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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女子监狱公务员 南通女子监狱公务员招聘

时间:2021-04-15 03:0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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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女子监狱公务员 南通女子监狱公务员招聘

可怜女子遭工头强暴逃了出来。20岁嫁给50岁的李大叔。两年后才知道,他竟然是蒋介石悬赏500元要抓的要犯——陈独秀。1908年,小女子在江苏省,南通市余西镇大悲殿村一个贫苦农民家出生了,父母给她取名叫潘兰珍。

她和很多那个年代的女孩子一样,有着悲痛的童年。

他们一家人靠着种地为生,微薄的收入勉强度日。

潘兰珍四岁那年,家乡遭遇洪灾,土地被淹,颗粒无收,一家人没有了生活着落。

为了养家糊口,父亲不得不带着一家人,背井离乡,来到上海谋生计。

可是父亲是个粗人,大字不识一个,只能干一些粗活重活来维持度日,生活的非常艰难。

年幼懂事的潘兰珍看在眼里。她随着母亲在外面干一些零活来补济家里。

十来岁时,她进入了工厂,殊不知这是她噩梦的开始。

当时的潘兰珍出落得亭亭玉立。她一进厂就被男工们盯上了,在平时工作期间,不少男工都对她动手动脚。

刚刚进入到这样一个环境的潘兰珍,面对男工们的骚扰不知所措,也不敢还击,只能尽量躲避他们。

但终究逃不过他们的魔掌。有一天,工头冲进了她的屋里强暴了她。

面对这样的事实,潘兰珍又能怎样?她珍惜这份工作,只希望工头以后能善待她,让其他男人不要再来侵害她。

可是,事与愿违。从那以后,潘兰珍成了工头的泄欲工具,更成了他的出气筒。潘兰珍常常被打得片体鳞伤。

后来,潘兰珍发现自己怀孕了,无奈之下,她只好和工头同居,并生下了一个儿子。

儿子的出生对她的心灵有些安慰。但是谁曾想:不久后,儿子就夭折了。这对她来说是一个重磅的打击。

心灵上的痛苦加上眼前这个男人对她的暴力。让潘兰珍再也无法忍受这种生活。

一天晚上,她终于逃了出来。来到熙德华石库门租了一间小房子住下。

不久,对面也搬进来一个老男人。潘兰珍只知道这个人姓李,是从南京来的。

一次,老李胃病犯了,潘兰珍路过他门前,见他孤身一人,就把他送进了医院。

出于同情,潘南珍主动留下来照顾他。渐渐的,他们熟悉并交往了起来。

潘兰珍发现,这个人通情达理,待人和善。她非常仰慕他。

老李也了解到潘兰珍不幸的遭遇,也很是同情。没事的时候,还交她读书认字。

潘兰珍则从他的身上得到了安全感。就这样,两个人情愫暗生,最终他们决定结为夫妇。

1930年。他们两人在邻居的见证下结婚了。虽然年龄的相差很大,但婚后两个人非常恩爱。

婚后,丈夫经常外出办事,潘兰珍就留在家里,打理家里的一切事情。对于丈夫的事从不过问,她相信丈夫的为人。

两年后,潘兰珍一直没有怀孕,她怀疑自己以后不能生育了,便建议去领养一个孩子。

经得丈夫的同意,她抱回来一个女婴。夫妻俩非常疼爱孩子,给她取名为凤仙。

可是,丈夫怎么也不让孩子信他的李,执意让孩子跟潘兰珍姓潘。她特别的不理解。

心想,终归不是他自己亲生的。她多么希望自己能给丈夫再生一个。

他们一家三口日子过得平淡而又幸福。潘兰珍还时不时带着孩子回南通老家。

可就在这一次,她从娘家回到上海。打开门却发现家里一片狼藉,丈夫也不见了踪影。

潘兰珍的心一下子悬了起来,在这兵荒马乱的时代,什么事都有可能发生。于是她立马出门去打听丈夫的下落。

不料,她发现了大街上贴的告示,上面竟然是丈夫的画像?仔细一看,写的还是陈独秀的大名,谁抓住了还要悬赏500元。

她眼前一黑,差点晕了过去。

潘兰珍万万没有想到,自己老实的丈夫,竟然会是大名鼎鼎的陈独秀?

