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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莎拉蒂女撞宝马中央批示 玛莎拉蒂女撞宝马案结果

时间:2021-08-30 03:4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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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莎拉蒂女撞宝马中央批示 玛莎拉蒂女撞宝马案结果

“叫谁来都没用!”江西南昌,媒体联合交警夜查酒驾直播。这时驶来一辆玛莎拉蒂,但女司机拒不配合酒精测试,并多次对交警说“叫yu wei(音)过来”,并试图打电话。交警霸气回怼“你说出任何人的名字,都是在害他!”。最终,女子一共吹了66次气才成功,耗时17分钟。检测结果为117mg/100ml,当即就被送往医院做血检。目前,该女子已被刑事立案。#玛莎拉蒂女司机涉醉驾吹气66次# 头条热榜

嚯!听这口气还不小!都醉驾了,还口口声声要交警把yu wei叫来,看来还是有些来头的。殊不知,这时正在直播,谁来了都不好使。这次是真撞到枪口上了,镜头下面检查结果被放大,妥妥的醉驾,必须立案。

我国严禁酒驾车,经检测体内酒精含量超过80mg/100ml,属于醉驾。根据《刑法》第133条,醉酒驾驶机动车,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无论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罪定罪,可处拘役并处罚金。此外,还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具体到本案,看女子对于查酒驾不屑一顾的样子,甚至叫嚣“叫人过来”,加上驾驶玛莎拉蒂,不免让人怀疑女子不止一次酒驾或醉驾,叫的人也许是交警队的一个领导,所以屡屡能够“化险为夷”。不要以为有人,就可以摆平一切。可惜啊,这次是直播,叫谁就是害谁,谁敢趟这个浑水?这次显然不灵了。

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无视法律,漠视规则,也许会有侥幸,但不会永远侥幸。所幸没有发生严重交通事故,否则后果不堪设想。河南玛莎拉蒂女司机醉驾撞宝马车致2死1伤事件,难道还不够惨痛吗?还不是前车之鉴吗?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刘某一错再错,本来只是酒驾或醉驾,这下好了,又多了一个妨害公务罪。好好去反省一下吧,这就是喝酒开车的代价!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酒驾是对他人生命的漠视,更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希望大家都能遵守交规,文明出行、安全出行,平安回家。

对此,您怎么看玛莎拉蒂女司机叫人呢?欢迎评论!#南昌头条# #普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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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莎拉蒂女车主会被判死刑吗?

受害人家属拒绝了柴明明一方457万的赔偿,并要求判决死刑,那么谭铭铭是否会被判处死刑呢?我们来看一下谭斌名涉嫌的罪名,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此罪最高是可以判出死刑的,其次台铭铭醉酒后驾驶玛莎拉蒂先后与8辆车发生剐蹭,在当时已经被拦下的情况下,加工门冲出了人群逃逸,在逃逸过程中又撞上了等红灯的宝马车,整个过程造成了两人死亡4人重伤的严重后果,可以说情节恶劣,社会影响极坏,最后一点是他没有取得受害人及其家属的谅解,可以说他唯一的一根救命稻草也没有了综合以上几种情况,潘明明被判处死刑的可能性还是非常大的!

#上海大渡河路金沙江路5死7伤交通事故案”#今天早上9点半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二中院院长郭伟清担任审判长。

被告人今年63岁,有故意犯罪的案底,这次构成累犯,检方要求按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从重处理。该案,极有可能判处死刑。

10月24日也是在9时许,被告人陈立伟驾驶其儿媳的东风日产轿车,由于轻微碰撞助动车,后逃逸,以最高161公里的时速,违法变道、闯红灯,结果造成五死七伤(一重伤)的惨剧。

之前有个玛莎拉蒂撞宝马案的,危险驾驶罪,二死一重伤,判决前由于跟受害人达成1000万赔偿协议,判了死缓。

这次是东方日产车,危害公共安全,五死七伤的严重后果,并且主观故意,极其恶劣,社会影响大。有报道,受害人邬某,系家中独子,这次天降横祸,车毁人亡,家属至今未得到道歉或任何赔偿,且被告人累犯,极有可能判处死刑。

