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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小知识(有关法律知识)

时间:2021-06-23 05:4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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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小知识(有关法律知识)

小学生法律小知识

小学法律小常识10条:

学生骑车时应注意安全:

1、不要用你的头和手伸出窗外;

2、下车时不要拥挤,

3、不要用武力夺取机动车;

4、不要把东西扔出汽车。坐在前排的人不应该和司机交谈,这会影响司机的安全驾驶。

学生走路时要注意安全:

1、走在右边;

2、不要追逐,玩游戏,在公路上玩球;

3、过高速公路时,要看清前后,确保安全通行,有斑马线或立交桥,要走斑点线或立交桥,不要闯红灯!不要乱扔过往车辆。

防拐卖小常识:

1、一人在家时,一定要关好门窗。如有人敲门,先要从猫眼或门逢中看清来的人是谁,再决定是否开门。

2、单独外出时不要喝陌生人的各种饮料,不要吃陌生人给的糖果或其他食物,不要到荒凉或偏僻的地方玩耍。发现坏人,或者碰到紧急的事可以打110报警救助。

3、不要随便买路过摊位上的烤羊肉串等东西吃,路边的东西是不卫生的,吃了很容易生病。

法律常识知识

1.青少年学习法律常识有什么重要意义

答案:解析: 第一,学习法律常识,是依法律己的需要。

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养成自觉守法的好习惯,就能够有效地防止和避免违法犯罪行为的出现。使自己健康地成长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学习法律常识,是依法办事的需要。依法办事是社会稳定、经济繁荣和人们在法制社会里生活的必然要求。

第三,学习法律常识,是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需要。青少年通过学习法律知识,逐渐树立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观念,不断提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才能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才能在法制社会里生存与发展。

第四,学习法律知识,是承担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历史重任的需要。广大青少年只有从小学习法律知识,逐步提高法律素质,将来才能贯彻实施这一治国方略,完成这一历史任务,为国家的繁荣昌盛,为社会的文明进步做出贡献。

2.关于法律安全知识

一、律师的权限 律师参加诉讼活动,有权按规定查阅案情材料,有权向有关单位、个人进行调查取证。

律师担任刑事辩护人时,可以同在押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这些都是一般公众不可能做到的,对于处理人可能面临的难题,维护合法权益,往往具有决定意义。

二、如何聘请律师: 1. 当事人应首选通过一定的方式确认律师机构的合法性及真实性。 2. 了解该机构的业务侧重,以权衡是否与自己所委托的案件相适应。

3. 与律师业务交往时,最好分阶段进行。 4. 如当事人决定聘请某律师做代理人,双方需签订“律师委托书”。

“委托书”应包括:事由、制空权范围、代理人工作内容、有效期限、费用及给付方式、当事人义务、双方沟通等基本内容,以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如发现代理人没有履行“委托书”所约定的条款,甚至发生严重违反律师工作准则与职业道德的情形,当事人应及时予以指正,乃至向有关部门投诉。

5. 请律师做代理人,最好不要掺杂朋友情分,因为当事人与代理人的关系是一种契约关系,而不是友情关系。 三、公证的功能和业务范围 公证的主要功能是预防纠纷,减少诉讼,保障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 法权益,促进改革开放和对外交流。

公证的主要业务有: 1. 证明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如经济方面的公证,证明各类经济合同;民事方面的公证,证明继承、遗嘱、赠与委托;涉外方面的公证,证明出生、学历、经历等。 2. 办理其他法律事务,如办理财产清点、证件保全、提存、现场监督、解答法律咨询、起草法律文书等等。

如申请人购房,公证处可代为审查卖主的资格,使购买的房产有合法的保障;如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债权人可以依据公证的债权文书,不经诉讼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另外,证据保全、提存等公证法律服能及时提供可靠的法律帮助,避免发生有理无据的争执。 四、如何办理公证: 1. 申请人应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同时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工作证、户口簿等),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代理人申请明);需要公证的文书原件(合同、协议、遗嘱、毕业证等);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赠与产权证明、房屋产权等);与公证有关的其他材料。