对于这个名字,她并不陌生,当年在工厂做女工的时候就听说过。

那时候,她只知道这个人是个危险人物。于是,在她心里立马产生一种不祥的感觉。

经过潘兰珍的打听,她知道了丈夫已经被抓去了南京,让她在家等候消息。

可她知道丈夫这次被抓,凶多吉少。她一刻也不想停留,只想见到他。

潘兰珍把女儿带回了老家,直接赶去南京。打听到了陈独秀被关押在老虎桥监狱。潘兰珍终于见到了丈夫。

事出之后,成都秀后悔对潘兰珍隐瞒了真实身份。怕妻子对他不理解,也担心再也见不到妻子了。

此时,潘兰珍的出现,成独秀又惊又喜,也在他被捕后,第一次流下了眼泪。

虽然蒋介石十分痛恨陈独秀,想要处之而后快。可是陈独秀身份特殊,他没办法直接下手。

当时蔡元培、胡适等各界人士也纷纷替他求情,宋庆龄也出面施压,最终,陈独秀只是被判了的有期徒刑。

随着西安事变的爆发,国共两党谈判,共产党要求国民党政府释放政治犯。

迫于多方压力,陈独秀等多名政治人物被提前释放。

陈独秀在监狱坐了整整五年牢,潘兰珍始终待在南京陪伴着他。

后来,为了躲避国民党政府对陈独秀的拉拢和高官厚禄的诱惑。他们四处瓢泼。生活过得非常清贫。

但夫妻二人,相濡以沫,不离不弃,在乱世中也得到了一丝慰籍。

1932年10月15日,潘兰珍无意中翻看报纸,看到报纸上刊登着陈独秀被捕的照片,她不由大惊,这不是我的丈夫李先生吗?

潘兰珍是个苦命的女子,她出生于江苏南通一个农民家庭,从小靠父亲做苦工养活一家,吃上顿没下顿。

待到潘兰珍17岁时,已经长成一个青春芳华的少女,但却被一个工头盯上,并为他生下了一个儿子,可不久之后儿子便夭折了。

工头把儿子的夭折全部怪罪在潘兰珍头上,并对她实施了暴力,受不了工头拳脚相加的她,便离开了工头,独自住进熙华德路一个亭子间里,此时潘兰珍才22岁。

有一天,潘兰珍发现她家对面的房子住上了一个很和气的老头——李先生。

潘兰珍见这个五十来岁的老头独自一人居住,又无亲无故,便隔三差五地帮着「李先生」做事,而闲暇之余,这位「李先生」也会教潘兰珍识字看报。

就这样,两人在你来我往中走到了一起,因为潘兰珍因为不能生育,就抱养了一个女孩儿,取名为潘凤仙。

1932年10月15日,潘兰珍在父母家翻看报纸时,看到报纸上刊登着陈独秀被捕的照片,她不由大惊,这不是她的丈夫李先生吗?

原来,独居的孤寡老人居然是一位被通缉的大人物,当他再次回到李先生住处时,家里已经是一片狼藉,人去楼空了。

其实1927年开始,陈独秀的人生由光辉再慢慢走向黯淡。

两个儿子陈延年、陈乔年相继被杀,而他自己也被开除党籍,被国民党追杀的他只能改名换姓来到上海生活。

被捕后的陈独秀获得了胡适、傅斯年等名人为为他求情,由死刑改为有期徒刑,囚禁于南京老虎桥第一监狱。

陈独秀没想到,潘兰珍知道他的真实身份以后,并没有怨恨他,反而是安顿好孩子,跑到南京来照顾他。

陈独秀几次三番要求潘兰珍回家避难,可潘兰珍一直不肯,她表示宁愿与陈独秀死在一起,也不想离开陈独秀。

南京沦陷前夕,陈独秀提前释放,和潘兰珍去了武汉,陈独秀与潘兰珍在武汉住了一段时间后又辗转到了江津。

到了陈独秀晚年时分,因患有严重肠胃病和高血压,他与潘兰珍搬到一个叫鹤山坪的小山村居住养病。

高压血越来越严重的陈独秀,听说服蚕豆花可以降血压,就采来蚕豆花泡水饮用,不料采来的蚕豆花被雨打湿,变了质,陈独秀服后有中毒迹象,第二天友人来访,他多吃了一些四季豆,引发肠胃功能紊乱,于1942年5月27日病逝。

陈独秀葬礼上,潘兰珍泣不成声,丈夫的病逝,再次把她推到孤苦无依的境地。

1949年10月31日,潘兰珍在上海病故,享年42岁。

其实在潘兰珍之前,陈独秀已经有过两次婚约和一次恋情。

陈独秀的第一次婚姻是父母之命的官宦小姐;第二次是原配妻子妹妹,一位女大学生;1925年,他因病住院,与一名女医护人员产生感情,秘密同居,两人的感情维持一年多就分了手。

