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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下车库调研报告范文(大全10篇)

时间:2019-08-28 14:3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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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下车库调研报告范文(大全10篇)

小区地下车库设计

报告的写作需要遵循一定的结构和规范,并注意语言表达的准确性。撰写报告时,我们还应该考虑到时间限制和读者的注意力,以确保报告的精炼和有效传达。如果你需要写一份报告,但不知道从何开始,可以参考以下范文,了解报告的基本框架和写作思路。

小区地下车库调研报告篇一

本合同规范甲乙双方在商河县_广电新村车库(一号楼南,从西向东数第三个)租赁事宜的双方权利、责任等相关事宜。遇本合同无明确说明事项?则一切解释权及其他权利归车库实际所有者所有。

1、甲方(出租方)在车库出租过程当中,如发生产权、所有权、使用权纠纷,甲方负责予以处理。遇乙方存在违约行为,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并收回车库使用权。

2、乙方(承租方)只享有车库使用权。不允许将车库出租、出兑、抵押他人。乙方承担除车库电费。乙方应保证车库全部组成部分的完整、良好、保持原样。乙方在租赁期间对车库造成任何损害,需负责修缮及承担相关费用。

3、车库租赁期间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4、乙方付给甲方租金全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一次性付清。

5、乙方对车库的使用权利仅包括存放车辆及其他生活物件。乙方不得利用车库进行违规、违法或涉及车库违规、违法行为,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违禁物品,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6、在车库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均有乙方承担,对甲方造成的损失均需赔偿。由于自然因素造成的甲乙双方的损失,由各自承担。其他造成车库损失、损坏的情况由乙方负责。

7、乙方应于租赁到期后3日内完成车库清理及归还车库。

8、甲乙双方在公开、平等、自愿的情况下签订本合同?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签字、填写完成后修改无效,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小区地下车库调研报告篇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为了确保车库出租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现就车库出租,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自愿将位于_____的车库壹套(车库面积_____平方米)出租给乙方。

第三条、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车库,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租用期间,除自然灾害外,人为造成的火灾、水灾、冻灾等其他灾害,所产生的经济损失,由租用方按现价赔偿。

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承租车库。

第四条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小区地下车库调研报告篇三

摘要:地下车库因产权复杂,财务人员在相关财税处理上说法不一,有的说出租作为租赁,有的说连着房子出租使用权也应开具销售不动产发票。但具体是作为租赁还是销售,相关业务如何处理,视具体业务性质而定,本文拟从不同的地下车库类型和业务性质,根据相关税法文件及资料,结合个人的相关理解,从不同角度对地下车库的财税处理进行探讨。

一、开发商单独建造地下车库,建筑面积未分摊。

开发商单独建造的地下车库,建筑面积未分摊,即该部分建造成本未分摊至可售面积之中,产权应归开发商所有。其性质属于营利性的公共配套设施,根据《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31号文第十七条第二款:“属于营利性的,或产权归企业所有的,或未明确产权归属的,或无偿赠与地方政府、公用事业单位以外其他单位的,应当单独核算其成本。除企业自用应按建造固定资产进行处理外,其他一律按建造开发产品进行处理。”因此,作为营利性配套设施的地下车库,成本应单独核算开发成本,将其归集至“开发成本――公共配套设施(地下车库)”之中,完工后结转至“开发产品――地下车库”之中。

其一,对外出租的税务处理。地下车库对外出租,直接作为租赁,开具租赁业发票。

(1)营业税及附加:按租赁业5.5%交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规定,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纳税人提供建筑业或者租赁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因此营业税额以预收金额为计算基数,而非财务上分期确认收入分期预提交纳营业税。

(2)土地增值税:因未发生权属转移,不涉及土地增值税。

(3)房产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产税的通知》(财税[]181号)规定,已出租的地下建筑,按出租地上房屋建筑相关规定计征房产税。即出租部分按租金收入的12%计征房产税。

(4)土地使用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128号)第四条规定,“关于地下建筑用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对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用地,按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其中,已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的,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的土地面积计算应征税款;未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或地下土地使用权证上未标明土地面积的,按地下建筑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应征税款。对上述地下建筑用地暂按应征税款的50%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因此单独建造的地下车库应按应征税款的50%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虽然国家没有出台免税政策,但相关省市有相关征免政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不是单独建造的地下车库,而是与地上房屋建筑物连在一起,则其地上和地下建筑物所占的同一宗地只能缴纳一次土地使用税,不重复征税。

