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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贷款审批过了 农村信用社信用贷款多久能批下来

时间:2022-03-17 17: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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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贷款审批过了 农村信用社信用贷款多久能批下来

近日,上海一女子首付745万买房,可倒头来房没了,还要倒赔卖家近500万,原因是因为银行的贷款审批延误了,无法按规定时间支付尾款,结果法官判赔497.32万。网友:代入感太强,太气人了,这卖家忒不厚道!

5月,伍女士和卖家范先生约定以1550万的价,交易一套180平方的商业银行用房。范女士支付了100万元的定金和400万元的购房款后,约定剩余的245万首付部分在6月30日之前付清。可伍女士没有按时补足,双方因此又约定了惩罚条款。

后来,伍女士想办法在7月13给范先生凑齐了745万的首付,并约定剩余的钱在8月31日给到范先生,否则就取消交易。但是没想到,剩余的700多万因银行审批又延误了。于是,范先生以伍女士没有按时支付尾款为由,让她在9月30日搬离并归还房屋,并偿付房款总价20%的违约金和房屋装修损失180万元等。

伍女士直到10月29日才成功拿到了745万的贷款额度,可范先生已经不愿意卖房子,还把伍女士告上法庭,法官判决如下:伍女士要赔偿违约金300万元、房屋整修费180万元,承担案件受理费4.6万元。

就这样,伍女士血本无归了,但这事情引发了网友的热议:

有的网友说,首付为什么不还给人家了,不给房子就退了啊!再一个,你装修了以后再卖房,价肯定也高了,为什么要买家全部承担?卖家不给人留后路,真把人惹急了吧。做出来什么事儿可不好说!

也有网友说,买家太倒霉了吧,卖家一点时间都不给人家的嘛!这种事情属不可控的,卖家应该要协商,不要把事做的太绝。”

还有网友说:“在我看来,卖房人太缺德!做人不能这样!我买房子银行批贷也晚了两个月,碰到时间就是所以人都推迟的,合同上也写了日期,不过那个卖家没那么毒那么多事。这个卖家根本不是诚心卖房子,就是个搞事的!这种不确定因素法院不应该这样判”

当然,也有网友表示支持范先生,按照合同规定,没法交付尾款属于违约。她不承担还能谁承担?整个过程都是她自己决定的,字也是她签的。选择了风险,就要承担相应的代价。这样虽然不合理,但合法!

而律师认为,法官判决解除合同不符合鼓励交易的目的。在没有证据证明卖方存在实际损失的情况下,应该鼓励双方继续进行交易,维护市场交易的稳定。另外,从法律的公平角度,让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即可,不建议卖方以此为由解除合同。

通过这件事情,给我们所有人提了个醒。合同上,对于自己不能掌控的东西,不应该约定时间。这个范先生,就像犹太人商人夏洛克,他借给安东尼奥3000块金币,约定到期如果还不了钱,就割他一磅肉。后来,安东尼奥还不出钱,夏洛克坚持要割他的肉,这是变相的要他的命。

幸好,法官很明智,找到了合同里的一处破绽,因为合同上只写了安东尼奥同意让让夏洛克割他的一磅肉,但没同意给夏洛克一滴血。所以,法官说:“你可以割他的肉,但不能让他滴一滴血。”但现在,范女士没有这么幸运,合同似乎没有破绽,范先生的行为看起来,从一开始就不像存心要交易的。

为什么范女士银行的钱只晚了一个月,就要这样大动干戈的让人赔偿?人与人不能多一点理解吗?1550多万的房子,只给别人这点事情准备,欺负人不懂合同。这是要吃她的肉,还要喝她的血!你这是什么?这是手段,这是套路!

当然,法院判罚以合同为准,没有过错。范先生虽然在法理上赢了,但在情理上输得精光,这种眼里只认钱的人,我觉得要敬而远之!

成都二手房卖家们,你们卖房的钱收到了吗?

身边的一个朋友,刚刚给我发信息,他下周一终于要去某商业银行面签贷款抵押合同了,如果审核通过,最快一个月内拿剩余的房款,我也替他开心,终于不担心资金链断裂了!

这个朋友从在去年年初把自己的一套房准备出售,以盘活自己的资金,刚开始挂价比较高,也充满信心的能够卖出去,随着时间的推移,在挂出去半年多时间内,看房者寥寥无几,此时的信心逐渐消失,中途中介也协商降价,顺应中介的建议,低于小区成交均价,硬是降了50万左右!

终于在去年11月份低于市场均价与买家达成一致,签订了卖房合同,本以为在三个月内能够顺利的过户收款,那知这一等就是半年之久!

买家先是在建行申请贷款,资料递交上去后,一直等等等,直到今年4月份,还是没消息,追问等来的结果就是:四大行基本上停止了二手房的贷款业务!

这下怎么办?我朋友天天催中介、贷款公司,最后实在没有办法,换到小的商业银行申请,递资料、排队抽签,在等待一个多月后,昨天终于通知可以在下周一去办理了!

卖一套位置比较好的二手房,时间经历差不多一年半,在成都的房产交易历史上还是比较罕见的,在这过程中的心酸历程只有我朋友才体会到!

在“房住不炒”的政策指引下,二手房的交易会更加艰难,变现时间长,很多位置不好的还难以变现,除非低于市场均价很多,不然很难出手!

新房就不一样了,银行都还在正常的发放贷款,只要贷款人征信等没有问题,是很容易贷下来的!

那么,大家想一想,新房让你随便买、随便贷,而二手房不让你贷,或者时间拖的很长,但新房一买就变成二手房,就像人一样,吃进肚子里的东西长时间不消化,或者不让你上厕所,会导致什么样的结果?

