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我评价:医务人员各自根据医德考评的内容和标准,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表现,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价,并将考评得分填入自我评价栏内。
2、科室评价:在医务人员自我评价的基础上,以科室为单位,由科室医德考评小组根据每个人日常的医德行为和具体表现,本着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价,并将评价得分和评价意见填入科室评价栏内。
3、群众评价:在自我评价和科室评价的基础上,医院将根据其本人的日常表现并通过意见箱、公开投诉电话等方式向医院职工及患者、家属等征求意见和建议。
4、单位评价:由医院医德考评领导小组根据自我评价、科室评价和群众评价的结果,结合精神文明小组的日常检查、问卷调查、患者反映、投诉举报、表扬奖励等记录反映出来的具体情况,对每个医务人员进行评价,填写《山东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表》,作出医德考评结论并填写综合评语。
二、考评结果
分数、群众评价结果确定。考评等次分为四个等级: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89分)、一般(60—79分)、较差59分以上)。
各科被评为优秀等级分数的人数严格掌握在10%-15%以内。
三、医德考评表填写要求
1、“医师基本信息”和“自我评价”栏由个人填写。
2、“科室评价”栏由各科负责人填写。
3、“群众评价”、“单位评价”、“考核结果”由各专业职能科室负责填写,于1月12日前完成。
四、考评要求
医务人员医德考评是对医务人员进行考核、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树优的一项重要依据,是“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重要内容,各科室及全体医务人员要充分认识到医德医风考评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对待、严格落实。通过医德医风考评进一步约束规范医务人员言行,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切实达到“医德好”的要求。
五、考评组织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