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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人民医院 温岭人民医院发热门诊

时间:2020-07-02 21: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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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人民医院 温岭人民医院发热门诊

今天看到温岭人民医院的科研人员全球首次发现隐藏基因,确实能证明医院的实力,但是从患者反馈来看,温一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我认识的温岭人基本上就是小病在温一,检查结果不好要动刀去椒江临海或者恩泽,大病直接上海杭州。

去年人民医院也获得了三甲的认定,希望这几年多多引进人才,增强实力,让本地人放心。

在台州的您准备啥时候买票乘乘香S1?#台州# #台州头条# #台州身边事#

澄江小桔灯

台州市域铁路S1线一期工程线路呈南北走向,是椒江区、路桥区及温岭市间重要的城市快速联系通道。该项目于6月30日试运行,计划于年底开通初期运营。全线设站15座,由北向南分别是:台州火车站站、学院路站、国博中心站、汇丰路站、锦泰站、恩泽医院站、台州汽车南站站、泽国站、温岭火车站站、汇川王站、温岭第一人民医院站、九龙大道站、万昌路站、南屏站、城南站。在台州的您准备啥时候买票乘乘香?

新河以前应该是温岭的老二吧。不管是新河中学,还是新河医院。除了温岭城里的县中和人民医院,排第二的都是新河。新河的邮编是317502,你就知道了当年的地位。

七八十年代,可能新河中学是最强的,比温岭县中还厉害。直到九十年代时名气还很大,都说如果体育好,去新河中学读,连黄岩成绩好的都跑新河读书的。

但是如今的新河镇,应该都几十年没什么发展了。国道线兴起后,泽国大溪飞速发展,而新河原地踏步了。以后滨海兴起,箬横镇发展肯定会更好。

#台州头条# #台州身边事# #温岭#

台州骨伤医院,台州骨科医院,真是傻傻分不清啊[泪奔][泪奔][泪奔]今天,温岭的台州骨伤医院,投资2亿的住院部门诊大楼,今天正式启用。看这规模,跟椒江的台州骨科医院相当,不知道两家医院是不是一家,都是以章氏骨科为特色品牌的专科医院,路桥的台州章氏骨科医院也挂牌章氏[笑哭][笑哭][笑哭]估计章氏骨伤疗法确实有它独到之处,也说明这行当也赚钱啊,金牙银眼铜骨不是吹的[不看][不看][不看]#台州# #台州头条# #台州身边事#

【男子陪妻子去医院检查是否怀孕,医生误开“流产单”:模板错误】3月16日,浙江温岭。男子带着妻子来医院检查,看看是否怀孕的时候,丈夫一开始没有注意医生开的单子,直到去缴费的时候发现竟是“流产单”,男子气愤的找到医生理论,得到的答复却是模板错误

温岭、泽国、椒江好的口腔医院或者口腔诊所有哪些,大家有可以推荐一下吗?矫正牙齿或者种植。最好医生都是资质深的、技术好的

浙江温岭,一男子带着自己的妻子去医院检查是否怀孕时,被医院开了一张流产单。还好男子在缴费时多看了一眼,才没有让错误蔓延。

当男子拿着流产单去找医生时,医生急冲冲的将单子接过去撕碎了,并告诉男子说是模板错了。

@雨田妈妈 说说我的看法。

首先男子的细心真的值得表扬,其实很多时候,我们看病时并不太注意医生写了些什么。

大家都知道的,一个是因为很多医生的字很有特色,不是一般人能看得懂的;二来也是因为那些专用医学术语,确实看不懂。

这位男子的细心不但救了自己孩子一命,也给医生提了个醒,开单需谨慎。

其次,医生开单错误,确实是她的失职,真的很难想象,如果男子没有看那么一下,后来会有多大纠纷。

不过想想,医生每天看诊那么多人,人忙的时候就容易出错,况且她们都是按照固定模板,电脑开单,很容易出错。

其实很多老医生,对电脑操作都不熟练,既容易出错,速度也很慢。

术业有专攻,希望医院在这方面能有所改善,不要让走能力的医生,输在电脑开单上。

最后不管怎么说,这次的事情都是医生的责任,还好有惊无险。不过也应该吸取教训,下次开单前,一定要仔细一点,多检查一遍,不要让自己辛苦累积的名誉,败在粗心上面。#浙江温岭# #温岭# #依伊书院打卡日更第十九天#

12月2日0时至21时,浙江省台州温岭市新增8例阳性感染者目前上述病例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排查到的密接人员均已落实相应管控措施。虽然这不是一个好消息,但是台州温岭也传来了一个好消息。

