,公安机关所特有的网监部门对网络舆情的监控,也为及早发现群体性事件的隐患苗头提供了有力保证。

二是建立了事件预警机制。对群体性事件的及时、准确预警是有效预防、处置群体性事件的重要前提和基础。公安机关从“情报信息主导警务”理念出发,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了由各级情报信息部门组成的专业化预警队伍,履行重要职能。

三是制定了行之有效的应对预案。根据公安部的统一部署,各级公安机关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本辖区、本部门的特点,制定出了各具地方特色的群体性事件应对处置预案,保证做到事发案启。同时,为加大公安干警对预案的熟悉程度和检验预案的操作性,各级公安机关还会定期组织预案实战演练和演习,以做到各部门协调配合,各警种执行有力。

四是强化专业性应对警力。针对群体性事件人数众多、规模较大、易引发暴力冲突的特点,近几年来,各级公安机关不断加大专门应对警力――防暴警察的编制设置和培训力度,通过高水平、高专业性的警种警力设置和人员、经费、装备的政策倾斜,有效弥补了以往普通警察装备不足、专业性不高的不足,使群体性事件的可控性显著增强,有效处置率大大提高。

五是出警迅速,处置得当。实践证明,通过良好信息网络和预警机制的构建,在绝大多数群体性事件发生时,公安机关总是能够先于其他部门到达现场,进而控制事态发展。先期到达的民警采取隔离、劝散无关群众,向涉事群众了解情况并进行先期劝导、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情况和事件进展等措施,能够在最大程度上防止事态发展、有效稳定现场秩序,一些规模较小矛盾较少的初期群体性事件甚至在公安干警的先期劝导下就能得到有效化解。在规模较大的群体性事件中,公安民警也以最大的耐心和克制维护着现场的秩序,甚至有时要承受一些谩骂和身体上的攻击,引导涉事群众通过正确的方式方法表达利益诉求,为事件的妥善解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对在群体性事件中兴风作浪、别有用心的个别之徒,公安机关在查明真相、掌握证据的前提下,也会果断出手;对于在事件中触犯相关法律法规的人员,公安机关也会根据性质和情节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并注意避免再次激化矛盾,做到法理相称。

应当看到,虽然近年来公安机关在群体性事件的处置过程中取得了很大成绩,但因为种种原因,确实仍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不够透明。许多时候,如果能够及时透明的公开信息,让当事人和群众了解事件真相,那么很多群体性事件便可能不会发生。由于信息披露的不及时、不准确甚至遮遮掩掩、语焉不详,使得谣言四起、小道消息盛行,导致了群众被误导、群情激奋甚至逐渐演变为群体性事件的严重后果。不仅使政府和公安机关的公信力受到了损害,还使本来可以及时解决的矛盾问题变得复杂难解,大大增加了工作的数量和难度。

二是滥用警力的现象仍有发生。一些冲突本是民事主体之间的纠纷,但因为相关部门的错误判断和命令,本应维护秩序、调解纠纷的公安机关失去了公正立场,滥用警力,强行介入纠纷,偏颇得维护一方,导致矛盾极具激化,乃至酿成了后果严重的群体性事件。

三是现场应急处置能力有待加强。尽管对预案进行过演练,但部分公安机关仍存在警种、部门间协作性不强、配合度不够的问题。由于处置群体性事件需要大量警力,除了专业的防暴警察外,大部分民警都是由治安、交通等多部门抽调而来,彼此间的熟悉度和默契度明显不够,往往对现场的突发事件难以做到及时统一的应对,严重影响了处置效果。此外,部分民警对群体性事件的处置方案和方法掌握不足,面对汹涌的人群和激愤的群众,往往会手足无措、畏首畏尾,只能等待上级的命令行事,容易贻误现场处置的最佳时机。

一是要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要从源头上尽可能的减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率,加大信息公开力度,避免谣言四起就显得尤为重要。只有公开真实信息,使群众能快速及时准确得了解事情真相,谣言和小道消息才无立足之地,疑虑和误解、矛盾才无处可生。及时公开信息不仅有利于解决群体性事件,而且对于维护公安机关良好形象、增加群众对人民警察的信任有着积极的作用。在群体性事件发生之初,公安机关即应迅速搜集掌握各类信息情报,并在辨别整理后第一时间向群众发布,以真实有效的信息消除谣言产生的土壤,掌握事件处置的主动权。要充分发挥媒体的传播功能和舆论效果,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及网络、微博等新兴媒体,增强事件的透明度。要建立健全公安机关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向外发布权威声音和消息进展。群体性事件处置完毕后,公安机关也应通过主流媒体及时向公众发布通告,将权威、全面、客观的信息,详细介绍给公众。客观、公开、透明地使群体性事件的原因、经过及处理结果为群众知晓,让不明真相的群众了解事件的来龙去脉,争取人民群众的支持。

