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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当行信用贷款涉嫌罪名 典当公司发放信用贷款

时间:2019-10-14 00:4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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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当行信用贷款涉嫌罪名 典当公司发放信用贷款

深圳湾海景豪宅,业主竟高利贷,涉黑等入狱

今天昨天上拍一套外地的法院执行的房子,这样的房子我一般感兴趣,因为这样的房子一般是带有刑事案件的,也不方便公开。一些涉黑没收,贪污没收等

这套业主家族在陕西开典当行为据点,培养不少马子,亲信等,形成黑涩会。罪名有十条之多。黑涩会,非法拘禁,高利贷,非常采矿等判了25年。

最后这套房子在A座顶楼,前面看深圳湾270度无遮挡,确实稀缺

宁乡桃江,一位珠宝行老板在2个月之前收到了顾客抵押的黄金首饰,几名男顾客抵押了13000元,因为顾客迟迟不来赎回去,老板便打算把首饰拿出来变卖折抵借款,可是火烧之后却发现傻了眼,原来只是包着一层黄金。

于是珠宝行老板赶紧报了警,可是事发在2个月之前,线索十分有限,最终民警通过努力将嫌疑人吴某等3人抓获归案,据吴某等人供述,其使用假身份证以及假的首饰购买凭证,以家人生病急用钱为结果,将金包银假手镯以13000元抵押。

目前,吴某等人已经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大兵叔叔】

既然是珠宝行,整天都和黄金打交道,怎么自己看走了眼怎么还怪别人,难道不应该自己来承担损失吗?

其实,这就要看珠宝行和吴某等人的行为,到底是普通的民事纠纷还是刑事案件?

当吴某拿着黄金首饰来店里抵押时,双方其实是一种典当合同关系,那么当吴某交给珠宝行的首饰如果在约定的时间不来赎回,珠宝行是有权变卖抵扣这笔借款的。

可是,问题就出在了吴某等人拿着的黄金首饰是金包银,并不是整个都是黄金的,在抵押的时候,却以整个都是黄金做得抵押,那么以银子冒称黄金,显然是以次充好的行为。

只不过这里的以次充好却是一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假身份证和假的购买记录为借口,属于隐瞒了真实情况,那么这已经符合了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只不过是否构成犯罪,还是要看犯罪所得的,根据关于诈骗案件的司法解释的规定,诈骗数额在3000元到10000元的属于数额较大, 本案涉及的数额在12000元,因此数额方面已经达到了刑事立案标准,对此应按照诈骗罪追究责任。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不仅如此,吴某等人还使用假的身份证,那么还会涉及到一个罪名,即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按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一的规定,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的,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不过吴某等人的目的是为了骗得财物,所以,由于使用假身份证是手段,骗得财物才是目的,所以应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也就是按照诈骗罪处理。

为何吴某等人能够轻易骗得了珠宝行这样常年和黄金打交道的人,其实原因很简单,即珠宝行老板并没有以火烧的方式来检验真伪,而是在看过了对方的购买单据和黄金首饰之后,加上给出的价格偏低以及对方称会来赎回,因此就大意了。

不过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过去了2个月,当吴某等人误以为对方没看出来时,殊不知却被抓获归案,等待自己的也必将是法律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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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关注我,带你评析法律热点,关注冷暖人生。

文章原创,抄袭必究

#我与宪法40年#

#头条创作挑战赛#

《关于办理盗窃、诈骗、抢夺机动车相关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了“典当、拍卖、抵押、拆解、拼装、组装、更改颜色,以及提供伪造的机动车来历证明、号牌的”等客观行为,一律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论处使这一罪名的客观行为具体化。

风度翩翩的自由辰星

#司法考试# #一句话记难点# 1⃣️一个坏家伙偷了东西去销赃,告诉买家是赃物,只成立一个罪——盗窃罪,销赃行为不能构

上海的典当行太狠了,上海绿洲比华利花园有一个业主因为欠了典当行一百万没还,名下六百多平米的别墅就被低价拍卖掉了。

这个“可怜”的业主仅仅欠了典当行100万的欠款没还而已,典当行就向法院申请拍卖了他市值近5000万的别墅。

关键的是,这幢别墅的面积高达665.36平方米,市场价值大约在5000万元左右!

据法拍网的资料显示,这幢大别墅起拍价低至2466万。

就是因为这个起拍的价格相对于市场价而言实在是“太低”了,所以有6个买家报名都要要买到这幢大别墅。

拍卖开始后,6个买家之间的竞争很激烈,他们对这套房出价72次,把价格从2446万推高至3336万才成交,溢价了足足890万元!

这幢别墅的业主一开始把房子抵押给典当行的时候一定没想到,他会因为这100万欠款,导致市价5000万的别墅被3336万拍卖,直接损失高达1600余万。

那么这个业主为什么不还这一百万呢?

难道住大别墅的业主连一百万都拿不出来吗?

