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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代遗址发掘简报范文通用 商代遗址发掘简报范文通用文字(五篇)

时间:2022-10-19 17:2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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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代遗址发掘简报范文通用 商代遗址发掘简报范文通用文字(五篇)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商代遗址发掘简报范文通用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实施)及有关规定,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销售甲方产品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双方责任

1、销售区域_____________________

1-1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期间,有权在______省______市______行业,销售甲方指定____________产品。

1-2 乙方必须根据合同规定的经销区域及行业销售甲方产品,任何跨区域的销售必须征得甲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各向其他已获得甲方确认的经销商区域直接或间接销售合同标的产品,否则一经查实,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严肃处理,甲方可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做出取消年度返利、直至取消经销商代理资格的处罚。

1-3 甲方在乙方完全履行本协议书的条款时,将不在本协议规定的乙方经营的区域行业范围内再设立第二家代理商或采取甲方直销。

1-4甲方有责任在乙方的销售区域内协助乙方开展销售、分销经营活动和销售网络建设。

2、销售配货

2-1乙方需现款提货,甲方收到乙方的货款后,将于收到订货申请后的15个工作日内将订单中全部产品发往乙方指定的收货地点(一般为火车可以到达的城市)。每批订货均需现款提货。

3、销售责任

3-1甲方提供的产品需符合国家标准。甲方对其提供的产品质量实行“三包”,质量保证期为12个月。 3-2甲方负责产品的行业推广工作、参加行业展览,提高产品的知名度及美誉度。

3-3在乙方签约后,甲方一次性免费提供产品资料20套,供乙方宣传推广使用,其后再提供的产品资料等按成本收取用。

3-4甲方统一对乙方销售人员进行产品销售前的培训工作。

3-5甲方开通免费专家热线,配合经销商的销售和问题答疑,并根据各个市场的需要派遣技术专工前往乙方区域,帮助其进行营销推广活动,活动中发生的交通费及食宿费由乙方承担,顾问费和工资由甲方承担。

3-6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制度。

4、送货要求

4-1乙方必须经销甲方指定的产品品类及规格的产品。

4-2所有订货申请单需经乙方审核认可,甲方方可执行送货,经乙方认可的送货发生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4-3甲方业务代表向乙方借款、借货,均需持甲方总部出具的书面委托书或授权书,否则与甲方无关。如乙方未遵守此行为而造成损失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销售价格

5-1产品的市场零售价,由甲方制定并且有权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作出相应调整,乙方有义务遵照执行。

5-2乙方销售价格低于市场价85折时,需给甲方书面报备同意后,方可执行销售,乙方在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进行低于85折的打折销售行为,甲方可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做出取消年度返利、直至取消经销商代理资格的处罚。

5-3市场价格参照沃能公司发布的市场价格表(附件一)。

6、产品质量

6-1甲方有义务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法和企业生产标准,保证产品质量。属产品质量不合格而引起无法销售的,由甲方负责调换和处理。乙方有协助甲方处理相关事宜的责任。

6-2甲方有义务向乙方的终端客户提供保质期内的产品售后服务。

7、销售资料

7-2甲方将定期查询乙方预计经营的产品的销量、流向情况,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真实的资料。

8、市场推广

8-1为支持市场运作,扶持乙方的市场开发,当乙方的年进货额达到一定金额的时候,甲方将在乙方做推广宣传时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推广宣传工作必须由甲方聘请的专业咨询公司和乙方所聘请的广告公司共同实施。甲方将定期对乙方的销售进度、产品推广、市场规则的执行、品牌建设等情况给予综合考评,并且根据全国考评名次予以奖励。

8-2一切有关产品的广告宣传、促销方案均由甲方制定或指导,乙方配合有关内容的实施。由乙方自行操作的部分,需由甲方书面批准。

8-3在乙方自行操作的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中,需以甲方提供的产品说明书及相关的资料为依据,不得修改其内容,不得改变产品的用途。对于因夸大或虚假宣传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8-4乙方不得有任何损害甲方形象信誉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乙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8-5乙方不得妨害其他代理商的正当经营活动及正当利益。

9、售后服务

9-1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协助乙方解决客户提出的有关产品功能、原理、安装方法及方

案设计等专业性较强的问题。

9-2甲方对其提供的产品质量实行“三包”,质量保证期为12个月。

9-3乙方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配备一名专业工程师,做好售后服务工作,以期获更丰厚的市场回报。

二、交易条件

1、 资历

1-1乙方应具有多年从事电气产品销售的经验,长期从事防爆电气产品销售者优先考虑。

1-2乙方需提供自己企业的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备案,属于个人申请的必须有一家合法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1-3乙方在和甲方签定本代理合同后必须提交一定的销售保证金,具体金额如下:乙方年承诺净进货额部不低于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向甲方交纳销售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

注:净购额是指在扣除乙方所得佣金及增值税17%后的实际购货额。

2、定货程序及运输方式

2-1乙方每次定货均需提前15天向甲方提供“订货申请单”(附件二),通过传真的方式告知甲方,并交付该次定货总金额的百分之三十作为定货保证金。在“订货申请单”中应具体注明:规格、型号、功率、数量、产品颜色、到货时间、地点等。

2-2乙方所订的货品由甲方负责代办运至乙方指定的城市(一般为火车可以到达的城市),一般采用普通运输,货物到达乙方指定的城市后(一般为火车可以到达的城市),乙方需自行提货并付运费,甲方不予负责到货后的运输。乙方因业务需要,需要其他快速运输方式的,其增加的短途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2-3收货时,甲、乙双方应在提货当场清点产品数量、规格,颜色等,确认后,乙方负责人或委托人应在甲方开具的“收货确认书”上签字或盖章(附件三),并传真给甲方,签收前若产品数量、规格与定单不符,由甲方负责,签收后若出现产品数量、规格不符,由乙方负责。

3、供货价格

甲方向乙方供货的价格参照沃能光电发布的代理商价格(附件四)。代理商在销售甲方产品时,如在某一具体项目的销售中出现竞争激烈,需要较大幅度降价时,甲方向乙方的供货价格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适当调整;出现此种情况时,乙方必须向甲方作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供相关的真实情况报告,甲方在核实完毕后,方可作出是否同意作出供货价格调整的决定。

4、付款期限

4-1乙方订货,必须是先款后货。款项必须汇入沃能光电公司指定的帐户。如乙方不能满足这一条件,则甲方有权停止供货。

4-2乙方订货品种及数量需提前15天通知甲方,并在甲方发货前全额汇款到甲方账户,甲方在确认收到货款 后将予以及时发货。

5. 财务合作

5-1乙方的所有款项必须汇入沃能光电公司指定的帐户,否则,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甲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2) 乙方年进货额低于任务指标的,将按比例相应扣除保证金的金额,来年继续签定协议的,应先补足保证金后再签协议,否则视为放弃;

3)提供不实的申请资料或以欺诈手段取得经销资格的;