(5)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六)项所称租金收入,是指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因此收到的租金全额作为收入计征所得税,而非按会计处理做预收收入再分摊至各期确认收入计征所得税。

(6)印花税:租赁收入的千分之一。

其二,对外出售的财税处理。对外出售的地下车库应作为销售不动产处理,开具销售不动产发票。在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时,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同时结转“开发产品――地下车库”相关金额至主营业务成本。营业税及附加按销售不动产计征营业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单独确认收入及增值额,按非普通住宅计征土地增值税。房产税与住宅等开发产品类似,已销售的地下车库不交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产权已转移部分,不交土地使用税。企业所得税与销售住宅所得税处理相同。印花税按销售不动产税率万分之五申报。

其三,自用的地下车库财税处理。自用的具有产权的地下车库,其处理应同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开发产品相同,在自用时将“开发产品――地下车库”转为“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自用部分按财税[]181号相关规定,对自用部分房产计征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同出租处理相同,单独建造的地下车库应按应征税款的50%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不涉及其他税种。

二、开发商根据规划单独建造地下车库,建筑面积已分摊。

开发商根据规划单独建造的作为小区配套设施的地下车库,其建筑面积已分摊,其成本已分配至可售面积部分。因此其产权应归属全体业主所有,性质属于非营利性的公共配套设施。开发商无权对该地下车库进行处置取得收益。根据国税发[]31号文第十七条第一款“属于非营利性且产权属于全体业主的.,或无偿赠送与地方政府、公用事业单位的,可将其视为公共配套设施,其建造费用按公共配套设施费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因此其建造成本归集在“开发成本――公共配套设施费”,最后分摊至可售面积成本之中。因此对于非营利性的公共配套设施性质的地下车库,开发商无权与业主单独签订停车场车位使用权转让或租赁协议,实务中所签订的协议也应归于无效。如果小区业主需要购买或租赁该停车位使用权的话,应与小区业主委员会或经业主委员会授权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停车位使用权转让或租赁协议,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全体业主有权处分该地下停车场车位的使用权,其转让停车位使用权或租赁收入也应归全体业主所有。如果开发商将该非营利性公共配套的地下车库用于营利性,其财税处理与“开发商单独建造地下车库,建筑面积未分摊”形式相同。

三、开发商把地下人防设施作为地下车库。

利用地下人防设施形成的地下车库,权属争议较大。到底开发商有没有权力享有地下人防车库的收益权有很大的争议,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财务人员的财税处理,因此有必要对地下人防设施的权属及收益权进行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一章第五条:国家对人民防空设施建设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优惠。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根据国家人防委、财政部《关于平时使用人防工程收费的暂行规定》第一条凡使用人防工程的单位和个人,应向当地人防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批和履行立约手续后,方可使用。已经使用人防工程而未履行立约手续的,应补办立约手续。第二条人防工程及其设备、设施是国家财产,平时使用应本着有偿使用的原则,交纳使用费。使用国家拨款或按国家规定地方筹集的人防经费修建的人防工程,由人防部门收费。《物权法》第五十二条国防资产属国家所有。

由此可见,地下人防设施权属应为国家所有。对于地下人防设施为国家所有这一点无任何怀疑,但“谁投资,谁收益”中的投资主体有相当的分歧。持“销售成本说”观点的人认为,开发商已经将车库的投资成本分摊到可售面积成本之中,即全体业主在购买房屋的同时也为车库付了款,那么投资主体在最后看来应该就是业主,开发商相当于只是事先垫付了该投资成本,那么车库的所有权理应归全体业主所有。持“登记凭证确权说”观点的人认为,地下车库是开发商自己根据国家要求投资建造的,根据《物权法》第三十条“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规定及“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虽然最后成本都分摊至可售面积中,但合法建造应当属于原始取得的一种方式,应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开发商在建造后拥有地下车库初始产权应当无可争议,开发商有收益权或使用权也应无争议。