二是进一步完善群体性事件预警机制。各级公安机关应高度重视情报信息网络建设,强化横向交流,与政府相关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加强纵向联系,争取基层社会组织的协助,将信息收集的触角延伸到最基层的领域和行业中去,及时发现和掌握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要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警种多、人数多的优势,切实提高民警收集情报信息的能力,加大信息的搜集数量和力度。同时,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处理能力和情报分析机制,提高情报部门和人员的专业化水平,提高情报分析的准确度和实效性。要打破条块分割,实现警种间的信息互通和共享。要建立情报信息工作责任制,对信息的上报、监控、分析、处理要做到责任到人,对漏报、瞒报重大信息情报的,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是要进一步加强防暴警察队伍建设。纵观近年来的群体性事件可以看到,防暴警察作为处置群体性事件的专门力量,已经在处置群体性事件的过程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此,进一步加强防暴队伍建设,对于妥善处理日益增多的群体性事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各级公安机关和相关部门应在现有基础上,逐步加大对防暴警察队伍的人员选用、经费保障、武器配备等方面的政策倾斜力度,并着重训练其应对群体性事件的能力,使之能在群体性事件发生时招之即来,来之即战,战之即胜。

四是要强化公安民警处置群体性事件的能力。针对部分公安民警处置群体性事件能力不足的问题,各级公安机关应通过加大培训力度、增加有针对性的演练等措施加以解决。培训的内容应当包括群体性事件典型案例分析、相关法律法规讲解、正确行使警察职权的指导以及处置动作的具体运用等内容。培训应立足实践,着眼实战,重点解决公安民警在应对群体性事件时遇到的重难点问题和暴露出的不足。如:应着重培训干警对涉事群众的心理了解及劝导艺术,面对群情激奋的群众时如何保持冷静克制和镇定,对武器警械的操作使用及驱散人群、抓捕嫌犯等警务动作。同时,对群体性事件处置的培训也应当列为公安民警的基本培训内容,作为入警、晋衔、晋升培训及轮训的必修课程。此外,各级公安机关还应该根据本地区群体性事件的特点,设计出有针对性的实战演练套路和演习方案,通过贴近实战的模拟演练来进一步增强民警的各项处置能力和素质。

[1]王智军.警察的政治属性[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周保刚.社会转型期群体性事件预防、处置工作方略[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3]陈晋胜.群体性事件研究报告[m].北京:群众出版社,.

[4]毛寿龙.政治社会学[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5]李忠信.群体性事件研究论文集[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1.

最新公安机关作风十弊心得体会总结六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县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旨在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和反腐败会议精神,全面加强x公安队伍建设。“加快推进政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高素质政法队伍”。在今年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对建设过硬政法队伍提出了明确要求。新时代新作为,全县公安机关必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刚才x政委传达了全市公安队伍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驻局纪检监察组x组长就我局过去一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了回顾,分析了存在的瓶颈和不足,并对新一年如何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了全面部署,我完全赞同。会上县局党委还与各部门各单位签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这是一份责任传递,更是一份任务清单,各单位务必做到细化分解责任、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任务全面完成。下面我就如何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增强责任担当、全面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再讲几点意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们站在时代的前沿,处在维护稳定、保民平安、服务社会的一线,忠诚干净担当是公安队伍建设的政治要求也是使命所在。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亲民爱民为民的忠诚卫士就是践行习近平“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的具体体现,公安机关要旗帜鲜明讲政治,牢牢把握对党忠诚这一政治灵魂,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筑牢忠诚警魂,始终保持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关键在于根植公安姓党,忠诚担当的警魂;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刚性要求,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我们必须融入大局一以贯之抓好落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同时也是全县公安机关整个队伍建设的现实需要。过去的一年,共问责民警x人次,其中提醒谈话x人次,诫勉谈话x人次,警诫x人,禁闭x人;党政纪立案查处x起x人。特别是今年1月26日,x关注栏目对我县x电缆厂对面“x”等超市赌博机问题进行了曝光,并质疑公安机关内部有人通风报信、充当“保护伞”。县纪委监委一直开展调查,至目前还没有结案,在社会上造成一定负面影响,值得我们反醒和警醒。这其中也暴露出辅警队伍中存在违反工作规定,违反警务秘密,以及“吃、拿、卡、要”等违法违规行为。一言以蔽之,我们必须坚持队伍风险隐患常抓不懈的恒劲、树立如履薄冰的警觉,使队伍建设常抓不懈,持续向好。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项长期工程也是一项固本工程,更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局上下共同努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不仅需要领导班子带头更需要所有中层班子一样做好表率,唱响向我看齐,才能真正让各项责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让“廉洁”成为工作、生活的关键词、主色调,让自律成为平时的预防针、安全阀。