如果你在珠三角的城市,开奔驰宝马根本不算什么,因为满大街都是奔驰宝马,开保时捷、玛莎拉蒂也不算什么,只有劳斯莱斯、本特利这些五百万以上的车才能牛逼一点点。

《艺术人生》

日常生活中,说话、做事是一门极其高深的艺术。

话要软着说,事要硬着做,这才是完美的艺术人生。

和别人打交道,要讲究柔弱似水、以柔克刚。如果横冲直撞,牛气冲天,只会把身边的人都得罪干净,甚至还会把事情弄得糟透顶,导致坑爹、坑夫、坑蜜友。

重庆保时捷闯红灯女;河南玛莎拉蒂撞宝马女;南昌玛莎拉蒂醉驾女;都是因为不会说话,自以为了不起惹的祸。以为开豪车,住洋楼,有强硬的社会关系网,就可以为所欲为,肆无忌惮!就可以高人一等、显露其身份的尊贵?其实,那是缺乏修为的愚昧无知。要知道一个人自身拥有良好的道德修为,才是最尊贵的身份象征。

再说做事,做事讲究的是一种能力,是效率和执行力的具体体现。如果摇摆不定,那就什么事也做不成。《亮剑》中李云龙打平安县城那一桥段就是鲜明的例子,完美地彰显了李云龙、孔捷、丁伟,晋西北铁三角做事的真正能力不是吹出来的,硬气果真名不虚传。

人生在世,既需要脚踏实地、坚韧不拔地做事情;也需要有能力,有定力、有王者霸气。这样才能取得傲人的成绩,不虚枉活此生。

所以说:说话如水,要柔软,言辞温和,懂得分寸,总是给人一种如沐春风之感,这样才能拥有好人缘,获得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做事如山,要刚硬,有底线,说到做到,不婆婆妈妈。这样才能把任何事情做得漂漂亮亮,干净利落!获得更多的尊重和信任。

说话如水,做事如山,刚柔并济,不卑不亢,人生必然所向披靡。

军营的空地上,众人围住那个少妇,说:“难道你想亲自杀死这个人吗?” 妇人说:“有何不敢!”说完就要拔刀向前。大家都怕了,又憎恨那个惹事的人,于是就把他斩了。妇人上前捧了那犯人的一捧血,喝了,然后领着两个孩子扬长而去。

这名妇人,其丈夫唤作戴十,人们称她戴梁氏。他的丈夫在兵乱后住在洛阳东南的左家庄,靠给人帮佣做工维持生计,是个老实本分的人。

癸卯年八月,有一个大官的门房将马放在戴十看护的豆田里。戴十怕马糟蹋了庄稼,就把那牲畜赶了出来。门房大怒,用马鞭对戴十连抽,也是那苦命人身子单薄,竟给这恶奴抽得伤重而死!

戴十的妻子梁氏,就带着两个孩子,抬着丈夫的尸体,来到大官所在的军营中去告状。那个打人的门房本是一个贵族的家奴,平时跋扈惯了,营中的人都讨厌他,但又忌惮他的主人,因此决定还是要保他。

军营中管事的人牵出两头牛,并拿出一板银子,对那妇人说:“你的丈夫已经死了,这也是他的命啊!可你还要养活两个孩子。人死不能复生,不如你拿了这牛和银子,放过那个人吧!”

那妇人说:“我的丈夫没有过错,却被那人打死了,我又怎么能被你们的钱物收买呢?杀人就要偿命。如果能治他死罪,我们母子就是去街上讨饭,也心甘情愿啊!”

众人看她意志坚定,于是吓她道:“难道你想亲自杀死他吗?”妇人道:“有何不敢!”说着就要动手。

在妇人的坚持下,那恶奴终于被杀头。妇人饮其血,以示夫仇已报,然后带着两个孩子离开了。

@逸事录

这是记录在金朝元好问的笔记《续夷坚志》里的一个小故事。故事中的梁氏,为了报杀夫之仇,不惜犯险,去军营中为丈夫讨回公道;在面对财物的诱惑时也不曾动摇,终于使恶人伏法,大仇得报。

或许在某些“现实主义者”眼里,梁氏的做法有些傻——即使一命抵一命,其丈夫也不能复生,何不拿了财物,解决眼前两个孩子的抚养问题,岂不更实惠?