2. 公证处根据收到的材料决定是否办理。 3. 审查,即公证处在公证期限内,对申请公证的事项及提供证明材料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查。

4. 公证处根据审查的结果,对符合公证条件的公证事项,按照法定程序审批、制作、出具、送达公证书。如在公证过程中因出现法定事由使公证无法继续办理或继续办理已无意义,公证处可终止公证。

如公证处在公证过程中发现证明对象不真实、不合法或有其他违反法律的事实,公证处将拒绝公证。 五、涉外公证须知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涉外公证事项也不断增多。

在公证的当事人、证明对象或公证文书使用地等诸因素中至少有一个以上涉外因素的公证事项即为涉外公证。其公证文书主要是发往境外使用,具有特殊的境外法律效力。

与国内公证相比,具有以下特点: 1. 公证的当事人不同。多数是外籍人士或准备出国留学、工作、安居、探亲的我国公民以及与外国企业、社团组织或司法行政机构等有公务往来的法人单位。

2. 办理公证的程序不同。考虑到涉外公证的重要性及认证的方便,大多数省、市都指定专门的公证处办理涉外公证业务。

为使公证文书能在境外发生法律效力,要根据使用国要求办理必要的认证手续;公证书一般附外文译本;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当事人可在境外提出书面申请。 3. 公证书的境外法律效力仅限于发往国,而不是世界通用。

4. 涉外公证在适用法律时,既要符合我国法律,又要受使用国法律的约束。 采编: 中国质量信誉咨询系统管理中心 学校是对未成年人进行思想道德建设的主渠道、主课堂、主阵地。

以法制教育为重点,以平安教育为主线,利用活动增强学生的民主法制观念是全面落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任务。苏霍姆林斯基说过,最大的教育是学生的自我教育,让学生在亲自体验中感悟人生,从而逐渐完成从他律到自律的社会化过程。

我校在“乐学 尚美 求真 拓新”校训的指引下积极探索了新时期的学校法制安全教育,让学生在参与中主动发展,在活动中创设育人环境,实现了法制安全教育的创新。 活动初期,我校提出了“我自护、我平安”的口号,分筹备、实施、总结三个阶段,由“成都市锦江区少年儿童平安行动启动仪式”、“搜寻预防校园侵害自护金点子”、“平安校园征文活动”、“平安校园知识竞赛”、“平安校园训练营”、“平安校园论坛”、“少年儿童平安行动总结表彰”等七大系列活动组成。

和辖区交警“共建警民平安学校”,使法制安全教育进入课堂;以“校园小卫士”和“校园110”为载体,不断实施宣传、训练和实践,逐步增强少年儿童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全社会预防少年儿童意外伤害的责任意识,继续营造全社会维护少年儿童合法权益、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服务的良好氛围。 一、开展争创“平安校园”五个一的活动 1、搜寻一个自护金点子,号召每。

3.【法律知识伴我成长的作文】

继母因此而被判刑.看完节目后,我和爸爸展开了讨论:\x0d“爸爸,她打自己的孩子也是犯法吗?”\x0d“是的,孩子也是受法律保护的.”\x0d“因为她是没有学习法律,不懂法,以为打自己的孩子是自己家的事,不知道自己一直在做违法的事.”\x0d“看来不学法是不行的.”\x0d“是啊,不学法就很容易触犯法律,你想不想学啊?”\x0d“想啊,就怕看不懂.”\x0d“那没关系,看不懂可以问我啊.”\x0d说着,爸爸起身到书房拿来了厚厚的一本书,我一看是《法律基础知识》,爸爸翻开书,找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x0d“哟,还有为我们立的法律啊.”\x0d“当然有了,《未成年保护法》就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x0d“那我得好好看看.”\x0d“因为我们国家是一个法制国家,依法治国是根本啊.”\x0d“我还是不明白.”\x0d“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人人都要遵守‘规矩’,这个社会才秩序井然.”\x0d“这个‘规矩’就是法律是吗?”\x0d“是的,法律还赋予了我们许多的权力和义务呢.”\x0d“那这本书就借给我了,我要好好的学,争取做一个懂法守法的孩子.”\x0d爸爸笑了,我把书拿回我的房间,慢慢读了起来.我想如果我们人人都学法,懂法,守法,就不会发生那个女孩的惨剧了,就没有了违法和犯罪,那我们的生活会变得多么美好啊!但愿我的这个愿望会很快实现。