这两种观点似乎都有一定的道理。10月1日实施的《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满足业主的需要。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这条规定从形式上似乎明确了地下车库的权利归属,但从实际意义上讲,该条规定概念也很模糊,同样未明确规定产权归属。人们只能从该条规定的法理上推断,如果地下车库是开发商投资建造并已经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开发商应当拥有地下车库的所有权(至少在形式上拥有),否则开发商怎么有权利出售、附赠或出租呢?另外从立法的本意来讲,作为独立设施的地下车库,如果不允许开发商销售或出租,可能影响开发商建造车位、车库的积极性。此外,从某种意义上讲,鼓励开发商建造地下车库并允许其拥有产权,在提高土地利用率同时,还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实践中也表明了政府部门默认了开发商对地下车库的收益权。

对于地下人防设施来讲,因其建造面积是与整个项目相关,故个人认为其建造成本计入建安成本是不妥的,应在“开发成本――公共配套设施”费用中归集,在整个项目的可售面积中分摊。

从上述相关文件中也可以看出,开发商在交纳相应的地下人防设施使用费后,可以获得地下人防车库的相应收益权。但其地下人防设施归属国家,故不存在销售产权行为。

其一,随商品房销售转让车位使用权(买房送车位使用权)。对于买房送车位使用权的情况,开发商与业主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同时签订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地下车位与商品房捆绑,其车位使用权转让相关价款实际已包含在房屋总价中,发生时可以理解为销售不动产行为,统一开具销售不动产发票。

(1)营业税及附加:按销售不动产交纳营业税及附加。

(2)土地增值税: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人签订销售合同,并签订转让地下车位使用权协议,约定将上述地下车位的使用权赠送给购房人,附赠的车位因未取得转让收入,按出售开发产品计算销售收入,因车位使用权价款包含在商品房总价之中,其土地增值税已在所销售的商品房中体现。

(3)房产税:开发商随房销售,同时与业主签订转让车位使用权合同,则应视同销售车位,不再征收房产税。

(4)土地使用税:开发商随房销售,同时与业主签订转让车位使用权合同,则应视同销售车位,不交土地使用税。

(5)所得税:收入并入房屋销售总价,成本已分摊至可售面积成本,所得税与销售商品房性质一样。

(6)印花税:价款已包含至商品房价款之中,印花税已按销售不动产万分之五交纳。

其二,单独转让车位使用权。单独转让车位使用权分为有限期限(短期)内转让和法律规定年限内(长期)转让。有限年度内(如1年)是相对于在法律规定年限内(如70年)而言,在有限年度内出租从法律期限或长期来看,其车位使用权人可能会变更,而在法律规定期限内转让使用权,抛开产权归属的角度,单从融资租赁角度来推论,租赁期相当于可使用期限,性质上和销售已无实质区别。

有限期内转让车位使用权即通常所说的租赁车位使用权。

(1)营业税及附加: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因此营业税纳税额为预收金额为基数,而非财务上分期确认收入分期预提交纳营业税及附加。

(2)土地增值税:未发生产权转移,不涉及土地增值税。

(3)土地使用税:单独建造的地下人防车库应按应征税款的50%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不是单独建造的不征收。各地政策执行不一样,如上海对于地下人防设施,不论营业使用或非营业使用,不论出租或自用,都不征收土地使用税。而且要注意的是,如果地下人防设施是连着地上建筑物的话,对地下人防车库占地征税,由其地上和地下所占同一宗地只能缴纳一次土地使用税,不重复征税。且对单独建造部分所占用地面积暂按应征税款的50%征收土地使用税。

(4)房产税:虽然产权归属国家,但开发商作为投资者享有收益权,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产税的通知》(财税[]181号)规定,已出租的地下建筑,按出租地上房屋建筑相关规定计征房产税。所以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租金收入12%交纳房产税。

(5)印花税:按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交纳。

法律法规年度内转让车位使用权,法律法规年度内转让车位使用权前面已讨论,实质与销售并无二致。

(1)营业税及附加:不管是开具服务业――租赁业发票或销售不动产发票,营业税及附加一律按5.5%计征。个人倾向于开具销售不动产发票。

(2)土地增值税: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人签订合同,将地下停车场所法律法规期限内的使用权(如房屋使用年限70年)转移给购房人,向购房人取得的转让车位使用权收入并入非普通住宅收入,计征土地增值税。