潘兰珍是陈独秀最后一位妻子,比陈独秀长子陈延年小十岁,与陈独秀相处的十几年,照顾这位病弱老人,竟是她一生唯一的一段还算幸福的时光。

#今日头条#

南通监狱张警官,这段时间我刚拿到政府补贴的廉租房,白天又忙于工作,等有空去看你和倪教

1942年,在陈独秀病入膏肓之际,妻子潘兰珍依旧不离不弃的陪伴着他。在临终前,他跟对方说道:你可从速改嫁,但有一事要切记!

潘兰珍是陈独秀的第三任夫人,他们相识于1930年的上海。当时,陈独秀孤身一人在熙华德路石库门租了一间房子。

这间房子是在一栋破旧的楼房中,而陈独秀的对面则住着22岁的潘兰珍。她租的房子更加简陋和狭窄,是标准的“亭子间”。

两个人进进出出用的是同一楼道,每天都是抬头不见低头见,一来二去之后,也就渐渐熟络了。

那时候的潘兰珍身材娇小,圆脸大眼,一身质朴的衣服被浆洗得发白。她虽然没读过多少书,但却举止文雅,温柔善良。

陈独秀很欣赏这个年轻的姑娘,于是便好心地教她识字、读书。而潘兰珍也十分感谢陈独秀的帮助,她见对方连饭都不怎么会做,于是便主动承担起了家务。

潘兰珍是个十分细心的女子,她将陈独秀的饮食起居料理得无微不至。在一天天的相处中,他们渐渐生出了不一样的情愫。

这年年底,二人正式结为夫妻,他们虽然没有收到多少亲友的祝贺,但好在心心相印,琴瑟和鸣。婚后,二人还收养了一个女儿,陈独秀为其取名为凤仙,跟母亲姓潘。

然而这段美好的日子并没有坚持多久,1932年10月15日,陈独秀遭到反动派逮捕,潘兰珍将女儿送到南通后,立即来到上海老虎桥监狱探望。

为了照顾丈夫,她专门在监狱旁租了一间房子,通过做些零工来维持生计。除此之外,她还帮助陈独秀与外界取得联系,跑腿、采购之类的活儿也都主动揽下。

在妻子的帮助下,陈独秀虽身陷牢狱,但却没有停止创作,在此期间,他为写下了大量的诗作和文章。

1937年8月,伴随着第二次国共合作,陈独秀终于获释出狱。而后,他带着妻子辗转来到四川江津县,在这里碰巧遇到了他的三子陈松年。

从儿子的口中,他得知自己的一家六口都因战乱而迁到这里居住。夫妻俩在商议之后,决定与家人们一起生活。

陈独秀的养母双目失明,生活不便,潘兰珍就将其当成自己的母亲来孝敬,每日不厌其烦地为婆婆梳洗,修剪指甲,捶背揉腰。

而陈独秀也提起手中的笔,继续通过写稿来补贴家用。1940年,他的《小学识字教本》一书,得到了国民党政府教育部的青睐,并获得了一万元预稿费。

但是后来,教育部长陈立夫又提出,希望他能把“小学”修改为“中国文字说明之类”,这样看起来更大气些。

可在陈独秀认为,改题目就相当于破坏了写书的初衷,于是便严词拒绝了。最终,该书未能出版,而一万元预稿费也被他封存起来。

有段时间,家里物资短缺,苦不堪言,潘兰珍便提出从那一万元中拿出一部分救急。然而,在陈独秀看来,志士不饮盗泉之水,廉者不受嗟来之食,即使生活再苦也决不能丢掉气节。

最终,他的态度得到了妻子的支持。潘兰珍将自己的首饰当掉,帮助全家人缓解了危机。

1942年5月27日,陈独秀因心脏病离世,在临终前,他曾依依不舍地潘兰珍嘱咐道:“倘有合适之人,可从速改嫁,安度后半生。你务求生活自立,担忧切记莫拿我的名声卖钱。”

