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昆山,发生了一起极为恶劣的围殴事件,一小区门口,物业和业主发生矛盾冲突后,物业先后从门岗拿来铁棍、灭火器、消防斧殴打、威胁业主,物业男子叫嚣:和我过不去就卖房,就这个实力,不服试试看?
事发于5月3日,在江苏昆山周市镇天逸华庭小区,多名物业人员持械殴打业主。
围殴视频曝光后,可以从视频中了解到被围殴的男子身穿红衣,而带头打人的物业男子,则是先是从门岗拿出铁棍对业主进行殴打,其后又从门岗内拿出灭火器对业主进行威胁,其后又拿出消防斧进行威胁,其“武器”一件比一件凶悍,让人极为害怕。
据该小区物管回复,物业男子打人不是无缘无故打人的,疑似是业主辱骂或者是打了物业男子的爸爸。
事发后,有人报警,当地警方已介入,警方称已受理案件,目前正在调查中。【来源:百姓关注、中国网资讯】
#观鱼论法#
1、物业男子带人围殴业主的视频内容,真的让人害怕极了。很多人打工存钱就为了在大城市买一处自己的房子,可谁敢想象自己千辛万苦买到房子后面对的生活居然是这样的?物业不是服务方吗?怎么敢如此嚣张?
具体到本事件中,从视频内容来看,红衣业主男子的遭遇,真的让人感同身受,那来自保安手里铁棍一棒棒打在身上的疼痛,真的让人痛彻心扉,也寒心莫名,他们是保安,本该保护小区一方平安的人啊,可真实情况是“骑”在业主的头上作威作福。
哦,忘了说,还是各业主出了钱把他们养起来的。这似乎怪业主自作自受?
2、也幸好,我们还能依靠法律来保护自己。那么,本事件中,打业主的物业男子的行为,如何定性呢?
毫无疑问,该物业男子的行为,已经违法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的规定:(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这里需要注意,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若造成轻伤的结果,那么打人者不但违法,还犯罪了,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据《刑法》第234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建议被打的业主去医疗机构做一个伤情鉴定,一来是生命安全无小事,万一真被打出一个好歹,能够及时进行医疗治愈;二是不能对违法犯罪分子纵容,尤其是那种嚣张跋扈、不知悔改的人,更不能纵容。
当然了,本事件如何处理,咱们一切以警方的通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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