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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州银行贷款 青州贷款公司

时间:2019-03-24 20:5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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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州银行贷款 青州贷款公司

#头条# 3.快到了,朋友有那些需要维权的交流一下,我先说一个,我同事在青州市工商银行办理贷款,工作人员在没有告知我同事的情况下偷偷给我同事开通了ETC,年前同事去服务大厅办理ETC的时候才被告知其名下已经办理了!后来我同事找工商银行工作人员,给了一袋大米给打发了!今天聊起这件事,我同事依然愤愤不平!这件事还有没有更好的解决方法!#潍坊头条#

#漯河头条#9月1日漯河市源汇区中医院(漯河市源汇区干河陈卫生院)被青州市人民法院例为失信被执行人员 。

一、8月,原、被告已就扣除保证金后的剩余未付租金达成还款协议,现双方协商后,原告同意被告仍按下述还款方案每月支付租金,8月至12月,被告向原告支付租金20000.00元,1月至8月被告向原告支付租金65000.00元,租金支付日为当月20日;二、根据以上协议,被告已在10月20日及10月26日向原告支付了8月及9月的租金各20000.00元,共计40000.00元,已到期未付的10月的租金,被告承诺于11月17日前支付。三、如被告按照上述调解方案按时足额还款,原告愿意减免被告截止至8月达成还款方案时因逾期产生的逾期利息,共计93275.32元,如被告未按上述调解方案按时足额还款,以上减免作废。四、调解方案的履行期间,如被告未按调解书按时足额支付租金,原告可立即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被告一次性偿付剩余未付租金,并以被告剩余未付租金为基数,自逾期日起至实际支付日,按全国银行间同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主张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费8834元,减半收取4417元,由被告漯河市源汇区中医院负担。

#潍坊头条#青州市隆盛花园交房10余年未办理房产证-03-21 10:30

领导您好!感谢您在百忙之中观看我的留言。我公婆拿出多年的积蓄买了青州市隆盛花园4号楼中单元601房产,本意是接送孩子方便并且带电梯。过去了到现在也没有办理房产证更不要说物业了。毕竟是老人省吃俭用的积攒了多年,心疼的不行。住也没法子住卖又不能卖。希望领导能够帮忙解决。谢谢

云门山街道办事处-04-06 12:05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青州市人民政府云门山街道办事处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青州市隆盛花园小区由山东隆嘉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建设,一共建设7栋楼(包含1栋沿街楼),目前已经全部完工。因山东隆嘉置业有限公司无力偿还贷款,将此地块的15000平方抵押给了青州博发小额贷款公司,导致隆盛花园22888平方地块被青州市法院查封(注:法院查封是查封整个地块)。同时,该公司拖欠承建商邓某功工程款200万元(本金160万元、利息40万元),承建商也申请对该地块进行了查封,故现在无法办理不动产分户手续。在临近法院查封到期时,博发小额贷款公司和邓某功分别于2月8日、3月2日向法院申请延续查封。

8月,青州市政府成立了协调不动产遗留问题处理专班,由青州市云门山街道牵头,联系测绘公司对隆盛花园有基础资料的楼房办理不动产业务。因4号商住楼无基础资料,云门山街道已协调有关职能部门为4号商住楼重新办理了土地落宗手续,其他相关资料也正在积极准备中。目前,青州市工作专班已按照处置方案,确定由专班成员单位云门山街道牵头,积极协调博发小额贷款公司和邓某功尽快到法院申请解除查封,待法院解除查封后,可为小区业主办理不动产证。

如您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青州市人民政府云门山街道办事处电话(0536-3819101)咨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潍坊身边事##潍坊#

近日在青州,男子郄先生在一家4S店看好了一辆SUV,随即便签订了购车合同,交上了5000元的定金后便回家等着提车了。可是接下来的发展却让人意外,郄先生不仅车没买上,还搭上5000元,更让人疑惑的是最后还被4S店告上了法庭。

