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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宿迁生猪价格行情 宿迁市生猪今日收购价格

时间:2021-06-13 17: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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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宿迁生猪价格行情 宿迁市生猪今日收购价格

#宿迁头条# 45吨储备猪肉,明起投放!

近日,宿迁市发布了《关于市级储备猪肉投放的公告》

为做好我市国庆节前后猪肉市场保供稳价工作,保障市场供应,稳定消费预期,决定实施市级储备猪肉投放工作。现公告如下:

宿迁饭菜就是实惠,本来是来吃菜煎饼的,结果一碗粥就怼饱了,饼打包带走。[捂脸]

【宿迁这些食品抽检不合格,看看你买过吗?】#宿迁头条#

近期,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网络食品安全专项抽检200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不合格样品6批次,情况通告如下:

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菜市场一楼蔬菜区66号销售的粉皮

二、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菜市场二楼猪肉区12号销售的粉皮

三、宿城区曹再玲小吃店销售的油条

四、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妙博百货经营部销售的紫薯花卷

五、江苏苏果超市有限公司宿迁发展大道店销售南京聪燕食品有限公司的苏式椒盐月饼

六、宿豫区事成包子铺销售的凉粉

宿迁一盲人大哥,卖猪肉被路人狂赞,称肉非常准,要多少就割多少

铅笔点评:视频里的大哥,用手就能摸出几斤几两重,虽然眼睛看不到,但是心却很亮。

很难想象一个盲人的生活有多艰难。

他们的眼睛是一片黑暗,甚至不知道猪肉的颜色,甚至不知道猪长啥样,现在在那里卖猪肉,还能称重,还能切肉,就是不知道怎么收钱啊,现在不是有电子支付了吗?靠耳朵听吗?如果是给纸币的话是靠摸出来吗?

我想应该有一个帮手吧。

盲人的世界真不容易,这种励志的精神值得我们点赞!

这是现代版的“卖油翁”。近日,有网友爆料,江苏宿迁,有一盲人摊主街头卖猪肉,独自完成切肉、剔骨、过秤,你要多少猪肉就给你切多少,而且还会自己杀猪,除了眼睛看不见,其他和正常人完全没有区别。

有网友说:厉害,自食其力,他比谁都看得清,值得尊重。

有网友说:比我四只眼好多了,自愧不如。

有网友说:他这杆秤永远不会骗人。

还有网友说:目无全牛的现实代表,目无全猪。

我们现在看到这盲人摊主看着很轻松的样子,但刚开始他付出了多少汗水和努力,吃了多少苦,还可能受了很多次伤,这些我们都是看不到的。

只想说,这位盲人摊主值得我们学习,努力的人,总会获得收获。

#我要上头条# #宿迁头条#

刘强东说的世界上最好吃的食物是什么?是不是真的很美味?

有一年,刘强东在母校宿迁中学励志演讲时说,他小时候家乡宿迁来龙镇非常的贫穷,每一年只有一两次能吃到猪肉。每次他跟外婆去来龙镇买猪肉,都想着卖猪肉的能多切点肥的,回去可以煸出油,放着以后吃。他还讲了个细节,“回到家里外婆把它切成那个很小的小薄片,然后在锅里面把油给滤(煸)出去,这个猪肉的油啊,平时是会凝固的,变成白色的。”

然后偶尔家里面特别高兴的时候,外婆就挖一勺子荤油放在白米饭里面混着饭吃。他说:“你把这荤油和白米饭一拌起来吃的时候,一人碗里放一勺子。哎呀,觉得真是世界上最好吃的食物!而且后来我还发现,吃完这个碗呢,用那开水烫,还可以当汤喝,喝一碗之后,再倒一碗发现还有油花,然后再喝一碗,所以吃完饭之后,还要喝三到五碗的白水下去。你知道吧,一直喝到碗里开水倒进去都已经看不到油花子了,才舍得把碗拿去洗。”

没有真实经历的人又怎会知道如此的细节与深刻记忆。“不经一番寒彻骨,哪得梅花扑鼻香。”谁会想到,当年在中关村买光盘的从苏北农村来的穷小子有一天会拥有一家市值超过1880亿的企业。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所以,尽管刘强东现在有如此高的身价,但还是被人觉得很接地气,年长的喜欢称他“大强子”,年轻的亲切称他一声“东哥”。

“东哥”吃过的“猪油拌饭”你吃过吗?欢迎发表你的看法点评@张宗业

#刘强东# #猪油拌饭# #成功的秘密#

江苏宿迁,一学校为了让师生吃上放心便宜的猪肉,在学校养猪进入食堂,可没想到被群众举报了。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后,火速前往调查,果然看到学校养了生猪,而且猪还被刚刚宰杀完。经过统计,有3.29吨的猪肉尚未使用。随后,在学校食堂的后厨里,执法人员找到一本记账本,上面记录使用“学校自行养殖的猪肉总计922斤,货值8759元。”​​​市场监督局以食堂使用未经检疫的肉类为由,对学校处以10万元罚款,学校不服,把市场监督局告上法庭。

【给个说法】

学校为了学生的食品安全自行养猪,但是学校最终却因为猪肉的安全问题被罚款,这到底是为什么。

先说一下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的依据是《食品安全法》第34条,该条规定生产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可以对其处10-15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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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认为自己冤枉有两个理由:一个是学校的行为不是经营,而是为全体师生谋福,让大家吃便宜放心的猪肉!另一个是养殖的时候都很用心,从来没有猪病死,只会比市场上的猪吃了更健康。

法院最终认为学校的食堂本来就是盈利性质,养猪卖猪肉给学生属于经营,法律既然有猪肉需要检疫的规定,学校就应该遵守,没有检疫就是违法。因此,法院驳回了学校的诉讼请求。

在庭审中,市场监督管理局还提出了一个学校违法的点就是学校私自杀猪,《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定:“除农村地区个人自宰自食的不实行定点屠宰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定点不得从事生猪屠宰活动。法院最终没有支持学校的请求,也是考虑到了此点。

法律制定的食品安全法等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规定是为了人民的安全考虑,之所以有检疫或者屠宰等一系列的要求也是因为在此之前出现的安全事件太多,也是为了减少类似不良事件的发生。

但是有人认为市场监管局不能只认一个检疫过的章,而不看猪肉实际质量如何,这样执法太过死板。

大家对此事怎么看,欢迎留言讨论关注@一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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