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培育龙头企业。新引进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7家、培育县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1家,累计达到69家,实现销售收入18亿元,其中履约订单总额4.8亿元,同比增长39.1%;占销售总收入的26.7%;创汇66万美元;带动61438户农户户均增收4333元。
二是发展专业合作社。坚持“标准化建社、企业化治社、绩效化分利”原则,新发展农村新型股份合作社29个、农民专业合作社207个,农业合作社累计达到1758个,统一组织销售农产品34万吨,实现产值6.8亿元,其中履约订单36个4.2亿元,带动118402社员户均增收4528元。
三是扶持种养大户。新培育的122户种养专业大户,依托龙头企业、农业合作社,统一组织销售农产品3200吨,实现销售收入730万元,带动2433户农户户均增收435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