1943年,潘兰珍在四川一家农场劳动,工资虽然不高,生活也很清苦,但问心无愧,她也为自己践行了丈夫的临终遗言而自豪。

#南通头条# 【江苏南通,一男子趁女子熟睡强行与之发生了关系,事后女方找人打了该男子,没想到结局竟有反转】

在江苏南通发生了这么一件事,据了解,一男子曹某带着两位好友来KTV潇洒一番。

期间,红酒专柜的销售小姐李某,见这三人这么年轻,肯定酒量也好,就想上前推销一下自己柜台的酒,看看能不能卖出去。

曹某三人见李某进来推销红酒,就准备把李某给赶出去,可是待到三人看清楚李某的样貌之后,便起了坏心思。

让李某坐下来给他们推荐推荐,并且说只要李某愿意陪他们喝喝酒,就愿意买她酒柜里最贵的酒。

李某心想,我少喝点应该没事吧,还能卖出几瓶酒,于是本着赚钱的目的,就答应了。

由于三个人轮流灌酒,过了有一会儿,李某喝的有些醉了,就躺在沙发上想休息一会儿就走,可是没想到的是,曹某突然心生歹念,丝毫不顾旁边还有两个人在,便与李某强行发生了关系。

曹某的朋友见此也想与李某发生关系,可是李某突然就被惊醒了,发现自己被侵犯了,赶忙拿起电话就要报警。

两人一下就吓慌张了,连忙说:刚刚是曹某强行与你发生的关系,我们没有动手。

两人说完就想逃离包间,可是被赶来的保安拦住不准走。

李某想不下去,赶忙叫来自己的朋友过来要给他们三个一个教训,两人过来就对着曹某三人拳打脚踢,并且要了曹某等人三千元的赔偿。

可是曹某身上的钱不够,就表示想让他身上的钱不够,想让自己的叔叔过来帮他支付费用。

谁知道,一过来看到自己的侄儿被打的鼻青眼肿的,一下就火起了,急忙打电话报了警,并称自己被人敲诈了。

曹某一下子就急了,立马就说出了事情是他造成的,他强行与别人发生了关系。

这个叔叔一下子就傻眼了,这是亲自把自己的侄儿送进去了啊。

那么这个事情通过法律是怎么来判处的呢?

根据《刑法》第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由于涉嫌了三名男子同时涉嫌与一名女子强行发生关系。

曹某趁李某酒醉之后,强行对李某发生了关系,并没有征求女子的同意,属于强奸罪,其证据确凿。

其他二人虽然未对李某发生关系,但是二人意图对李某实施侵犯,故而属于强奸未遂。

根据《刑法》第236条第3款的规定:2人以上轮奸的,处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最终法院判定,曹某犯强奸罪,并且有轮奸的情节,还是本次案件的主犯,所以判处其有期徒刑;剩下两人因为强奸未遂,分别被判处四年和一年有期徒刑。

就会有人说了,那这个李某还找曹某索赔了3000元呢?这个不算是敲诈勒索吗?

据了解,在案发的时候李某确实找人殴打过曹某,并且向曹某索要过3000元的赔偿,符合敲诈勒索的条件。

但是从案发到现在也没有人支付给李某任何费用,所以对此从轻处理。

听到这个判决结果,这个叔叔都吓得脸色煞白,哀求李某放过他们,不管多少钱他都愿意赔求求李某能够放过他们。

李某回应道:是法律饶不了他,这已经不是告与不告的问题了!

案件公布之后,网友们纷纷拍手叫好!

纷纷发表了自己的意见:

对于这种人就应该抓进去关起来,不要在外面祸害人。

这个叔叔也是绝了,自己亲手把侄儿送进监狱,想必他自己也没有料到吧。

看到这儿,小编只能说,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与安宁的一把利器。

任何人触犯了法律都必将收到法律的严惩。

#我要上头条#

上海的一个弄堂中,一个20岁的女子嫁给了一个50岁的大叔,婚后二人平淡幸福。而在两年,女子竟然发现自己的丈夫是大名鼎鼎的陈独秀。可是此时,陈独秀已被逮捕。

这个女人名叫潘兰珍,是陈独秀的第三任妻子。潘兰珍1908年出生在南通市余西镇大悲殿村一个贫苦的农民家庭,她的童年艰难凄苦。

潘兰珍四岁时,家乡突遭洪灾,维持生存的土地被洪水淹没,断了他们的生活来源。

为了生存,他们一家来到了上海。可因为父亲没读过书,只能做些最底层的力气活,收入也是微之又微。

潘兰珍没怎么上过学,小小年纪就跟着母亲一起赚钱。

在潘兰珍长大后,就进厂当了女工。

然而,潘兰珍的温柔美丽却遭到了工厂男工的骚扰。潘兰珍性子也软,面对他们的骚扰不敢还击,只能远远躲着他们。

可有时,软弱只会换来更严重的欺压。

一天,工头色迷迷地看着潘兰珍,然后趁着没人,冲进了潘兰珍的房间强暴了她。

潘兰珍躲在角落,偷偷地哭着。那个年代,女人将清誉看得很重,潘兰珍便独自忍受着这些,没有把事情闹大。

可面对潘兰珍的忍气吞声,工头就变得越发的肆无忌惮起来。

他不仅侵犯潘兰珍,还经常打骂她。那些日子,潘兰珍的身上布满了大大小小的淤青。

潘兰珍内心痛苦着,可她却不敢说出来。

不久后,潘兰珍就怀孕了,便和工头同居,可即便这样,工头还是打骂潘兰珍。

十月怀胎,一朝分娩。潘兰珍生下了一个儿子,但遗憾的是,儿子很快就夭折了。

孩子的去世给了潘兰珍不小的打击,于是她逃离了那个噩梦般的地方,来到熙德华石库门租了一间房子。

然而在潘兰珍搬进去没多久,这里就又搬进来了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

潘兰珍不怎么会说话,平时二人交流也不多,也并没有什么交集,潘兰珍只是知道这个人姓李。

可是有一天,这位李先生突然胃病发作,疼痛难忍。潘兰珍恰巧路过,看到了神情痛苦的潘兰珍,便立刻将她送到了医院。

同时,潘兰珍还在医院多留了一段时间照顾陈独秀。

也就是这次之后,二人渐渐熟络了起来。李先生的知书达理、待人也很和善,令潘兰珍非十分慕。

潘兰珍也跟李先生讲了自己的遭遇。李先生了解后并没有嫌弃她,反而还教潘兰珍读书写字。

李先生的温柔治愈了潘兰珍受伤的心,于是她便决定,嫁给他。

互诉情谊之后,二人就在上海举行了婚礼,婚礼很简单,也只是请了一些亲近的人。

二人的婚后生活也很幸福,李先生经常出门,而潘兰珍也从不过问。

再后来,他们又领养了一个女婴。潘兰想随着丈夫姓李,可李先生却执意让孩子姓潘。潘兰珍拗不过李先生,答应了。他们的孩子,名叫潘凤仙。

李先生时不时外出,潘兰珍也时不时回南通老家。可是,当她有一次从娘家回到上海后,却发现家中混乱不堪,自己的丈夫也不见了。

潘兰珍急了,连忙出门打听丈夫的消息。街上没有人认识自己的丈夫,只有卖报的小童不停喊着:卖报,卖报,大名鼎鼎的陈独秀被捕。

潘兰珍无意间瞥见报纸上的照片,却发现报纸上陈独秀的照片正是自己的丈夫。

潘兰珍哭了出来:原来丈夫不姓李,他说陈独秀。

潘兰珍不懂政治,她只知道陈独秀是一个非常危险的人。潘兰珍对陈独秀的样子有着天花乱坠的想象,可却唯独不像自己温柔的丈夫。

几年前,蒋介石蒋介石发动“四一二政变”,又以“危害民国罪”悬赏三万大洋捉拿陈独秀,于是他只能躲藏在一个弄堂中隐姓埋名。

政坛复杂,陈独秀不敢暴露自己的身份,即便是自己的妻子也不敢透露半分,于是,他便以李姓自称,或许是因为“李”这个姓氏,是他挚友的姓氏。

1932年的10月15号,因叛徒告密,陈独秀遭到国民党逮捕时,他的真实身份才被识破。

而他的妻子潘兰珍,也是从报纸上才得知了他的身份。

在被押往南京的火车上,陈独秀看着窗外,想起了自己的妻子。

“再也见不到兰珍了……”