4.关于法律的知识

法律基础知识是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根据《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课程教学大纲(试行)》中的《法律基础知识教学大纲(试行)》组织专家学者编写了本教材。

全书共分为绪论、宪法、刑法、行政法、民法、诉讼法和劳动法等章节。突出了能力培养的教学目的,每章一练能够帮助学生巩固基础知识。

书中配有知识库和小锦囊等,形式新颖,生动活泼,具有实用性和指导性的特点。 本书不仅适合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德育课教学使用,也可以作为学生家长、教育工作者、社会工作者以及关心青少年法制教育人士的参考书。

5.求法律知识演讲稿

在座的同志们:

每个公民都应该学习社会主义法律知识。有人认为学法是一件无所谓有也无所谓无的事。其实,这种观念是不正确的。当今我们的家庭生活,学校生活,以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离不开法。我们身边的学多问题都要依法解决。所以,一个合格的公民必须是一个知法,懂法,且要守法的公民。要有法制观念,要懂法律知识。要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对于香港这个有名的法制社会,大家都不会陌生。可是大家知道吗?香港的法律是多么的井井有条。无论是在生活中,学习中,还是在工作中,人们都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所以,香港的经济处于领先地位。人们的文化素质也很高。可见,法律是多么的重要!

知法,守法是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人民的希望。祖国和人民盼望我们健康成长,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为了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我们青少年学生不仅要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现代科学文化知识,而且要有法律知识和守法观念,懂得合法与非法,违法与犯罪等道理,自觉依法办事。这样才能 *** 各种不良影响,促进自己健康成长。否则,就会成为法盲,就会自觉的或不自觉的做出损害国家,社会和人民利益的事情。使自己陷入歧途,甚至走上犯罪道路。如果社会成员不懂法,不守法,大家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那社会就会陷入极端混乱之中。那样社会就无法存在和平发展。人们就无法生活,学习和工作,人民的生命,财产和各种权利就无法得到保护。因此,知法、守法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为了祖国的明天,也为了我们自己,去学法、了解法,让我们每一个人都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吧!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6.关于法制的知识

青少年法律常识

最近校园暴力、违法的事件频传,主要的原因之一就是同学们忽视犯罪行为的严重性,或者对法律了解太少。在日常生活中,你以为没有什麽大不了的事,其实已经触犯了法律。

虽然同学们还未成年,但是万一不小心触犯了法律,还是会受到『少年事件处理法的惩罚』。因此,为了防范於未然,同学们一定要有基本的法律常识,以免不小心误触法律,遗憾终生。

窃盗罪

所谓窃盗罪,就是指『偷东西』。在没经过主人的同意下,随便取走他人的财物,包括钱和物品。

恐吓取财罪

就是用不当的手法,包括:恐吓、威胁、暴力等,向别的同学借钱不还或强索金钱。

强盗罪

是拿著武器,如:刀械、棒棍或其他具有危险性的东西,威胁同学,使他不敢反抗,然后强行夺取身上的财物。

伤害罪

因为打架造成别人身体上、健康上的伤害,依据受伤程度可细分为:『普通伤害罪』、『重伤罪』、『普通伤害罪之加重结果犯』。

施打、吸用 *** 品

所谓的『 *** 品』就是指『毒品』,因为错误的使用 *** 品,会影响身体的健康,因此,除了在医院由医生合法使用外,私下吸用 *** 品都是违法的行为。

另外,虽然本身没有吸毒,但若有贩卖 *** 品,也是犯法的行为。

赌博罪

同学们在学校玩耍时,不论是用金钱或是物品当筹码,都不可以玩赌博性的玩具或游戏。除了不可以从事赌博性的行为外,也不可以提供别人从事赌博的工具或环境,否则就算你没有玩,你还是犯了法。

