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团场农资市场安全,保护职工的根本利益,3月14日,第四师七十一团派出所、牧业技术推广站、安办等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小组,对辖区农资经营门店进行重点检查。
检查中,检查组成员对是否存在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行为进行了检查,对进(出)货台账、销售记录、危险药品存放点、保质期进行了拍照登记;安办工作人员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生产、销售过期、失效、标签不全以及国家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的农资产品情况,台帐记录情况、进货、销售是否有票据、是否分类摆放销售等。
对于检查中出现的部分过期农药,检查组成员要求农资店按期进行返还、销毁,3个工作日之内将进行回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