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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贷款转接他人 信用贷款贷出来可以直接转给别人吗

时间:2023-12-05 05: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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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贷款转接他人 信用贷款贷出来可以直接转给别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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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他人银行卡转移资产,父女双双获刑

#男子将45万房产1千元贱卖给小三#【男子出轨生一子一女,将45万房产1千块贱卖给小三,法院:转让无效!】近日,河南漯河,临颍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案件。男子姚某与妻子王某1992年举办婚礼,补办结婚证,两人婚后育有一子一女。起,姚某两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妻子王某均不同意。9月,姚某再次提出离婚,法院查明姚某在婚内与案外人生育一子一女,并将一套房产以1000元价格出售给他人。法院审理认为,姚某婚内与他人生子,还与他人恶意串通转移房产,因此转让无效,判该价值45万元房产归妻子王某所有,王某支付姚某9万元,并判姚某支付王某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制作:刘慧 张小莉)网页链接

河南漯河一男子婚内出 轨,以1000元的价 格将房产卖给小三,之后向妻子提出离 婚。妻子认为感情破裂不再挽留,就与男子分割财产,而法 院审理的结果让人直呼大快人心!

王女士于1992年举办婚礼嫁给丈夫姚先生,将一直没有领 取的结婚证也给补办了。婚后两人相处还算不错,王女士也为丈夫生下了一子一女,儿女双全。

这原本是人人羡慕的婚姻生活,可没想到的是,丈夫姚某突然有一天向她提出了离 婚。这让王女士百思不得其解,问其原因,可一直都没有得到丈夫的回复。

既然丈夫对自己已经没有了感情,王女士也不想与他多说,也就同意了离 婚,可在分财产的时候,王女士发现了不对劲。

因为两人原本是有一套房子的,可丈夫却告诉王女士他们的房子已经卖掉了,现在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是无法分钱给她的。

王女士清清楚楚地记得两人并没有商量过卖房子的事,便委托法 院调查,这才发现丈夫在外面有了别的女人,两人还生了孩子。而那套房子已经被丈夫以1000元的价 格卖给了那个女人。

王女士知道了离 婚的原因反而很平静,她知道丈夫和自己离 婚就是为了和别的女人生活,现在她就等着法 院审理将财产分好就行了。

好在法 院的审理也没有让王女士失望,法 院认为王女士的丈夫姚某有婚内与旁人生子并与人串通转移房产的行为,判定姚某转让房产无效,房产归王女士所有,王女士支付姚某9万元。因姚某婚内出 轨对王女士造成精神损害,姚某还需支付王女士1万元的精神抚慰金。

(素材来源:天目新闻)

法 院审判的结果一出,立刻引来了网友们的注意,大家纷纷讨论起来。

有网友说,判得好啊!必 须原配所有,不然天理不容!

有网友说,私生子有继承权和抚养权是婚姻最 大的侮辱,应该取消私生子继承财产,不然男人出 轨就是法律给予的底气,破坏家庭稳定和经济的人成本也太低了!

还有网友说,这样的男人太不要脸了,先不要跟他离 婚,等那个小三有了自己的生活家庭后,再将他踢出家门,这样的人不配享受家庭的爱!

每当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就会激起无数人对小三的痛恨,认为是小三破坏了别人的家庭,可实际上,男人管不住自己才是悲剧的源泉。

一个男人,一旦有个家庭,就需要尽到一个做丈夫、做父亲的责任。对婚姻忠诚是美好家庭的开始,很显然这位姚先生并未做到。

而王女士在得知丈夫和别人有了孩子之后,不吵不闹只等着法 院判决分财产,估计也是对这个男人死了心,只想维护自己的利益。不得不说,这确实是一个冷静的做法。

法 院判定房子归属王女士,在一定程度上也是维护了王女士的利益,只是个人觉得精神抚慰金的一万元有些少了。毕竟是姚先生背叛婚姻,可却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只能说背叛婚姻的成本确实很低。

大家对姚先生1000元转移房产一事怎么看?一起来评论区讨论一下吧!

