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省卫生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运行有关问题的意见》,对农村中小学生参合、补偿标准、健康体检等问题做出具体规定。
根据新农合政策规定,农村居民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农村中小学生应随其家庭参加新农合。如统筹地区政府已做出农村中小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决定,根据国家不得重复参合(保)的有关规定,这部分农村中小学生则不能再参加新农合。如统筹地区政府未做出明确规定,农村中小学生随其家庭参加新农合。
目前,我省个别县(市)区拟利用新农合统筹基金开展健康体检,鉴于目前新农合筹资水平仍然较低,我省医疗费用水平较高,住院和门诊实际补偿比难以随着筹资水平的增长而相应提高的实际,各地应充分利用新农合统筹基金,重点解决参合农村居民医疗费用补偿问题,不得用统筹基金开展健康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