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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旅游坑?那是你没选对团!

时间:2023-11-19 10:0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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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旅游坑?那是你没选对团!

旅游有陷阱,选团需谨慎。自从旅游开放以来,旅行团利用低价游诱导游客参与旅行团进而强制消费的新闻层出不穷。很多人上了当,以至于不单对所有旅游团恶语相向,甚至对旅游当地产生了厌恶的情绪。虽然地图炮开不得,但也能理解被坑是事实。其实任何事都不能一概而论,还是有很多良心旅行团的。那在挑选旅行团时应该注意什么陷阱呢?

国内外旅游中的十大主要陷阱

一、住酒店遭遇意外,店方推责

维权:根据《旅游法》71条,因当地旅行社、旅行辅助人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旅游者可要求他们赔偿,也可要求组团社赔偿;组团社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地接社、旅行辅助人追偿。

二、旅行途中“被吃苦”

维权:根据《旅行法》第58条,旅游者签订的包价旅游合同,应包括明确的餐饮标准,并且在订立合同时,旅行社应详细说明。

三、出境游遭遇“阴阳”合同

维权:一些旅行社为规避法律,采取“阴阳”合同的方式。由于第二份合同可能不在国内签署,不受《旅游法》约束,旅行社便可大肆向游客推荐自费项目,设置陷阱。

四、高价旅游团,低质量服务

维权:旅行社属于违约,应按照《旅游法》第70条处理,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五、旅行社擅自转团

维权:根据《旅游法》,旅行社未经游客书面同意而转团,游客若不同意,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旅行社违约责任。

六、直飞航班并非“直飞”

维权:旅行社常常会标注“直飞”,等到游客登机时,才发现航班有经停地。在报团前,一定要认真留意航线,并问清“直飞”的含义。

七、旅行社单方终止自费游

维权:《旅游法》规定,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另行安排付费旅游项目。旅行社应坚持自费游,否则构成违约。

八、旅行社半路加价,否则丢你在路上

维权:《旅游法》规定,旅行社发布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旅行社应解释清楚收取的任何费用的原因,并且要合理,否则乘客无义务交费。游客可收集证据,走法律渠道。

九、“游托儿”使坏,消费价格翻几倍

维权:遇到自费项目时,一方面可咨询旅行社,起码有相关的归属责任;另一方面让对方出具合法经营凭证。

十、旅游中,被要求强制消费

维权:随着新《旅游法》的施行,此种情况减少了。但若遇到强制消费,消费者可收集证据,向旅游主管部门投诉。

选团的时候还是不要太贪选择低价团,这些旅游陷阱大部分都是些打着低价旅行的旗号却不跟你说实话的旅行团,到了地点才发现是购物团,景点几乎没怎么游,就是各种推销产品,还是那种超过实际价值很多的价钱,摆明了在宰客。最好选择有正规执照的半自助的团来旅行,在旅行前就可以详细了解到所包括的所有的费用,省时省力,目的明确,安全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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