4)制造、销售假冒沃能光电产品的;

5)乙方连续180天内未与甲方发生正常业务往来的,被视为自动放弃其经营资格;

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而被责令停业的;

7) 被司法机关勒令终止营业的。

3、本合同期满或双方同意提前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结清全部货款。乙方如因歇业、停业、组织变更或其他原因要求提前终止合同时,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本合同属合法终止。

4、凡因本合同所发生的经济纠纷,以协商的形式友好解决,若协商未果,双方均同意到甲方注册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本合同所有附件、商务政策与未尽事宜的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甲方拥有对本合同的最终解释权和调整权。

六、合同期限:

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乙方在完成本合同销售目标,并良好履行合同各条款的前提下,享有本合同续签的优先权。

甲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 ________________

签定人: 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

帐号: 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 ________________

签定人: 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 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商代遗址发掘简报范文通用二

招商代理协议书

甲方(委托方):____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联系电话:

乙方(受托方):____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后,甲方委托乙方作为(以下简称该物业)项目招商代理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具体协议内容如下:

第一条招商代理之标的物

1、受托物业名称:,宗地号:;

2、受托物业位于,占地约平方米;3、受托物业类型:;

4、受托物业面积:本项目总建筑面积共约平方米,乙方受托招商代理的物业共平方米,共套。

第二条代理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双方声明和保证

1、甲方向乙方保证,在签署本合同时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内:

(1)甲方系在中国正式成立和登记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规定、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行事的法律能力;

(2)甲方有签署和执行本合同一切条款的权利和权力。

2、乙方向甲方保证,在签署本合同时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内:

(1)乙方系在中国正式成立和登记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规定、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行事的法律能力;

(2)乙方有签署和执行本合同一切条款的权利和权力。

第四条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确定委托项目房屋市场公布价、实际租赁价格及支付方式;

2、甲方有权确定租赁合同文本;

3、甲方有权确定和更改销控和出租方案;

4、甲方有权确定广告发布内容、频率、方式;

5、甲方有权审批任何需要以甲方名义签订的合同或需要甲方支付费用的行为;

6、甲方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的全部工作成果、客户资料等享有独家所有权

7、甲方有权审核并确定各类媒体广告宣传推广方案(如:电视、报纸、邮政专递、信函、招商物料等);

8、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广告、宣传、推广等招商费用控制在总招商金额的%;

9、甲方有权审定乙方在代理期限内为该物业所做出的一切项目策划、营销策划及宣传推广方案,并有权审定执行上述方案所需之费用;

10、甲方有权对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即将代理权转让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的行为提出终止合同,并有权拒付转让部分的代理费。

第五条甲方义务

1、甲方须在乙方进场招商前,按甲、乙双方确定之营销推广方案完成招商现场包装工作;

2、甲方须负责与政府各有关单位接洽,申请展销、户外宣传广告的发布事宜;

3、甲方应承担招商现场及户外宣传、展销等费用;

4、甲方须派财务人员到招商现场负责收取订金、定金及租赁款项;

5、甲方须于本项目的所有的宣传资料和广告上清楚列明乙方为本项目独家策划招商代理商;

6、甲方需承担售楼处的电话费、水电费等日常经营费用,负责提供售楼处电话、传真、电脑、复印机、饮水机、桌椅等;其余乙方日常办公用品如笔、客户登记本、计算器、工装、工牌由乙方负责;

7、甲方须按时支付乙方代理费、服务费:甲方须在本合同签字后七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该物业整套齐全的具备法律效力的政府批文、证书及合同文件(影印件需加盖甲方公章),并确保其真实性,以保证乙方代理招商该物业的合法性。(如果甲方无法保证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交该套资料,需书面向乙方说明延期的原因并确定提交日期);

8、在代理期限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私自将该物业(或其部分单位)转给第三家公司代理招商。否则,甲方须按该物业的转让部分的招商金额的【】%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9、甲方须保证工程施工进度的正常进行(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除外),不能影响整体招商工作,项目产权须清晰、项目性质具备商品房上市条件,否则,乙方有权单方提出中止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所有的经济损失。

10、甲方确保招商过程中执行统一招商价格、统一优惠折扣、统一招商口径,以保证项目顺利招商。

11、甲方须保证项目招商物业和价格公正透明,不偏不歧。

12、甲方原有客户群体,需在乙方进场之前对客户进行交底(列客户清单双方签字确认),以便乙方进行客户界定及接待。

第六条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招商工作开始前完成各项进场招商准备工作。(包括:户外广告牌、售楼处、样板房、尽量展示小区局部园林、工地包装及售楼资料的制作、取得预售许可证等)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双方确定之营销方案,按时支付宣传推广费用给相关推广公司,以确保招商计划的顺利实现。

3、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建议公开发售的时间及全程招商策略。

4、乙方有权在甲方确定的基础价格范围内制订内部认购期和公开发售的价格表、付款方式和优惠比例,但必须以保障合同第4.6条甲方权利为前提。

5、乙方可推荐电视广告、报纸广告、旗帜、告示牌、大小指示牌等宣传物的设计、制作和发布计划。

6、乙方有权在合同签定后一星期内,要求甲方提供该物业整套齐全的具备法律效力的政府批文、证书及合同文件(影印件需加盖甲方公章)。

7、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支付合同约定的代理费、服务费。如甲方迟延支付代理费、服务费超过合同约定的时间5日以上,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每天按应付金额的____‰支付滞纳金。

8、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现场配备专门的财务人员收取订金、定金等相关工作。

9、为规范和统一项目现场管理,甲方现场招商团队之形象、工作时间、行为规范、纪律及接待程序等现场管理应按照乙方的现场管理制度执行,且招商现场统一由乙方项目经理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招商人员,乙方有权解除。

10、甲方须保证项目可售单位和价格公正透明,不偏不歧。否则,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第七条乙方义务

1、乙方承诺在委托项目的租赁代理的全过程中均以甲方的名义进行,对外不以乙方的名义进行任何形式的宣传推广或介绍。

2、乙方无权低于甲方确认的租赁价格表进行租赁。如遇特殊情况需低于上述价格租赁,需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并经甲方书面认可后方可执行。

3、乙方应当严格执行甲方出具的委托项目价格标准和折扣比例,并根据甲方的通知进行调整。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进行任何变动,否则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在租赁代理工作中应当谨慎从事,只能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信息

如实对外陈述委托项目情况,未经甲方明确通知,不得超出上述内容对外自行作出任何承诺或保证。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致使甲方蒙受损失的,乙方应当进行赔偿。

5、乙方应当积极配合甲方委托的律师等专业人员、甲方的财务部和客户服务部门以及其他部门的工作,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租赁文件。

6、协助甲方手续办理、入住通知及入住手续等其它租赁必要的配套服务。

7、乙方自行招聘的租赁人员由乙方自行聘用,乙方自行签署聘用合同并进行独立管理,

8、其全部人员工资、福利、佣金、提成、奖励、保险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解决,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保证其雇员知晓他们与甲方并无任何劳动关系,并保证甲方免于乙方雇员提起的任何诉讼、仲裁和追索。

