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0字范文,内容丰富有趣,生活中的好帮手!
700字范文 > 抵免税申请书如何写 免税退税申请书怎么写(5篇)

抵免税申请书如何写 免税退税申请书怎么写(5篇)

时间:2021-04-20 17:36:44

相关推荐

抵免税申请书如何写 免税退税申请书怎么写(5篇)

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推荐抵免税申请书如何写一

企业所得税是一个具有较强的调节功能的税种,国家通过所得税政策参与企业的利润分配,以调节企业的利润水平,实现其调节社会经济发展的职能。税收优惠是发挥其调节功能的重要手段之一,它通过国家对所得税的转让,给企业以更多的留利,来促进企业税后收益的提高。

20xx年,审批各项税收优惠万元;

其中:减免所得税企业户,审批金额万元,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企业户,审批金额万元。20xx年度,全年审批各项税收优惠万元,其中,由于新政策简化行政审批的出台,原来由审批改为备案的技术开发费税前扣除企业户和高新技术企业户,备案金额分别为万元。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企业户,审批金额万元,减免税企业,审批金额万元。

在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宗旨,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严格按政策办事,坚决防止和抵制违反政策的做法基础上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专门的审批领导小组;

2、加强宣传,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方法,不仅仅通过媒体进行宣传,而且开展送政策到企业,送政策到社区等活动。

3、加强服务,开展一门式服务,只要企业提出申请,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各项优惠政策的审核,上报,备案等,各项工作。

通过广泛的宣传工作和深入细致的服务工作,税收优惠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果,对于稳定社会秩序,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一)对现有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力度不够。

就拿下岗再就业政策为例:鼓励现有企业新增岗位安置下岗失业人员,是再就业工程的一个重要方面,目前虽也有一些税收支持政策,但从具体执行的情况看,效果并不明显,其主要原因是税收优惠幅度太低,现有企业当年安置下岗失业人员既使达到规定比例,也只能免征30%的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幅度大大低于新办企业,同时也低于劳动服务企业当年安置待业青年达到规定比例免征50%企业所得税的幅度;

其次是减免税政策计算繁琐复杂,使得纳税人理解起来很困难。有的企业到税务机关来咨询,一听政策太复杂头就大了,最后减免的税款却了了无几,干脆就放弃了。这样就形成了有优惠政策却没有纳税人问津的尴尬局面。在实际工作中还发现,一部分纳税人绕开这条政策,把原有企业注销,从新改名,以新办企业的身份向税务机关申请减免税。这一点税收优惠政策中虽然明文规定不能做为新办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但在实际操作中很难有效的进行监控,税务机关没有实地审核权(也不可能每一户都实地审核),这样就使得一些现有企业,摇身一变成了新办企业,钻了我们政策的空子。

(二)、个体工商户的税收优惠政策亟待完善。

个体工商户的身份界定问题,引发不公平竞争。

如前所述,企业享受再就业税收优惠“门槛”过高,而作为个体工商户就“简单”的多,个体工商户只要业主本人持有《再就业优惠证》,即可以免征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但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即使符合条件,也不能免缴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和企业的税收优惠条件不同,本不是大问题,问题在于两者之间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的标准。现行法规对企业设定的条件有规定,而对什么是个体户,仅在国务院1987年发布的《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四条第二款中有这样的表述:个体工商户可以根据经营情况请一、二个帮手,有技术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带三、五个学徒。如果个体工商户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请的“帮手”超过一、二个,带的“学徒”多于三、五个,其还算不算是个体工商户?目前无任何文件予以明确。在税收实践中,这个问题给税收管理带来诸多困惑,影响了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正确贯彻落实。如有的个体户从业人员多达100余人(非下岗失业人员),经营规模也很大,却以下岗职工从事个体经营,即向税务部门申请享受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这就给我们税务机关带来很大的难题,如不同意免税,缺少过硬的理由和依据,怕是违反相关政策,甚至引起行政复议或诉讼等问题;

如果批准其享受减免税,肯定有背于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宗旨,引起不公平竞争,扰乱税收征管秩序。

(三)减免税种范围过窄。

目前,下岗失业人员个人经营时大都选择商业零售、加工、修理、修配等行业,从事旅店、饮食、理发等服务行业的相对较少。按现行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只免征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不包括增值税,免税范围窄,没有考虑到大部分失业人员从事增值税劳务的现实,对这部分再就业人没从政策上没有给予照顾,挫伤了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积极性。减免税范围过窄,已成为影响再就业工作的瓶颈。

(四)享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人群面小

在进行“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宣传的过程中,有不少的无业人员和劳教育释放人员到现场咨询,但这部分人却不能享受的优惠政策。“就业”和“再就业”就差一个字,有人能享受优惠政策,有人就不能享受优惠政策,就显有悖公平,就业和再就业应该是摆在我们面前同等重要的问题。

具体还是拿下岗再就来说,目前,我国的就业压力,源于大量的劳动力供给与有限的资源之间的矛盾,这一国情决定了中国在经济发展战略上应采取就业优先的增长模式。税收作为国家重要的宏观经济调控手段,在鼓励扶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方面理应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中其所以出现前述问题,根源在于对不同的纳税人,采取了政策上区别对待的方法,相应的改进和完善政策的思路,即是尽可能减少这种差别,根据这一原则,针对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完善建议:

(一)统一税收优惠的条件和幅度

现行再就业税收优惠的差别,不仅表现在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之间,即使在企业之间,服务型企业较工业企业不论在优惠的条件上,还是优惠的广度和深度上,都优越许多。政策设计的思路,也许认为服务型企业有更大的发展潜力,可以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更适合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但从实际效果看,这种区别对待的政策,恰恰可能是造成目前企业少有申请再就业税收优惠的重要因素。

鼓励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没有理由也无必要制定区别对待的政策。对不同性质、类型,不同行业的纳税人给予平等政策待遇的具体思路是:对企业不论新老,不论行业,安置下岗失业人员不足30%的,按一定比例给予税收优惠,使政策易于理解,易于执行;

达到30%的,新企业给予全额(包括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免征优惠,对于老企业和新办企业同样的待遇,充分扩大再就业的渠道。

(二)对个体工商户宜实施定额扣减税收优惠。

现行税收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优惠政策在执行中主要存在两个问题,一是身份不易界定,二是对新、老经营者和经营效益不同者,难以做到公平税负。对此,笔者认为有三种解决办法可供选择:一是,可将优惠政策改为按年度定额减免,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不论新办还是现有,也不论业主还是帮工,按人定额予以税收减免,具体为:个体工商户凡安置一名下岗失业人员(含业主本人)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指从业人员)的,经税务机关审核,每年(期限3年)可享受20xx元(或更高)定额税收扣减优惠,当年不足扣减的,可结转至下年度继续扣减,但结转期不得超过两年。这种优惠方式,既符合公平原则,也考虑到了优惠政策的一致性和连续性,实践中还比较容易操作;

第二种办法就是个体户雇工在2人以上的视同个人独资企业对待,这样达到个体户和企业之间在税收优惠政策上比较公平,也可有效防止一些人钻政策的空子。

(三)、扩大优惠的税种范围

现行再就业税收减免的税种,不包括增值税;

对个人独资、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也不予优惠,造成对个人独资、合伙的工业企业无税可免,对从事商业、加工、修理业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的税收优惠也大打折扣,这样就难以充分发挥税收鼓励、扶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作用。减免增值税的顾虑,可能在于增值税在下一个环节要抵扣,具有“链条”的特点;

但实际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相当一部分并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这部分如能给予减免,并不影响增值税“链条”的完整。个人独资、合伙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的个人所得税,都是按“生产经营所得”征税,在优惠政策上给予歧视,不但从理论上难以解释,在实际也是诱发其转换身份、避税的诱因。消除不平等的税收政策待遇,将安置下岗失业人员的数量与税收减免的多少挂起钩,扩大优惠的税种范围,既可以全方位多渠道增加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岗位,同时,也消除了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转换身份、设法避税的漏洞;

消除了享受减免税优惠的纳税人代开、虚开发票的可能,更有利于“以票控税”管理办法的施行,更便于基层税务机关对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贯彻执行。

(四)扩大享受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人群范围

我们现在的主题是“再就业”,但是从整个国家来讲,来自“就业”的压力和“下岗人员再就业”的压力是一样迫切的,把“再就业的政策”适应主体扩大到所有的“待就业者”,也就是大势所趋。如果考虑这样的话会使税收的入受到很大影响,可以暂时把“从事个体经营”的“再就业”优惠政策的范围扩大到所有的“就业”者范围,消除我们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一些“弱势”的纳税群体的不平等待遇。从而在促进“再就业”工作深入推进的同时,促进全国就业工作的开展。

推荐抵免税申请书如何写二

20xx年,全市地税系统紧紧依靠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围绕“关注民生,强化责任”这一主题,以建设“五型地税”为目标,以“服务地方政府、服务地方经济、服务纳税人、服务基层”为己任,迎接挑战,锐意进取,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经济发展、和谐社会建设作出了新的贡献。现将20__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税

费收入在高增幅中呈现良性增长态势

全市地税系统遵循经济税收规律,严格组织收入原则,不断强化收入分析、考核、督办和责任,忠实履行地税部门保目标、保发展、保稳定的责任和义务。全市税费收入完成450405万元,比上年增收93360万元,增长26.15%。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19574万元,同比增收48982万元,增长28.71%;社保费收入完成02万元,同比增收35818万元,增长21.76%,征缴率达95%以上;其他规费收入完成30429万元,同比增收8560万元,增长39.14%。共完成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72335万元,占地方政府分配计划的109.77%,增收41687万元,增长31.91%。组织收入中,积累了很多好经验。如“待解账户”的管理,不仅确保了税费收入均衡入库,并在全省推广;社保费的税式管理、“十上”管理,保持了连续8年高幅增长,特别是全市137万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充分体现了把好事办好的好风尚。

二、全省地方税费核心征管软件在高标准中成功上线

全市地税部门把核心征管软件上线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及时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日程表,构筑了“以单定责、以表明责、以查问责”的责任体系,按照8类上线户籍名单,将上线户的信息采集任务分解到税收管理员;按照“户籍清查不漏一户、欠税清理不漏一笔、基础信息不漏一项”的基本原则,对各项信息进行严格检查和责任追究;按照“精确预算、精密组织、精细采购”的指导思想,全面进行硬件配置;按照“分期培训、专班指导、全员掌握”的要求,对全系统1900多名干部职工进行了培训;按照“登记户籍、历史欠税(费)、发票、税票”四类处理细则,收集问题510多个,整合归类为106项,形成了《××市核心软件上线工作疑难解答》,指导各地有效地开展工作。11月17日,全市地税系统应用新软件为58658户纳税人、3314户纯社保缴费单位和19.6万社保费缴费个人、1765户规费缴费单位提供了全新的服务,成为全省首个“应用最广、管户最多、业务最全”的顺利上线单位。