一是强化责任体系落实、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打折扣、不流形式。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担负起抓队伍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将一岗双责融于各项工作之中。今年我们将迎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胜之年,各基层单位任务繁重,许多青年民警工作压力大、任务重,工作上我们要多关爱,思想上要多疏导,生活上要多关心。特别要加大思想政治工作的主动性,要引导广大青年民警始终保持入警初心、保持定力、不忘本心。要教育广大民警不妨向古人学习,“吾日三省吾身”,要明白衣服的扣子扣错了,大不了再扣一遍,但人生的扣子一旦扣错了是无法重来一次的道理。春风化雨、润物无声,让抓队伍的约束力与传导力真正成为队伍积极健康向上的助推器。

二是强化纪检派驻部门的监督责任,使主动防范成为一种常态。防患于未然是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反腐败工作的最佳境地。纪检派驻部门要坚持防范在先,及时关注队伍思想动态。把握关键节点,通过警示、提醒谈话,多用第一种形态上好预备课,使不想腐成为思想自觉;补好后进课,强化对一些苗头性问题的提前介入,加大政策法律法规教育使可能会违纪违规的现象得到提前遏制。坚持预防在先,用好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让一案双查成为队伍管理的有效约束,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教育警示一批人,从而真正做到惩前毖后。

三是强化部门融合,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合力。纪检、督察、审计、政工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充分履职,管理出战斗力,日常工作要象啄木鸟一样常盯民意访评顽症、执法不规范、服务态度不热情、内务管理脏乱差等苗头性、多发性问题和相关重点单位、重点风险人员因情施策,提前预警,事前预防。各单位政工干部与纪检、督察、审计、政治处等部门共同发力织密防范网络,形成工作合力。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省厅最近出台的《x省公安机关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治警的十项推施》,使党建队建主要任务和工作责任全面落实到位,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生动局面。

一是坚持政治建警不放松,强化教育铸警魂。要将党风廉政建设常抓常新,通过日常政治学习、正反警示、上党课、开展民主生活会等让一日三省成为检点和约束自己和净化自己的有效途径,要教育广大民警和辅警严格公正文明理性平和执法,真正做到“心不动于微得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引导广大民警真正做到心无旁骛干工作,全面履职保大庆。同时坚持从严治警与从优待警相结合,依法查处暴力袭警、妨碍民警执行公务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维护民警的执法权威和法律尊严。

二是坚持典型引领鼓正气,弘扬队伍主旋律。x公安是一支人才辈出敢打硬打仗的队伍,十七年命案全破靠的就是一种舍我其谁、敢为人先的精神;县局连续两年荣获“机关综合考核先进单位”,党群政法部门一等奖这是全局上下的团结拼搏的结果,实属不易,成绩已经成为过去,我们在倍加珍惜的同时,切不可沾沾自喜,止步不前。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提出选人用人要把好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政关,坚持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县局党委一直坚持以实绩用人的导向,大力选树典型、弘扬正能量,当下要以“时代楷模”x等一批身边典型为榜样,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心中装着群众,踏踏实实工作,在平凡的岗位上坚守奉献,这种坚守就是一种品质的磨练、政治的担当。新时代呼唤新担当,我们要力戒浮躁,要大力弘扬好“传棒接力”的精神和心系为民、忠诚奉献的价值观,俯下身子、真抓实干,既要注意养成更要倡导长期坚守这种“正道”,并转化为x公安永不衰减的精气神!