9、乙方须负责代理本项目的合法性,严格遵守国家和深圳市招商的有关法律、法规,如超过甲方委托范围内所引起的纠纷及损失由乙方负责。

10、如乙方项目组人员发生违规操作,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相应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11、乙方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代理权转让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

第八条代理费

1、代理费之计费标准:

(1)招商业绩按每月收取租赁足定的单位为标准计算。

(2)代理费的计费标准为:招商代理费根据代理期内招商率的不同对应不同的代理费率进行结算。

招商时间(公开发售后)累积招商比例(按面积计算且含甲方招商量;如分批招商,则按各批实际可售单位为基数累计计算招商比例)乙方代理费率(按乙方总体招商金额计算)

____个月____%以内____%

____个月____%以上(含%)____%

____个月____%以上(含%)____%

备注:代理费采取阶段补点法:即当累计招商比例递增至下一阶段,全部已招商单位代理费均按该阶段代理费率结算,并一次性补清前一阶段已预结的代理费差额。

(3)招商溢价奖励:为激励项目招商,实现项目价值最大化,若最终实现招商均价超过元/㎡的招商均价时,则超额部分(超额部分=乙方实现均价超额部分×乙方招商面积总额)按甲方%,乙方%的比例进行分配。

(4)在计算最终实现招商均价标准时,由甲方特批额外折扣的招商单位须按正常付款方式折扣进行计算。

2、代理费之结算:

(1)代理费的结算以当月客户已签定相关租赁合同为标准计算。未达结算条件的单位按当月业绩正常计算标准顺延至下个月份补结算。

(2)计算业绩的每个单位按单位交足定金的前后正常顺序排列。

(3)代理费的结算日期为每月____日,支付日期为每月____日前。(遇节假日顺延)。

(4)如项目产生招商溢价,则招商溢价款需在合同期满7个工作日内支付,否则按滞纳金标准计算。甲方向乙方支付溢价款的时,乙方只需向甲方开具合法发票,其余所有税费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5)客户在签定相关租赁合同后毁约,乙方不再退还已收取的招商代理费给甲方。

3、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每期代理费用的正式发票。

第九条服务费

如果客户不依期签署正式合同或落定后毁约的,乙方在协助甲方妥善处理全部事宜后,可收取每个挞订单位实收定金的%作为服务费。服务费的统一结算支付日期与代理费相同。且服务费不影响正常代理费的收取。

第十条法律适用与管辖

1、本合同之签署、有效性、解释、履行、执行及争议解决等,及各方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适用中国大陆地区法律,并依据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解释。

2、各方如就本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应努力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通过协商,无法解决争议的,则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部分条款依法或依本合同的规定终止或被宣告无效的,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_________(签字/登记备案)生效。

2、本合同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终止合同书后,方可终止本合同。

3、合同期满,甲、乙双方的责任都履行完毕后终止本合同。

第十二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变更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依然有效;变更条款或协议生效前,本合同原条款仍然有效。

2、本合同对本合同各方的继任人和受让人具有约束力,其利益及于本协议各方的继任人和受让人。未经其他各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本协议。

3、本合同自合同各方签署后生效。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为签署页】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市_____区

商代遗址发掘简报范文通用三

各位游客,现在你们脚下的这块黄土地,便是3000多年前:古蜀国的都城所在地。而现在,则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三星堆遗址。

在这个遗址中,近几十年来出土了数以万计的各类文物,特别是1986年7月至9月,两个大型祭祀坑的相继发现,上千件地坑宝藏的出土,如平地春雷,石破天惊,震惊了全国,轰动了世界。

之后,我们在遗址的一角,建起了这座大型的现代历史博物馆,就是为了让这批中华古代文明的瑰宝,能够得到充分展示。让来自五洲四海、四面八方的朋友领略这批人类文化遗产的璀璨光彩。

现在,请大家随我步入这座融原始意味和现代气息于一体的艺术殿堂,去回顾一次古蜀历史,去作一次美的巡礼。

序展

三星堆文物,是具有世界影响的文物。在中国浩如烟海蔚为壮观的文物群中,属最具历史科学文化艺术价值,且最富观赏性的文物群之一,在世界文化遗产中也应属于顶尖级别的范畴。

三星堆遗址的发现及三星堆文物的出土,确凿无疑地证明了三千年前古蜀国的存在;使自古以来真伪莫辨的古蜀史传说,因此而成为信史。古蜀史的源头及古蜀国的中心,亦因三星堆而得到确认。

三干多年以前的古蜀文化和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并不落后于中原地区,也有了确切的实证。本陈列的主旨便是发掘文物内涵,再现历史真实。序展则是陈列的前奏和序言。这里我们使主体展品“人面鸟身”青铜立雕造像和置于其后的三星堆遗址的巨幅航拍照片有机组合,来反映“土地与人民”、“人民与文化”的深刻命题。而以这个人首鸟身像作为典型器物徽标,置于开端,藉以表现万物有灵,人神互通,天人合一的古蜀时代特征。

博物馆陈列要表现的主题之一就是——人与神。

第一单元三星伴月——灿烂的古蜀文明

第一组雄踞西南(古城、古国)

本组陈列旨在粗略勾勒古蜀历史的大体轮廓,说明时空框架及纵向关系。 首先,遗址全景模型向大家清楚地显示出三星堆遗址的全貌。其中有东、西、南三面城墙和北面的鸭子河所围成的中心区域——城区,城区里有著名的人文景观三星堆和月亮湾;有举世瞩目的一、二号大型祭祀坑……

其后,由一批能够反映时代序列的陶器组合和大量的辅助照片,图板和翔实的考古资料,雄辩地证明了这里是古代蜀国的一个中心都邑,古蜀历史曾在这里展开过无比辉煌灿烂的一叶。

最后,陈列通过与同时代中原地区相比较,三星堆遗址规模之宏大,出土器物之精美,足以证实三星堆一带,是人类早期文明社会初始阶段在西南地区所建立的一座古城,乃至古代王国。 第二组物华天府(农业、商业)

本组陈列主要反映三星堆古蜀国在农业和商业方面的重要成就。在各位面前所展示的这一大批陶质容器,客观地真实地说明这一点。

大量的家养动物遗骨和塑造乖巧的家养动物造型,说明当时的家畜饲养业已具有一定的规模,而这正是农业发展兴旺的标志之一。而大陶盆、大陶缸、大陶罐等粮食容器和形制各异,用途不一的酒器,则直接表明了当时农业的发展达到了较高的生产水平和收入水平。酿酒的出现,说明已经有了粮食剩余。

再从大量海贝、象牙的出土,雕花漆品的发现和衣饰繁复的青铜雕像等情况来看,当时已存在比较明细的社会分工,商品的生产和交换发展,达到了较高的程度。

第三组镂石琢玉(制玉)

