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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贷款查询消费凭证 个人消费贷款消费凭证

时间:2021-04-12 06: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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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贷款查询消费凭证 个人消费贷款消费凭证

客户:出示存单,银行:答复客户,拿出相关证据。记住:存取款交易类凭证是永久档案。银行不给查就是耍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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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整理公婆遗物发现多张前存单,去银行兑现,结果让她很郁闷】8月26日武汉 一名女子找到一张前的存单,去银行兑现,结果对方一句话让她很郁闷,女子说这些存单,是整理公婆遗物的时候发现的,有很多而且都是小额的,散落在各个银行,她说去取钱时, 有的怀疑存单是假的,有的怀疑公证书是假的,去了几次都未能将钱取出来,她说能理解需要核实,但是怀疑是假的让她接受不了

小姨不是签字了吗怎么都没人去问小姨呢?//@等风:如果银行故意不给存上呢?//@糖蜜的李先森:没有监控总有凭证吧!既然存钱了,肯定有签字,有签字必然有凭证也就是原始凭证,银行会留存,还有流水号序号!另外银行卡存钱会有流水可打印!新开户的定期存款,可以查开销户登记簿也可以查到!存没有存其实很简单就可以查验!如果是觉得员工问题可能不存在!毕竟5万不值当

加油卡,购物卡的会计处理

购物卡

发票取得:销售方开具预付卡充值发票,增值税方面,购买方无法抵扣进项税,企业所得税上,在相关支出实际发生时凭相关凭证在税前扣除,,这里的相关凭证主要是指购物卡使用记录,可以网上查询。

加油卡

实际消费后根据加油卡或加油凭证回笼记录,向购油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可以抵扣,企业所得税方面,实际发生后开具就是有效的扣除凭证。

在购买或充值环节尚未实际发生业务,加油卡应作为企业的资产进行管理,相当于将公司的银行存款转变为另一项资产

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实际发生环节,计入相应的成本费用

借:成本费用科目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预付账款

根据银行当日的流水找到前后办业务的人应该会有人有印象//@tyrionqwerty:如果没存,怎么会有记录?//@糖蜜的李先森:没有监控总有凭证吧!既然存钱了,肯定有签字,有签字必然有凭证也就是原始凭证,银行会留存,还有流水号序号!另外银行卡存钱会有流水可打印!新开户的定期存款,可以查开销户登记簿也可以查到!存没有存其实很简单就可以查验!如果是觉得员工问题可能不存在!毕竟5万不值当

在湖北,68岁的李大爷在银行存了3万元,取了1000元。几天后,当他去取剩下的29000元时,发现钱都被取走了。于是,李大爷将银行告上了法庭。

李大爷投诉,他在银行开户,存了一万元,一年定期。期限到期后,他只取出本金1000元,利息225.7元,共计1225.7元,剩余9000元继续存入期限一年。

然而,在存款时,银行的经理错误地将9000元存入了19000元的定期存款。发现错误后,在与李大爷沟通并征得李大爷同意后,他立即更正了错误的19000元存款,并办理了正确的存款手续,即9000元,期限为一年的定期存款。

然后,李大爷又在银行存了两万元,期限一年。然而,当这2万元定期到期时,李大爷打算将卡内的2.9万元及其利息全部取出,发现卡内余额为0。

双方就这笔钱是否被取走发生争执,无法达成一致,李大爷将银行告上法庭。

银行说是被李大爷诬告的,因为涉案银行卡一直由李大爷本人持有保管,别人没有机会也没有能力取走卡里的钱。

为了证明自己的说法,银行专程调取了李大爷在银行保管的存取款业务交易单上的签名,证明是李大爷本人的签名。但由于监控录像保存期限已过,银行查不到涉案存取款期间的监控录像。

那么,这个案件是如何定性的呢?

一、本案中,根据双方的讨论,可以看出李大爷在银行办理了储蓄存款,双方之间形成了储蓄存款合同关系。

定期存款存入后,李大爷有权在存款期满后支取本金及按固定利率计算的利息,或在到期前支取本金及按活期利率计算的利息。银行有义务按李大爷的要求向其支付存款本金及约定利率的利息。

如前所述,本案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于,李大爷存入的9000元定期存款和日后存入的20000元利息是否由李大爷本人支取。

银行辩称,两笔存款的本金和利息已被李大爷提取。根据银行提供的证据分析,第一次取款时,业务交易单记载的交易名称为贴现现金撤销,取款方式为密码,交易金额为9002.19元。第二次取款,业务交易单记录的交易名称也是贴现现金销户,取款方式为密码,交易金额为20450.2元。

而且两次取款的签名都是李大爷自己签的。在交易过程中,双方没有发生纠纷,也没有证据证明银行有欺诈、胁迫李大爷签字、伪造业务交易收据的行为。因此,商业交易收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是毋庸置疑的。

二、根据两笔业务交易单据记载的内容和李大爷一直持有保管的银行卡中记载的两笔存款的流水信息,可以得知两者在交易时间、交易名称(交易描述)、交易金额、操作员代码等方面完全一致。,可以清楚的说明老崔已经提取了两笔存款的本息。

三、李大爷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在业务交易收据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通过查看现场打印的存折取款信息,他应该能够充分了解到自己提取了相应的存款。

故一审法院认为李大爷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故驳回其诉讼请求。

但李大爷坚决不承认自己拿了钱。败诉后,李大爷将银行起诉至二审法院。

李大爷说:

第一,从银行凭证取款那天,他有充分的不在场证明。当时他本人已经远离恩施圣像,后来由于村委会的联系,需要回村里办事。在案件涉及存折取款后四五天,他才从荆门回到恩施。

因此,在涉案存款办理支取手续期间,李大爷有明显的不在场证明。

第二,李大爷严重怀疑,他取1000元时,银行工作人员存了9000元到19000元的存款金额。后来在与李大爷沟通更正的过程中,其工作人员将交易凭证中实际提取的1000元改为9000元提取9000元,造成李大爷已经提取存款的假象。

第三,一审中,银行提交的证据中的签名并非李大爷本人所写,肉眼明显与本人笔迹不同。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李大爷提交的存折上明确记载了他分别提取了两笔存款,且存折一直由自己保管,其密码从未告诉过他人。

另外,两份取款记录都有李大爷的签名。以上两个事实可以相互印证,存款的实际支取人是李大爷本人。

李大爷主张其定期存款在到期前被他人支取,银行没有保障其存款安全,应承担返还责任,但未提交相应证据予以证明。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的规定,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事实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故二审法院驳回了李大爷的诉请。

审讯的结果,有人认为李大爷年纪大了,记性不好。其他人认为银行可能犯了一个错误。毕竟监控丢了!但是,如果再往后推,存折上已经明确记录了取款,存折上也显示取了这两笔钱,那就说明李大爷应该已经知道钱没了!

那么,李大爷为什么坚称自己没拿过钱呢?这件事你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评论、交流!#守护最美夕阳红# #奇案大侦探第一季# #普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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