潘兰珍在得知丈夫被押送南京后,她便将凤仙送回到了娘家,独自一人坐上了去往南京的火车。

来到南京后,潘兰珍辗转又打听到了陈独秀被关押的老虎桥监狱。

潘兰珍来到监狱探望陈独秀,而陈独秀也在见到妻子的那一刻,流下了眼泪。

这是他入狱时,第一次流泪。

之后,潘兰珍便在监狱附近租了一间房子,天天给陈独秀送饭。她以这样的方式陪在陈独秀身边整整五年。

五年后,国共联合抗日,陈独秀也被提前放了出来。

他们一路颠沛,从南京来到了四川江津隐居。

潘兰珍也陪着陈独秀,度过了余生。

他们结婚十二载,而在陈独秀去世后,潘兰珍也未曾改嫁。

1949年10月31日,年仅43岁的潘兰珍就因子宫癌离世。

案例:江苏南通一男子,曾因QJ罪入狱6年,结果出狱后不到一年,就惦记上了漂亮的女秘书。在酒店内,男子强行与女秘书发生关系,终酿成一桩悲剧。

5月21日凌晨4点,正在酒店前台工作的服务员小丽一边打着哈欠一边玩着手机。平时这个点几乎没有人来酒店开房,可她依旧要守在前台。正在小丽昏昏欲睡准备休息一会时,突然一个裹着浴巾的年轻女子从楼上跑了下来。

小丽见状连忙询问对方是不是需要帮助,女子急忙跑到小丽身边,哽咽的说道:“有人QJ我!”小丽一听,顿时睡意全无,当即就准备打电话报警。可女子却按住小丽的手,说不想报警,因为对方身份特殊,如果报警自己很可能就失去了工作。

就在两人僵持时,酒店外一名巡逻至此的民警发现了不对劲,一番询问后才得知裹着浴巾的女孩遭到了侵犯。警方先让小丽找来衣服,然后带着两人回到了派出所。在警方的询问下得知,被侵犯的女孩姓王,是浙江嘉兴人,对其实施侵犯的不是别人,正是王女士的老板张某。

一个星期前,王女士在上海找到了一份工作,去某策划公司当文员。结果被公司副总经理张某看上,直接成为了张某的秘书。对此王女士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好,毕竟秘书和文员的工作差不多,更何况秘书的工资还高一些。

可当她真正任职之后才发现,这个秘书并不好当。不仅平时的工作任务很多,还得陪着张某出去旅游。5月,张某就以去狼山烧香为由,将王女士带到了南通。两人在市区吃了午饭,随后上狼山烧香,等到回市区时,已经是下午7点多。

由于时间紧张,张某便带着王女士来到一家只有一张床的宾馆,并开了一间房。进入房间后,王女士这才发现不对劲,房间里只有一张床。张某见状表示,自己可以睡沙发。由于外出游玩、车票等费用都是张某支付的,王女士也不好拒绝,只能答应下来。

可到了晚上,熟睡的王女士感觉到有人上了自己的床。她开灯一看,发现原本睡在沙发上的张某,不知什么时候上了床,并且还将王女士抱在怀中。张某见王女士醒来,干脆开门见山,声称自己想和王女士发生关系。遭到王女士的拒绝后,张某决定强行对其实施侵犯。

为了防止王女士呼喊挣扎,张某用毛巾捂住王女士的嘴巴,还声称要用牙刷刷王女士的下身。王女士一听,顿时不敢挣扎,只能任由张某实施侵犯。事后王女士趁着张某睡着,裹上浴巾就逃离了酒店房间,并来到楼下前台请求帮助。

原本王女士希望,前台服务员能够帮她拿回衣服,或者给她一套衣服让她离开。为了能够保住工作,王女士并不准备报警。可这件事却意外被巡逻的警察发现,最终张某因涉嫌QJ罪,被警方逮捕,等待他的将会是法律的制裁。

派出所里,警方对张某进行了审讯,张某也承认自己强迫王女士并与其发生关系。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张某既违背了王女士的意愿,又存在强迫和威胁行为,构成了QJ罪,依法应判处其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就在民警调查张某身份时,意外发现张某竟然还是累犯。原来2000年前后,张某就曾因为QJ罪而入狱,获刑6年。在监狱里因为张某表现良好,得到了提前出狱的机会。可不曾想出狱不到1年,张某就再次作案,又一次构成了QJ罪。

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情形。很面具《刑法》第65条的规定,对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除外。

与第一次犯罪相比,累犯毫无疑问具有更大的危险性和多次犯罪的可能。因此不仅是我国,许多国家都会采取有效措施,对累犯进行严厉处罚。至于从重的程度,要根据犯罪分子的罪行、性质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进行考虑。

也就是说时,张某这一次接受处罚时,显然要比上一次的更重。因此等待张某的,至少会是6年以上的有期徒刑。除此之外,对于累犯分子,还要承担“不适用于缓刑”、“不适用假释”等法律后果。

张某一次犯罪任不知悔改,最终酿成这桩悲剧,害惨了王女士也害了自己。相信经过这起案件后,就算张某出狱,也不会有人愿意聘用他。毕竟一个连续两次实施QJ的男人,就算再有才华,再有关系,也会闹得公司人心惶惶,特别是女员工必然会担惊受怕,无法正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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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惨前夫!女子婚内“恋爱”诈骗入狱,法院竟判她前夫还370万?】

“刚结婚发现老公背着百万债务,我要不要还?”