三星堆的玉石器群,与青铜器变相辉映,共同构成了三星堆文明及其文化艺术的最高成就。各位观众,在你们眼前“矗立”的,由三块巨石垒成的这座“玉山”,请大家用手去感受一下上面这些清晰的切割痕迹,这便是三千多年前古代留下的手迹了。我们展柜里光彩烨然,晶莹剔透的玉石器,就是取材于这种原料。

现在,请大家浏览展柜中蔚为大观的玉石器集群。先请欣赏这件硕大无朋的边璋,它宽约22厘米,长度将近1 .6米,上下端还有残损,估计应再加几十厘米。器身有镂刻的线条纹饰。这么大的边璋,目前仅此一件,堪称“边璋之王”了。

再请欣赏这件大石壁,直径约70厘米,厚近7厘米,重达百斤以上,两三个人搬起来也很吃力。这么大的石壁实属罕见,可谓“石壁之最”了。总的说来,三星堆遗址包括两坑出土的数以百计的玉石器,大致可分为礼器、兵器、用具、乐器、杂器、饰品以及人物及动物造型等类别,其中以礼器及具礼仪用途的兵器和属于祭祀用品的工具居多。

三星堆蔚为大观的玉石器群的发现,把人们的注意力引向中国的西南地区,引向了充满神秘色彩的三星堆古蜀国。第四组化土成器(制陶) 本组陈列展示三星堆古蜀国在制陶工艺方面取得的成就。观众们,请仔细观看这一大批琳琅满目、形态各异的陶器。无论是小型的动物造型,器皿盖纽,还是形体硕大的陶尊,陶缸等。都可以看到三星堆无名工匠们丰富的想象力和高超的制作工艺。

从考古地层学和类型学的意义上讲,陶器是测定年代和分期以及确定某文化体系的重要标尺。蜀地陶器的基本组合是高柄豆、小平底罐(包括尖底器)和鸟头形把勺等。专业人员就是依据这些典型器物及其基本组合来确定蜀文化内涵及承传关系的。第五组烈火熔金(冶铸) 如果说三星堆玉石器群的发现已令世人瞩目,那么,三星堆伟大的青铜器群轰轰烈烈、洋洋洒洒地横空出世,则更令全中国、全世界震惊了。

中国青铜时代最为光辉灿烂时期,是商周时期。尤以商代后期的各类青铜器最为壮观、最有气势、最具魅力。而三星堆的青铜集团军,正属这一时期中国西南青铜文化的典型代表。本组陈列有流光溢彩的金叶,有虎虎生威的铜虎,有造型奇特的龙形饰,有气宇轩昂的大雄鸡,更有造型优美无比、林林总总的铜铃……请大家仔细观赏。三星堆的金器纯度高达85%左右。另外的15%是银,其它少许微量元素可以忽略不计。金器的铸造过程大致为:采用原始方法淘洗沙金,再使用熔融法冶炼成合金,经人工锤打和碾压而成金带、金皮、金箔等。三星堆青铜器的合金组成,可分为五个类型,其中以铅锡铜这种三元合金构成的青铜器最多。三星堆青铜器的含铅量普遍较高,古代匠师意在利用铅的易流动性和柔软性,追求青铜器造型的繁复和优美。

接下来,请朋友们凝神专注这一大堆铜眼睛和眼珠。众多的眼睛,可以列出一大阵势,这些林林总总的眼睛群像,或圆睁大跟,或闭目冥思,正清楚地表达一种意象——古蜀先民不懈地追求着对天地、自然、宇宙的认识。而在数千年之后,我们用自己的眼睛,透过这些青铜的眼睛,看到了古蜀先民的灵魂和精神,想象出他们对宇宙、人生的理解和思索。

第二单元众神之国——神秘的原始宗教

在这一单元中,我们打破了以往橱窗式单一陈列的传统手法,以全景式的陈列方式,设置了四个大型场景组合,意图揭示古蜀先民的社会结构和精神世界,再现一个久已消逝的上古社会的轮廓。请看:第一组两坑奇观本组陈列以两个祭祀坑初揭状态下的实景模型为主体展品。模型大体忠于原样,比例略有缩小。

一号坑呈长方形,坑有左、中、右三条通道与坑口呈“品”字形分布。坑内共出土铜器、金器、玉器、石器、骨器、象牙器等400余件。还出土了数百枚海贝和约三立方米的烧骨。闻名天下的金杖便出于此坑。二号坑与一号坑相比,不仅更大、更深,而且出土的文物无论在种类上还在数量上都要丰富得多,不包括数千枚海贝,总共出土各类文物800件左右。其中,神树、大立人像、大型纵目面具、戴冠纵目面具、太阳轮、金面人头像、人文玉璋等文物都堪称稀世珍宝。坑道的存在,两坑朝向的一致性,两坑器物的承传关系,两坑器物均遭到人为的破坏和焚烧,这种种因素,使我们能大致得出以下结论:两坑的掩埋是三星堆古蜀国同一王朝统治集团内部,在不同时期改朝换代的结果;在掩埋过程中毫无疑问地举行过带有浓厚祭祀意味的大型宗教活动,而器物所遭到的破坏和焚烧,正是在祭祀活动中应用了“碎物祭”和“潘燎祭”两种祭法的结果。两坑的性质应定为“广义的祭祀坑。”

第二组神巫群像

本组陈列以三星堆文物中最大宗、最富有研究价值的三星堆青铜雕像群为主体,以全方位立体陈列手法,来表现三星堆古蜀国“政教合一”的政治体制及社会形态。两个祭祀坑共出土人头像50多件,面具20多件以及全身人像十余件,一个遗址,出土如此庞大的青铜偶像群,在中国乃至世界都是独一无二的。在这个庞大的青铜兵团中,有“王者之风”的青铜大立人像;有栗眉大眼、高鼻阔口的各类人头像;有呲牙咧嘴、形象诡谲的青铜兽面;还有形式各异的各型跪坐人像……。硕大无朋的青铜纵目面具有一双呈柱状外凸的“千里眼”和一对宽宽的“顺风耳”,俨然像一位威严的蜀人老祖宗,正率领着它的部众子孙,摆出这青铜军阵,欢迎来到这里的每一位朋友。

这些雕像无疑是一批受人顶礼膜拜的偶像,既象征着天神、地祗、祖先等亦折射出人间社会的群体结构,代表着国王及巫师一类世俗领袖;而王、巫同时也是精神领袖。一般认为,大铜立人像代表的是最高统治者,其他人头像代表的是统治集团的高级成员,所谓纵目面具等代表的是神灵,而具王者身份的巫师在下民眼中亦为神。总而言之,王与巫、人与神,在此复合交融,莫辩彼此.可谓王巫合一,人神一体。它们生动地反映了古蜀先民的原始宗教意识,形象地说明了古蜀先民的群体关系。

