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
为进一步做好研究生实践教学管理、保证研究生教学管理工作的顺利推进,请研究生做好以下工作:
(一)开题报告、中期考核
根据培养方案规定,研究生应在第三学期完成开题报告,开题报告通过后,研究生方可进入论文工作阶段。如未通过者,在3个月内可补做开题报告,仍未通过者,则中止其学业,按退学处理。
研究生中期考核是对研究生在学习中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思想、业务学习、科研情况等方面,其中业务方面的考核是依据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课程学习情况。中期考核,可以与开题报告结合进行,在第三学期初进行。中期考核合格方可进入硕士学位论文阶段。如考核不合格,将终止研究生阶段学习。
(二)教学实践(学术型硕士、博士)/专业实践(专业学位)
学术型硕士、博士研究生教学实践以助课为主,结合我院情况学院予以统一安排,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以工程实践为主,根据学院《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工程实践环节管理暂行规定(试行)》,我院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必须参加不少于半年的工程实践,对于应届本科毕业生考取本院研究生者,工程实践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研究生原则上应在完成全部课程学习计划后方可进入工程实践阶段。研究生不参加工程实践或工程实践考核未通过,不得申请毕业和学位论文答辩。研究生应于第二学期结束前与导师一起填写《工程实践计划表》和《企业导师情况登记表》,并上交工程实践管理工作的老师予以审定。
(三)学术报告(硕士、博士)
学术型硕士生在学期间,必须参加不少于5次校内外公开举办的学术活动,其中主讲学术报告至少1次,并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学术报告考核表予以成绩认定。
专业学位硕士生在学期间,必须参加不少于3次校内外公开举办的学术活动,其中主讲学术报告至少1次,并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学术报告考核表予以成绩认定。
博士生在学期间,必须参加不少于10次校内外公开举办的学术活动,其中主讲学术报告至少2次,并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学术报告考核表予以成绩认定。
实践环节材料上报学院时间安排计划:
级研究生:5月8日前按年级、班级有序报送
级及之前入学的研究生尚未取得实践环节学分的同学:5月8日前由个人报送
材料上交列表:开题报告、中期考核表各一式二份;教学实践考核表(学术型硕士、博士提供)1份,学术报告1份;工程实践计划表和企业导师情况登记表、工程实践考核评分表各1份(专业学位提供)。
以上材料由各年级团总支会同班长通知收集完整后,统一交学院办公室(计算机新大楼A416)研究生秘书处审核后归档,学院联系人:
全日制硕士、博士:边老师85290136,blj@
全日制专业学位工程实践:李老师85290138、85290795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及在职工程硕士:李老师85290138、85290795
留学生:杨老师85290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