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今天租客微信我,说热水器坏了,需要维修,让我找师傅上门看看。这个租客租用我的房子有2年了,当时她入住的时候,家私家电都是新的,买了半年时间,而且我买的都是品牌。
现在她差不多用了2年时间,热水器坏了,让我出费用去维修。
我感觉不是很合理,如果说你是刚住进去几个月半年,那我有这个义务去维修好,关键是你已经住了差不多2年,而且这些家电都是新的,不存在元器件老化问题,按道理应该租客自己承担。
举个我们自己的例子,房东把房子租给我们后,我们有什么大大小小的维修都是自己解决的。
大家怎么看呢?认为这个费用该谁承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