第三组祭祀大典

本组陈列试图通过模拟的祭祀大典场景,演绎古礼,揭示古蜀先民的精神世界,表现当时的时代特征。陈列借鉴成都羊子山祭台原形,制作了一座三级祭台,祭台四周摆放着根据三星堆遗址出土文物中人物造型仿制而成的阵势浩大的拜祭人群,祭台正中放置的就是本组的中心展品——青铜神坛。这件神坛是根据原件放大六倍后的仿制品。神坛共分三层,第一层为圆座及两个怪兽;第二层是圆座及四面而向、双手持杖的立人;第三层,先是山形座,再上面是呈方斗形的神殿,神殿分四面,顶部四角饰有立鸟,方斗上额铸有人首鸟身像。整座神坛构思奇特、神异诡秘。它应是当时神庙中的重器。三千多年前的人们在这件神器面前该是何等的虔诚,怎样的膜拜!在那个相信万物有灵的年代,人们渴求丰产和丰收,希望神灵能赐福禳灾,他们通过巫师为中介,把祭品献给天地和诸神,祈求神灵的保佑。而统治集团也就是那些领袖兼巫师的人士,除了自己笃信神灵,也把“神”作为一种统治手段,藉神施法来统驭下民。祭祀成了第一等的国家大事。这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政教合一的神权政体。而三星堆古蜀国,正是这种典型的神权色彩极重的早期政权之一。

第四组通天神树

本组陈列将展品与博物馆的建筑相结合,在螺旋形结构的中央天井安置了三星堆文物中最为宏伟壮观和无比神奇的极品——神树。这神树是原件放大3.5倍后的精美仿制品。由底座、树及树上的龙组成,底座呈穹窿形。树分三层,每层三枝,共九枝。每一层的三枝是靠后一枝,左右两枝,呈对称布局。左右树枝上分别有二果枝,一果枝朝上,一果枝下垂。向上的果枝上各有一鸟,共九鸟。树干上嵌铸一条绳身马面龙,龙头有一对犄角,龙身有刀状羽翅,前爪匍匐于树座,身尾串连于树干,造型怪异,匪夷所思。全器结构合理,布局严谨,表现出炉火纯青的技艺和极高的艺术境界。

三星堆神树是中国“宇宙树”最具典型意义和代表性的伟大实物标本,是一棵代表古蜀先民宇宙观念的神树。它反映了古蜀人对太阳和太阳神的崇拜,神树枝头的九只立鸟,正是金乌——太阳的写照。太阳及太阳神崇拜是人类诸神崇拜中的主神崇拜,三星堆神树正是太阳及太阳神崇拜的产物。同时,神树在古人的神话意识中,还具有通灵、通神、通天的功能,巫师藉此神树,连接天地,沟通人神。

第三单元千裁蜀魂——奇绝的文物精华

在本单元陈列中,我们向各位朋友展示三星堆遗址所出全部文物中的精华之最。

单元标题“千载蜀魂。”我们藉“魂”字象征蜀人自古不泯的精神,又意指与世永在的三星堆文物。

第一组天降斯神——戴冠纵目面具

完美的造型设计及制作,使它显得威凌四面,气盛八方,凛凛然有天神突降人间的感觉。在史书中,有蜀人始祖蚕丛“纵目”的记载,又有所谓天神烛龙“直目正乘”的记载等。很早以前,就有人解释“直目正乘”为“纵目”和“直目”。是否就是指的这种眼睛呢? 一般人都认为这就是蚕丛及其蚕丛部族“纵目”、“其目纵”的形象化的实际写照。我们认为:它们与古蜀先民的太阳及太阳神崇拜有关。同时,也反映了古蜀先民渴望认识人间世界、认识宇宙的精神需求。

第二组山陵之祭——玉石边璋

这件边璋,通长54.5厘米,是三星堆全部玉石器中最具代表性的极品文物,珍贵之处在于它满身都是图案,其中有云气纹、太阳符号、山形物及人像等。这幅极为罕见、弥足珍贵的图案,总体内容表现什么呢?我们只能大体推测它与原始宗教的祭祀仪式有关。从每幅图案上各有四座山,山侧有主要用于祭山的璋,以及人像作拜祭状等情况来综合分析,大概正是“山陵之祭”吧。

第三组日照中天——太阳轮

这种青铜太阳轮在出土时,与其它文物的命运一样,被砸碎并经过火烧过,根据残片可大致识别出六件。有关太阳的图案或纹饰,在我国早期岩画和各类文物中,多得不胜枚举。但青铜的太阳轮,目前只有三星堆遗址出土的这几件,所以极其珍贵。

第四组群巫之长器

在三星堆的人物雕像群中,如果要找一个领袖人物的话,该是本组陈列的“群巫之长”——青铜立人像了。立人像分人像和底座两部分,通高达2.62米。其中底座高0.9米,人像高1.72米。人像头戴冠,身着三层衣服,脚戴足镯,赤足站立。人像的双手极为夸张,呈抱握状,似乎拿有什么东西。整座塑像构思奇特,精美无比,俨然如天神下凡,神威无穷。我们大致推测:大立人像代表的是国王兼大巫师一类人物。在下民眼中,它同时也是“神”。它是集神、巫、王三者身份于一体的、最具权威性的领袖人物。它是神权与王权最高权力的象征。

第五组登天之梯

这一组展品是被称作“登天之梯”的大型铜神树。三星堆已出土了八棵神树,但均曾被砸烂并经火烧。大多残缺不全。这棵约四米高的是最大型的一棵,经修复后,也是最完整的一棵。有关神树,我们在前面已谈了许多,这里不再重复,请细细欣赏这珍品文物。

第六组凤鸟翔云

这是第六组,展出青铜鸟及饰件等。

在三星堆全部青铜文物中,首屈一指的当然是雕像群。其次,作为集群展现的动物造型中,最令人瞩目的就是阵容强大的凤鸟一族了。

或许,有观众要问,三星堆何以有如此庞大的鸟群?简单的回答是:它反映了古蜀族的鸟崇拜。鸟崇拜也是古蜀族诸神崇拜中的主神崇拜,而鸟崇拜的实质是太阳及太阳神崇拜。

第七组龙蛇腾飞

先请看这条蛇,残长55厘米。蛇体形硕大,被刻画得栩栩如生,颇具写实风格,令人叹为观止。如果说三星堆的蛇是具形象化表现的话,那么,这些龙就极富抽象色彩了。当然,谁也没见过龙,在塑造它时,自然就可以充分发挥想象力。 本组陈列设置这个龙、蛇组合,意在使观众了解二者之间的关系。蛇本来是众人皆知的最常见动物之一,但经过人们的想象发挥,它逐渐从蛇(包括蜥蜴、鳄鱼)演变为一种神物了。自从有了所谓“龙”之后,它在中国历史上的地位不断升高。进入封建社会以后,它渐成最高权威的标志。随着时代的发展,到了今天,它已成为中华民族的一种象征,正如我们常说的“龙的传人”、“龙的子孙”。 第八组青铜神坛