毁坏公务罪

不论在学校或是公共场合,只要是不属於自己的东西,而是给大家共同使用的东西,就是公共物品。同学应该小心使用并爱惜公务,不可以随便破坏、毁损或丢掉公务。

7.法律小知识

1.法律:即人类在社会层次的规则,社会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规范,以正义为其存在的基础,以国家的强制力为其实施的手段者。法治和法律要逐渐变得适当宽容以利于社会和谐.法一般限于宪法、法律。法属于上层建筑范畴,决定于经济基础,并为经济基础服务。法的目的在于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是统治阶级实现其统治的一项重要工具。所以,法是阶级社会特有的社会现象,它随着阶级、阶级斗争的产生、发展而产生和发展,法律将随着阶级、阶级斗争的消灭而自行消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1999-06-28】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1991-09-04】

酒类流通管理办法【-11-07】

*** 品和 *** 经营管理办法(试行)【-10-31】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08-30】

*** 品和 *** 管理条例【-08-03】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03-24】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04-30】

文化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计算机经营管理系统技术规范》的通知【2002-11-19】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2002-09-29】

法制小知识大全

1.小学生简单的法律小常识

小学生应知法律小常识: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论什么人都要遵守法律,无论什么人犯法都要受到法律追究,不因身份、地位、民族、性别、贫富、职业等而有所区别。

2、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一切法律都不能同宪法的规定相抵触,任何人要服从宪法权威。3、我们国家的审判机关是人民法院,法律监督机关是人民检察院,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部门要分工合作、相互监督。

4、我们国家实行的是依法治国。5、《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条规定: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6、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7、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

8、窃盗罪。所谓窃盗罪,就是指『偷东西』。

在没经过主人的同意下,随便取走他人的财物,包括钱和物品.9、恐吓取财罪。就是用不当的手法,包括:恐吓、威胁、暴力等,向别的同学借钱不还或强索金钱。

10、强盗罪。是拿著武器,如:刀械、棒棍或其他具有危险性的东西,威胁同学,使他不敢反抗,然后强行夺取身上的财物。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学校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应当加强教育、管理,不得歧视。

2.法制手抄报资料

小学生安全自护小常识 一、马路上应注意的交通安全 1、在马路上要靠边走,走在中间会妨碍车辆的通行,还有被撞的危险。

2、走路时,不要边走边玩,也不要边走边看书。 3、如果是几个人一道走,要排好队靠边走,队伍应竖排,不要横着走,以免妨碍别人走路。

4、不要在马路上打闹、游戏、滑旱冰,容易出危险。 5、下雨天特别要注意前后的车辆,最好穿黄色的雨衣、雨鞋、雨伞等雨具,以引起驾驶员的注意。

打雨伞时,雨伞不要挡住视线。更不能把雨伞当作对攻的玩具,以免刺伤人。

6、未满12岁的儿童不能在马路上骑车。 二、乘坐汽车时应注意的安全 1、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

2、不要把空罐头或其它垃圾扔出窗外,这样会污染环境,还会 打到行人或是其它车辆,发生危险。 3、在车上不要到处乱跑,以防汽车刹车时,撞到硬物上。

4、上下车时要从右边,因为左边可能有车开过来。 5、下车时,先要确定后边没有车子来,才可以下车。

三、放学或双休日,选择活动场所活动时,应注意的问题 1、应到没有车辆通行的场地如公园、广场等地方去玩。 2、不要到正在施工的建筑工地上玩耍。

3、不要在离河太近的地方玩,以防掉进河里。 4、不要到小河塘里去游泳。

5、不要在马路上玩耍,既危险,又会妨碍交通。 四、过马路时应注意的安全 1、过马路时要注意观察交通信号灯的变化。

红灯亮时,不能过 马路;绿灯亮时,也要看清左右确实没有车来,才可以过马 路;如果马路过了一半时,信号变了,要赶快过马路。 2、有时红灯亮的时候,汽车还在离路口很远的地方,这时也不 能过马路。

