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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晋中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公告时间(汇总19篇)

时间:2019-06-25 02:3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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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晋中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公告时间(汇总19篇)

公共科目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由遴选机关分别组织实施。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总分为100分,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按照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测试人选(若出现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相同的情况,成绩相同人员均进入测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10月31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遴选机关通知。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60%、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40%的权重合成笔试成绩。

(二)面试。

进入面试人数与遴选计划的比例一般为3:1(若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情况,成绩相同人员均进入面试),达不到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初步人选。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根据合成后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初步人选。

1、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须向遴选机关提交本人身份证、《报名表》、《报考诚信承诺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年度考核表彰文件、年度考核表复印件(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凡信息不实或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以及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人员,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由遴选机关取消其面试资格。出现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从参加测试的人员中递补)。

2、面试内容。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能力素质、个性特征以及与报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满分为100分。

3、面试形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每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年度考核加分及考察、体检。

山西晋中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公告时间篇十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与内容。

笔试科目为公务员素质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试题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2、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

5月12日(星期六)下午14:30--17: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者须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可于6月上旬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

(二)面试。

1、面试资格复审人选的确定。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为3:1。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2、资格复审。

面试前,用人单位负责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材料包括: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遴选职位要求的其它资格证件等。

在规定的资格复审时间内,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以下两种情况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一是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确认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二是报考者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或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复审,视作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

3、面试形式。

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为10分钟。

4、综合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遴选计划数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环节。笔试、面试和考试综合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出现2名以上报考者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如报考者笔试成绩均相同的,同时进入考察环节。

面试结束后,用人单位要在本单位网站发布公告,公告内容包括面试人员姓名、准考证号、报考职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考察人员名单等内容。

山西晋中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公告时间篇十一

(一)报名范围:

1.遴选职位面向本市县(区)实施公务员法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公务员;本市县(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2.选调职位面向省内各级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公务员;省内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中央机关设在地方的单位(包括垂直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考。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3年以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9月)。

除选调生外,由下级机关转任到本级机关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乡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人社厅发〔〕59号文计算,截止时间为9月。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条件和任职经历。

5.年龄以职位表要求为准,年龄28周岁以下(1988年9月4日以后出生),年龄32周岁以下(1984年9月4日以后出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9月4日以后出生)。

6.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7.身体健康。

8.符合公开遴选、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山西晋中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公告时间篇十二

8月29日在淮南先锋网(/)、淮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http://)、淮南人事考试网()发布遴选公告及职位表。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有关事项,可按照职位表中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遴选单位联系。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淮南人事考试网,提交报名申请时间为9月4日9:00至9月8日16:00。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照片底色为淡蓝色,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为20-100kb)。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本次公开遴选采用报名人员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须在提交报名信息后从淮南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并报请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任免机关根据报名人员档案记录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认真审核填报信息,签署报考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人员须于9月10日16:00前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表报送或传真至报考单位。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淮南人事考试网上进行,须于9月11日16:00之前完成。各遴选单位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具体要求,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对只进行网上填报,未报送或传真报名表的,各遴选单位将不予资格审查。

4.报名确认。

报名人员可于9月11日16:00前随时登录淮南人事考试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可在9月11日16:00前改报其他职位,并将改报后的报名表报任免机关审核后提交至报考单位。遴选单位应在9月11日17:00前完成改报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应于9月12日12:00前登录淮南人事考试网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或易宝)缴纳笔试费用(40元/人)。未按时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遴选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未达到比例的,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或相应减少该职位遴选计划数。被取消遴选职位的报名人员,可于9月13日10:00—16:00改报其他职位。各遴选单位应于9月13日17:00前完成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

5.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确认后,报名人员应于9月20日至9月23日从淮南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或面试合成成绩)按照6:4的比例合成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满分100分。

1.笔试。

笔试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时间为9月24日(星期日)上午8:30—11:30,考场统一设在田家庵区,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需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10月15日10:00以后,报名人员可登录淮南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

2.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统一组织实施。

面试前,各遴选单位须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报名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合格人选参加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名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的比例为3:1。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实际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遴选职位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各遴选单位负责组织。

体检、考察对象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缺额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得超过两次。

各遴选单位可根据职位需要决定是否统一组织体检。统一组织体检的,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方可列为考察对象。如不组织体检,须要求报名人员提供最近6个月内市内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出具的健康状况体检表。

各遴选单位将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情况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等情况,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五)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各遴选单位根据报名人员考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拟遴选人员,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遴选单位所属网站以及拟遴选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办理试用或者转任、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是否实行试用期,由各遴选单位根据职位需要确定,实行试用期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

考务和技术咨询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淮南市委组织部。

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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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晋中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公告时间篇十三

考生近3年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年度综合考核获得优秀等次的,在笔试面试后遴选总成绩中予以加分,按每获得一个优秀等次加0.5分计算。年度考核结果由考生在报名时填报,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交相关书面证明材料。

(二)考察。

考生遴选总成绩由考试总成绩及年度考核优秀加分合计得出。根据遴选职位名额和考生遴选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遴选总成绩相同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也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确定;如笔试成绩再相同,则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确定。面试人数形不成竞争的职位的考察人选,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其他职位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考察人选确定后,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下,遴选机关负责进行考察。遴选机关要全面、客观、公正地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作风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写出考察材料。被考察对象所在机关要积极配合,客观反映报考人员的实际情况。