三是坚持勤政为民优警风,执法公正树形象。服务群众零距离,打通最后一米这是效率公安的时代要求,必须做到知行全一、身体力行,必须体现在各项人性化的系列便民为民举措中而不是挂在墙上、说在口头上。要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在户籍、出入境、交管等方面推出更多便民举措,真正方便群众办事办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近日市局队伍暨党风廉政建设会上通报了我们相关部门在执法、为民服务及内务管理等方面问题,确实让人汗颜,我们必须要脱掉旧貌换新颜,展示x公安新形象。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秉公用权才能赢得民心,我们要以打造公安“一号窗口”为目标争做岗位标兵、争创优秀党员示范岗,全面打造公安服务品牌。天下大事必作于细,我们所有领导干部要从着装、接待群众用语、工作流程等进一步加以规范,以一流的工作作风彰显新时代公安新风。

四是坚持廉政监督全覆盖,同频共振提素质。廉政监督和防范工作要在时空上无间隙,将监督时间从八小时以内向八小时之外延伸;要在业务上无死角,不仅要紧盯执法一线也要向窗口单位和执法监督、涉案财物管理等部门延伸,内外监督不可顾此失彼;要在对象上无漏洞。不仅要监督和防范民警还要向辅助人员延伸,确立一盘棋的思想。今年是扫黑除恶的第三年,上级将派出督导组赴各地检查督导,各级领导班子要注意自身建设,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战斗集体。坚决防止塌方式腐败和大恶丑的事件发生。坚持一岗双责,持续抓好队伍教育管理,强化队伍思想政治、纪律作风建设和关爱激励措施,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警示教育和日常监督,从严从紧抓好“枪、酒、车、密、网”等重点环节管理,引导全警培养健康的生活方式,净化朋友圈、社交圈,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警营生态。

同志们,今年大事多、喜事多,安保任务十分繁重,深入持久地抓好队伍建设,这是我们的政治责任、使命所在。从我做起,从现在抓起,扎实开展“践行新使命、忠诚保大庆”主题活动,在各自岗位上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坚持党建引领,全面强化管党治警责任,持之以恒地正风肃纪,深入查纠“四风”问题,始终保持反腐败斗争的高压震慑态势,切实形成从严治警常态,着力营造x公安风清气正的良好警风,为x公安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最新公安机关作风十弊心得体会总结七

通过前一阶段针对各种材料的深入学习,纪律作风教育活动已经进入了第二阶段,我从查思想、查作风、查纪律、查管理等方面入手,针对自身现在存在的问题和以后可能会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深刻的思考,下面将我自身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汇报如下:

一、纪律作风建设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公安队伍是一个大集体,集体中的每一个人都要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只有每一名警察严格要求自己,时刻牢记人民的嘱托和希望,才会在思想上解决作风不严谨的问题。铁的纪律是保障公安队伍强有力战斗力的坚强后盾。只有坚持不懈、持之以恒才会培养出一个人严谨的工作作风和纪律意识。

二、对业务理论的学习不够,对业务知识的学习还不够充分。当前在国家实行“依法治国”大的战略目标下,全国范围内形成了良好的法律意识,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了,而作为执法者的我却不能利用更多的时间去学习、去提高,适应不了当前形式发展的要求,势必造成很多问题,势必会影响工作的更好开展。这就要求我们自己必须紧张起来,不断的充实提高自己的各项技能,以便于日后工作的顺利开展和高质量完成。

三、组织纪律意识方面存在侥幸心理。我在以前头脑中总认为自己出不了什么大问题,对小问题重视程度不高。有句古话说的好,“千里之堤、毁于蚁穴”,所有大问题的产生都是有小问题开始的,所以不够重视小问题的态度是不正确的,侥幸心理的存在可以说是存在的安全隐患,今后必须加以克服。

四、自我管理能力不强,容易受不良风气影响。自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和社会上各行各业的人们打交道,社会上不可否认的存在着形形色色的生活方式,对于我这样刚参加派出所工作不久的同志来说,会产生一定的影响。我已经认识到这种环境对于一个人的影响是很大的,我会继续注意加强自身修养,自觉抵制各种侵蚀,保持一名共产党员的优良品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五、自我要求不严,开拓精神、创新意识不够,满足现状,未能充分发挥主人翁意识。在思想上缺乏积极进取的意识,对日常工作要求不高,甚至有些时候抱着得过且过的想法,片面认为只要平平安安就万事大吉,存在着“无过便是功”的思想,没有扎根基层,开拓进取的精神,与时俱进、勇于创新的作风还不够,由于这种麻痹思想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自己精神面貌,使得自己在工作上没有突出亮点。