经过@深圳卖房大师 的调查发现这件事情并不是我们想象的那样。

事实上,这幢别墅的业主并不是故意有钱不还,而是他想还也已经没有办法再还这个钱了。

为什么这么说呢?事情还要从说起。

这幢别墅的业主姓鲍,在的时候他与人合作成立了公司,做起了以高息为诱饵吸引他人“投资”的生意。

虽然这个生意赚钱很快,但众所周知这是犯法的行为。

所以在,鲍某及其同伙就因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罪名东窗事发被抓了。

由于鲍某在案件中属于主犯,所以刑期比较长,至9月15日他比华利的那幢大别墅被拍卖时,他还在狱中反省呢。

所以这幢别墅被低价拍卖他不是不想阻止,而是无法阻止,身陷囹圄的他别无他法只能被动接受别墅被低价拍卖。

不用想也知道,鲍某非法集资赚来的钱必然会被收缴,而他的车子房子等财产也必然会被拍卖还债。

所以,鲍某的这个案例再一次告诉我们,赚钱一定要赚合法的钱,写在刑法里面的钱虽然来得快,但是去得也快。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留言探讨!#头条创作挑战赛# #上海头条#

【案例1543----程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例,公司副总经理,亲属帮忙垫付集资参与人资金,协议约定履行资金已全部兑付完毕,法院最后判处缓刑,()豫0325刑初384号】

公诉机关嵩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程某某,男,因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8月18日被嵩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23日被逮捕。

经审理查明:7月11日,严某、孙某某夫妇(另案处理)在嵩县注册成立河南聚鑫典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某某,公司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公司登记股东为:河南天泰富地置业有限公司、河南泰和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周某某、党某某,以上股东均未实际出资入股实际控制人为严某、孙某某夫妇。

7月,河南聚鑫典当有限公司筹建至经营期间,严某、孙某某夫妇先后聘用王某某(另案处理)、宋某(已判决)为总经理,聘用周某甲(已判决)、程某某为副总经理,刘某某(已判决)为会计,汪某(已判决)为出纳具体管理经营该公司,并从筹建阶段即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吸收存款,公司员工及业务员工资按基础工资加储蓄额提成加奖金予以发放。

案发后,经洛阳大和会计事务所审计,截止5月31日,河南聚鑫典当有限公司共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12069.19万元,期间已兑付本金6127.22万元,公司吸收的存款除用于日常开支、支付利息和员工工资外,剩余资金及公司帐目均被严某、孙某某夫妇带走,现二人外逃。4月份,经王某某介绍,程某某被严某、孙某某夫妇聘用为公司副总经理后,主要负责办公室、后勤杂务等服务性工作,公司日常运营过程中,程某某自己直接向汪某、张某等人吸收存款169.7万元,名下业务员行某某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247万元。8月18日程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自愿认罪认罚。

另查明:程某某到案后,其亲属积极与其名下的集资参与人协商垫资兑付事宜,并已达成协议,协议约定款项已全部履行完毕,集资参与人汪某、孙某甲、党某某、王某等人对程某某的犯罪行为均表示谅解,不再要求追究程某某的刑事责任。同时经社区矫正机构评估,程某某无不良嗜好,家庭和睦,邻里相处融洽,所在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程某某家属愿意积极配合司法行政部门做好程某某的监督教育工作,程某某具备适用社区矫正条件。

本院认为,被告人程某某违反国家金融管理制度,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嵩县人民检察院指控程某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本院予以确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及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河南省公安厅《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本案系以典当公司名义实施非法集资的自然人共同犯罪案件。

程某某作为严某、孙某某夫妇聘用的公司管理人员,期间主要负责办公室、后勤杂务等服务性工作,对于公司非法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及经营性事项无决策、控制、支配权,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且程某某主动投案,积极退缴违法所得,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应对其从轻处罚。考虑到程某某到案后,其亲属能够积极与其名下的集资参与人协商垫资兑付事宜,并已达成协议,协议约定款项已全部清结,且程某某自愿认罪认罚,确有悔罪表现,依法可对其适用缓刑。

程某某的辩护人关于程某某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具有自首情节,且能够积极垫资退赔集资参与人经济损失,认罪态度较好的辩护意见,理由成立,本院予以采纳。

根据程某某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及其认罪态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一条、第六十四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之规定,经本院审判委员会研究决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程某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这几天因为美国明尼苏达州一典当行老板埃尔凯文,南京大屠杀引起全球关注

这时专家又出来了[打脸]

小日本还没敢说话,咱们自己倒给日本开脱罪名了[发怒]

就算是不在南京,上海南京路不是中国吗?一二八淞沪会战不是小日本侵略中国的战争吗?

感谢这个米国人,让全世界再次了解小日本侵华的罪行!

铭记历史!!!

