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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试题 国家开放大学法律文书试题

时间:2023-12-24 01: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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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试题 国家开放大学法律文书试题

()粤1971执23932号

鉴于被执行人杨胜德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八条的规定,本院经审查决定,向社会公布其不履行债务的信息。

被执行人杨胜德,男,1974年12月9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61242319741209****,住址: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池河镇顺风村2组。依据生效法律文书,被执行人杨胜德应履行义务如下:偿还货款本金100000元及其相应利息、律师费。被执行人至今尚未全部履行上述义务。

本院责令被执行人立即依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所有义务,并配合法院完成各项执行工作。否则本院将依法采取惩戒措施,并视情形予以罚款、司法拘留等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本院决定对被执行人杨胜德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其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G字头动车、其他动车一等以上座位、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的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本院的联系电话:0769-88331506,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道滘镇西部干道旁道滘法庭(经办人:薛宏满,联系电话:0769-88331506)。欢迎广大群众举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和违法动态,监督被执行人的消费行为,共同督促被执行人积极主动履行义务。举报提供线索有重奖

()粤1971执23932号

鉴于被执行人杨胜德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八条的规定,本院经审查决定,向社会公布其不履行债务的信息。

被执行人杨胜德,男,1974年12月9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61242319741209****,住址: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池河镇顺风村2组。依据生效法律文书,被执行人杨胜德应履行义务如下:偿还货款本金100000元及其相应利息、律师费。被执行人至今尚未全部履行上述义务。

本院责令被执行人立即依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所有义务,并配合法院完成各项执行工作。否则本院将依法采取惩戒措施,并视情形予以罚款、司法拘留等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本院决定对被执行人杨胜德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其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G字头动车、其他动车一等以上座位、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的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本院的联系电话:0769-88331506,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道滘镇西部干道旁道滘法庭(经办人:薛宏满,联系电话:0769-88331506)。欢迎广大群众举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和违法动态,监督被执行人的消费行为,共同督促被执行人积极主动履行义务。举报提供线索有重奖!

()粤1971执23932号

鉴于被执行人杨胜德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八条的规定,本院经审查决定,向社会公布其不履行债务的信息。

被执行人杨胜德,男,1974年12月9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61242319741209****,住址: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池河镇顺风村2组。依据生效法律文书,被执行人杨胜德应履行义务如下:偿还货款本金100000元及其相应利息、律师费。被执行人至今尚未全部履行上述义务。

本院责令被执行人立即依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所有义务,并配合法院完成各项执行工作。否则本院将依法采取惩戒措施,并视情形予以罚款、司法拘留等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本院决定对被执行人杨胜德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其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G字头动车、其他动车一等以上座位、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的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本院的联系电话:0769-88331506,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道滘镇西部干道旁道滘法庭(经办人:薛宏满,联系电话:0769-88331506)。欢迎广大群众举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和违法动态,监督被执行人的消费行为,共同督促被执行人积极主动履行义务。举报提供线索有重奖!

关于建设全国统一行政复议公开网站。我国群众大部分均有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日常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意向,部分地区向社会主动公开本地区行政复议决定书,不予受理等问题,保障了群众的监督权,让群众可以学习行政复议文书中的法律知识,也让行政复议机关办理人员可以通过查询类案的方式进行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具有极大推广价值。是否可以建立一个类似国家裁判文书网的专门公开行政复议案件的网站。你觉得建议如何呢?

@艾剖有话说 以百姓视角品评生活

关心咱们身边事儿

以下是我给一位网友的答复,希望对你有用。

法律人,是法律思维。依据确认的有效证据来确认事实,即法律事实,从而得出结论。对于各类法律文书的起草,亦是如此。您需要的是我从法律层面进行分析、判断,案件如何运作,而非请个文秘,把文书事无巨细的叙述清楚,写得华丽。

我一直再说,实际上,起诉状、再审申请书、举报信等等,只要把法律适用上的要点写清楚即可,而非事无巨细、长篇大论。我从事多年的检察、审判工作,深知法官或检察官的思维方式。如果您的文书m写得太长、太啰嗦,他们一下子就烦了,而不愿意去看。法官、检察官现在案子都是特别多,每天的工作压力也非常大,同样的报酬面前案子是能推就推,没有人愿意多干活。所以一定不能啰嗦。

【#早安电台#】现代有法医秦明讲法医学、罗翔讲法律,那么古代呢?

1975年12月29日,在湖北云梦睡虎地十一号墓沉睡了2000多年的秦代竹简面世。这是一名叫“喜”的基层官吏抄录的法律文书,内容之详尽案例之丰富,堪比罗翔讲法律。

这批秦简里一半以上是关于秦代的法律,是我国迄今发现的最早、最完整的法典,而且十分细致,哪怕溜门撬锁都有讲究,为什么而撬,有没有撬开,正在撬被人抓住了怎么办……

其中还有不少法医学的内容,包括缢死、他杀、活体以及首级的检验,其中很多对死亡的判断现在依然在用。

随着秦简的发掘,秦朝好像不再是“苛政”的代名词,而是“奸邪不容,皆务贞良”,今早我们一起通过一篇文章了解法制帝国→三联数字刊第422期《从秦简看法制帝国的细密之网》网页链接,看看秦国是否真的依法治国?

司马迁《史记·货殖传》中说,上自朝廷显要,下至山野隐居之

士,没有谁不“贪恋厚利”。更低一级的,那些“舞文弄墨、玩弄法律、私刻图章、伪造文书、不惧怕砍头杀戮的,都覆亡在贿赂之中”。

仲长敖《核性赋》说:“身无羽毛鳞甲的三百多种动物中,人类算最坏;手、牙、皮、毛发,都不能让人自卫,人只能靠欺诈,互相啃咬。”与之相比更差的,就有“差役奴仆,只知道偷盗窃取”。以今天来论,没有官员不受贿赂,人人都是吏士一般作为;没有不监守自盗的,人人都是奴仆一般施为。自从人束发读书的时候,教导他们的,不过是

些所谓的“千钟粟”“黄金屋”的说法,有朝一日成为官员,便开始追求他极为渴望得到的东西。君臣上下以利益交接,成为一种风气,无法清除还原。此后的统治者将操持哪种策略呢?答:只有名可以承受。名所看重的,君主所任用的,那么忠信廉洁的人就会显赫于世;名所离去的,君主所摈弃的,那么仗势奢侈贪婪的人就会被革职在家。即使有一两个狡诈虚伪的人,也比无所忌惮追求利益的人要好得多。

《南史》说:“汉代士人专心修身,所以忠、孝成为风俗。至于乘轩车穿冕服,除此之外别无他途。晋宋以来,风俗衰败,道义不行。”所以古人所说的,为名教,为名节,为功名,不能使天下人以义为利,那就使天下人以名为利,虽然这并非是纯粹美好的风气,但也可以挽救沉重的污浊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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