答案显而易见,让大家自己去想吧!

#成都头条# #成都爆料#

李某从四川出差回广州的时候,打开网上银行,准备算一下这段时间的开销,发现自己的银行账户有多笔在合肥的取款记录。发生交易的时间,自己人在四川,银行卡一直在广州,家里也没有丢失过。但银行却表示:相关交易都是通过正确的密码完成的,银行在审核的过程中不存在过错。

在7月初的时候,李某被单位派往四川出差,从四川出差返回广州,想要核算一下这段时间的开销,于是登录了网上银行,查看了一下这段时间的消费情况。

在查看的时候发现存在几笔异常的交易,这也就导致了自己银行卡上的余额直接就剩几毛钱了,总共损失的金额达到了12,996元,当即李某就拨打了银行客服电话,办理了冻结账户。之后又向当地的派出所进行报案。

通过警方调查得知,涉案的几笔交易都发生在安徽合肥的一个ATM机上,在7月6日被人连续提取6笔现金,总计12,800元在,7月9日的时候,再次通过ATM机转出人民币66元。

李某表示自己和单位的多名同事一直在四川出差,自己的银行卡也一直放在家里,由此可以依据常理推断认定为伪卡交易。

于是李某就与银行协商要求银行赔偿自己的存款损失,但多次与银行交涉未果,通过咨询相关专业人士得知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于是一纸诉状将银行起诉到法院。

李某认为:

自己将钱存入银行,就与银行存在储蓄存款合同关系,银行负有保障自己存款安全的义务。

自己在四川出差,银行卡一直放在广州家里,也从未遗失,现在自己的账户存款,被他人利用伪卡在安徽合肥的ATM机办理取款转账盗走。

银行没有能够及时发现伪卡取款终止交易,没有尽到保障存款安全的义务,给自己造成相应的经济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银行答辩称:

银行卡和银行卡密码都是李某自己持有和保管的李某所说的交易无法确认是否是被盗,除非有相关部门确认相关交易是由伪卡操作,或者是相关犯罪分子被抓,否则银行不同意承担李某所主张的费用。

法院经审理查明事实:

在7月10日晚上,李某登录网上银行账号,发现账户有异常交易:分别为7月6日ATM机取款5次,每次取款金额为2500元手续费每次25元;

同日ATM机取款一次金额为300元,手续费为三元;

又过了两天,该银行卡又通过ATM机转账66元,手续费两元。

总计损失达到12,996元。

李某发现账户款项被取后,立即拨打了银行客服电话进行挂失,并且向当地派出所报案。

而李某此时在四川出差,有相关同事可以证明。涉案的银行卡也存放在广州家中,并没有随身携带。但是在发生争议款项被取前两日,李某的妻子曾向该卡内存入了8000多元。在事发前一个月,李某也为该银行卡设置了新的密码。

法院审理认为:

笔墨与银行之间存在储蓄存款合同关系。涉案储蓄卡持卡人取款的凭证是储蓄卡和密码,银行储蓄卡既是存款信息的载体,也是一个取款的法律要件,密码作为储物身份识别的电子签名,二者缺一不可。

银行作为专业的金融机构,负有保护储户存款安全的义务,储户对个人密码负有保管义务,为防范风险,应注意保护其密码安全。

在本案中,李某发现账户异常后,随即办理了挂失业务,并向银行查询,向公安机关报案等,这一系列行为可知,李某的上述种种表现是善意常人的合理反映,其处事方式合乎常理。

除了李某本人之外,其妻子也知晓银行卡密码,且涉案储蓄卡在事发时一个月才设置了新密码,此前较长一段时间内一直使用原始密码,可见李某对该卡疏于管理,没有尽到,谨慎使用的注意义务,应承担损失的20%。

根据《商业银行法》第6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侵犯。

银行作为专业金融机构,企有技术和资金能力防范储物存在的风险,只要银行的防范措施得当,即使储户发生过失,储户的存款也不至于发生损失,这既是银行的合同责任,也是银行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因此,银行应承担损失的80%。

综上,判决银行向李某赔偿存款,损失10396.8元。

驳回李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用,李某承担50元,银行承担100元。

案件来源,裁判文书。

中国银行业协会数据显示已超过一万起,主要原因就是目前国内银行普遍使用的是磁条银行卡。

由于磁条银行卡的背面安装有信息磁条,使用读卡器等专业设备就能轻易获取银行卡信息并复制出另一张卡,并且这些设备又可以通过互联网等途径轻易获得,使磁条银行卡安全系数大大降低,这也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所以业内专家已多次提出,国内通用的磁条式银行卡是引发“克隆卡”纠纷的根源,应快速取代为安全系数更高的金融IC卡。

所以说,如果你的银行卡还是磁条卡,最好去银行更换成芯片卡,这样能避免自己的银行卡信息被他人复制,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在使用银行卡的过程中也要妥善保管密码,避免密码被泄露。

图文无关。

#广州头条# #律师来帮忙# #头条创作挑战赛#

我也遇到过这事,十年前莫名其妙的多出一笔贷款,因逾期把我纳入银行失信人员名单,银行也从来没找我要过钱!买房贷款审批不下来我才知道这个事。最后我把银行起诉到法院,法院也是支支吾吾的态度。最后连借款合同都没给我,说那时候贷款没有借款合同!(我连借款合同号都有)。后来等于是法院强制性调解,让里边搞鬼的人把剩余的利息还清,银行负责清除我的失信人员名单!坐标:安徽凤阳农村商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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