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无公害农产品标志使用管理,维护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舌尖上的安全”,按照惠州市农业局《关于开展无公害农产品标志使用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3月18日,惠阳区农业局科教信息股、政策法规股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等股室抽出骨干力量,组成无公害农产品标志使用专项检查组,对淡水城区的莲塘市场、家乐福及天虹等商场超市进行了检查。检查组重点检查了用标产品是否具有有效的无公害农产品证书,产品或其包装上是否规范使用标志,是否存在转让、买卖无公害农产品证书和标志的行为,是否存在伪造、冒用标志(含超范围用标)等不规范用标行为。在本次检查中未发现无公害农产品标志使用不规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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