“前妻跟我生活的时候借贷还不上,这个债我要承担吗?”

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认定

是现实生活中备受关注的问题

今天我们结合案例一起来看看

,41岁的景玉生在婚恋网站与30岁的王丽相识,王丽自称英国留学、拥有家庭企业、几十亿财产。两人很快闪婚。

但很快婚姻出现问题,王丽在婚内出轨六个人,每次用同样的套路骗钱,后王丽因为诈骗徐某某44万元被判刑6年半。更糟的是王丽的情人刘某某拿出王丽给他写的370万的欠条,要求景玉生承担这笔“夫妻共同债务”的连带责任。

景玉生万万没想到,自相爱的妻子因诈骗罪入狱后,自己也随之背上了370万元的共同债务。

9月25日,南京溧水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王丽进入南京女子监狱服刑。

4月17日,经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王丽在狱中与景先生办理了离婚手续。

在两人的婚姻关系结束之前,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于就刘某某与王丽民间借贷纠纷案作出民事判决,认定涉案的370万元借款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景玉生承担连带偿还义务。景玉生不服,遂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景玉生在再审申请中提到,王丽与刘某某的借贷纠纷实为诈骗犯罪,法院应裁定驳回起诉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此外,景玉生坚持,即便认定为民间借贷纠纷,涉案借款也是王丽个人债务,与其无关。然而,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宣判:景玉生得还钱!

终审宣判:驳回景玉生主张

12月24日,最高法做出()最高法民再124号判决,维持原判。判决书认为,王丽向刘某某借款发生在王丽和景玉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二审中,景玉生也未能举证证明刘王二人明确约定涉案借款为个人债务,且无法证明刘某某知晓景王夫妻二人间的财产分割协议,故该债务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与此同时,从王丽的消费开支可看出,不仅存在借款用于家庭开支消费的情形,且无法排除借款以其它方式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因此景玉生主张涉案借款不是夫妻共同债务的理由不成立。

大家最关心的问题是: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一方名义所负债务

是否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这370万真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为此,我们邀请了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 李征

做出解答

前夫(演绎):你给我戴绿帽就算了,还让我背一屁股债!你犯诈骗罪进去了,现在让我还,我凭什么还!

前妻(演绎):这370万是我们婚内借的,是夫妻共同债务,法院都判你还了,你躲不掉的。

前夫(演绎):是她违背公序良俗在先,还是跟情人借的钱,我没要精神赔偿就不错了。一二审都让我赔,我能不能抗诉!

专家解答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李征:咽不下这口气就来找检察机关!第一,前妻出轨诈骗来的钱财,是前妻个人挥霍一空!第二,丈夫和前妻没有借款合意!第三,这笔钱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不能认定为共同债务,检察机关应该对此提出抗诉!

对于夫妻债务,法律有如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目前实践中关于夫妻共同债务基本秉持着“共债共签”的原则,但并非所有债务没有配偶的签字就不被认为是夫妻共同债务,如该债务符合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该债务被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同样应当作为夫妻共同债务承担。

“共债共签原则”。民法典第1064条中:“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原则。简单解释“共债共签原则”,就是如果夫妻双方都以自身的行为表示一起承担这笔债务,那么这笔债务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比如,在借贷关系中,当夫妻二人均在出借人持有的借款合同上签名时,这笔借款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或者虽然借条上只有丈夫的签名,但之后妻子口头上说了一句“我和我丈夫会还钱的”,这也可以作为共同债务的表示。

对此,你怎么看?

来源:广州普法

1932年,潘兰珍的爱人“李先生”被捕,她震惊地发现,原来朝夕相处2年的爱人,竟然是鼎鼎大名的陈独秀!

潘兰珍,19出生在江苏南通。

她是苦出身,小小年纪就去上海打工。

因为长得漂亮,她遭到了流氓的纠缠,被迫结婚,生下一子。

婚后,她受尽虐待,孩子也夭折了。

于是,她设法逃出火坑,躲进了一个偏僻的弄堂里。

恰巧,陈独秀当时也住在这里,他们成了邻居。

原来,轰轰烈烈的大革命失败后,国民党悬赏30000元缉拿陈独秀,他不得不隐姓埋名,躲藏在此。

潘兰珍不知道陈独秀的真实身份,喊他“李先生”。

陈独秀沉默寡言,却主动教弄堂里的小孩子读书识字。

潘兰珍不禁产生敬爱之情,心想:

“李先生学问真高啊!”

