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9.1%
本报海口7月21日讯(记者单憬岗通讯员叶薇谭齐)据国家统计局海南调查总队抽样调查显示,今年上半年我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1760元,同比增长9.1%。
据该总队抽样调查显示,今年上半年我省城镇居民家庭收入呈现平稳增长态势,人均家庭总收入为12586元,同比增长8.1%。其中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9.1%,增幅与全国平均水平持平;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6.6%,增幅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1个百分点。
据该总队有关负责人分析,我省城镇居民增收的主要原因有两大方面。一是工资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稳步增长。一方面受增资翘尾因素、企业养老离退休金标准提高、部分市县发放惠及全民的物价补贴等影响;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务工人员待遇提高。
二是随着宏观经济的发展,就业和创业机会的增加,城镇居民从经营和创业中得到的收入也有所增加,特别是在国际旅游岛政策效应影响下,我省服务业发展的环境良好,使得私营企业、个体经营者的收入都有稳步的提高。
我省农民人均现金收入增10.6%
本报海口7月21日讯(记者单憬岗通讯员杨柳谭齐)据国家统计局海南调查总队抽样调查结果显示,上半年我省农民人均现金收入为5529元,同比增长10.6%。
据了解,上半年我省农民人均现金收入中,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8.8%。据该总队有关负责人分析,上半年农民增收的主要原因有三个方面:一是经济发展和农业结构转型升级使得本地务工机会增加、工资水平提高,农民务工积极性增强,促使工资性收入保持快速增长,成为农民增收主动力。
二是冬季瓜菜、橡胶等农产品产量增加,促进家庭经营收入平稳增长。但由于上半年主要农产品价格存在不同程度下跌以及受H7N9影响,家庭经营收入增速放缓。
三是各级政府加大惠农力度,财政补贴款及时发放到位,并且新农合基础养老金、五保户供养标准和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等,推动转移性收入快速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