这件空前绝后的稀世之宝,我们在前面已较为详细的介绍过,这里不再多说。它的文物价值极高,内涵深不可测,我们只能大致推测,它是三星堆古蜀国某代王朝神庙中的国家祭祀重器,似乎有点“社稷坛”的意味。总体来讲,或者可以认为,这件神坛反映了古蜀先民的一种宇宙观,一种包罗万象的,对天地、自然、神祗、人世的认识体系。

第九组雄杰灵怪

这一组陈列是三件精品文物的组合。这件顶尊跪坐人像,人像下面有一山形座,座腰上饰扉棱,座上有镂空花纹。人像上身赤裸,下身着裙,腰间系带,头顶一带盖的尊,双手上举护尊,通高15厘米。从造型上看,古代匠师的艺术夸张手法运用得极高明,使整个造像显得结构完整,比例匀称,美观耐看。

请看这件大象头冠人像,人像下部残断,仅存上半身。称它为“大象头冠”,是说这人像的冠饰很像大象的头部。这尊人像被刻画得仪态威严、盛气凌人,颇为生动传神,当是古蜀先民眼中的一位神像。

再请观众特别留意这鸟脚人像,通高81.2厘米。其中鸟高50厘米,人像残高31.2厘米。如果人像是完整的,估计至少有一米二三高吧。出土时,发现这人像遍体涂有朱砂和黑彩,原来又是一个彩色的怪物。人像的脚演化成鸟爪,强劲有力,紧紧钳住下面的鸟头。三星堆的文物千奇百怪,这件文物大概要算是怪得最出奇的一件。 第十组精气长存

此组展示三星堆的众鸟之王——青铜大鸟头。说它是鸟,其实它更像鹰。请凝视这神鹰,它紧闭勾喙、圆睁大眼、精神抖擞、魄力万钧,充溢着无比雄浑壮伟的气势。

今天,当我们不经意地仰头注视西南航空公司在蓝天中飞行的银鹰时,我们突然发现,机身上的徽标,正是一只雄鹰。历史如此巧合,3020xx年似无时空界限,这种血脉的嗣承相连,精神的交汇遗传,正是蜀人不泯之“千载蜀魂”!

第十一组光焰万丈

这是本陈列文物展的最后一组,我们为三星堆的金器专辟—室,特意展示令万众瞩目的金杖和戴金面罩的铜人头像。请看这金光熠熠、耀人眼目的“金面使者”,如同天神降临人间,何等尊严高贵,何等气度不凡!

请大家参观三星堆盖世无双、绝无仅有的极品文物——金杖。金杖出自一号坑,系用金条捶打成金皮后,再包卷一根木杖而成。出土时,金皮内尚存炭化的木渣,可知内有木杖。金杖全长1.42米,直径2.3厘米,净重约500克。杖的一端,有长46厘米一段图案。图案分三组:靠近端头的一组为两个前后对称、头戴五齿高冠、耳垂三角形耳附的人头像,一副笑容可掬的样子。另有两组图案,皆是下方为两头相向的鸟,上方是两背相对的鱼,在鸟的颈部和鱼的头部叠压着一只似箭样的东西。 目前对这幅图案的各种解释似乎都还不能尽如人意,金杖图案之谜是三星堆诸谜之中的又一大谜。而金杖的性质,一般都公认:金杖是至高无上的权威标志,即王杖权杖,是王权的象征;应是集神权与王权于一体,政教合一体制下的“王者之器”。

第四单元三星永耀——三星堆的发掘与研究

半个多世纪以来,几代考古学人在三星堆不懈地进行着探索工作。80年代中后期举世轰动的重大考古发现,使三星堆成为中国及世界学术界关注的焦点之一。 三星堆遗址及其出土文物丰厚深邃的文化内涵,使众多的学者为其倾心注力。“古城”、“古国”、“文化”、“文明”等课题早已引起学界的热烈讨论。围绕三星堆的研究已渐成一门显学,并吸引着更多的海内外学者。三星堆赋予学界的影响是广泛、深远和持久的,随着研究工作日益拓展深入,其学术价值将会得到更为充分的体现。

本单元是本陈列的学术展,设置了四个栏目,意图较为全面系统地反映目前有关三星堆的各方面情况,旨在为学术研究提供一些基本参考资料。

第一组名扬四海——三星堆在海内外的重大影响

公元1986年夏秋之际,三星堆大宗文物重器轰然呈世,向世界展示了中华古代文明的独特风貌。国内学术界给予了“全国首次发现”、“填补重要空白”、“前所未有”及“罕见的实物资料”等高度评价。海外更有世界考古“最引人注目”、“最惊人的发现”等盛赞之辞。

1988年1月,三星堆遗址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作为中国文物精华,三星堆部分文物曾几次在京展出并走向世界。三星堆文物初露丰采,即以其深厚的文化内涵和特有的艺术魅力,使海内外无数观众称奇道绝,叹赏不已。可以预见,随着三星堆文物的全面展示和遗址考古研究工作的不断深入,三星堆在海内外的重大影响将会进一步扩展。

第二组心路历程——三星堆的发现及发掘经过

本世纪20xx年代末,三星堆出土了一批精美的玉石器,引起世人对古蜀文化的关注。30年代和40年代,中外考古学人即开始在此地探幽发微并从事专题研究。以后50年代、60年代,四川考古学人踵武前贤,坚持不懈地在此辛勤耕耘。

从8年代初始,开展了10多年持续性的大规模考古工作,先后发掘10多处文物点,出土数千件玉石器和陶器,发现房址遗迹数十座,灰坑上百个。80年代中后期,两坑宝藏的出土及大型城墙的勘定,更属重大的考古发现。半个多世纪的遗址考古工作,终于结出了丰硕的成果。 从“巴蜀文化独立发展说”,到“广汉文化”的提出;从“三星堆文化”的认同,到“三星堆古文化、古城、古国”的确证,正是几代考古学人在三星堆这块土地上前赴后继,抛汗洒血的心路历程。第三组辉映学林解三星堆遗址及其出土文物,具有全方位认识古蜀社会及探索上古社会概貌的重要学术价值。三星堆“古国”的典型性,使其成为探索人类早期政治组织及社会形态演化的一个范例。“三星堆文化”这一考古学范畴的确立,历史文献与考古材料相结合,给重建古蜀历史及研究上古历史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星堆文明”的确认,再次雄辩地证明了中华文明的起源是多元一体的。 三星堆的学术研究,不仅具有考古学及历史学方面的价值,还涉及政治、宗教、民族、神话、艺术等领域。三星堆从物质形态和精神文化双重角度,给人类文明发展史的研究,提供了难能可贵的实物资料。

第四组千古之谜——三星堆及古蜀史之谜

三星堆遗址及其出土文物,向学术界展示了一个全新的研究领域。许多重大学术问题,如同千古之谜,尚待人们去上下求索、破译及获取其间宝贵的信息。迄今为止,尽管研究者甚众,著述颇丰,且多所建树,但应当说对三星堆的研究还任重道还。 诸如:古蜀国的政权组织及社会形态将怎样定性?古蜀国何以兴亡?遗址居民的族属?文化的来源?两坑阶性质?两坑的年代?青铜雕像群及金杖等何以产生?古蜀国与周边政权之关系如何?三星堆遗址地下尚有多少宝贵埋藏;如此之类的问题,似皆有待学界的进一步深入研究。本栏目将各种不同的学术观点罗列于兹,旨在将学术问题社会化、公众化,以征得更多的有志者参与讨论。参观到此告一段落,欢迎各位留下宝贵意见!