(3)土地使用税:不涉及。

(4)房产税:开发商如果与业主签订的车位租赁合同,租赁期达到了法律法规规定的年限,即达到业主所购房屋年限,则应视同销售车位,不再征收房产税。

(5)所得税:按收到的价款作为收入,计征所得税。

(6)印花税:按销售不动产万分之五交纳。

其三,开发商自用地下人防设施。开发自用地下人防设施,如作为仓库,或作为物业用房等。

(1)营业税:如无营业收入,不涉及营业税。

(2)土地增值税:未发生产权转移,不涉及土地增值税。

(3)土地使用税:房地产开发企业对于自用地下人防设施,原则上只要坐落在开征范围内,就应征收土地使用税,但国家并未出台相关免征政策,各地对自用地下人防设施征免政策不一。如重庆就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修建的地下车库,无论对外出租或自营,均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4)房产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产税的通知》(财税[]181号)第一条、凡在房产税征收范围内的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包括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筑、地下人防设施等,均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征收房产税。房屋折算比例由各省规定。

(5)所得税:无收入不涉及。

(6)印花税:不涉及。需要注意的是,实际工作中会出现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地下人防设施面积超过按项目建筑面积实际应建造的面积,对于超过地下人防设施实际面积部分的地下车库,是可以办理产权证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也有权进行出售、出租或自用。

参考文献: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税法》,经济科学出版社版。

[2]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经济科学出版社版。

小区地下车库调研报告篇四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根据《_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经过充分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车库,建筑面积作为乙方汽车停放使用或者作为仓库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1、租赁期共_____个月,甲方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将出租车库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截止。

2、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车库的,乙方拥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权。

3、租赁期间界满,乙方继续使用租赁物,甲方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变为不定期。

第三条租金费用的交纳期限及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首付房屋使用_____元(个月费用),满_____个月后,以后按个月_____元付租金。(不含水电暖及物业管理等费用),方式为现金支付。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租赁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有关条款的,违约方须支付对方违约金500元并赔偿其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五条相互责任。

1.车库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如自然灾害等)导致损毁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2.乙方有义务维护好车库,如有人为损毁应承担相应责任。

3。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第六条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该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甲方租房押金之日起生效。

甲方: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小区地下车库调研报告篇五

甲方(出租方)。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

乙方(承租方):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金禾小区一栋12号门面房;。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从事针灸、理疗业务。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年租金为(币)____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一次性支付支付本年度租金。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年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负责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经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十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费;。

2.卫生费;。

3.垃圾处理费;。

4.物业管理费;。

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一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1__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___1_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第十二条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

2.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

3.欠租金累计达__1_个月;。

4.无正当理由闲置达_1___个月;。

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

6.故意损坏承租房屋;。

第十三条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半年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生效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四条登记备案的约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甲、乙双方持本合同及有关证明文件。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须按年度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_50___%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六条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八条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九条甲、乙一方或双方为境外组织或个人的,本合同应经该房屋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第二十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一条本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小区地下车库调研报告篇六

甲方(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_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其拥有的坐落于广安市广安区滨河一段春天花园负一楼30号车库一个,租赁给乙方使用。

2、该车库租赁期1年,即20--年7月17日至20--年7月17日。该合同到期时,乙方如需续约,须提前三十天告知甲方,并按市场价重新商定租金。

3、该车库租金(含物管费)共计1560元整(大写:壹仟伍佰陆拾元人民币),乙方应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乙方付完租金后,甲方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据;甲方提供给乙方车库门手动钥匙一把,合同终止归还甲方,如出现丢失、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和赔偿。

4、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期间不对车库进行任何改建、改造,租赁期间该车库只用于存放车辆,不转租第三方;车库及车库门车库墙体如在租赁期内受到非自然灾害损毁或被乙方改建、改造,乙方应负责完全修复或按甲方修复价格赔偿;乙方承担租赁期内车库使用的电费、水费、物管费。