根据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经市突发公

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研判,现就有序放开

我市棋牌室、酒吧、 KTV 等室内密闭公共场所,影剧院、文化馆等公共场所,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饮服务单位、街边烧烤、大排档等经营场所,宗教活动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养老机构等有序恢复正常运营,实行常态化疫情防控管理措施。三年了,什么时候能回到正常的生活,这应该是14亿中国人的心声。这三年来,中国人民经历了太多,付出了太多,失去了太多,现在除了坚持,还是坚持。

12月3日0—23时,温岭市新增4例阳性感染者,主要轨迹公布,有涉及温岭购物中心小吃街、九龙汇商业街

12月3日0时至23时,温岭市新增4例阳性感染者。目前上述病例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排查到的密接人员均已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涉及温岭市范围内的主要轨迹如下:

感染者1:为卡口“落地检”发现,系省外返回温岭人员

12月2日:8时12分,乘坐G197次列车(4车06B),16时10分抵达温岭火车站,乘坐私家车到石桥头镇中扇新村住所。

感染者2:为卡口“落地检”发现,系省外返回温岭人员

12月2日:乘坐G3232次列车,22时41分到达上海虹桥站。

12月3日:乘坐D3201次列车,11时34分到达温岭火车站。

感染者3:为居家隔离点发现,系12月2日报告的感染者1的密切接触者

11月30日:横峰街道后洋郑村。

12月1日:横峰街道后洋郑村、工商银行(城北支行)。

12月2日:横峰街道后洋郑村。

感染者4:为集中隔离点发现,系12月2日报告的感染者1的密切接触者

11月29日:横峰街道后洋郑村。

11月30日:温岭购物中心小吃街、九龙汇商业街。

12月1日:楼旗大厦、神童门村。

12月2日:横峰街道后洋郑村。

有以上轨迹时空交集的人员请立即向属地镇(街道)、村(社区)、酒店报告,配合落实相应疫情防控措施。疫情防控一刻不能放松,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加强防范意识,做好个人防护,按要求参加常态化核酸检测,涉疫信息以官方发布为准。省外来温岭人员第一时间完成“落地检”,严格落实“3天3检”,期间不参加聚餐、聚会等聚集性活动,不进入人群密集场所和重点机构,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温岭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应急指挥部

12月3日

#台州公安抗击【烟花】#7月24日,温岭市公安局太平派出所民警辅警在医院开展防汛工作,在易进水地点铺设防汛专用沙。

黄码了,怎么办?

疫情肆虐已经三年多了,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一个个逆行的身影在时刻感动着我们,我一直健康绿码着,感谢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并着人民至上的价值观念;我充分享受着中国在抗击新冠疫情过程中的制度优势。今天我却被黄码了,由于我看牙去了创业大厦的朗德,健康码变黄了,主要是有一例省外阳性感染者系自驾来温岭人员,11月21日12时经嘉兴进入浙江境内,途经奉化服务区、台州临海邵家渡服务区,于16时30分左右抵达温岭。经过11月25日:帕瑞思•朴雅酒店、创业大厦;11月26日:帕瑞思•朴雅酒店、创业大厦。所以我就被黄码了,为此一及时去定点医院做了单管核酸检测;二取消下乡去农户指导生产的行动计划;三根据指挥部规定,我自行居家观察。我没有怨念,心情平静,静待绿码。

额外的感叹一下:请各位自重,认真对待自己的健康状况,对自己负责也对别人负责;同时对于自由职业的和店主们同情一下,你们面临着日常生活的着落、房子的断供,信用卡的逾期,生活的压力超前的大,但我坚信你们同时面临挑战,在疫情的契机之下催生出了很多“新兴职业”,也相信我们的今曰头条平台会给他们各种各样的机遇,相信你们会找到很多都是“闻所未闻”的了新事业。总之世事无常,珍惜当下,愿山河无恙,人间皆安#愿疫情早点过去恢复正常的生活。

9月11日 ,浙江温岭市城东街道,有一男子当街行凶,将一女子刺伤倒地,还挟持了女子的儿子,对此现场有人呼喊“孩子是无辜的 ”,随后警方赶到现场将涉事男子抓获。根据警方通报,行凶者为周某(男 35岁 贵州籍),因与郭某(女 ,37岁, 云南籍)有矛盾,将郭某及其儿子捅伤,郭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其子在医院救治中 无生命危险。目前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