1949年,人们恨之入骨的汉奸朱大同被处死了,然而令人费解的是,五个月后,上海市政府竟然授予他烈士称号。

1949年5月11日,国民党把朱大同押送到上海闸北公园,将他枪决,罪名是投靠日本人。

在人们眼里,朱大同是一个叛变共产党,投靠国民党的叛徒,又是一个卖国求荣,投靠日本人的汉奸。人们对他深恶痛绝。

但是,临刑前的朱大同,却神情自若,从容冷静,不仅如此,他的脸上,竟然还浮现出灿烂的笑容,仿佛赴死是件快乐的事。

这诡异的一幕,被一名外国记者拍了下来。

他的笑容,让人困惑,然而,更令人 费解的是,16天后,上海解放了,5个月后,上海市政府竟然授予朱大同烈士称号,1981年,他再次被追认为烈士。

一个人们眼里的“叛徒”和“汉奸”,怎么会被授予“烈士”称号呢?

朱大同自幼聪明好学,在他十多岁时,家境败落,他被迫退学。

19,他结识了一批进步青年,接触到新思想,并且,主动参加了革命。

南昌起义后,蒋介石背叛革命,开始对共产党进行疯狂杀戮,认识到国民党真面目的朱大同,却在最危险的时刻,毅然选择加入共产党。

出于对新生党员的保护,他被安排到张庄寨小学任教,隐藏身份,成为了我党第一批地下组织成员,同时,负责暗中发展壮大党组织。

1931年,朱大同被任命为萧县县委书记,次年,朱大同担任暴动大队大队长,负责组织和领导张庄寨暴动。

但是,由于王明等人对革命操之过急,加上暴动本身准备不周全,导致张庄寨暴动失败。

这对他的打击很大,但是,让朱大同没有料到的是,更大的考验和打击,还在后面。

1934年,共产党的重要人物顾顺章叛变,经他交代,很多共产党被捕,部分党员经不住革命的考验,也叛变投敌了。其中,就有朱大同。

朱大同叛变投敌后,很快就成了中统特务,他凭借为国民党提供的情报,受到重用,步步高升。

从此,朱大同便开始了对共产党的迫害。他亲自抓捕中共苏鲁豫皖特委书记郭子化,并把他投入监狱,严刑拷打。

抗战爆发后,朱大同无视国共抗日统一战线,仍然在报纸上发表反共言论。

1939年,他担任徐州特务室主任兼行动队长,不断发展特务组织,培训反共骨干。

他的反共行为越猖狂,他被提拔升迁的越快越顺利,很快他就成了中统的一位领导。

1941年春,朱大同接到上级命令,新四军第四师正向东撤离,让他亲自率领两个营的兵力,趁新四军力量薄弱,发起进攻。

出人意料的是,朱大同率领的队伍还没和新四军交上火,就和日本人打了起来,结果,因为寡不敌众,他被日本人抓住了。

日本人特意在报纸上刊登声明:朱大同已为日本人效力。

不久,他就从日本人那里回来了,但是,与他同行的人员,全都失去了消息。

人们猜测,没有骨气的朱大同,肯定是投降日本人了,要不,怎么只有他活着回来了。

老百姓都在背后戳他的脊梁骨,吐唾沫,辱骂他。朱大同却淡然处之。

抗战胜利后,国民党并没有处理朱大同,因为他积极反共,仍然被国民党重用。

随着解放战争的胜利,朱大同又加入了“孙文主义革命同盟”,打算策动国民党地方武装起义,迎接解放军渡江。

还没成功,他便被国民党警察枪决了。

人们难以置信,一个叛徒、汉奸,怎么可能因为策动国民党起义,迎接解放军过江,就被追认为烈士呢?

显然,不是这个原因。

直到1999年,一部纪录片《深切的缅怀——纪念朱大同烈士殉难五十周年》上映,人们才了解朱大同为我党所做的贡献。

原来,朱大同是地下党成员。

被顾顺章出卖被捕后,他也顺势投降,交出情报,是为了博取国民党的信任。

抓捕郭子化后,他和郭子化曾秘密见面,郭子化虽然被严刑拷打,但是,最终,他被一位典当行老板保释了。

在和新四军作战时,为了避免和新四军正面交锋,他故意和日本人开火,最终被抓。

人们以为,他投降日本人,才被释放,但其实,朱大同是逃出来的。

抗战时期,朱大同的队伍从来没有和新四军开火,倒是和日本人进行了多达44次交战,击毙700多名鬼子。

此时,人们才意识到,朱大同从来没有改变他崇高的信仰,也从来没有背叛共产党。

所以,他光明磊落,慷慨赴死。

作为地下党成员,他只能活在黑暗中,背负着叛徒和汉奸的骂名,被人们憎恨唾骂,却只能默默承受。

他深入潜伏到国民党的核心,获取有价值的情报,为我党做出了重大贡献。

当国民党要处死他时,他却看到国民党如强弩之末,大势已去。

他也知道,上海即将解放,新中国即将诞生。

面对死亡,他无怨无悔,问心无愧。

因此,他露出了那灿烂而自豪的笑容。

这笑容,将永远定格在了史册上,也定格在中国人的心中!#头条历史# #故事#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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