今后工作中我应该注意和加以改进的问题:

一、要多学习、勤动脑,不断扩大自己的知识结构。始终不放松学习,争取用扎实的理论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用深入的专业知识来解决工作中遇见的各种问题,更加灵活的解决工作中的各种问题。要勇于在工作中实践,立足本职岗位,积极借鉴别人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取长补短的来提高完善自身的工作和服务水平,时刻牢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工作宗旨。

二、加强《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铁的纪律作为保障,工作也无从谈起。我决心在以后的工作中时刻不忘自己警察的身份,用警察的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

三、严格遵守“五条禁令”,提高安全意识,提高自我管理能力。对自身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隐患及时加以消灭在萌发状态,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群众反映强烈的作风问题,杜绝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开车等严重违反“五条禁令”问题的出现,时刻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

四、善于用新的思维、新的办法来分析解决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在工作中要勇于开拓创新,用过硬的业务水平来更好的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并且保证质量。

我在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中的剖析材料及整改措施汇报如上。剖析自己还不够全面和细致,请同志们监督我,多提宝贵意见、建议,以便于我在以后的工作中可以更加胜任本职工作,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

最新公安机关作风十弊心得体会总结八

警”教育整顿实施方案》,决定从今年7月到明年年底,在全省公安机关开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要求全省公安机关、广大公安民警要迅速行动,以强烈的政治自觉和严肃的整风精神,紧紧围绕教育整顿的主题主线、目标任务,全力抓落实、求实效,着力锻造“四个铁一般”的x公安铁军,为更好履行新时代使命任务提供坚强的政治、思想和组织保证。通过这次教育整顿,在查找问题上,我们主要采取了内部自查,互查与寻求社会帮查的办法,通过这些方法,共收集到意见和建议x余条,经归类、梳理形成以下共识:

一在敬业精神方面,还存在激情不高,责任心不强,平时不注重学习,精神面貌不振,布置工作总是靠领导推着干,自由散漫,怨天尤人,不思进取的问题。

二在职业操守方面,还存在执法为民思想根基不牢,不认真履行职责,有法不依,办“关系案、人情案”,执法不公正,不公平。

三在服务观念方面,还存在对群众服务观念淡薄,重管理轻服务,对当事人耍态度,缺乏说服教育和沟通,不会做群众工作造成服务对象“窝火”现象的问题。

四在能力素质方面,还存在对涉及岗位的法律法规、业务钻研不够,运用不准,办事效率低、工作能力不适应的问题。

五在团结状况方面,还存在民警之间不和睦,人心向背,凝聚力不强、战斗力减弱的问题。

上述这些问题的存在,虽然有一定的客观因素,但更主要的还是主观因素所造成。在这段时间,自已结合理论学习,对自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也多次进行认真反思,深刻剖析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源与危害,从主观上查找原因,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政治学习不够,理论功底浅薄,平时只满足于读书、看报,参加单位集中组织的学习多,自学少,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就更少,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缺乏系统的学习,特别是对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思想没有深刻地领会,钻研不够,联系实际不够,使自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与实际脱钩,没有发挥理论的指导作用,只是为了学习而学习,使学习变得形式化、教条化,因而不能准确把握形势。

2、业务水平不高,不够钻研,没有深刻意识到业务水平的高低对工作效率和质量起决定性作用,业务水平要有提高,必需要对业务钻研,而自己在业务方面存有依赖性,认为领导会有指示,我不用先急着干,害怕自己先做做不好。而且自己尚未有一整套学习业务知识的计划,故在开展工作中有时比较盲目,缺乏一定自信。

3、工作方法简单,只安于表面,把自己份内的事做好就可以了,处理事情方法比较简单,没有创新精神,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对问题不作深层次的分析,思考不深刻,有时把工作作为负担,未注意到工作方法的完善会给自己的工作带来动力。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纪律教育学习是终身的事情,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今后我不仅要学法律、公安业务知识,更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重要思想等科学理论,精读有关重点文章,及时学习领会党的文件精神,用邓小平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修养,坚定自己的政治信念。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增强纪律意识,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地加强党性煅炼,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高度的责任感、事业心,以勤勤恳恳、扎扎实实的作风,以百折不饶、知难而进的勇气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各项任务。

2、要积极开拓进取,提高工作水平。要不断加强学习,加强锻炼,努力提高自己办案的本领;要讲究方法,注重实际,加强自己工作能力和修养;要开拓创新,积极进取,把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虽然我自身存在着许多不足,但我会以我的真诚、以我的执着,以我的热情,以我的勇气去拼,去搏,去奋斗!“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一定戒骄戒躁,对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决不沾沾自喜,对存在的不足要认真改正,力争尽快成为一名业务能手!