现在正是举国欢庆的时候,而温岭却发生了一起杀人案件。周某在光天化日之下就杀害了一个女子。他们年龄相仿也都是外地人,不知道他们之间是什么矛盾竟然让他产生报复的念头。

周某持刀先杀害了郭某,他的行为涉嫌故意杀人罪。当时郭某正带着儿子在街道,她们根本不知道有人会杀害自己,丝毫没有防备。周某出去带着刀子估计他是有预谋性犯罪,正常人谁会带刀具出门呢?他导致郭某死亡,他就涉嫌犯罪而不问他们之间是什么恩怨了,这都是周某杀人的动机并不影响犯罪的成立。不过我国最高法院出台的文件规定,婚恋或家庭矛盾导致的杀人案件,要慎重使用死刑;如果被害人对于案件的发生也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可不判决被告人死刑。

警察就要查明他们之间是什么关系,被害人生前有无过错, 他们之间有无经济纠纷或情感纠纷。如果女方生前对周某有重大过错的,法官可不判决其死刑。

周某还用刀劫持了女方的孩子,很多人都说别伤害到孩子。那么周某的行为涉嫌故意杀人罪或是抢劫罪。如果他劫持孩子的目的是为了让女方家人给他钱,那么他就涉嫌抢劫罪。即使他事实上没有获得金钱但他劫持了孩子,对孩子的身心造成伤害,他主观也具有谋取财物的故意,仍然按照抢劫罪论处。因为抢劫罪中并不要求行为人事实上拿到被害人给予的金钱作为犯罪成立的标准,只要他实施了威胁或暴力殴打他人的行为,提出给出财物的要求就成立犯罪。如果他当时不为了金钱而是报复或其他目的而劫持孩子,他涉嫌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罪。但后来警察及时赶到了现场,夺取了他的刀,他没有造成孩子死亡或更严重的伤害,他就是犯罪的未遂,即便如此他仍然涉嫌犯罪了。

当时有人报警了,男子并没有逃跑,他算自首吗?刑法第67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诉自己的罪行的行为。周某不是自己报案,但他见到警察后没有逃跑,如果他到案能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他也算自首的。但自首绝不是获得免死的金牌,法官还要看其犯罪情节、认罪态度、案件的经过等综合判断。他伤害了未成年人,根据法律规定,他是要被从重处罚的。

未经批准,某眼科医院擅自开展义诊活动被处罚

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1.该地点西侧有两女一男三名穿白大褂人员正站在桌子旁,其中两名女性一名正在使用仪器为一名老人观察眼睛,一名还在与一名老人对话,男性站在旁边(已拍照);以上三人身旁的桌子上放着一份封塑宣传册,上面印有“白内障主刀专家”“黄某某”“李某某”等信息,桌子上还有印着“某某五官科医院的《通知书》,”白内障手术就选某某五官科医院等相关印刷资料及18份《某某五官科医院“慈善开启光明”眼健康普查表》,表里登记姓名等信息。

房间南侧墙上应有一块广告牌,上面印有“某某五官科医院:温岭横峰102岁老人成功免费摘除白内障”相关照片及文字。

经调查,主要违法事实如下:当事人某某五官科医院有限公司(某某五官科医院)2月23日未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擅自在老人协会开展眼科义诊活动。义诊医生王某某是执业医师。因义诊活动是免费的,无违法所得。现场的裂隙灯及普查表等物品为当事人所有,供当事人为顾客提供眼科义诊服务时使用。

行政处罚结果:1、没收裂隙灯一台;2、处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

以案例科普医疗常识,让医疗纠纷处理更简单

张文波医疗律师团队专注全国医疗纠纷处理十四年

本文作者:张文波医疗律师团队钟灵毓#我要上 头条# #清风计划# #我来科普# #眼科# #法律小讲堂#

“太冲动了!”9月11日,浙江台州。温岭市城东街道时代广场,一男子当街持刀行凶,将一对母子捅伤。其中女子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女子的儿子站在她身边哭得撕心裂肺。

视频画面显示,疑似事发在一处核酸检测点附近。一名女子浑身是血,一动不动地倒在地上。女子的旁边站着一个幼儿,他的身上满是血迹,大声哭喊着,想要叫醒自己的妈妈。

一个男子手持凶器站着幼儿的旁边,刀上沾满了鲜红的血液。由于男子持刀,且离幼儿很近,周围的群众都不敢太靠近。

现场有两位黑衣大哥拿着移动护栏,防止行凶男子进一步的冲动行为,有人对行凶男子喊道:“孩子是无辜的,不要伤害他!”