商代遗址发掘简报范文通用四

合同双方:

甲方名称: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名称: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相互协商的精神,就该项目之独家招商代理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名称及标的物地址

1.项目名称:“ ”

2.项目地址: ,规划商业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地上一层建筑面积 平方米,地上二层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委托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作为该项目之独家招商代理商,招商该项目全部可招商面积。

第三条 本合同期限

1. 本合同的有效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至 年 月 日终止。

第四条 甲方责任及权利

1. 甲方须根据本合同之第六条向乙方支付有关的服务费用;

2. 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及时向乙方提供该项目之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以保证乙方顺利进行招商工作;

3. 审定乙方报送的所有方案;

4. 乙方所制定的招商价格及招商方案等均需由甲方最终确定认可后方可执行;

5. 在招商过程中,若因客户退铺或逾期不签署承租合同及未按时交纳租时,甲方有权没收客户之定金,并将此套商铺交与乙方重新出租;

6.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不得委托第三者招商上述该项目,否则甲方仍需按照该项目全部实际招商金额支付乙方代理佣金;

7. 在代理期间,甲方须指派专职专门人员负责对接协调招商过程中的相关工作;

8. 甲方指定专门专职财务人员收取客户缴纳的相关费用,具体金额在执行报告中确定并经甲方签字认可;

第五条 乙方责任及权利

1. 乙方根据本合同之第六条向甲方收取有关的服务费用;

2. 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乙方应积极参与甲方组织召开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会议,并对该项目提出有益的建议;

3. 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积极开展项目的整体工作;

4. 按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及本合同条款独家代理招商该项目;

5. 乙方代理招商之物业单位经甲方确认后,由乙方工作人员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和《租赁意向协议》;

6. 在签订租赁意向协议后负责与客户进行联络,并于签署租赁意向协议后一周内负责安排工作人员与客户签订《租赁合同》, 并通知客户将首期款项在签订《租赁合同》的同时支付给甲方;

7. 负责该项目招商工作的管理以及招商客户的接待及咨询;

8. 负责客户的发掘与谈判;

9. 负责督促客户按时交纳有关费用;

10. 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代理甲方进行交易,因乙方过错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须承担法律责任,须自负一切后果责任;

11. 甲方同意在所有该项目的宣传中,标明乙方为独家招商代理公司,并配有乙方的商标logo;

第六条:招商代理服务费用

1、招商费用、目标、范围的确定:

1.1 招商费用:

1.1.1合同签署之日起,甲方按1.5万元/月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启动费,每月结算招商代理服务费时再进行扣除。甲方须于每月第一个工作日准时支付给乙方。

1.1.2乙方收取甲方以本项目物业2个月的租金作为招商代理服务金;

1.2 招商过程中甲方应对乙方之商户进行确认,并向乙方提供商户之签约文件一份,以做乙方建档之用;

1.3 租金价格:

1.3.1 乙方招商之租金限定标准,由甲方确定;

1.3.2 本项目在招商过程中所成交商户租金支付方式以扣点等方式约定的,则甲方对乙方之佣金结算须以双方招商前之定价形式为标准依据;

1.3.3 成交商户所租用之铺位如未明确定价,则甲方以本项目中最高租金单价与最低租金单价之和的平均值作为结算依据;

2.招商费用结算:

2. 1 招商费用的结算为月结,甲方每月5日前向乙方结清上月相应之招商代理佣金;

2. 2 甲方如在合同规定日期十日后仍未向乙方支付佣金,则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视甲方为违约。同时有权向甲方收取合同中招商面积所余部分应付佣金总额的1/4代理费用以作甲方单方面违约补偿;

2. 3 招商代理佣金的结算以客户与甲方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并交清第一次应付款项为依据。

3.招商补充条款:

3.1甲乙双方拟定补充协议确定项目招商原则,项目招商工作均按照招商原则执行;

3.2 若乙方客户在签署合约后悔约,客户所付定金、租金由甲方没收(未能没收的部分除外)并按甲、乙双方对半比例平均分配,而其成交业绩依然符合并计入乙方之成交标准。

3.3甲、乙双方达成共识并由甲方出台《客户签约标准》,其中包括客户要求、签约价格等描述。乙方招商客户达到以上标准,或虽未达到但甲方给予书面认可,则视为该客户招商成功,并与客户签订《商铺租赁合同》。

3.4乙方招商客户达到《客户签约标准》,乙方有权代甲方向达标商户口头承诺进驻许可,经由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后即可获得入场资格。

3.5 乙方在正式招商之后将每隔_壹_周向甲方提交意向客户之列表文件,甲方应在收到后二日内向乙方提供书面确认函;

3.6 乙方应及时将市场信息及利于本项目之定价方案向甲方汇报,甲方在了解后应及时做出相应调整决定,以便适应市场之需求;

第七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中所规定的任何责任或义务,而使对方造成 损失的,须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2. 因一方未遵守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或未履行本合同中的任何责任或义务,则在提前7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违约方后,守约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守约方因本合同的提前终止而受到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合同有效期间,因不可抗力(如洪水、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及战争等人 力无法抗拒、不能预料又不可避免的事件;无支付能力、破产等不视为不可 抗力)而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在取得有关部门的不可抗力的认定后不视为 违约。

4. 如因甲方由于主观原因而未按时向乙方提供乙方需求的材料等而致使乙方 不能按期完成工作的,乙方对甲方不负赔偿责任,同时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六 条规定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情况除外。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凡因执行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商议不成时,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本合同适用中国法律,以法院最终判决为终局,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第九条: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陈述并保证

1. 甲方系依中国法律合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为该项目之合法所有者。

2. 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有关该项目的一切政府批文,物业状况、说明、设计、装修标准等文件和资料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无任何虚假或非法之处。

3. 甲方保证为乙方完成物业的招商工作提供有利支持与帮助。

4. 若因物业本身之缺点或缺陷或甲方之原因导致与第三人发生争议或引起诉讼或提起仲裁,则甲方保证积极解决上述争议诉讼或仲裁并承担应诉义务,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第十条:乙方在此不可撤消地陈述并保证

乙方系依中国法律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

第十一条:其他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始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或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

同与本合同的规定如有不同,以补充合同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商代遗址发掘简报范文通用五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就乙方为甲方的“__”项目提供综合服务的事宜,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以供共同遵守:

一.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所开发、经营、管理的“__”项目(以下简称委托项目)提供综合服务。

二. 乙方承诺将通过周到、务实、高效的工作,为甲方提供有关委托项目的独立的租赁代理服务,最终配合甲方实现委托项目投资收益。

三.