受贿超1亿,潍坊原市委副书记郑金兰被判死缓

12月29日,权威微信公众号“山东高法”发布消息,山东省政协原常委、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原主任郑金兰因受贿被判死缓,对查封、扣押、冻结、退缴在案的赃款赃物,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不足部分及孳息继续追缴!郑金兰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且庭审中全面翻供,且大部分赃款转移海外,尚未退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公开资料显示,1952年出生的郑金兰在潍坊工作多年,曾任潍坊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潍坊市委副书记、潍坊医学院书记等职务,后来离开潍坊去济南履新山东省地矿局书记、局长职务,退居二线,出任山东省政协常委、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委员,2年后退休,不曾想,退休5年后被查!

对于郑金兰的通报也是措辞严厉,被批完全丧失理想信念,严重背离初心使命,一再拒绝组织挽救,千方百计串供,挖空心思隐匿证据,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干地矿吃地矿,大搞权钱交易,且将部分赃款转移国外!

#媒体人周刊#

【严打电诈犯罪守护群众钱袋子】 11月23日,中宁县居民孟某某报警称:其下载了一款软件,在“老师”的指导下进行投资,先后在平台充值124万余元,后平台无法登录,发现被骗。

12月4日,中宁县居民张某报警称:其下载了一款交友软件,接待员称必须充值为会员,其在对方要求下多次充值做任务激活会员,后对方以操作失误为由让其继续充值,张某多次充值仍无法提现,才意识到被骗,损失60万余元。

案发后,中宁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第一时间对2起案件涉案资金开展止付、冻结,同时根据案件特点进行分析研判、循线追踪。经多日缜密侦查,民警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刘某、吴某、闫某某等7人。近日,民警分赴山东、河北等地,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刘某等人对其为获取非法利益,将名下银行卡出售给他人用于收取、转移诈骗资金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民警已为受害群众挽回损失26万余元,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办理中。

“百日行动”开展以来,中宁县公安局共破获电诈案件5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4人,止付涉案资金1117万元,冻结105万元,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40余万元。打掉以顾某某为首的养老诈骗团伙,追回老人养老钱6.4万元,受到群众好评。,中宁县刑事、治安警情同比分别下降17.6%、21.1%,刑事案件、电诈案件、盗窃案件同比分别下降9.8%、36.4%、2%,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进一步提升。(通讯员 曹爱国 杜玲)

【受贿超1亿、主动交待后却当庭翻供,山东省政协原常委郑金兰一审被判死缓】微信公众号“山东高法”消息,12月29日,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系统,一审公开宣判山东省政协原常委、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原主任郑金兰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郑金兰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查封、扣押、冻结、退缴在案的赃款赃物,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不足部分及孳息继续追缴。

法院审理查明:至,被告人郑金兰利用担任潍坊市委副书记,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党委书记、局长的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厂房搬迁、矿权转让、企业经营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923余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郑金兰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被告人郑金兰到案后主动交待办案机关不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积极退赔部分赃款,但庭审中全面翻供,且大部分赃款转移海外,尚未退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根据被告人郑金兰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甘肃男子姚某婚内出轨生一子一女并将一套房产以1000元卖给小S,结局亮了!

9月姚某提出离婚,心想能转移的财产啥的都转移好了,这下可以和小S名正言顺在一起了。

可哪晓得一查便露了相,结果房产归原配所有!

真可谓是机关算尽,到头来还是如猴子捞月一场空。

还弄个1000卖给对方的转账手续,真不知道他们咋想的,当别人是傻子吗?

其数,夫妻恩爱无常,好聚好散也是情理之中,但你人心得放平,你在婚内却跟其他女人生了一儿一女,那么反过来妻子给你这样做,你受得了吗?

继而又把财产谋划好。倒是如意算盘打的好,可惜你这颗“卤蛋”机关算尽却弄得个里外不是人!