三、“四大活动”在高效率中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20xx年,省政府和省局连续开展了提高政府执行力大讨论和文明执法教育活动、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和“十查十看”活动,全市地税部门统筹安排,相互促进,取得了受教育、转作风、促工作、提形象的明显效果。

(一)用务实的态度开展好“两项活动”。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明确责任和督查督办、抓正面典型与反面典型相结合的办法,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函、设立征求意见箱、开展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意见,按照“不护短、不遮丑、不掩盖矛盾、不回避问题”的原则,及时教育和引导地税干部积极投入活动之中,收效显著。5月下旬,市局作为市直执法部门的唯一代表,在全市文明执法教育会议上进行了典型发言;活动期间,枣阳、南漳、宜城、谷城等县(市)局被当地政府评为“两项活动”示范单位;10月初,省委、省政府检查组听取市局汇报和实地察看后给予了高度评价;年底,谷城、枣阳和市直第五分局被省局评为先进单位。

(二)用发展的眼光开展“十查十看”活动。围绕省局组织开展的“严格执法、有税必收,积极预防和严肃查处地税工作人员失职渎职行为”专项工作,在“三项整顿八项清理”的基础上,集中对系统内20__年1月至20__年4月的税款征收、税务稽查、发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十查十看”,先后纠正税收政策执行方面问题47个、户籍管理方面问题307个、发票管理方面问题34个、涉税案件方面问题24个,共清查出漏征漏管户11000多户(依程序注销失踪户6800多户,管户净增4200多户),通报批评128人次、责任追究135人次,切实把一些潜在的问题和隐患消灭在了萌芽状态,教育和净化了干部队伍。

(三)用积极的姿态参与行风评议活动。根据省局要求,围绕“六查六看”,全面开展“比党风、看政风”活动,按照“不让一个承诺打折扣、不让一个问题留尾巴、不让一个单位拖后腿”三不要求,坚持开门评税、未评先改、边评边改、彻底整改,先后走访单位976个、4716人次,收集意见和建议92条;发放问卷23664份,收集意见和建议184条;举办“行评在线”专栏节目5期,收集意见和建议7条;召开特邀监察员、纳税人座谈会、恳谈会等53场(次),收集意见和建议71条。对于这些意见和建议,全系统本着彻底改、改彻底的态度,累计

整改问题187个,不仅增强了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而且赢得了群众满意,市局以95.81分名列8个被评单位之首,襄阳、枣阳、宜城、南漳、谷城和老河口6个县(市)区局分别在当地获得第一名。

四、优化税收环境在高要求中迈出新的步伐

按照市委优化工业项目审批流程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要求,以市人大“提高行

政效率、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议案办理的契机,全市地税部门围绕提高纳税遵从度、提高服务质量,突出税收政策和工作宣传,简化审批程序,积极服务招商,营造了和谐的税收环境。12月30日,市xx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对15个单位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进行民主票决,大会当场评选公布2个先进单位,市局以96.627分被评为先进单位。

(一)税收宣传有声有色。充分发挥各种传媒优势,结合年所得12万个税申报、新《企业所得税法》的颁布实施、地税代征规费等,以图文并茂和“税收百题有奖征答”等方式连续组织7个(版)次专题宣传,全年共在各类媒体进行新闻宣传400余篇,其中《××日报》头版头条刊登16篇;以争创“七星”为载体,先后总结推广了12个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其中南漳县地税离休干部冯俊夫被评为“感动××”十大人物,谷城县地税干部占宗秋被评为湖北省首届“荆楚孝老爱亲模范”,老河口市地税干部陈智勇获得市局万元奖励;制作7000把“地税连心伞”,在市区3所重点中学进行了发放,在全市12所学校开展了“税收教育基地”授牌和局长讲税法活动,对青少年进行税法启蒙和常识教育;通过设置咨询服务台、制作宣传展板、发放资料、现场答疑、文艺表演等形式对现行地税征收的26种税费进行了全面系统地宣传,受到广大市民的好评。

(二)纳税服务不断创新。按照“两个减负”的要求,对140多户便于就近办税的纳税户调整了征管归属,对4家连锁经营企业126个连锁店实行了汇总集中纳税,对8000多农村、偏远乡镇个体纳税人实行了简并征期;在全市办税服务窗口实行了一票多税、一窗办结、集中办公;税务登记限定3分钟办结;全面下调55种地税发票工本费,免收工本费和各种资料费,全年为纳税人减少费用近70万余元;针对少数干部服务不主动热情、不耐心细致、不尊重纳税人的细节问题,推出了服务细节“八不准”;以提高纳税人遵从度为目的,免费举办4期企业法人及财务人员培训班,邀请专家教授进行讲座。市委副书记、市长李新华同志给予了充分肯定。

(三)行政审批优化高效。按照市政府“阳光新政”的要求,重点落实了行政审批首席代表制度等8个事关市场主体利益的制度,如针对二手房办理程序繁琐、手续复杂的问题,按照“手续从简、审批从快”的原则,并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地税窗口办理,赢得了纳税人好评;遇事主动,不推不拖,积极找财政、人行协商,历经百日,为91户下岗再就业人员办理了退税手续,促成地税、财政、银行3家签订了即缴即退协议,从而有效地解决了4年未解决的下岗再就业人员从事交通运输业退税问题。