3.1. 服务内容: 独家租赁代理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3.1.1.约见合适客户,充分解答客户咨询,安排并陪同客户视察委托项目,详细了解客户意见,把握客户目前要求,挖掘客户潜在需求,提高租赁成交的比率。

3.1.2. 积极跟进客户,在议价、合同条款洽谈、客户登记、签约等方面提供优质的服务(包括与律师、保险、银行、公证等之间的沟通和配合)。

3.1.3. 提出市场推广策略和营销方案并在甲方批准后实施,积极参与委托项目的市场推广活动。

3.1.4. 根据委托项目实际租赁情况,结合市场发展变化,适时向甲方提供有关市场的建议和意见,协助甲方调整租赁策略。

3.1.5. 以客户为中心,以为客户服务为宗旨,做好与客户有关的一切工作,确保租赁成交指标。

3.1.7.充分理解甲方租赁策略,在对客户服务时严格按照委托项目宣传资料和文件充分表达甲方的真实意图,不允许有任何夸大、虚构、欺骗等行为,确保客户顺利入驻,完成交易。

五.

5.1. 甲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有权确定委托项目房屋市场公布价、实际租赁价格及支付方式; 甲方有权确定租赁合同文本; 甲方有权确定和更改销控和出租方案;甲方有权确定广告发布内容、频率、方式; 甲方有权审批任何需要以甲方名义签订的合同或需要甲方支付费用的行为;甲方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的全部工作成果、客户资料等享有独家所有权。 乙方的权利义务乙方承诺在委托项目的租赁代理的全过程中均以甲方的名义进行,对外不以乙方的名义进行任何形式的宣传推广或介绍。

5.2. 乙方无权低于甲方确认的租赁价格表进行租赁。如遇特殊情况需低于上述价格租赁需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并经甲方书面认可后方可执行。

5.3.乙方应当严格执行甲方出具的委托项目房屋销控、价格标准和折扣比例,并根据甲方的通知进行调整。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进行任何变动,否则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5.4.乙方在租赁代理工作中应当谨慎从事,只能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信息如实对外陈述委托项目情况,未经甲方明确通知,不得超出上述内容对外自行作出任何承诺或保证。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致使甲方蒙受损失的,乙方应当进行赔偿。

5.5. 乙方应当积极配合甲方委托的律师等专业人员、甲方的财务部和客户服务部门以及其他部门的工作,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租赁文件。

5.6 协助甲方手续办理、入住通知及入住手续等其它租赁必要的配套服务。乙方自行招聘的租赁人员由乙方自行聘用,乙方自行签署聘用合同并进行独立管理,其全部人员工资、福利、佣金、提成、奖励、保险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解决,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保证其雇员知晓他们与甲方并无任何劳动关系,并保证甲方免于乙方雇员提起的任何诉讼、仲裁和追索。

六.综合服务费用费用计算和支付方式 出租代理在下列条件达成时才视为出租单位成交:

6.1.2.

6.2. 承租人已按照租赁合同支付了首期租金或保证金及其他费用。 代理费的结算标准

6.2.1.商业招商服务:双方合作一经确定,甲方于每月10日前向乙方支付人民币25000元(大写:贰万伍仟元整)共计支付乙方6个月止 。

6.2.2. 甲方就本合同所规定的商业招商服务工作,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销售代理服务费按乙方实际签约商户2.5个月的租金计算。

6.2.3.商业招商服务费的支付:

②甲乙双方于每月30日进行月度结算,甲方将在收到乙方《招商代理佣金结算表》后五日内对乙方所申请的商业招商服务费进行核对,并将核对结果书面告知给乙方。在双方确认无误后,甲方凭乙方出具的正式发票五日内将商业招商服务费支付给乙方。

双方各自按国家规定承担各自作为纳税义务人应缴纳的各自公司应缴纳的税费。

七.

7.1. 保密条款无论是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还是在本合同终止之后,乙方对其所了解的包括但是不限于下列情况均负有严格保密的义务,但是根据法律要求乙方必须予以披露的除外:

7.2. 委托项目的工程进度; 甲方的资金使用安排; 甲方的公司财务状况; 委托项目的租赁情况; 委托项目的租赁资金回收情况;委托项目的租赁推广计划; 客户投诉情况; 其他与代理租赁工作有关的、甲方认为应该予以保密的情况。乙方违反该保密义务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乙方应当负责甲方的赔偿,甲方有权从尚未支付给乙方的代理费中直接扣除因乙方违反本条保密义务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如有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八.

8.1. 违约责任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各项合同义务的,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后,仍拒不改正和补救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截至甲方发出第二次书面通知之日,乙方已收取的代理费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并自甲方发出第二次书面通知之日起,乙方每日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截至甲方发出第二次书面通知之日,乙方已收取的代理费万分之三的违约金,直至乙方的合同义务得到适当履行为止。

8.2.除上款规定的违约责任外,乙方迟延履行本合同项下有关义务,经甲方两次书面催告后仍不履行的,则甲方有权代为履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甲方有权从此后应支付给乙方的任意一笔费用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可以向乙方追偿。

8.3.甲方延迟支付代理费的,每延迟一日应支付应付金额万分之二的违约金。本合同项下违约方还应当赔偿守约方蒙受的损失,该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直接经济损失、向第三方承担的损害赔偿及违约责任、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等因违约行为而发生的一切费用支出。

九.

9.1. 不可抗力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不可抗力,导致其中一方无法履行法定或本合同定的义务的,违约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9.2. 若不可抗力发生在一方迟延履行其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之后,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任。

9.3.本合同所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战争和动乱,同时也包括法律、法规以及政府法令的变动对本合同的履行造成的合同双方当事人无法逆转的障碍。

十. 纠纷解决

双方就本合同内容发生争议时,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委托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 其他

11.1. 本合同各条款的名称仅供参考,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均以合同内容为准。 11.2.没有或延迟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不构成对这种权利或补救措施的放弃,也不构成对任何其他权利的放弃。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的任何一项或其一部分不得限制进一步行使这种权利,或行使任何其他权利或采取任何其他补救措施。

11.3. 除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外,本合同约定的各种权利及补救措施与法律规定的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措施相互之间是兼容的,而不是互相排斥的。

11.4.根据本合同约定形成、作出、签署、附加的一切合同、文件、授权、报告、清单、认可、承诺和放弃都构成对本合同的附件,并与本合同形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加文件的内容与本合同作出的约定不一致的,以后一时间形成的文件约定为准。

11.5.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及盖章后生效。

11.6.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签字):

签约时间: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签字): 签约时间: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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