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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社贷款到期逾期了 信用社贷款利息逾期

时间:2020-08-02 05: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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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社贷款到期逾期了 信用社贷款利息逾期

佛菩萨,财神爷,我负债累累,娃上学都交不起学费了,信用卡透支了,信用社催款,网贷逾期,车贷17号到期,拿什么还呀?

易经财富思维

自天佑之,方能及无不利。#国学# #易经#

你要不要提前还贷,主要取决于你自己是什么情况,要具体分析。

在你第一次买房贷款的时候就要明确一件事情:房贷是你这辈子能合法从银行借贷到的成本最低的长期资金。

通常情况下,你借钱的期限越短,资金成本就越低。就像存款一样,一年期利率2.5%,三年期3%,所以你借钱的时候,借长钱的成本是更高的,但这里有个例外,就是超短期过桥贷款(通常年化利率非常高)。

这样一看,你是不是觉得5%左右的住房贷款利率也并不是很高?这个贷款的期限长达25年左右。

这里出现了一个变化:这两年有银行开始发利率低到3%~3.5%左右的消费贷和经营贷,我目前听说到最低利率的版本甚至低到了2.9%!注意,这都是违规的,我这里仅仅是描述一下。

问题是,消费贷一般期限都很短,3年左右,有的要求每年还本付息一次,有的要求每年只付利息,然后还暗示你后面到期了能再续。消费贷经过几次截断,用途就无法追踪了。

至于经营贷,就是更灰色的地带了,期限更长,利率也更低。比如现在有一笔期限3.5%利率的经营贷和一笔25年期的5%利率的房贷摆在你面前,你怎么选?

这种长短期限贷款的利率错配,其实是隐含风险的,类似债券市场的本质,就是借短买长。

这里你要明确第二件事:你这辈子是不是只有这一套房子,你将来要不要换房子?

那么既然要换房子,假定为了满五唯一,你持有房子5年,这5年的利率成本,重要吗?在房价上升期,这种资金成本被大家完全无视了,因为3倍杠杆之下,利息都是个屁。问题是现在房子不涨了,理财的回报也降低了,猛然发现,自己还背着一个几百万的每年5%的成本的资金。

有一个理论是,如果你长期资金的年化回报能超过房贷,那就没必要提前还。但大部分人风险偏好很低,要追求5%以上的长期年化回报,一定要在波动率更大的权益资产上押注更多的比例,否则风险补偿不够。比如对于我爸妈来说,他们完全不敢买R2以上的理财,只要每年能拿到3.5%以上的收益,就很开心,那么他们当然希望早点把5%的资金成本甩掉。

但如果你还在事业上升期,第一套上车盘,5年后迅速置换,那么这个资金成本不用在意。不过你在换房子的时候会遇到一个问题:认房认贷政策下,你的第二套房子,首付会变得很高,最后在中介的引导下,你可能走上了经营贷的道路。

你知道这是经营贷,银行也知道这是经营贷,你知道银行知道你知道经营贷,银行也知道你知道银行知道你知道是经营贷,大家心照不宣了。

但房贷对于银行而言是最好的资产(没有比房贷更好的优质资产了,每个月定期定额打钱),把经营贷穿透到底层发现是房贷,反而可能会降低坏账率。当然这个结论不对啊,就是这么一说,违规套经营贷肯定是不行的。

最后你需要明确的是你自己的投资能力:如果不提前还贷,你有把握长期拿到超越房贷利率的收益吗?

大部分人做不到这个收益,整个世界长期低利率是趋势,大部分人没有权益投资能力,所以大部分人选择提前还贷是对的,因为对未来预期收入也很悲观,所以人本能会选择降低负债,增加储蓄。

新闻看到的是居民储蓄率十几万亿创新高,明眼人一看就是居民部门整体资产负债表的衰退。能解决的最本质办法就是发展经济,搞好生产,提高大家的收入。多讲一句,未来的类通缩风险非常大,我隐约有点担心今年的市场,不论是债券市场还是股票市场。

(一家之言,不一定对,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依据)

#头条创作挑战赛#

用车辆作质押借款,到期还不上了怎么办?

5月3日,张三因自己经营的饭店急需资金,将自己的尼桑牌轿车作为质押物质押给李四,借款八万元,借款一年,并将车辆交给了李四,由李四保管。5月3日借款到期,张三还不上借款,李四便向法院提起了诉讼,法院判决张三归还李四八万元借款及利息,判决已经生效并发生了法律效力,因张三没有款项支付给李四,便与李四商议将质押的车以伍万元价格卖给王五,李四同意了张三提议,但李四收到王五三万元购车款以后便反悔了,不同意交付车辆,张三没有办法便起诉至法院要求李四归还质押车辆,法官会怎么审理判决呢?

一、所涉法律规定的民事法律关系

上述事例在民法典规定的法律关系实质是出质人返还原物请求权与质权人的合法占有请求权发生了冲突,在出质人没有履行债务或者提前清偿的前提下,质权人的合法占有请求权优先于出质人的返还原物请求权。也即张三未偿还到期全部债务要求返还质押车辆的,李四有权拒绝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二、出质人没有偿还到期债务,质押物怎么处置。

质权的实现,是指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为履行债务,通过依法处置质押财产而使债权获得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六条规定, “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此案例中,张三未能按照约定的期限内偿还到期欠款,李四已经向法院主张并得到了法官的支持,取得了法院判决并生效,对作为质押物的车辆李四应当在起诉过程中一并提出处置质押物的要求,也可以与张三协商将质押车辆折价抵债,或拍卖、变卖质押车辆优先受偿。

三、质押人不同意出售、或者出售过程中反悔了怎么办

此案例中张三和李四协商将质押车辆以伍万元的价格变卖给王五,变卖钱款用于偿还李四欠款,李四同意并取得了三万元欠款后反悔,此车辆物权所有人为张三,李四为质押物占有权,王五为购买人,车辆物权所有人张三和车辆实际占有人李四对王五购买车辆支付钱款后未能交付车辆构成违约,王五有权主张返还购车款并取得违约损失。

张三和李四再次回到质押车辆处置节点,张三可以清偿李四全部债务和利息后取回质押车辆,也可以再次协商作价抵偿债务或者变卖、拍卖质押车辆予以受偿债务。

综上法官会依法驳回张三的诉讼请求。

又编故事黑银行了。这个故事首次发表是发生在山东省某农商行,银行已发出声明,1.1亿款项是该公司财务人员亲自到银行办理转账业务,用于归还到期欠款,手续合法。现在这个故事又翻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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