但这世间还有一样东西叫正义。

正如猫腻的小说《庆余年》所描述的,穿越的范闲,没有因眼前唾手可得的富贵,而放弃对自己母亲死因的追查;甚至为了给母亲报仇,而不惜与心机武功都堪称天下最强的庆帝为敌——哪怕玉石俱焚,也要彰显心中的那点正义;

正如前段时间闹得沸沸扬扬的“河南玛莎拉蒂撞宝马案”,死者家属宁可放弃几百万的高额赔偿,也要请求法院判谭某某死刑,为的也就是那“杀人偿命”的朴素正义;

因为,不是每一种恶都可以被原谅,也不是每一种罪都可以用金钱免除!

其实很简单的道理,BBA里面最顶级的轿车,7系/S级/A8根本不用参加碰撞测试,它们每一代的安全性都领先当时的碰撞标准至少十年没问题。

(植入个老例子:河南永城宝马7系被玛莎拉蒂SUV追尾的案例。那台7系是01年底问世的E66,被玛莎拉蒂120至135公里的车速追尾,后排仍然有很多生存空间。当然,就算那台7系油箱不爆炸,人在如此巨大冲击力之下也凶多吉少。但也能看得出来二十年前的7系已经具备极高的“车身冗余度”,也就是说任何一个位置的防护都是“过剩”的)

按这样说,是不是之后的车都可以放弃安全性进步,安心做轻量化了呢?

当然不是,每一代7系/S级/A8的强度,都在不断进步!即便它们没有了“碰撞测试”的鞭策,但因为它们代表这个品牌最尖端的技术、最高的标准,所以“安全性”作为一台车最重要的指标,一定只能进步!

这里也要驳斥国内一些所谓的车身专家“车厂安全性设计都以碰撞测试为参考”的荒唐说法!我只能说:那是您的车厂和您设计的车因为成本和眼光的关系只盯着碰撞测试,但绝不是全世界所有车厂/所有汽车都是这样的要求!

正所谓莫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虽然在汽车这门生意当中,谁都不是“君子”!但德系旗舰级轿车,确实要“表达出自己在科技、设计、安全性方面最新的进步,也为了捍卫这些车型数十年来积累的江湖地位”,有这句话就足矣了。

“你怎么如此冷血?”9月2日,湖南娄底,醉酒后的28岁女子驾驶宝马车撞人后,将人挂在车左前方拖行1公里,直至警方将其拦停。

女子肖某驾驶的宝马车与女子谢某驾驶的两轮电动车追尾后,谢某的衣服被卡入车辆左前角。肖某为了逃离现场,一路拖行着谢某。被执勤交警拦停后,肖某拒不下车,也不配合酒精测试,反而试图打电话“找关系”。下了车后,还表现出一副毫不在意的样子。

目前,肖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谢某正在医院医治,生命体征平稳。

被挂在车上拖行1公里,想想都知道有多疼,肖某也太残忍了吧。画面中,谢某躺在车底,光着脚,裤子都掉了。交警愤怒地指着躺在车下的谢某问肖某“你看看这是什么?”真的是恶魔在人间啊,必须严惩。

肖某如此恶劣的行为,让我想起来河南永城市谭某某酒后驾驶玛莎拉蒂撞宝马一案,都是酒后、都是年轻多金、都是如此的漠视生命。那么,本案中的肖某会面临怎样的法律责任呢?

有人说,肖某构成了交通肇事罪;还有人说,肖某构成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也有人说,肖某构成了故意杀人罪。到底谁说得对呢?

肖某一共实施了三个行为:醉酒后驾车、与谢某发生交通事故、发生交通事故后将谢某拖行1公里。法律上,肖某醉酒后驾车,构成危险驾驶罪。醉酒驾车过程中与谢某相撞,如果谢某构成重伤,肖某则构成交通肇事罪并有逃逸的升格处罚情节。

《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但是,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而肖某是在明知谢某被拖行的情况下,继续驾车行驶,主观上抱着放任出现谢某死亡结果的目的。所以,可能涉嫌构成故意杀人罪。

最终,几个罪名中只有故意杀人罪的处罚最重。故,应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肖某可能面临3年以上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

那么,对于肖某拖行谢某1公里的行为,你认为应该怎么处刑呢?#媒体:必须严查严惩宝马撞人拖行事件# #娄底头条#

@屈增辉律师关注我,在生活中学法、懂法。

惨不忍睹!河北邯郸,突发一起重大交通事故。某十字路口,10多名骑电动车的市民在便道上等红灯。突然,一辆白色轿车从后面冲过来,连续撞到多人,并碾压过去,现场惨不忍睹。交警迅速赶到,但肇事司机连路都走不稳,疑似醉驾,已被警方控制。目前,伤亡情况不明。

真是祸从天降!10多个市民遵守交通规则,在便道上等待通行,却遭遇如此重大事故,实在让人想不到。公众也很关心受伤市民的伤亡情况,但愿不会发生严重后果。最新消息,#邯郸轿车撞人已致4死 另10人受伤# 头条热榜

看到这个新闻,直接就联想到去年大连的宝马司机撞人致5人死亡、8人受伤的严重事件。如果本案中肇事司机也是报复社会,那就太可怕了!