当天,当地警方发布通报:事发在温岭市城东街道时代广场,行凶者周某(男,35岁,贵州籍)在现场被抓获,2名伤员已送医院救治。

经侦查,犯罪嫌疑人周某因与郭某(女,37岁,云南籍)有矛盾,将郭某及其儿子捅伤,郭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其子在医院救治中,暂无生命危险。

目前,周某已被刑事强制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事发后,有网友评论,女的躺在地上死了,小孩满身是血,站在边上哭得撕心裂肺。妈妈就在自己面前被杀了,估计这小孩一辈子都有心里阴影啊!

还有本地网友表示,我就是温岭的,我的朋友群里已经发出来了,场面太血腥,孩子衣服上都是血,真的太可怜了。

同时,有知情网友表示,我早上10点多去做核酸的时候,人已经被拉走了,现场还有血迹。周围人还说是一对母子,听说是女的插队导致。

1、那么,周某的行为,从法律上应该如何判定?

我们常说:杀人偿命,天经地义。可见故意杀人是十分恶劣的刑事犯罪,我国法律对于故意杀人者的处罚也是极其严厉的。

具体到本案,周某手持凶器,当街杀死一名女子,再捅伤女子的儿子。如果不是群众劝阻,幼儿可能也会惨遭毒手。

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案中,周某手持凶器当街行凶,致1死1伤,其中一人还是幼儿。且事发在公共场合,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当属情节恶劣的情形。

所以,周某很有可能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2、周某会被判处死刑吗?

不一定!因为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案件,因被害方的过错行为引起的案件,案发后真诚悔罪并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的案件,应当慎用死刑。

换而言之,如果周某和女子存在情感纠葛,且女子存在重大过错行为,那么周某可能不会被判处死刑。

3、周某的行为剥夺了女子生命的权利,损害了幼儿身体健康的权利,这是一种侵权行为。

所以,除了要承担刑事责任外,周某还要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受害者损失。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4、最后,我们常说:冲动是魔鬼。这句话一点没错,很多刑事案件,都是罪犯一时冲动造成的。

面对严厉的法律处罚,有些人悔不当初,为什么会这么冲动?如果当时能忍一忍,就不会造成如今的局面。

冲动是要付出代价的,不管起因如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违法、犯罪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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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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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岭在集中隔离点发现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据台州发布,8月31日6时18分,温岭市在集中隔离点发现1例省外来温岭初筛阳性感染者,经复核结果为阳性,该无症状感染者系省外阳性病例的密切接触人员。台州市、温岭市两级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迅速开展流调溯源、隔离管控、核酸检测等工作。

经初步流调,该无症状感染者郑某某,女,在温岭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8月30日乘坐D2284次列车于18时30分抵达温岭动车站,19时左右乘坐出租车(浙JDT6900)入住大溪新世界国际大酒店,19时35分左右步行至大溪美食街老松小炒店就餐,21时10分左右步行至豪景花苑朋友家,22时56分左右步行返回大溪新世界国际大酒店直至被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有以上轨迹时空交集的人员请立即向属地镇(街道)、村(社区)、酒店报告,配合落实相应疫情防控措施。

未名河畔注意到,截至8月30日24时,台州已经保持14天病例为零增长了,如下图。

为此建议:

一是快速接种疫苗。可以根据政府有关部门建议,不妨主动接种新冠肺炎疫苗,因为它是最经济有效的手段之一。

二是每天关注疫情变化。可以按照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做好疫情防控,特别要做到“三个不”: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

三是保持良好生活习惯。平时可以加强室内通风,保持愉快的心情,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工作氛围和创业氛围。必要时,也可以跟着刘畊宏做室内毽子操或其他健身操。

四是减少外出活动。非必要不出市、不出国,平时保持社交距离,在医院、超市、飞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等公共场所,要注意保持一定距离。确有必要外出的,做好亮码、测温、戴口罩等。

五是勤于排查病况。平时有个头疼脑热,赶紧去看医生,千万不要拖沓。

六是主动呈报行程。如果从外地出差返回,不能隐瞒行程,主动报告有关单位,方便采取应对措施,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对自己对别人都是负责。

七是科学使用公厕。疫情期间最好是少用或不用公共厕所,实在要用,注意全程佩戴口罩,不要直接接触公厕设施,可以垫一张纸接触门把手、冲厕按钮等,也不要在公厕内抽烟、咳嗽、吐痰等。