(四)服务招商扎实高效。全市地税部门在服务中招商,在招商中服务,先后引进6家企业在樊投资兴业,如广州风神物流公司在樊投资3000万元,当年仅营业税新增130多万元。市局招商办在深圳正式挂牌成立,老河口市局腾房招商、宜城市局领导带头招商和干部徐明柱自费招商,得到了××市政府副市长杨绪春的高度评价。

(五)积极落实优惠政策。全面贯彻落实省局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170条税收优惠政策,积极落实支持高新技术、资源综合利用、国产设备投资抵免、民政福利企业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减免地方税费1.2亿元,对2.2万户个体户落实提高营业税、增值税起征点政策,减免税收1300万元,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五、税费管理在确保高质量中形成特色

全市地税部门始终把科学化、精细化、信息化和规范化作为深化税费管理的重要方向,执法水平和征管质效得到大幅提升。

(一)以科学管理为重点,税费管理不断强化。按照“项目管理、终身负责、稽查监督、市局备案”的要求,制定了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办法,取消了房屋预收环节自制收据收款,全部使用销售不动产专用发票。坚持“先税后证”的原则,积极同土地、房管等部门对土地和房产交易联手控管。按照“全面普查,科学测算,重点辅导,强化征收”的耕地占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管理模式,推行了gps卫星定位测量土地面积。按照“核实税基、完善汇缴、分类管理、强化评估”的要求,开展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和新企业所得税法的日常管理。全力推进个税全员全额纳税申报,对387户规模较大的纳税户安装使用个税扣缴软件;对市直210多家行政事业单位委托财政部门代扣代缴;组织2874人进行12万个税申报,比上年增加1018人,补缴税款463万元,申报人数仅次于武汉。车辆税收积极推行一条龙管理办法,形成了以地税机关主动管理,交警部门年检控管,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辆税收管理模式。交通运输业、城市公共事业、农产品加工等三个行业的税收征管质量和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在财政部驻湖北省专员办专项检查中获得好评。积极与劳动、水利、环保等部门合作,努力做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水资源费、排污费、磷矿石价格调节基金、残疾人保障金等征收工作。

(二)以落实“两制”为重点,执法行为不断规范。从严格执法资格管理入手,对全市1746名具有执法资格的干部进行了登记;对市局起草的4个规范性和各县(市)区局报备的6个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审查;对20__年以来制发的文件进行了清理,清理失效文件4个,废止文件25个;对11个县(市)区局及所属的70个分局(税务所、科)、7个稽查局和内设机构全面开展执法检查,查出33个细节问题,并及时进行通报和限期整改。积极支持老河口市局开发了税收执法责任制信息管理软件,对税收执法责任实现了在线处理、在线考核、在线记录、在线查询,实行了执法信息化管理,得到省局肯定。市局保持了无行政败诉的记录。

(三)积极开展税务稽查和发票打假。全面启动和开展地方税收专项检查,共检查纳税人96户,查补税费2106.65万元,罚款346.13万元,加收滞纳金93.13万元;开展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专项整治活动,抓获票贩子7名,收缴假发票8620份、假印章41份,打击了、出售发票名片等违法行为。

六、党风廉政建设在教育防范中逐步深入

全市地税部门始终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不断完善细化责任、量化考核、硬化追究、强化教育“四位一体”的工作机制。

一是加强干部教育。针对干部的思想状况,先后组织干部学习党的xx大、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讨论、深入农村和下岗工人家中访贫问苦以及听犯人忏悔等形式,使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了法纪意识、廉政意识、执法风险意识。

二是强化监督问责。不断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明确岗位职责,严格照单问责。同时,把纳税人、社会各界的监督作为发现问题、改正错误、加强管理的“推进器”。如8月下旬,针对两封举报有关涉税问题的匿名信,市局汪金昌局长亲笔《致全市地税干部职工的一封信》,在系统内集中对税费征管、税收服务、税风税纪等5大类42项内容进行督、查、改,取得了明显效果。《××日报》以《两封匿名信引出一封公开信》进行了报道。

三是狠抓案件查处。案件查处是惩办腐败与违纪行为、维护地税干部队伍肌体健康最直接的手段,也是推动各项制度规范落实的重要保证。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全年共立案5件,查结5件,处理5人。

七、精神文明建设在高目标中顺利推进

全市地税部门把精神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以创建全国文明单位为目标,集中精力、人力和物力,围绕提高干部能力和增强队伍活力下功夫,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机构人事改革顺利推进。积极落实省局机构扁平化要求,以高新分局和保康县局为改革试点,科学制定方案,严格把关监督,整个过程公开、公正、公平,经过民主测评、笔试、面试、组织考核等程序,保康县局和高新分局实现了平稳重组,30名同志竞争上科级领导岗位。