因为看起来车离得很远,可是,一眨眼的功夫, 它就会开到你的跟前。 3、路口一般不止有一个信号灯,应该看哪一处的呢?应该看要 穿过的马路对面的那盏信号灯。

4、出巷子口或绿化丛时,不要突然跑过去,因为可能会有车子 正好路过。 5、不要图省事,从隔离护栏下、斑马线以外的马路上过马路。

3.法律小常识10条

小学法律小常识10条:

学生骑车时应注意安全:

1、不要用你的头和手伸出窗外;

2、下车时不要拥挤,

3、不要用武力夺取机动车;

4、不要把东西扔出汽车。坐在前排的人不应该和司机交谈,这会影响司机的安全驾驶。

学生走路时要注意安全:

1、走在右边;

2、不要追逐,玩游戏,在公路上玩球;

3、过高速公路时,要看清前后,确保安全通行,有斑马线或立交桥,要走斑点线或立交桥,不要闯红灯!不要乱扔过往车辆。

防拐卖小常识:

1、一人在家时,一定要关好门窗。如有人敲门,先要从猫眼或门逢中看清来的人是谁,再决定是否开门。

2、单独外出时不要喝陌生人的各种饮料,不要吃陌生人给的糖果或其他食物,不要到荒凉或偏僻的地方玩耍。发现坏人,或者碰到紧急的事可以打110报警救助。

3、不要随便买路过摊位上的烤羊肉串等东西吃,路边的东西是不卫生的,吃了很容易生病。

4.法制小报的内容应该是什么

法制小报内容: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党和 *** 十分关心和高度重视青少年的成长。我国青少年教育和保护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青少年犯罪率在世界上一直是比较低的。

但近年来由于各种消极因素和不良环境的影响,我国青少年犯罪率日渐突出,给社会、家庭和个人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和巨大的不幸,也对实现依法治国的战略目标提出了严峻的挑战。所以我们要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一些名人的关于法律的言论1、法律不能让人人平等,但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 ——波洛克2、如果律师不能很好地控制自己的感情,就不能很好地控制自己的舌头。

在民主的国度里,法律就是国王;在专制的国度里,国王就是法律。——马克思法律小知识1、不要轻信一些“诱人”的虚假广告,例如所谓“学习朋友的福音”、“留学之路的可靠保证”、“学校承诺办理签证”等等。

2、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明,不要轻易把护照交给学校,更不要借给他人使用。3、不要随便透露个人银行卡的密码,卡上的本人签字要尽量复杂,防止他人模仿。

类似银行卡和手机等物品丢失后要及时到有关部门报失。4、外出时慎重选择出行伙伴和交通工具,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一定要携带月票或购买车票。

任何无票乘车或逃票行为一旦被发现,都会带来严重的后果。5、租房一定要签署租赁合同,入住时要根据合同仔细检查房屋内的设施是否齐全或有损坏。

6、一定要购买人身保险,尤其是医疗保险。7、权益一旦受到侵害后一定要冷静,注意取证和寻找目击证人,在寻求法律保护时多提供书面材料。

如人身受到伤害则要立即去医院诊治,因为医生的诊断证明是将来获取民事和刑事赔偿的有效依据。8、在出国留学之前,尽可能多地了解该国的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让自己具备较强的法律意识,时刻提高警惕。

5.小学生法制小知识

小学生法律知识小常识 1、法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调整人与人之间的行为规范,明确行为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总和。

其特征有四方面:(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规范;(2)、法是由国家(即相应的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3)、法是具有普遍性的社会规范;(4)、法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5)、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2、我国刑法的任务是(1)、保卫国家政权;(2)、保护合法财产;(3)、保护公民权利;(4)、维护社会秩序。