原来,郄先生打算贷款买车,在订车时销售顾问并没有提及贷款利息问题,在之后告诉了郄先生需要交8000元的利息,随即便要求4S店把5000元退还给自己,因多次协商无果,郄先生便将此事发布在论坛上,结果4S店以郄先生发布不实文章为由将其起诉到法院,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大兵叔叔说法#

买车没买上,搭进去5000元不说,还又被4S店告上了法庭,确实让人意外。

其实,作为消费者,面对自己交上的定金被没收肯定是不满的,对此将事情反映在论坛中,也是一种表达的方式,但是在表达时,便要注意措辞和客观,而不能对对方进行商业诋毁或者谩骂,如果这样做了,显然是一种侵权行为。

本身来讲,郄先生交了5000元的定金,双方之间签订了合同,那么双方之间达成的是车辆买卖合同关系,郄先生的5000元定金,作为一种履行合同的担保,如果将来郄先生违反合同约定,5000元将会被没收,如果将来4S店违约,那么需要双倍退还定金。

而4S店没收了郄先生定金的做法,是否属于郄先生违约?

在双方书面签订的合同中,对利息并无任何约定,因此这部分属于合同之外的费用,如果4S店工作人员没有尽到告知义务,显然是存在相应过错的,因此导致了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并非郄先生的过错导致的,因此没收定金并不合法。

如果说是郄先生本身不想要了,那么是可以认定郄先生违约,此时作为4S店有权不退还定金。

而实际上,分期贷款买车,利息是核算到每一期还款中去的,而非在买车时,一次性缴纳利息,如果是买车时一次性缴纳利息,显然是违法行为,依照《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规定,这属于头息,应当计算在本金中。

当然,在双方没有达成共识后,郄先生便将此事反映到论坛中,如果对4S进行了诋毁,显然4S店不会坐以待毙的,也必然会提起侵权之诉要求郄先生承担法律责任。

双方之间的买车合同纠纷与郄先生发布“不实”文章造成侵权是两个不同的法律问题,前者属于合同纠纷,后者则是侵权问题,如果经过查证,郄先生的文章确实给4S店造成了影响,对此4S店有权要求郄先生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以及赔偿损失的。

车没买到,5000元又没有了,还被4S店起诉了,真可谓祸不单行。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普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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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大兵叔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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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的GLB200时尚,裸车价284000,付60%,贷款40%,销售顾问帮我从中行做的贷款,年息4.1......是不是被宰了.....

山东青州,王先生在一家二手车行看中了一款宝马5系轿车,随后就以344000元的价格买了下来,开了半年的时间,车子还不错,可是最近音响却出了问题,于是王先生把车子送去了4S店维修,工作人员检查后说了一番话,让王先生不淡定了。

工作人员检查下来发现,在车子喇叭里面有泥沙,线路损坏了,工作人员告诉王先生这可能是一部泡水车,于是王先生便查询了保险理赔记录,证实了4S店工作人员的说法,车子在王先生购买之前,有一部23万余元的理赔记录,而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详细介绍了当地因为下雨,宝马车被淹后又飘起来剐蹭了其他车。

随后,带着这些证据,王先生来到了当初买车的二手车行,起初二手车行并不认可,在王先生把证据给车行看了之后,车行工作人员李先生称,这样来看,确实这部车有可能是一部水淹车。

于是王先生提出了退一赔三的要求,李先生表示,这部车子是以32万元的价格收购的,以34.4万卖给了王先生,差价只有2.4万,如果我们知道这是一部水淹车,并不会收购,而且如果知道,也不是这个价格收购。

但是本着处理问题的态度,愿意给王先生做出退车退款,并赔偿相应的贷款等损失,但是却遭到了王先生的拒绝。

开了半年,直到车子喇叭不响才发现竟然是一部泡水车,而理赔记录更是高达20多万元,显然当时即便没有被水淹过车顶,至少水已经进了驾驶室。

王先生提出了退一赔三的要求,这样的要求是否合理?