(二)机关管理严谨规范。严格签报制度,明确了岗位责任;加强工作督办,将全年工作要点细化成50条,逐条逐月分解,一月一会一通报;机关综合档案按照省特级标准,全系统对室藏档案进行了数字化处理和电子全文管理,成为××市第一家全部升省特级的系统;人事档案管理继续保持高质量、高水平,对系统内20__年至20__年3万余份人事档案资料进行了清理归档,重新装订档案2757本;征管档案管理在襄阳区试点全面成功。信访工作坚持情理并重,全年处理信访件86件,上半年省局以上实现了零上访;固定资产突出证照管理,共补办土地、房产证69处,使历史遗留问题妥善解决;政府采购管理不断优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全面推行,新制服换装发放工作顺利完成,后勤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市局连续四年被评为综合治理先进单位,xx普法工作得到各级肯定。

(三)文明创建成绩显著。全市地税系统结合奥运年和纪念改革开放30年活动,组织了骑自行车比赛、红色旅游、趣味运动会等各项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市局乒乓球队在全省地税系统“稽查杯”乒乓球比赛中,综合成绩名列前茅。成功承办了全省地税职工混合篮球决赛,并取得亚军。全市地税系统在抗震救灾中思想受到教育,人性得到升华,积极奉献爱心,踊跃捐款捐物达68万余元,捐赠棉被307床,毛毯4床,棉衣191件。文明系统,市局机关在全国文明单位检查验收中获得好评。

(四)教育培训富有成效。以学习贯彻党的xx大为主线,通过中心组学习、专题研讨、民主生活会和心得交流等形式,采取以考促训,以比促训的方式,成功组织了全省计算机应用知识考试,合格率为100%;积极组织新《企业所得税法》、财务知识、发票管理、计算机应用技能和信息技术骨干的培训工作,全系统共举办培训班296期,培训13088人(次)。特别是开展特色培训,邀请国内最年轻的学者型作家王小平为全市地税系统800多名干部作“感恩”主题讲座,净化了干部心灵。

(五)理论调研具有特色。年初按照省局要求,围绕促进地方经济可持续性发展进行专题调研,形成上万字的调研材料,被省局编入《湖北经济税源与地税收入可持续性增长研究》一书,并在全市“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理论调研活动”中获得一等奖;下半年又按照省局加强地税文化建设的要求进行地税文化调研,11月上旬,在全省地税文化建设研讨会上,市局《税务文化建设实践的哲学思维》的调研文章第一个在大会上进行交流。另外,市局以《清河论坛》为载体,开展群体性调研,据不完全统计,全年先后有50多篇调研论文被上级单位或理论刊物采用。同时,还与××市委宣传部等5家单位联合举办了“地税杯”理论研讨征文活动,扩大了地税影响力。

回顾20xx年工作,有以下几点体会:

第一,必须把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作为成事之基。20__年,全市地税部门以“五型地税班子”建设为重点,以“在谋篇布局中见高低、工作落实中分胜负、难题中看本领、加快发展中论英雄”为标准,通过组织政治理论学习,解决政治敏锐性不强的问题;通过“行风热线”等互动节目,解答公众关心的税收热点问题;通过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解决领导干部自身不足问题。其结果是班子硬、风气顺、效果显,从始至终,从上至下,形成了比工作、比业绩、比奉献的良好氛围。

第二,必须把团结拼搏的工作作风作为促进和谐的主旋律。20__年,工作头绪多、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除正常工作外,还有“十查十看”、“两项活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核心征管软件上线、承办全省篮球比赛决赛等,都是省局关注的重头戏。对此,市局党组充分凝聚大家的力量,形成了统筹兼顾、团结协作、分工负责、形成合力的良好局面,确保了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如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中,全系统讲大局、讲政治、讲团结,奋力争先,7个县(市)有6个单位获得第一名,为市局行评夺冠做出了突出贡献。

第三,必须把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作为推进工作的不懈动力。一年来,全市地税部门之所以能够在克服困难中前进,在解决问题中发展,关键是弘扬务实创新的精神,在落实中创新,以创新推进落实。各地找准突破口,选准着力点,按照一年解决一两个重点问题的思路,通盘考虑、逐步推进税收工作。同时,发扬“逢旗必夺,逢优必争”的争先创优精神,如核心软件上线、思想政治工作、招商引资、纳税服务、档案管理等都形成了××特色并在全省交流推广。

第四,必须把以纳税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作为工作宗旨。各级地税领导班子始终把管理寓于服务中,把热情植于细节中,把纳税人铭刻于心中,从“不让纳税人多跑路,不让纳税人多等待,不让纳税人多掏钱,不让纳税人多受稽查,不让纳税人多怄气”等细节抓起,尽力解决纳税人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问题,彰显了地税“大服务”的特色,也是政风行风评议获得第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获得最佳、文明创建荣获国家级的重要基础。

总之,20xx年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工作中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如税收收入区域间和税种间的波动较大、进展不均;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的深度、广度不够,实践不足;税收调研的积极性和深入性不够等,这些都有待我们在新的一年进行认真研究和重点解决。

推荐抵免税申请书如何写三

一、目前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申报中存在的问题

1.人为调节申报时间。部分企业在季度申报时存在较大随意性,即使在某个季度中有利润,但由于考虑到后续季度可能亏损,于是人为调节当季成本,导致当期无利润。还有一些企业人为调节不同年度间的应纳税所得额,以达到扩大享受“两免三减半”、“抵免企业所得税”等优惠政策的目的。

