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孤寡老人
(2)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和个人、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
(3)共同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家庭成员中有重大疾病、重度残疾(一或二级残疾)、重点优抚对象、企业内失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曾参加对外作战的军人、民兵或者获得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表彰、特殊贡献奖励、劳动模范称号者
(4)获得本市计划生育特别扶助的。
注意:符合以上条件的轮候家庭,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在网上报名时选择优先保障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优先配租家庭应按照保障资格核准时间顺序进行排序,逾期不提供或审核不通过的,不予优先配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