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耕地、地上物确认时间:20xx年11月8日-15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4. 确认地点:地块现场确认
5. 迁坟登记时间:20xx年11月8日至15日
6.统一迁坟时间:20xx年11月15日-20日
7. 迁往地点:xx村骨灰堂、xx村骨灰堂
8. 补偿标准:凶葬坟墓迁移补偿xx00元/座;吉葬坟墓迁移850元/座;两个合葬迁移加xx0元(950元/座)
9. 自公告之日起,请坟主亲属分别到老港村部、岑兜村部办理迁坟事宜,逾期未迁移的,将视为无主坟墓处理。
xx村联系人:卓 138507666
xx村联系人:洪 133585868
xx镇人民政府
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