2.申报金额存在不实。企业取得的各类资产,除购进的外,还有自制的、接收投资或赠予的,以及改制并入的,其中,不乏原始单据不真实甚至无原始凭证的。所以,资产金额含有一定水分。加上部分设备报废按全额申报损失,而处理报废财产有收益或有赔偿的部分又未进行冲减,致使企业申报的税前扣除金额严重失实。企业的固定资产应以折旧方式摊入成本,但不少企业将完好的或经修理后仍使用的固定资产申报做财产损失处理,一次性冲减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把本应可以收回的应收款项申报列支坏帐损失,甚至将用现金收回的应收款项留作小金库,其应收账款余额继续作坏账处理。

(二)备案中存在的问题

1.研发支出备案存在重形式轻实质的问题。如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属于事先报送相关资料的优惠项目,主管税务机关对备案资料的时限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按规定存档备查。

当前纳税人提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备案,在审核时往往重形式,注重纳税人是否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纳税人报送的备案资料是否齐全,只要形式完备基本都能通过。这种备案管理忽视了企业报送研究开发费用的真实性,因为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并不是企业所有的研发费用都可以加计扣除。根据《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企业可以加计扣除的研发项目必须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xx年度)》规定范围,才可以考虑加计扣除。同时,根据《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企业进行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项目开发,其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实际发生符合规定范围的八项费用支出,才允许加计扣除。其中,企业未设立专门的研发机构或企业研发机构同时承担生产经营任务的,应对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分开进行核算,准确、合理的计算各项研究开发费用支出,对划分不清的,不得实行加计扣除,实际管理中对企业未设立专门的研发机构或企业研发机构同时承担生产经营任务的往往不能准确归集研发费用。对共同合作开发的项目,委托开发的项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允许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费用和支出项目等费用归集也存在不准确现象。

2.符合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税收入报备中缺少相应的条件,例如,有的企业股东大会对股息、红利分配金额不作具体说明,有的企业完全是为应付备案而事后补充的文件。

3.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税率备案中存在项目不清楚,有些企业为了成为高新企业把一些不是高新项目的也归集到高新项目中去。

(三)中介机构的审计报告缺乏法制约束

目前,少数中介机构以追求业务量为目的,顺从企业的不当要求,对财产损失原因、坏账计提方法、账龄分析及相关项目的计提依据等涉税事项避而不谈,甚至为企业出谋划策,违规追求享受最大优惠政策,审计报告粗糙失实,参照价值不高。

(四)报送资料不规范

企业报送的经贸委出具的《企业研究开发项目审核意见书》、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研究开发费预算、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关于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或协议、研究开发项目的效用情况说明、研究成果报告等资料,因为没有标准模板,形式五花八门,有的仅是一页纸几句话一个章。

(五)后续管理不到位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办法》简化了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程序及相关手续,但简化不代表放任不管,因为审核备案阶段的简化,就更需要加强事后监督和管理。当前备案类减免税存在后续管理不到位的情况,备案登记结束,资料归档入库,很少再进行事后监督审核,对备案类减免税企业缺少连续、动态的管理。

二、强化后续管理工作的对策

(一)有针对性的开展重点审核工作

1.重点审核的企业

主要包括:利润率、应税所得率明显偏低的企业;纳税信用等级低或连续亏损仍持续经营的企业;跳跃式盈亏企业;股权登记变更或重组改制企业;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并在解禁后出售的企业;减免税额较大或减免税期满前后利润额变化异常的企业;所得税重点税源企业;关联交易收入比重较高的企业;税务机关确定需要重点审核的企业。

2.重点审核的项目

(1)收入项目应重点审核纳税人是否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收入的实现,是否存在隐匿收入,销售收入不及时入帐,视同销售、非货币性交易收入不计应税收入,股权性转让收益、接受捐赠的货币及非货币性资产不计应税收入,各种减免的流转税及取得财政补贴和其他补贴等未按规定计入应税收入等问题。对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也应重点审核。

(2)税前扣除项目应重点审核纳税人是否存在虚列成本、费用,多结转销售成本,工资薪金、职工福利费、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等扣除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多计提折旧,无形资产未按规定进行摊销,资本性支出列入费用等问题。

(3)关联交易项目应重点审核是否存在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关联方企业的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4)税收优惠项目应重点审核各类企业所得税优惠,包括免税收入、定期减免税、优惠税率、加计扣除、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加速折旧、减计收入、税额抵免和其他专项优惠政策是否按规定审批、备案。有无减免税条件发生变化,仍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问题;有无应税企业向免税关联企业转移利润,造成应税企业少缴企业所得税问题;有无免税项目与应税项目核算划分不清等问题。

(5)资产损失应重点审核是否按规定审批、扣除。企业自行计算扣除的资产损失,应重点审核会计核算资料和内部审批证明。

(6)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重点审核企业研发活动是否属于有关产业目录,审核企业归集的研发费用是否超范围列支。企业研发活动发生的费用不能全部加计扣除,备案时要加强审核。根据《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企业必须对研究开发费用实行专账管理,同时必须按照该办法附表的规定项目,准确归集填写年度可加计扣除的各项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发生金额。税务机关审核发现企业申报的研究开发费用不真实或者资料不齐全的,不允许加计扣除,有权对企业申报的结果进行合理调整。

(二)加强资料的真实性调查

以财产损失税前扣除项目为例,税务机关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调查,以确保企业申报财产损失税前扣除项目的真实性。为此,必须认真核对报损项目,对因自然灾害及意外事故或技术产品的提前报废等原因而报批的项目,应查看消防、保险等部门的证明、