那么肇事司机的行为该如何定性呢?

如果肇事司机是酒驾,经检测体内酒精含量超过80mg/100ml,则属于醉驾,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犯本罪的一般处拘役,并处罚金。

如果司机酒驾且造成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则构成交通肇事罪。此情形下,并不是数罪并罚,而是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交通肇事罪最高刑可达有期徒刑。因此,应当按照交通肇事罪处罚。

如果肇事司机醉驾,且造成重大伤亡,严重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安全,则涉嫌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醉酒驾车犯罪法律适用问题指导意见及相关典型案例的通知》(法发〔〕47号),“行为人明知酒后驾车违法、醉酒驾车会危害公共安全,却无视法律醉酒驾车,特别是在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造成重大伤亡,说明行为人主观上对持续发生的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对此类醉酒驾车造成重大伤亡的,应依法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

具体到本案,最终构成何罪,要看肇事司机是否醉驾,以及被撞市民的伤亡情况。从视频看,现场还是比较惨烈的。而被撞的市民都是在便道等待通行,没有任何责任,显然肇事司机是全责。从视频看,肇事司机醉的不轻,而且是连续撞击多名路人,个人认为,大概率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本罪最高可判处死刑。

从大连宝马撞人事件,到玛莎拉蒂撞击宝马事件,再到本案,教训是非常惨痛的。

酒驾,不仅是对自己生命的漠视,更是是对他人生命的重大威胁。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因为酒驾发生事故的太多了,毁灭了多个家庭,多少人的人生轨迹为此发生了变化。这些教训还不够深刻吗?

对此,您认为肇事司机构成何罪呢?欢迎评论!#邯郸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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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你们局长过来!”江西南昌,一名驾驶玛莎拉蒂女司机涉嫌醉驾被交警查获,女子多次对交警称叫XX过来,并试图打电话。交警则回复,“叫谁来都没用”,“你说出任何人的名字,都是在害他,你就配合好完了。”整个酒精测试过程长达17分钟才完成,而她一共吹气了66次,最后一次检测为117mg/100ml。当晚被送至医院做抽血检测。最终因危险驾驶罪被刑事立案。(来源澎湃新闻)

#普法行动#

看女子的样子,背后应该是有人。下次遇到这种开着豪车的女司机挑衅执勤民警的,首先就要查一下玛莎拉蒂、宝马等豪车是不是她的,会不会又是租着别人的车来打肿脸充胖子。然后再对她进行法律处罚。

从法律上来说,女子应该是知道自己喝了酒而且已经达到了法律惩罚的程度,不然她也不会故意拖延在17分钟内吹气66次,而且还只是在最后一次才成功。这就说明她对醉酒或者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法律规定是明智的。

根据危险驾驶罪的刑法规定,在醉酒状态,或者以追逐竞驶、严重超载、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等方式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并危及公共安全所构成的,就构成危险驾驶罪。

这个罪所保护的社会管理秩序,并不是说只要是喝酒开车就构成本罪。它需要达到明确的数值标准,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否则就是酒后驾驶,即便不构成犯罪,也要受到治安处罚。

本案中的玛莎拉蒂女司机在明知道自己可能涉嫌醉酒后驾车的情况下,故意拖延阻碍交警的正常执法,最终鉴定结果表明,她血液酒精含量为117毫克,这远远超过了醉酒驾车的100毫克标准。

因此,别说她认识局长,就算她认识如来佛祖,在我国的法律上,她依旧构成危险驾驶罪。本罪是社会中数量最多的犯罪类型,法律也并没有说将其判有期徒刑,只是说拘役加罚款。而拘役时间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也算是让他们长个教训。

至于女司机口中的XX,无论他是个什么领导,都希望他能秉公办理,认识领导不代表可以为所欲为,只会害了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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