5、甲方向乙方承诺:甲方保证车库完全符合使用目的,并保证租赁期内没有任何第三方主张该车库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否则,甲方应及时出面协调解决,相关费用完全由甲方支付,如因此给乙方造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6、如乙方需要改变该车库用途,必须经与甲方协商同意并签订补充合同。

7、双方违约的处理:其中有任何一方违反约定,应向受损失方支付100元违约金,且受损失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8、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共计两页,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租人):电话号码:

乙方(承租人):电话号码:

签约日期:年月日

小区地下车库调研报告篇七

(合同编号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联系电话:____。

买受人姓名:____身份证:_____地址: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车库买卖合同书范本。

买受人所购车库的基本情况:

一、本人系____小区__幢__单元__的业主,购买__号车库,属__结构,价款_____。

二、车库单独办理产权证,面积以产权部门登记面积为准。

三、甲方暂按小区物管费收费标准向乙方收取车库物管费,即每平方建筑面积__元。如遇调整物管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收取。

四、甲方对车库设施提供有偿维护修理。

五、乙方在使用车库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不准将车库以经营用途使用;。

2、不准将车库出售、租赁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本小区以外的住户或单位使用;。

6、对违反以上规定行为,甲方授权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制止或处理。

7、本车库买卖合同书范本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乙方:____。

日期:____日期:____

甲方(车库卖方):电话:

乙方(车库买方):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车库达成如下协议:买方所购车库的基本情况:

车库位置:车库编号:建筑面积:平方米,总价:元。

有关事项:

一、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自愿将位于车库壹间出售给乙方。

二、上述车库的出售价格自甲乙双方签订协议书之日起不得变更。

三、付款方式:一次性结清。在甲乙方双方签订本协议书后,由乙方支付相应款项,甲方出具收据后交付车库所有权。

四、因车库未单独办理产权证,今后乙方如需办理相关产权证明需甲方协助的,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并提供相关协助。

五、乙方在购得车库后,乙方对本车库享有所有权,今后与本车库所发生的一切事项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六、甲、乙双方均应严格信守本协议,不得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证明人签字: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出卖给乙方车库的相关事项协议如下:

一、甲方出卖车库的位臵。甲方出卖给乙方的车库位于营山县城新民路银都小区a区地下附一层,编号为2号至15号和77号,共15个,(含所购车库进出口通道用房),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附图红线标示内)。

二、车库价格:甲、乙双方协商车库单价人民币元,共计人民币元。

三、付款方式: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书后,乙方预付定金元。余款乙方接收车库时一次性付清。

四、相关约定。

1、甲方出卖给乙方的地下车库不办理产权登记,以甲、乙双方签订的本购买车库合同书和甲方出据的收款凭证为乙方购买甲方地下车库的永久有效依据,将来并不受物业持有人变更的影响。

2、甲方出卖给乙方的地下车库售前产权必须是属于甲方,且产权清晰,无债务抵押。若售后发生产权、经济纠纷均由甲方按合同书违约协定负全责。

3、乙方购买甲方的地下车库及为车库配套的过道物权和使用权永久归乙方所有,并与该小区地上建筑物享有同等的相关权力,今后若发生该地上建筑物附带地下车库拆迁改建,相关协商处臵,收益权利均归乙方所有。4、地下车库公用设施及通道的使用权。乙方所购甲方地下车库含银都小区a区地下车库进出口通道共用使用权。地下车库进出口通道及相关配套设施为全体地下车库购买人共有,乙方同样享有永久的通行权力,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封闭、阻挠、改变用途和堆放杂物等影响乙方车辆通行的行为。

5、为了便于乙方对所购车库的管理和利用,甲方同意乙方根据自身停车需要,在所购车库进出口安装门栏,门栏以内的物业处臵权、使用权,由乙方自行策划、管理和维护。甲方不得干预。

五、车库交付条件。车库内四边墙壁和屋顶为搓沙抹平刮白,地面为豆石地面,护墙底部应做好排水沟。为乙方所购车库的进出口各安装卷帘门一扇,单独安装电表一只,通道安装照明5盏。甲方统一提供门岗和安装监控设备,消防设施等,并进行物业管理。

六、车库交付时间:______年___月____日。

七、违约责任。如一方违约,违约方除赔偿另一方总金额30%的违约金外,还应赔偿因违约所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