推荐抵免税申请书如何写四

截止20__年12月31日,我分局共有外商投资企业104户,其中正常申报户数为56户、筹建期户数48户,在筹建期户数中20__年3月16日之前在工商部门登记的有46户。由于筹建期外商投资企业众多投资经营决策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筹建期结束的外商投资企业要执行新企业所得税法,新法的实施对于这些企业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一)税法执行时间性的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对在20__年3月16日前经工商等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依照当时的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享受定期减免税优惠的,按照国务院规定,可以在该法施行后继续享受到期满为止,但因未获利而尚未享受优惠的,优惠期限从本法施行年度起计算。20__年3月16日之前在工商等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成立的处于筹建期外商投资企业,筹建期结束后,从20__年年度起即使亏损也作为获利年度执行“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20__年3月17日以后经工商等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成立的筹建期外商投资企业,筹建期结束后,统一适用新税法及国务院相关规定,不享受新税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过渡性税收优惠政策。

(二)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影响。新税法取消了原对外资企业特定地区直接投资、新办生产型外商投资企业、追加投资、产品出口企业、再投资退税、购买国产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取消了外国投资者从外商投资企业分回利润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改为征收10%的预提所得税。20__年1月1日之前外商投资企业形成的累积未分配利润,在20__年以后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免征企业所得税;20__年及以后年度外商投资企业新增利润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筹建期的外商投资企业今后将无缘上述税收优惠,一部分即得利益将无法实现。

(三)税率变化的影响。新税法实施后,随着对外资企业特定优惠政策的取消,外资企业的整体税负将有所上升。但具体对每个外商投资企业税负影响是不同的,一是原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外商投资企业税负将有所上升。二是对原来未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外资企业税负将下降。三是符合条件的微利企业按新税法的规定将享受20%的优惠税率;四是原对设立在高新技术开发区内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优惠税率,现改为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优惠税率,取消了区域限制。对原适用24%或33%企业所得税率并享受国发[20__]39号文件规定企业所得税定期减半优惠过渡的企业,20__年及以后年度一律按25%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实行减半征税。我区处于沿海经济开放区,今后不再适用24%的税率,对于在20__年3月16日前在工商等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筹建期结束后优惠期内一律按25%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实行减半征税。

(四)税前扣除限制的影响。一是对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的变化。原外资企业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全年销售净额在1500万元以下的,不超过销售净额的0.5%; 全年销售净额超过15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该部分销售净额的0.3%。全年业务收入总额在500万元以下的,不超过业务收入总额的1%; 全年业务收入总额超过5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该部分业务收入总额的0.5%。新税法规定,企业业务招待费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税前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0.5%,主要是考虑了企业招待费有公私不分现象,其中包含部分与生产经营无关的个人消费支出。二是原税法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及公益性捐赠没有限制比例据实扣除。新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筹建期结束后的外商投资企业对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将不再按原来的规定执行,今后发生应税前扣除的项目按上述规定执行,对应纳税所得额产生影响。

(五)纳税年度变化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八条规定,经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以满十二个月的会计年度为纳税年度的外国企业,其20__-20__年度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年度截止到20__年12月31日,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自20__年1月1日起,外国企业一律以公历年度为纳税年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筹建期结束后的外商投资企业将以公历年度为纳税年度,对纳税年度内的应纳税所得额和以前的计算相比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六)新增税收优惠政策的影响。一是对农林牧项目免征企业所得税;对渔业和花卉、茶叶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二是对新上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实行“三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三是对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水节能项目实行“三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四是对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的不超过500万元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五是对民族自治地区自治机关对企业所得税中地方分享收入部分可自行决定免征和减征,但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的企业不得享受此政策。六是企业研发费可加计扣除50%,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工资支出可加计扣除100%。七是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减计10%缴纳企业所得税。八是创投企业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可按其投资额的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对筹建期结束的外商投资企业来说,由于税收优惠政策的变化,原来应享受的有的不再享受,同时将会享受新增的税收优惠政策。新所得税法的优惠政策能促进产业政策的调整和科技的创新,促使企业在节能环保资源利用方面做文章,起到政策导向作用,对筹建期的外商投资企业来说,应及时调整投资决策和思路,顺应政策变化趋势。

针对新所得税法实施对筹建期外商投资企业产生的影响,提出几点建议:

(一) 密切跟踪新税法后续影响,及时反映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机遇。从区位、产业、质量等多方面,密切关注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后续影响。积极指导各地根据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机遇,有针对性地开展招商,突出招商重点,促进招商选资。

(二)要加强对新税法的学习和研究,加强对外商的宣传及培训,帮助已批外商投资企业和各地招商引资部门准确理解新税法精神和有关规定。加强对筹建期外商投资企业的户籍巡查工作,及时了解掌握企业情况,帮助企业落实好新所得税法的各项政策,调整好投资策略,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带来的实惠。

(三)目前我分局内的筹建期外商投资企业产业结构还集中于纺织、服装、机械加工、低端电子等行业,新企业所得税法将税收优惠原则由区域优惠转为产业优惠,将更好地促进产业升级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引导我市经济增长方式向集约型转变,既有利于提高企业竞争力,又有利于进一步吸引外商投资和提高外资使用效率。因此,建议作为掌控经济形势大局的政府部门和贯彻落实税收政策的各级税务部门,及时把握和运用新的经济和税收政策,优化好外商投资产业结构,促进产业升级,推进经济健康发展。

