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职评负责人:
11月18日上午9点报送以下材料:
1、 职评实施方案;
2、公示证明(包括图片)及公示结果说明;
3、申报人员花名册(高级、一级、初级,按要求填写,身份证号码一定要仔细核对,25年、30年不占指标的要在备注栏标注);
4、宿州市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学校审核材料鉴定表(一式两份,原件1份,复印件1份)。
以上所有材料均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教师个人申报材料暂时不收。
时间:2020-09-05 06:12:59
各单位职评负责人:
11月18日上午9点报送以下材料:
1、 职评实施方案;
2、公示证明(包括图片)及公示结果说明;
3、申报人员花名册(高级、一级、初级,按要求填写,身份证号码一定要仔细核对,25年、30年不占指标的要在备注栏标注);
4、宿州市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学校审核材料鉴定表(一式两份,原件1份,复印件1份)。
以上所有材料均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教师个人申报材料暂时不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