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员变量和局部变量
成员变量
定义
成员变量被分为 类变量和实例变量两种.
类变量
有static修饰符的,由static修饰的变量即静态变量,其实质上就是一个全局变量。
如果某个内容是被所有对象所共享,那么该内容就应该用静态修饰;没有被静态修饰的内容,其实是属于对象的特殊描述。
不同的对象的实例变量将被分配不同的内存空间, 如果类中的成员变量有类变量,那么所有对象的这个类变量都分配给相同的一处内存,改变其中一个对象的这个类变量会影响其他对象的这个类变量,也就是说对象共享类变量。
实例变量
定义成员变量时没有 static 修饰符的就是实例变量.
成员变量和静态变量的区别:
(比如main方法、工具类都是静态的)
所属不同
静态变量:属于类,他是一个类级 变量
成员变量:属于对象,他是对象级别的变量。
内存中的位置不同
静态变量:存放在方法区的静态区
成员变量:存放于堆内存。
内存中出现的时机不同
静态变量:随着类的加载而创建,随着jvm的退出而销毁。
成员变量:只有new对象才会创建,随着对象的销毁而销毁。
调用方式不同
静态变量:既可以通过类名调用,也可以通过对象名调。
成员变量:只可以通过对象名调用。
局部变量
定义
局部变量根据定义形式的不同,又可以分为三种:
形参:在定义方法签名时定义的变量,形参的作用域在整个方法中都有效
方法局部变量:在方法体内定义的局部变量,它的作用域是从定义该变量的地方生效,到该方法结束时失效
代码块局部变量:这个局部变量的作用域从定义该变量的地方生效,到该代码结束时失效。
一个变量只在一对{}中起作用。
java允许局部变量和成员变量同名,如果方法中局部变量和成员变量同名,局部变量就会覆盖成员变量,如果需要在这个方法中引用被覆盖成员变量,则可使用this(对于实例变量)或类名(对于类变量)作为调用者来限定访问成员变量。
局部变量和成员变量的区别
定义的位置不同
局部变量定义在参数列表或方法体内部成员变量定义在类中,方法外
在内存中所处的位置不同
局部变量存放在栈内存中成员变量存放在堆内存中
初始化不同:
局部变量没有默认值,使用前必须进行初始化(赋初始值)成员变量有默认值,可以直接使用。
生命周期不同
局部变量在方法执行完毕后就从内存中销毁了成员变量是随着对应的对象被jvm的垃圾回收器回收以后,才会真正从内存中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