3、犯罪一切危害国家 *** 、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 *** 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4、犯罪的特征有(1)、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具有相当严重的社会危害性;(2)犯罪是触犯刑法的行为,即具有刑事违法性;(3)、犯罪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5、构成犯罪的条件有(1)、犯罪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的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例如,盗窃罪是对国家、集体、公民个人财产权利的侵犯;(2)、犯罪的客观要件,是指犯罪活动的客观外在表现,其中包含危害行为、危害结果、犯罪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的因果关系以及犯罪的时间、地点、方法:(3)、犯罪的主体,是指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犯罪行为的自然人或单位;(4)、犯罪的主观要件,是指行为人对自己所实施的危害行为及其危害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

6、犯罪的行为可分为作为和不作为。作为是指以积极的活动实施刑法所禁止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是人的积极行为,如故意伤害行为、盗窃行为都属于作为的形式;而不作为是指应当实施并且能够实施某种行为而不实施的消极行为。

这种形式的犯罪必须以行为人负有某种特定义务为前提的,如行为人将年老多病生活不能自理的父母抛弃于荒郊野外以此来逃避自己应尽的赡养老人的义务,则构成了遗弃罪。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 *** 、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 *** 收容教养。 8、犯罪的主观方面主观表现为犯罪故意和过失。

犯罪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一种心理态度,又可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两种。而犯罪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至发生了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心理态度,也可分为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6.小学生法律小常识大全

小学生法律常识:

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论什么人都要遵守法律,无论什么人犯法都要受到法律追究,不因身份、地位、民族、性别、贫富、职业等而有所区别。

2、宪法为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一切法律都不能同宪法的规定相抵触,任何人要服从宪法权威。

3、《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条规定: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4、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

5、恐吓取财罪。就是用不当的手法,包括:恐吓、威胁、暴力等,向别的同学借钱不还或强索金钱。

扩展资料:

1、小学生要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升降国旗、奏唱国歌时肃立、脱帽、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尊敬父母,关心父母身体健康,主动为家庭做力所能及的事。听从父母和长辈的教导,外出或回到家要主动打招呼。

2、小学生要尊老爱幼,平等待人。同学之间友好相处,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不欺负弱小,不讥笑、戏弄他人。尊重残疾人。尊重他人的民族习惯。待人有礼貌,说话文明,讲普通话,会用礼貌用语。不骂人,不打架。到他人房间先敲门,经允许再进入,不随意翻动别人的物品,不打扰别人的工作、学习和休息。

3、小学生要诚实守信,不说谎话,知错就改,不随意拿别人的东西,借东西及时归还,答应别人的事努力做到,做不到时表示歉意。考试不作弊。虚心学习别人长处和优点,不嫉妒别人。遇到挫折和失败不灰心,不气馁,遇到困难努力克服。爱惜粮食和学习、生活用品。节约水电,不比吃穿,不乱花钱。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律

7.关于法律手抄报的资料

我们与法: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离不开法律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党和国家历来重视对青少年的教育、引导和保护,并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青少年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的重要时期,各方面都很不成熟,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由于社会环境复杂,存在着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因素,青少年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的现象时有发生。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党和 *** 十分关心和高度重视青少年的成长。我国青少年教育和保护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青少年犯罪率在世界上一直是比较低的。但近年来由于各种消极因素和不良环境的影响,我国青少年犯罪率日渐突出,因此,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我们负有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

名人名言:

一项法律越是在它的接受者那里以恶行为前提,那么它本身就越好。――拉德布鲁赫

无论何人,如为他人制定法律,应将同一法律应用于自己身上。――阿奎那

真想解除一国的内忧应该依靠良好的立法,不能依靠偶然的机会。――亚里士多德

宪法是一个无穷尽的、一个国家的世代人都参与对话的流动的话语。 ―劳伦?却伯

法律的基本原则是:为人诚实,不损害他人,给予每个人他应得的部分。 ―查士丁尼

摘录

第一条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三条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第二十九条各级人民 *** 应当建立和改善适合未成年人文化生活需要的活动场所和设施,鼓励社会力量兴办适合未成年人的活动场所,并加强管理。

