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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银行卡提前申请贷款 私人向银行贷款 需要什么手续

时间:2022-08-16 01: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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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银行卡提前申请贷款 私人向银行贷款 需要什么手续

江苏扬州,一男子从银行借了25万,48天后却意外身故!银行得知真相后,立即宣布这笔借款提前到期,并要求家属偿还,家属以不知情为由拒绝了对方的要求,多次沟通无果后,他们一纸诉状就把男子的家属给起诉了。

(案例来源: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丁先生因急需资金周转,通过身边的朋友得知,某行正好有信用贷业务,他到现场咨询后,对方告诉他,仅凭他的身份就值25万!

随后,丁先生便以他个人的名义签订了一份《个人信用借款合同》,双方约定借款用途为装修,额度25万,期限3年。

可世事难料,丁先生借款48天后,因突发状况意外去世。

放款行得知此事后,便找到了丁先生的妻子和女儿,在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同时,并要求她们履行偿还义务!

看到对方出示的借款合同,一家人才恍然大悟,原来他生前还有这么一大笔巨额的债务。

丁先生的家属表示,既然有白纸黑字的合同,她们对此也不否认,但是她们对这笔借款并不知情,所以没有还钱的义务!

遭到拒绝后,放款行一纸诉状就把丁先生的妻子、女儿给起诉了,诉讼理由如下:

1、丁先生的借款用途为家庭装修,既然是装修房子,这笔钱的最终受益者就包括他的妻子和女儿,所以,二位应该承担连带责任。

2、丁先生去世后,他的妻女是第一顺位继承人,请求判令她们在继承其遗产的同时,立即偿还借款本金25万元,以及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

对方之所以起诉丁先生的妻子和他的女儿,也是有法律根据的。

根据《民法典》第161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该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出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对此,丁先生妻子和女儿提出抗辩理由如下:

1、尽管她们与丁先生是夫妻和父女关系,对于这笔借款她们并不知情,更没有用于家庭装修和日常开支,并对借款合同的真实性存疑。

2、即便合同是真实的,她们母女也没有在合同上签字,既不是担保人,也不是共同借款人,所以,她们没有偿还这笔借款的义务。

3、母女俩还认为,丁先生没有任何遗产可以继承,即便是有她们也自愿放弃,尽管她们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也没有义务偿还他生前的债务。

经过双方的唇枪论剑,现在的情况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那么,对于这件事,一审会站在法律的角度上如何审视这个问题呢?

一审认为,根据双方签订的借款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仅合法有效,即便是丁先生去世,也不对这份合同的效力产生影响,该行的合法债权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0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就本案而言,该行作为本案的原告,应该本着“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供有力的证据证明涉案款项由丁先生的妻女共同使用,否则就要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同时,原告也应该提供证据,证明丁先生的妻子和女儿实际继承了他的遗产。

可是直到一审作出判决前,放款行也没有提供相应的证据,以此来证明他们的主张,仅凭一纸借款合同,无法证明款项用于家庭装修,更无法证明这笔款项是丁先生的妻子和女儿所使用。

一审认为,该行要求她们母女偿还借款本息的请求不予支持,如果后续有证据证明她们实际继承了丁先生的遗产,应该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履行还款义务。

综上,一审驳回了该行的诉讼请求,丁先生的妻子和女儿胜诉!

【普法宣传课点评】

针对本案,有网友认为,他们应该只起诉丁先生的妻子,因为这笔借款是发生在他们夫妻关系的续存期间,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样的观点正确吗?

根据《民法典》第1064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续存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生活所需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也就是说,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期间,以个人的名义超出家庭日常所需产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注意!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这笔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的表示,这笔债务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就本案而言,在没有丁先生妻子和女儿签字,并且她们也没有事后追认这笔贷款的情况下,该行要想证明这笔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就必须要证明这笔借款,用于共同生产经营或用于共同生活。

看到这里,有的网友可能很不理解,一个敢拿“离柜概不负责”说事的主,怎么这点事儿就卡壳了呢?

其实并不是这样,因为这件事的难度还是比较大的,假如他们以夫妻共同债务的理由起诉,则举证的责任更大,难度也更高,所以他们败诉的风险也就不言而喻。

通过本案也告诉我们一个道理,法律讲究的是证据,没有合理的证据作为支撑,想用雄辩推翻事实是根本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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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号创作家##律师来帮忙#

提前还贷请不要设置门槛,签贷款的说好的随时提前还,现在又来这预约那预约。这算毁约吗?

说句实话,两人收入不低的话。其实可以存钱提前还款,毕竟还没有孩子就提前把这个贷款慢慢降下来

黎叔新说

在深圳工作,在武汉上车买房,贷款168万,月供1万。房子是和女朋友两个人一起买的,现在两个人月收入5.6万,但是每天都很焦虑,她公司效益不好,自己的工作也不稳定。月供1万30年,觉得以后回武汉很难。一网友的分享,很真实。但更真实的是,这个话题发起了投票#你觉得这种压力算装吗#,竟然有1429人选择了#算,收入5.6万,月供1万太装了 。说实话这真的是有点装了,月收入5.6万,月供才1万,不到月工资的20%,基本上是没有什么压力的,而且能不能回武汉,问题也不大,武汉现在也有很多IT互联网公司,回到武汉两个人的月收入4万,压力也不算太大了。所以说,房贷月供占工资收入的1/5以下,基本上是没有什么压力的,这年头哪个家庭不背负一点房贷和车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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