八是定期参加核酸检测。必要时,配合政府部门做好全员核酸检测,共同做好防疫。

建议大家减少不必要的聚会,特别要注意上述事项,防范措施一定要做好做到位。

今天周三,大家为了生活、为了将来、为了梦想继续奔波,全国大中小学校师生暑假结束,今天要开学报到了,部分大学毕业生已经找到工作或选择继续读研读博。对于高中毕业生,面临的是大学生涯,正所谓“所谓大学者,非谓有大楼之谓也,有大师之谓也(梅贻琦)”,大学的大千世界正向各位走来了。

俗话说: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相信我,这不是贩卖焦虑,而是为未来的人生作规划。

不管今年考得怎么样,我们都要坚信:未来仍然有无限可能!就像诗人食指写的那样——

朋友,坚定地相信未来吧,

相信不屈不挠的努力,

相信战胜死亡的年轻,

相信未来,热爱生命。

梁启超说: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上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胜于欧洲,则国胜于欧洲,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

少年们,加油!国家繁荣昌盛需要我们大家一起努力!

我是未名河畔,更多消息请看本号其他文章。

【#浙江一中学多人呕吐腹泻#,当地疾控中心:诺如病毒感染】4月15日,浙江台州温岭新河镇长屿中学多名家长向极目新闻记者反映,自家孩子从4月13日晚上开始出现呕吐和腹泻现象,目前学校有多名学生请假前往医院治疗。长屿中学工作人员称,有出现呕吐现象的学生目前在家休息,学校并未放假。4月15日,温岭疾控中心一工作人员称,经过检测,是诺如病毒感染,因该病毒传播比较迅速,本周末停课两天,应该下周一会得到控制。网页链接

令人发指!9月11日9时26分,浙江温岭,37岁女子郭某带着儿子到温岭城东街道某广场,排队做核酸时,突然间,一名男子持刀将其捅伤,致其倒地不起后。该男子又持刀捅刺郭某的儿子时,附近两名黑色衣裤的热心群众见状,随即拿起本用来维持现场秩序的防护栏并将其折叠起来,与该男子形成对峙,阻止其继续伤害孩子。

根据现场视频显示,双方形成对峙,该男子站着嘴里骂骂咧咧地,不知道说着什么,但其不敢冒然继续持刀伤害孩子,因为他怕这两名群众随时会攻击他。

就在双方对峙期间,其他群众报警求助,民警接到报警后,火速赶到现场处置。并当场将该男子抓获归案。

也就是说,这两名热心群众成功将孩子救下。因为是他们拖住该男子,为警方赢得了时间,并成功将其制服。

随后警方发布通报称,行凶男子叫周某,贵州人,今年35岁,其与女子郭某之间有矛盾。目前,周某的行为已经造成了郭某经救救无效死亡的后果,而郭某的儿子因受伤正在医院救治中,但无生命危险。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1、事发后,网友们纷纷谴责周某的行为之余,同时也为两名黑衣热心群众的正义之举点赞!要不是他们及时出手,孩子的生命将会受到严重的危害。因此网友们认为,应当认定两名热心群众的行为是见义勇为。

笔者同意这个观点,对周某令人发指的行为,必须严惩之余,同时也要对两名热心群众的正义之举,予以奖励!

2、周某的行为该如何处罚?

刑法实施的是“罪行法定”原则。意思就是说,行为人该怎么处罚,主要是看行为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适用什么罪名。

具体到本案中,周某持刀致郭某死亡、致其儿子受伤,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没有异议。关键是怎么量刑。

《刑法》第232条规定,不论行为人出于什么目的,只要行为人有杀人之故意并造成被害人死亡,处以上有期徒刑,最高可处死刑。

注意!不论周某的行为最终造成郭某儿子是什么损伤结果,都将作为一个从重处罚的情节。

当然,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对于因婚姻家庭感情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而引发的故意杀人案件,应当与发生在社会上的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其他故意杀人案件有所区别”。即如果警方确定双方是因感情纠纷而引发本案的话,是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对周某从轻处罚的。

3、周某必须承担民事责任

从民法角度来说,一切违法犯罪行为都属于过错行为。而《民法典》也明确规定,过错行为侵害他人造成他人遭受经济损失的,行为人就必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换而言之,周某不仅要被刑事处罚,同时还要赔偿郭某家属的经济损失,及郭某儿子的医药费等一切因受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最后,无论对周某如何从轻,其都将在以上量刑。甚至是无期、死刑的刑事处罚。而这种处罚结果,对于年满35周岁的周某来说,无疑将是沉重的代价!

因此希望广大网友们,无论任何事情,都务必要冷静处置,切勿因一时冲动而做出无法挽回的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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