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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灯饰家具 天津买灯具灯饰去哪里买

时间:2020-11-12 16:2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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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灯饰家具 天津买灯具灯饰去哪里买

“退租后把门都拆走了!”天津,刘先生的孩子准备结婚,原来租给周女士的房子他要收回,可是没想到带着孩子去看婚房时,却发现房间内的吊扇、灯具、地板以及房间内的几个门都拆走了,他真是怒火攻心!

对此,租客周女士却有不同意见,她说:如果地板是瓷砖,我也会砸碎拿走的。两人的租赁合同到底是如何规定的呢?

【胡究法看法】

1、这个房子本来是租给餐饮老板,去年因为疫情,生意不好,就开始租给周女士开瑜伽店。瑜伽店是一个女性高消费的地方,周女士提出重新装修,刘先生表示同意,并主动降低300元的房租。

同时,两人书面约定合同:当周女士退租时,她装修的东西不能移除,刘先生对室内所有的物品具有所有权。

民法典第465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既然周女士已经答应了不拆除装修的物品,那么她为什么要反悔呢?

2、其实,作为租客,经常会需要对所承租的房屋进行装修,能否装修以及装修后的装饰装修物,如何处理这些矛盾,法律都有明确规定。

首先,要装修房子,必须经过房东的同意,否则后果相当严重。

民法典第715条规定: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也就是说,房东一旦不同意装修,无论房客装修得多么豪华,房东都可以要求你立即拆除,并恢复到没有装修钱的样子,也就是你得砸掉一个,重新装修一个。

其次,房客同意装修的情况下,承租到期后,对于室内物品可以约定处理,主要是那些没有形成附合的物品,比如电扇等,可以由租客拆除,也可以不拆除。而如果没有约定,这些电扇等物品,租客是可以拿走的。

《最高院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第8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最后,房东也可以就房子的装修达成协议,有的老房子装修,可以约定由租客装修免除几个月的租金,或者房东和租客一同出资装修等等。

3、按照周女士和刘先生的书面合同约定,周女士没有权利将屋内的物品移除,而周女士为什么振振有词呢?

周女士说,当时租这个房子的时候,是准备长干的,所以才花了几万块装修,她口头与周先生说了,最低要干四五年,现在刚干了1年,刘先生就要求退租,所以她才出此下策。

民法典第469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如果能证明周女士所说,两人的约定是有效的。

但是,刘先生却否认自己说这样的话,他说如果不是孩子结婚,他没有办法才让周女士退租的,孩子年纪大了谈了女朋友不容易,给孩子准备个新房也是父母必须做的事儿!

周女士非常气愤,她说:既然你想结婚,你的婚房肯定需要重新装修的,我拆走我装修的东西不会影响你。

最后,刘先生表示,如果周女士不把拆走的东西装好,他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到法院起诉周女士。

笔者想说的是,周女士签订租赁和装修协议的时候,有一点失误,就是没有写清楚。

她其实应该在协议里多写一句:租赁期间为4年,租赁期间,如果刘先生单方面退租,必须赔偿损失,并且周女士有权将装修的物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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