考察发现干部档案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和身份(简称“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基本信息涂改、重要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遴选机关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视情节暂缓考察或取消考察对象资格。

(三)体检。

体检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具体组织工作由遴选机关负责。综合考察情况,按遴选职位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出现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情况,由遴选机关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并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需要递补的,从考察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依次确定递补人选。体检结束后,报考人员放弃遴选的,要向遴选机关写出书面申请,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取消其遴选资格。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

七、公示、试用和办理转任手续。

山西晋中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公告时间篇十四

1.党群机关、行政机关和参公管理人民团体群众团体职位遴选对象为:县(市、区)、乡镇(街道)实施公务员法机关中已进行登记备案、现在编在岗的副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群团机关工作人员、选调生)。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位遴选对象为:经省批准的县(市、区)、乡镇(街道)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已进行参公登记备案、现在编在岗的副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公务员报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位的,需承诺放弃公务员身份。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前(含)录用或登记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条件和任职经历。

5.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6年9月4日之后出生)。

6.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学士及以上学位。

7.身体健康。

8.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山西晋中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公告时间篇十五

8月29日在宣城先锋网、宣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宣城市人事考试网发布遴选公告及职位表。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有关事项,可按照职位表中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遴选单位联系。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提交报名申请时间为9月4日9:00至9月8日16:00。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按照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照片底色为淡蓝色,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为20-100kb)。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进行,须于9月11日16:00之前完成。各遴选单位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具体要求,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对只进行网上填报,未传真报名表的,各遴选单位将不予资格审查。

4.报名确认。

报名人员可于9月11日16:00前随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可在9月11日16:00前改报其他职位,并将改报后的报名表报任免机关审核后传真至报考单位。遴选单位应在9月11日17:00前完成改报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应于9月12日12: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易宝)缴纳笔试费用(40元/人)。未按时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遴选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未达到比例的,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或相应减少该职位遴选计划数。被取消遴选职位的报名人员,可于9月13日10:00—16:00改报其他职位。各遴选单位应于9月13日17:00前完成改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工作。

5.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确认后,报名人员应于9月20日至9月23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合成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

1.笔试。

笔试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时间为9月24日上午8:30—11:30,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需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10月15日10:00以后,报名人员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

2.面试。

面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面试公告在宣城先锋网和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遴选单位网站公布。

面试前,各遴选单位须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报名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合格人选参加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名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的比例为3:1。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实际人数少于或等于遴选职位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遴选单位负责组织。

考察对象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缺额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得超过两次。

各遴选单位需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情况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人员登记表等情况,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五)公示和试用。

各遴选单位根据报名人员考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拟遴选人员,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遴选单位所属网站以及拟遴选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诚信记录。

(六)办理转任手续。

遴选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其间在原单位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咨询电话:

技术服务电话:3036887。

中共宣城市委组织部。

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月29日。

公务员考试栏目精心推荐:

山西晋中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公告时间篇十六

具体办法是: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陆公务员遴选网上报名系统(http://)点击网上报名栏目,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报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打印相关材料。报考人员填写提报报考信息后,打印自动生成的《青岛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诚信承诺书》。

3、发送《报名表》电子版(pdf或jpg格式)。报考人员先将《报名表》报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再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审核并加盖公章后,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将盖章后的《报名表》的电子版发送至用人单位指定的报名邮箱(详见附件1),邮件“主题”格式统一为“报名序号+考生姓名+手机号码”。凡只在网上填写提交报考信息,未发送《报名表》电子版的,用人单位不予资格初审。报名资格一经用人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人员所在单位的职位。报考人员注册虚假报考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同意报考材料或者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其报考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

4、单位初审。报名期间,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各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网上反馈初审结果。各职位报考人数情况自查询时间开始每天公布两次。

5、网上查询。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并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用人单位指定邮箱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要于12月13日9:00-12月16日9:0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取人数3倍的招考职位,计划录取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取计划;计划录取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取计划。取消核减的计划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予以公布,报考职位取消的考生可在12月4日一次性调整报考其他职位。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遴选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须向用人单位提交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经所在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并盖章确认的《青岛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诚信承诺书》、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及用人单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向用人单位提交以上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山西晋中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公告时间篇十七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符合遴选职位专业要求;。

5、在履职尽责中工作表现突出,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履职能力和资格条件;。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参加公开遴选的人员不得报考与遴选机关(单位)公务员有《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中组发〔〕31号)所列应予回避情形的职位。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五年内有严重违反公务员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5、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山西晋中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公告时间篇十八

2、本市各县(区、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聘用制工作人员除外)。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群众公认;。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4月8日后出生);。

5、具有遴选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6、所在机关层级符合遴选职位要求;。

7、身体健康;。

8、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的;。

2、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山西晋中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公告时间篇十九

(一)报名范围:

1.本市县区级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级以下公务员。

2.本市县区级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级以下工作人员。

中央、省级机关设在地方的单位(包括垂直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考。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3年以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9月)。

除选调生外,由下级机关转任到本级机关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乡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人社厅发〔〕59号文计算,截止时间为9月。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条件和任职经历。

5.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9月4日之后出生)。

6.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7.身体健康。

8.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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