其实,退一赔三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也就是说,若要达到退一赔三的目的,必须商家存在欺诈行为。

本案中,商家表示车子是以32万元的价格收购,以34.4万元卖给王先生的,当时没有检查出来是水淹车,那么对于商家的这种辩解,在法律上是否正当?

由于王先生与二手车行之间签订了车辆买卖合同,在合同中对此也明确约定了车子非水淹、泡水等情形,因此,无论车行是否明知,销售给王先生一部水淹车的行为, 对此都是违约行为。

按照《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手车行本身是作为专业的二手车辆销售公司,其注意义务也相对较高,而对于商家是否存在欺诈情形的。

其实,欺诈要存在主观上的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告知对方的情况是虚假的或者明知自己隐瞒真实情况,会使对方陷入错误意思表示,仍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基于上述主观心理而作出外部行为;受欺诈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且该意思表示与上述外部行为存在因果关系。

因此只有在认定二手车行存在欺诈的前提下, 王先生要求退一赔三的愿望才能够得到满足,如果无法认定,则车行需要退车承担违约责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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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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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创作挑战赛#

#奇案大侦探第一季#

放弃江苏昆山的稳定工作,回到山东五线级小县城!

回到农村的我,知足常乐!

毕竟人生会面临无数个选择,一步错步步错,走好自己的路,过自己想要的生活!

上海江苏疫情严峻,临近上海的昆山市,是江苏苏州下属县级市,曾是全国百强县之首!

昆山,我大学毕业后第一个定居的城市!,房价6000左右。如今,翻了几倍了。一个在上海上班,在昆山买房的中年人发文在网络求助,因为疫情失去工作没有收入能不能要求银行暂缓房贷还款期限,多家银行表态暂无指示!

被房贷车贷信用贷款压得喘不过气的中年人,生活在高节奏的魔都上海,高消费,高房价。上有父母,下有子女确实挺难的!但作为一个成年人,最起码要预留3-6个月生活费,家庭开支应该提前做好预算,疫情发生2-3年以来,未雨绸缪都应该是重中之重!成年人的崩溃也许只在一瞬间,“穷”或者表面生活得光鲜亮丽,私下却或者提襟见肘的日子。

毕业后,我的大部分同学都留在了江南一片—苏州,无锡,南京,上海!那里有很多工作机会,也能获得更好的竟升机会,薪资水平都比农村高出几倍!然而,对于大部分从农村努力拼搏考上大学的我们而言,一个人在异地他乡奋斗,面对高额的首付,高额的房贷还是压力上大。啃下了父母辛苦大半辈子攒下的老本,还需要拼上自己10-的不懈努力,不可以随便辞职,不可以任性耍横,不可以肆意跳槽!上海静态管理才不到一周,各种经济问题的显现都是平时对家庭财务没有合理规划!

30+的成年人,80后的我们!平时合理适度的消费观,存钱和理财的意识不可淡泊。房贷一日还不上征信会黑,3日还不上会被起诉,一月还不上。。。后果很惨,平时多注意节俭和开源节流非常必要!

30+的我,放弃了江苏昆山还算安逸舒适的工作,在小县城全款买了房,老家全款盖了房。生活没有压力,人生虽不轰轰烈烈,却平淡幸福!

今年疫情各行各业生意惨淡,我心态也慢慢趋于平和。现在的小日子仿佛是退休后的生活,择一处庭院,养花种菜,养儿育女,兜里有钱,心中不慌!未来如何,不去猜想!珍惜身边人,珍惜每一个值得我关心奉献的人,愿大家都安好!

江苏昆山的家人们,前离开那座城市后,又回去过一次!城建做得很棒,到处高楼林立,物是人非,早已没有了往日的模样!那是我爱情开始的地方,却成了青春中永恒的记忆!愿疫情早日控制,大家都能把日子过得轻松自在,成为生活的主人,成为金钱的主人!

这里是山东青州,山东潍坊下属县级市!我一直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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