八、车库保修按照国家相关保修条例执行。物业管理费由乙方另行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

九、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小区地下车库调研报告篇八

承租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地下停车位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出租人取得座落于_________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该地块花园名称:_________,承租人租赁该花园的地下停车位(以下简称该车位),租赁期限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条基本情况。

该车位为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第_________幢地下_________层,该车位编号为_________(该车位平面图见附件一)。

第三条租金。

出租人与承租人约定该车位租金总额为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人民币整(大写)。

第四条付款方式。

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以一次性的方式付款。

第五条逾期付款责任。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逾期在__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承租人按日计算向出租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__日内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日后,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承租人已交租金不予退还。

承租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租人同意后,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承租人按日计算向出租人支付逾期应付款__的违约金。

第六条交付条件。

(一)出租人应当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承租人交付该车位。

(二)该车位交付时应当符合下列第1、2项所列条件:

1、该车位所在楼栋已取得规划验收批准文件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回执;。

2、该车位位置已划线;。

第七条逾期交付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出租人未按照第十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车位交付承租人的,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逾期在__日内,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租人按日计算向承租人支付已交付车位价款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日,承租人有权退车位。

承租人退车位的,出租人应当自退车位通知送达日起__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承租人全部已付款__%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

承租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出租人按日计算向承租人支付已付款__的违约金。

第八条交接手续。

验收交接时,双方应当签署车位交接单。

第九条使用承诺。

承租人使用该车位期间,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和该车位所在楼栋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

除本合同、补充协议及其附件另有约定者外,承租人在使用该车位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使用与该车位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并按照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租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车位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条物业管理。

出租人依法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为:_________。

该企业按照规定办理相应的停车管理服务备案手续。

管理期间,由物业管理企业收取地下停车管理服务费,提供地下停车物业管理服务。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未尽事项,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对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租人两份,承租人一份。

出租人(签章):_________承租人(签章):_________。

代理人(签章):_________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小区地下车库调研报告篇九

风险告知:地下车位有没有必要买,主要看以下这两种情况:

一、地下车位有房产证。如果地下车位有房产证,那么该车位就不是人防改建的,有产权保障,那么就有必要买一个。因为有产权证就可上市交易,其实也是一种投资,从长远看,一家一户不可能只买一辆车的。

二、地下车位没有房产证。如果地下车位没有房产证,那么该车位就很可能是人防工程改建的车位,没有产权保障,换言之,您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这样的车位买了就不能卖。您花6万买一个不能卖的车位,还不如租。因为6万一年按照我国定期存款利率算,存银行一年利息2100元左右,租一个车位每个月按200算一年才2400。现在通胀这么厉害,买了不能上市的车位有可能是赔钱的。

根据《_合同法》、《_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车库买卖合同书范本。

买受人所购车库的基本情况:

一、本人系____小区__幢__单元__的业主,购买__号车库,属__结构,价款_____。

二、车库单独办理产权证,面积以产权部门登记面积为准。

三、甲方暂按小区物管费收费标准向乙方收取车库物管费,即每平方建筑面积__元。如遇调整物管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收取。

四、甲方对车库设施提供有偿维护修理。

五、乙方在使用车库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不准将车库以经营用途使用;

2、不准将车库出售、租赁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本小区以外的住户或单位使用;

6、对违反以上规定行为,甲方授权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制止或处理。

7、本车库买卖合同书范本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乙方:____。

日期:____日期:____

小区地下车库调研报告篇十

甲方(出租方)。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

乙方(承租方):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

根据《_合同法》、《_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金禾小区一栋12号门面房;。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从事针灸、理疗业务。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年租金为(币)____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一次性支付支付本年度租金。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年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负责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经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十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费;。

2.卫生费;。

3.垃圾处理费;。

4.物业管理费;。

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一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1__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___1_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第十二条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

2.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

3.欠租金累计达__1_个月;。

4.无正当理由闲置达_1___个月;。

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

6.故意损坏承租房屋;。

第十三条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半年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生效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四条登记备案的约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甲、乙双方持本合同及有关证明文件。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须按年度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_50___%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六条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八条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_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九条甲、乙一方或双方为境外组织或个人的,本合同应经该房屋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第二十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一条本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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