最新公安机关作风十弊心得体会总结九

省、市公安局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议后,我县高度重视,召开专题党委会,研究部署我局的教育整顿工作,牢固树立“靠前一步、主动作为”思路理念,闻令即行,率先而为,突出政治引领、思想引领、问题引领、效果引领,全面落实学习教育、查纠整改、常治长效等各项措施,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坚决清除害群之马,不断**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全面深入推进。

教育整顿启动以来,准确把握教育整顿总体要求,坚持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实举措。坚持把教育整顿作为全县公安队伍一次刮骨疗毒、激浊扬清的革命性锻造和重塑,3月7日,召开全县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议,第一时间成立一个领导小组,由副县长、公安局长任组长,政委全面负责教育整顿工作。研究出台《全县公安机关深入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实施方案》《关于成立全县公安机关深入开展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的通知》,先后制发《关于教育整顿学习教育环节实施“九个一”的通知》《全县公安机关组织开展“公安民警大走访、为民服务办实事”活动的实施方案》《县公安局委员会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等通知,并组织相关活动。召开全局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副县长、公安局长讲授专题党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论中国共产党历史》,学习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及人民公安史。在全局各单位组织召开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座会,县局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警纪监督员、知名企业家、律师代表等9人参加座谈会,收集21条意见建议,政法各单位相互发送了《队伍教育整顿征求意见函》和《队伍教育整顿征求意见表》,确保教育整顿一以贯之有效推进。

(一)理想信念方面。一是理论学习不够深入。虽然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重要讲话精神等都进行了认真学习,但在政治理论学深悟透、融会贯通还不到位。由于理论学习不够深入系统,导致在理论联系实际,指导实践、推进工作上做得不够,具体表现在认识问题深度不够,处理事情方法不多,在日常工作中满足于完成当下任务,不能从更深层次思考处理企业贸易转型高质量发展的新课题、新任务。二是政治态度不够鲜明。作为一名有党龄的老党员,能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大是大非面前能够做到立场坚定,但是没有及时纠正一些同志的不当言行。三是对分管部门思想政治工作没有全部跟进到位。

(二)政治规矩方面。一是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执行不够严格。半年来,能够坚持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围绕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条例》,但多少在书本上学的多,与实际工作结合的少,贯彻落实吉林公司党委和松原库党支部的各项决策要求不够,导致从全局角度考虑问题还不够深,对粮库发展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识不足。斗争精神、斗争本领与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要求有一定距离,在改革发展稳定工作中缺乏敢于碰硬精神。三是管理协调力度还需加强。纪律执行还不够彻底,还缺乏行之有效、切合实际的工作方法。

(三)担当作为方面

主要有两个方面的问题表现: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立不够好,在推动贸易经营和农业产业化工作上上努力不够。二是深入基层实地了解情况解决问题少,密切联系群众不够,存在脱离群众的危险。改革创新意识不强,有时安于现状,存在得过且过的思想。对反腐败斗争严峻性认识不足,没有时时刻刻做到自警、自省。

针对查摆的问题根源,坚决对标抓好整改,切实将存在的问题整改到

(一)增强“四个意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通过学习进一步坚定政治方向、坚守价值取向。一要坚定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增强政治敏锐度和政治鉴别力,对否定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敢于“亮剑”。坚持把正确政治方向贯彻到研究部署新季经营工作和重点任务中,在行动上一以贯之维护党中央权威、执行党的政治路线。

(二)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严守政治规矩。始终不渝对党绝对忠诚,在“绝对”上下功夫,做到“唯一的、彻底的、无条件的、不掺任何杂质的、没有任何水分的忠诚。”

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党支部工作《条例》,积极参加“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活动,把部门日常考核、经常性谈心谈话开展起来,把自我实干精神、奋斗精神、斗争精神激发出来,把自己和身边同志的专业能力、专业素养提升起来。

(三)狠抓工作落实,进一步敢于担当作为。持续深入学习“、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牢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工作学习全过程,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配合好领导班子成员做好各项工作,进一步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与党支部步调一致,与班子成员同谋划、同布置、同落实。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