于是,她主动照顾陈独秀,给他烧烧水、热热饭什么的。

一天,陈独秀问起她的身世,她哽咽着讲述了自己的遭遇。

陈独秀听了拍案而起,怒不可遏:

“这种丧心病狂的恶棍,天理难容!”

嫉恶如仇的陈独秀就像一道光,照进了潘兰珍的心中。

长久以来的委屈终于在这一瞬间爆发,潘兰珍放声痛哭起来……

陈独秀非常同情这个苦命的女子,就经常教她识字,希望她有朝一日,能够自强自立,摆脱悲惨的命运。

就这样一来二去的,他们不知不觉地生活在一起了。

两年后,陈独秀被国民政府逮捕,押往南京老虎桥监狱。

潘兰珍又惊又惧,这才知道朝夕相处的“李先生”,原来是鼎鼎大名的陈独秀!

然而,她没有动摇,更没有后悔跟他在一起。

相反,她跑去南京,一边努力养活自己,一边常去探望陈独秀。

陈独秀劝她离开:

“你跟着我这个糟老头子做什么?听我的话,回去上海,好好工作,好好生活!”

未料,潘兰珍泪水涟涟,摇头道:

“我要陪着你,有苦一起吃,有难一起受!”

正是潘兰珍的痴心相守,陈独秀战胜了孤寂、艰难和病痛。

5年后,陈独秀出狱,两人正式结为夫妻。

当时,街坊邻居问潘兰珍:

“你们相差31岁,你真的爱他吗?你爱他什么?”

潘兰珍说:

“我是真心爱他,爱他的学问,更爱他的人好。”

婚后,潘兰珍收养了一个女儿,取名叫做凤仙。

不久,一家三口,辗转前往四川江津隐居。

此时,陈独秀已经连续失去长子陈延年、长女陈玉莹、次子陈乔年,每天晚上心痛难眠,患上了高血压和心脏病。

而且,陈独秀没有固定的收入来源,靠着稿费以及朋友的资助维生。

战乱时期,物价飞涨,有时到了无米下锅的地步。

这种时候,潘兰珍便当掉衣服首饰,换米回来。

1942年的一天,包惠僧过来看望陈独秀。

老朋友久别重逢,陈独秀太高兴了!

他吩咐妻子,到附近的小镇割回两斤猪肉。

这天的午餐,难得地有荤有素——

一盘四季豆烧肉,一碗西红柿鸡蛋汤。

平日里难得吃上一回肉,陈独秀忍不住多吃了些肉和四季豆,结果肠胃病复发,一连病了四天。

以至于,他去解手,突然昏倒在茅厕。之后,身体便渐渐垮了,长期缠绵病榻。

病入膏肓之际,陈独秀把妻子叫到床前,苦笑着说:

“我陈独秀为革命奋斗一生,没想到最后一贫如洗。你跟了我,没过一天好日子,受尽了磨难,看够了冷眼。我对不住你啊!”

潘兰珍明白这是道别了,泣不成声:

“别说了,别说了。我潘兰珍从小命苦,不干先生的事。能与先生朝夕相伴,侍奉先生,此生足矣。”

陈独秀伸出手,为潘兰珍擦去泪水:

“我去后,你就不要为我苦守了,要生活自立,抗战胜利后回上海从速改嫁,安度后半生,不必操守封建之礼,那是害人之谈!”

听着丈夫的遗言诀别,潘兰珍肝胆俱裂,哭得停不下来……

她为丈夫的苦难哭,为自己的命运哭,哭声感天恸地!

1942年5月27日,陈独秀溘然长逝,享年64岁。

潘兰珍料理完陈独秀的后事,带着养女凤仙回到上海。

然而,仅仅四年之后,潘兰珍便郁郁而终,年仅36岁。

只因陈独秀同情弱小、打抱不平,给予自己尊重,潘兰珍就死心塌地,陪伴了他。

的陪伴,让接连经历丧子之痛的陈独秀有了些许温暖。

潘兰珍这个女子,可谓有情有义!

对此,大家有什么看法?欢迎友友们留言讨论。

#人世间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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