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下午,烟台高速交警莱州大队民警在莱州收费站执勤时,远远看到一辆潍坊牌照的小型普通客车停在了收费站入口匝道处,驾驶员和副驾驶正在交换位置,民警立即拦下了这辆小轿车,面对民警检查,男子坚称没有开过车,民警通过查询发现,一直是该男子驾驶车辆,且男子从未取得过驾驶证。
经询问,两人从潍坊到莱州买海鲜,返程时,男子以为没有交警,便驾驶车辆上高速,哪知刚上高速就遇到了检查,随后慌忙更换驾驶员,但还是被民警发现。
民警对两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其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15日以下的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