(四)由于目前受金融危机的影响,迫切需要拉动内需,因此政府要抓住增值税转型这一有利时机,引导筹建期外商投资企业及时调整好投资思路,用足用好各项政策,在财政、税收、信贷等方面形成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合力,让基建已经基本完成的筹建期外商投资企业迅速投入生产运行,督促已经开工建设或尚未开工建设的企业加快建设步伐,以便拉动内需,缓解目前的就业压力,确保经济的稳定增长。

推荐抵免税申请书如何写五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企业所得税管理的一项综合性、基础性工作,是企业所得税管理的关键环节,是保证企业所得税申报准确性和税款缴纳及时性的重要手段。结合乌鲁木齐市地税局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发现了工作中一些问题,如何进一步加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工作,探讨如下。

20xx年我市缴纳企业所得税户数为12713户,其中参加汇算查帐征收户数11688户,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户数1025户。参加汇算查帐征收企业中盈利企业4347户,盈利面37%,实现营业收入1864亿元,实现利润总额248亿元,纳税调整后所得225亿元,应纳所得税额53.16亿元,减免所得税29.79亿元,抵免所得税额0.14亿元,实际应纳所得税额23.23亿元,实际负担率10.92%;亏损企业6597户,亏损面为63%,实现营业收入556亿元,亏损额为23亿元;零申报户744户。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1025户,征收企业所得税0.25亿元。

行业性质的分布情况:制造业641户,实际应纳企业所得税1.78亿元,应纳企业所得税所占的比重为8%;批发零售业1775户,实际应纳企业所得税1.76亿元,应纳企业所得税所占的比重为8%;房地产企业673户,实际应纳企业所得税8亿元,应纳企业所得税所占比重为33%;居民服务业4858户,实际应纳企业所得税3.64亿元,应纳企业所得税所占的比重为16%;建筑业1349户,实际应纳企业所得税2.9亿元,应纳企业所得税所占比重为12%;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察业404户, 实际应纳企业所得税0.69亿元,应纳企业所得税所占比重为3%;租赁和商务服务业826户,实际应纳企业所得税0.82亿元, 应缴企业所得税所占比重为4%。

由此看出企业所得税税源集中在制造业、批发零售业、房地产及建筑业四个行业,是乌鲁木齐市市地税局企业所得税税源的支柱行业。

(一)部分企业财务核算水平较低

不能严格按照税务部门规定建账,无法准确核算盈亏,查账征收不能落实到位。

(二)税收政策宣传辅导力度需加强。

有关税法方面的宣传,只注重对纳税人纳税义务的宣传和介绍,而很少涉及纳税人的权利,影响税收优惠政策执行的质量和效率。存在纳税人符合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条件而未能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的现象。应建立健全执法与服务并重的税收宣传机制,切实做好税收法律法规的宣传辅导工作,消除税收政策、税收知识的盲区,扎扎实实的把税收政策宣传到户、辅导到纳税人的工作中去,不断提高纳税人的依法减免意识,尽可能地减少因纳税人不知晓而造成的应审批未审批现象。

(三)缺乏熟练进行日常管理和稽查的业务骨干

由于企业所得税政策性强、具体规定多且变化快、与企业财务会计核算联系紧密、纳税检查内容多、工作量大等特点,部分税务人员还不能适应管理工作的要求,缺乏能够比较全面掌握所得税政策、熟练进行日常管理和稽查的业务骨干。

(一)强化对管理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

经济的发展,税基的扩大,企业经营方式的多变,都对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新会计准则的出台,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迫使管理人员必须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针对税务人员特别是基层管理人员业务能力普遍较低的情况,必须强化其业务技能水平,通过定期开展政策法规宣讲、组织集体培训等多种方式,切实提升干部队伍素质,适应不断变化的经济形势及税收工作。

(二)抓好对企业办税人员的政策宣传和辅导

针对企业大多数会计核算人员和管理人员对所得税政策缺乏了解,严重制约着所得税的规范管理的现状。应通过开展多种形式,广泛、深入的税收法规宣传,使纳税人了解企业所得税政策法规的各项具体规定,特别是税前扣除项目的范围和标准,涉及纳税调整的税收政策,税法与会计制度存在差异时如何办理纳税申报等。

(三)加强所得税日常征管

针对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必须从加强日常征管,搞好执法监督等方面入手。一是加强税收信息管理,建立健全台账登记制度,建立资料保管制度,并在此基础上,完善对所得税税源籍册资料、重点税源资料和所得税申报征收、汇算清缴和检查资料的整理,形成比较完备的所得税户管档案资料,为所得税管理打好基础;二是加强执法监督,要开展经常性、切实有效的税收执法检查,认真落实税收执法责任追究制度。

(四)通过强化纳税评估提高所得税申报质量

汇算清缴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开展纳税评估,一是加强对零负申报企业及一些长亏不倒企业的纳税评估,由税收管理员结合日常巡查掌握的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对其辖区内纳税申报异常企业进行初步评价和疑点分析,通过分析疑点产生的原因,提供纳税评估线索。税收管理人员要利用所掌握信息,实事求是地表述对疑点的见解,协助评估人员搞好评估;二是评估人员对当期评估情况应提出管理建议,税收管理员对上期管理建议的落实情况进行相互反馈;三是对纳税评估有问题的企业要加大查处力度,以促进企业对汇算清缴工作的认识,不断提高汇算清缴工作的质量。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