所以说,你可以不爱妻子,可以离,但是不能无底线。人生无常,你想要过你想要的生活,没错,可错在贪字上了。

或许,他认为他挣的钱就可以那样去做,花一千也就是装装样子罢了!就如我们每个人都是他人生活中的“甲乙丙丁”,而思想的起源,正是每个人的人生总结。#贾乙丙丁#

那么,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呢?

【和谐-暖冬(4号)行动】出借银行卡沦为“跑分”工具人 ,涉嫌“帮信罪”被警方抓获!

近日

崇义县公安局文英派出所果断出击

成功破获1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

抓获涉案嫌疑人1人

为“断卡行动”再添新战果

↓↓↓

12月18日

崇义县公安局文英派出所民警

在日常工作中发现

辖区村民张某某的银行卡

涉及电信网络诈骗案件

涉案账户流水高达260万余元

其中诈骗资金16万余元

在大量证据面前

张某某对自己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

犯罪嫌疑人张某某

已被我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什么是帮信罪?

帮信罪是《刑法修正案(九)》新增设的罪名,全称是叫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简单来说,就是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电信诈骗)还为其犯罪提供帮助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什么是“跑分”?跑分”一词,很多人听起来会很陌生。其实“跑分”的本质就是通过银行卡或微信、支付宝账号,帮助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团伙提供非法资金转移的渠道,通过“跑分”将赃款洗白,增加公安机关追查资金流向的难度。不管出借或出售的是自己的还是他人的各类账户,都涉嫌“帮信犯罪”,最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金飞小伙子

现在这个社会,借钱的是孙子,欠钱的是爷爷。

不要轻易地向别人借钱,因为这样会使你失去节俭的习惯,更不要把钱把钱借给别人,因为你很可能会失去这个朋友。

如果你珍惜朋友的关系,那最好不要有任何经济上的往来,不要把钱借给别人,因为借钱不还,最后导致关系破裂的现象非常普遍!

其实借钱给别人就是把别人的问题转移到自己身上,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如果你是一个不好意思拒绝别人的人,就很容易被他人利用,一而再再而三的借,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有了第二次就有第三次……后面就会无数次的向你借,越陷越深无法自拔!

不懂得拒绝的人是不成熟的人!#借钱这个事#

借钱给他人,对方失联不还钱,怎么维权?

这是民间借贷常见的一个情况,一般借的时候都以高息引诱,信誓旦旦,绝对没问题,肯定能还。那时候就不是这样了,给你换一套说辞,一时周转不灵再缓缓,要不你再给我多借一点,周转开了就能赚大钱,或者给你许以更高的利息,总之甚至还有人接连上当受骗,错上加错的。

对方失联不还钱,怎么维权最好呢,首先得分析看这个事儿够不够上刑事案件,比如有没有诈骗,或合同诈骗的情形?看看是骗了你一个人的钱,还是骗了很多人的钱?如果靠上刑事案件,警方立案以刑侦手段去追回赃款,让对出借人是最有利的。

如果够不上刑事犯罪,就只能到法院去主张借贷纠纷,那就是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现实当中情况比这复杂的多。借钱要不手续不全,甚至签的一个合同伪装成的投资入股等名义,这个就比较麻烦了,这就需要理清这些法律关系,看看是不是能确定为单纯的借贷关系。

民间借贷胜诉了。但是失联的人,很可能名下什么财产也没有。甚至离婚呐,财产转移早就安排好了,强制执行,甚至都执行不了,找人找钱也很费劲,法院也不会太主动的推动这事,又还得再想办法。专业的来说,看看还能不能再民转刑,看看有没有转移财产或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行为?

总之,一旦掉入被他人借钱的泥坑,真是一坑套一坑,想爬出来不容易,陈律师对解决民间借贷纠纷也有一点心得和办法,有一些独到的经验和做法,如果你有这样的疑问,可以私信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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