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高素质的基础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管理人员。具体要求为: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积极进取,勇于创新。
2.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具有良好的知识结构和扎实的专业基础,了解学科前沿和发展趋势。
3.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胜任并创造性地开展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
4.具有发现和解决问题、终身学习与发展的意识与能力。
5.能较为熟练地运用一种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文献资料。
二、招生对象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其中报考教育管理专业领域者需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三、学习年限
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不超过7年。
四、课程设置
课程分为学位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和教育实践研究。总学分不少于36学分。其中专业选修课分为三大类课程,包括专业理论知识类课程、教学专业技能类课程、教育教学管理类课程,每类选修课至少选修2学分。
具体课程设置见附件。
五、培养方式
重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采取双导师制,校内导师与校外实践导师共同指导学生的学习活动。根据培养目标、课程性质和教学内容,选择合适的教学方式与方法,在教学中关注实践与反思,采取案例教学、模拟教学、小组合作学习等方式;注重课内与课外学习相结合,关注学生的主动学习与创新学习;充分利用互联网等现代教学技术手段,开展线上学习与线下学习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
可以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采取多种培养方式,学生累计在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六、学位论文及学位授予
(一)学位论文选题应与专业领域和方向相一致,来源于基础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学校教育管理中的实际问题。
(二)学位论文应符合研究规范并凸显应用价值,论文的形式可以多样化,如专题研究论文、调查研究报告、案例分析报告等。论文正文部分字数不少于2万字。
(三)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至少有一名具有高级教师职称的基础教育学校或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或教学研究人员。
(四)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委员会审核,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附件:
教育管理专业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计划表
教育管理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必读文献主要书目和期刊目录
教育管理学课程简明教学大纲
教育测量与评价课程简明教学大纲
教育组织行为研究课程简明教学大纲
教育人力资源管理课程简明教学大纲
高级统计方法课程简明教学大纲
教育管理比较研究课程简明教学大纲
美国基础教育管理改革研究课程简明教学大纲
课堂教学设计与组织课程简明教学大纲
教师信息素养课程简明教学大纲
中外学生事务管理比较课程简明教学大纲
课程管理课程简明教学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