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地理信息系统的设计与评价
1. 地理信息标准化
(一)统一的名词术语内涵
由于地理信息系统涵盖的学科领域广泛,以及自身技术的不断发展变化,对许多名词术语在使用和理解上可能存在很大的差异,研究并筛选出与GIS关系密切的名词术语,例如测绘基本术语、摄影测量与遥感术语、地图制图术语等,给出规范的释义和标名,不仅具有理论意义,而且具有实用价值,是地理信息标准化的一项基础工作。
(二)统一的数据采集原则
GIS数据库涉及的数据种类多、数据最大,在数据采集时应遵循统一的数据采集原则,例如各级统计部门提供的数据为最基本数据,当其他部门提供的数据与它有矛盾时,以统计部门为准。统计部门未进行统计的指标,以各地最直接的业务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通常只采集和存储基本的原始数据,不储存派生数据,以及要采集的是具有权威性、科学性、现势性的数据等。在数据采集时,必须遵照已经颁布的规范标准,例如我国制定的1:500~1:200地形图航空摄影规范、1:5000~1:100000地形图航空摄影规范、全球定位系统(GPS)的测量规范等。
(三)统一的空间定位框架
统一的空间定位框架是为各种数据信息的输入、输出和匹配处理提供共同的地理坐标基础。这种坐标基础可以归化为地理坐标、网格坐标和投影坐标这三种坐标系统。当数据信息的来源不同时,必须将它们统一到这三种坐标形式之一的基础上来。根据我国地理信息系统国家规范研究组的建议,我国理信息系统所配置的投影应与国家基本图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