第三十七条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场所吸烟、饮酒。

第三十八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违法案例:四超级网虫两个月偷车8辆得赃款全为上网

4名14至16岁的始兴县花季少年,家境并不贫寒,但却在短短的两个多月里时分时合,盗窃摩托车8辆,将所得赃款全部用于上网。民警将他们抓获后发现,他们都是以网吧为家的“超级网虫”。

4月12日,当他们在仁化县城某网吧昏天黑地玩了一天一夜,发现口袋空空,便将目光瞄准一辆“本田”摩托车……

就在他们得手后欲驾赃车回始兴县销赃之际,落入了仁化县公安局仁化镇派出所民警布下的法网。

其中一个少年谢某今年16岁,已经辍学,他告诉民警:“反正一天到晚都在上网,饿了,就叫上一份快餐,困了,就睡在网吧的长凳上,没钱了就出来弄点(指偷东西)。我先后和‘朋友’一起偷了5辆摩托车卖钱,一般每台摩托车可卖到500元左右。”

经审讯,4名少年交代,自今年春节后他们时分时合,先后在始兴县、仁化县等地盗窃8辆摩托车的违法犯罪事实。

8.小学法律小常识10条

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论什么人都要遵守法律,无论什么人犯法都要受到法律追究,不因身份、地位、民族、性别、贫富、职业等而有所区别。

2、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一切法律都不能同宪法的规定相抵触,任何人要服从宪法权威。

3、我们国家的审判机关是人民法院,法律监督机关是人民检察院,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部门要分工合作、相互监督。

4、我们国家实行的是依法治国。

5、《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条规定: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6、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7、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

8、窃盗罪。所谓窃盗罪,就是指『偷东西』。在没经过主人的同意下,随便取走他人的财物,包括钱和物品。

9、恐吓取财罪。就是用不当的手法,包括:恐吓、威胁、暴力等,向别的同学借钱不还或强索金钱。

10、强盗罪。是拿著武器,如:刀械、棒棍或其他具有危险性的东西,威胁同学,使他不敢反抗,然后强行夺取身上的财物。

11、义务教育法第四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9.法律小常识十个字的句子

1、在与法律之前,合乎自然的只有狮子的力量,或者动物饥寒时的需要,更简单地用一个字表示,便是欲。

作者:《红与黑》2、真想解除一国的内忧应该依靠良好的立法,不能依靠偶然的机会。作者:亚里士多德3、法律的力量仅限于禁止每一个人损害别人的权利,而不禁止它行使自己的权利。

4、匡扶正义,为民服务,法律先锋5、最好的法律从习惯产生。6、圣人能生法,不能废法而治国。

作者:管子 出处:《管子法法》7、法律之前,人人平等这句话是民主法治社会的金科玉律。8、谁都不应凌驾于法律之上,谁也都不应该受法律的欺凌,当我们要求人们遵守法律时,无需征得他们的同意作者:西·罗斯福9、为人不可有伤身体损人格的嗜好,更不可有犯法律背人情的行为,吾人当勉之。

作者:阎锡山10、如果法律没有恐惧支撑,它绝不能生效。作者:古希腊剧作家索福克勒斯11、只要不违反公正的法律,那么人人都有完全的自由以自己的方式追求自己的利益。

作者:亚当斯密12、战鼓一响,法律无声。13、法律显示了国家几个世纪以来发展的故事,它不能被视为仅仅是数学课本中的定律及推算方式。

14、法律是社会的习惯和思想的结晶。作者:托伍威尔逊15、尽管我们很难从西方法治发达史中清晰的剥离出属于法律职业共同体的集体贡献,但毫无疑问,如果舍离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智慧与努力,西方即便不至于陷在中世纪黑暗中不能自拔,也绝不会有今天的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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