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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推出系列举措促进旅游消费!

时间:2022-09-29 16:3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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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推出系列举措促进旅游消费!

4月14日,盟行署办印发《阿拉善盟促进旅游消费意见(试行)》,推出8项主要举措提振消费信心,激活文旅消费市场,增强居民旅游消费意愿,以高质量文化和旅游供给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推动居民旅游消费规模保持快速增长态势。

阿拉善盟促进旅游消费意见(试行)

阿署办发[]13号

· 引导居民健康出游 ·

倡导“出游为健康、健康为出游”消费理念,安全有序推动“阿拉善人游阿拉善、周边人游阿拉善”,支持旅行社策划各类以健康为主题的旅游产品和线路,引导广大居民采取自助游、自驾游、家庭游、微团游等方式健康安全出游。鼓励全盟广大干部职工带头旅游消费。

· 实行景区门票优惠和星级酒店住宿餐饮优惠 ·

推动A级景区门票降价,实行景区门票优惠。加大景区门票减免的惠民力度,鼓励全盟各A级旅游景区在旅游淡季对进入景区游览的阿拉善籍居民(持有效身份证件)给予门票全免优惠,对盟外游客给予门票半价优惠政策,对“抗役”一线全体医护人员、“援鄂医疗队”成员本人及其直系亲属(限1人)凭有效证件给予不限次免费入园优惠,并落实特殊人群门票减免政策。推动各星级酒店对阿拉善籍居民统一实行“协议价”住宿和餐饮折扣消费优惠。

· 开展宣传营销推广 ·

各旗区、各级文化旅游主管部门要尽快组织召开“请进来”文化旅游推介会,积极对接周边地区及重点客源市场旅行商来阿拉善采风踩线,宣传推出以健康、花季、亲子、自驾、研学等为主题的旅游营销活动和“阿拉善康养旅游打卡地”“网红景区”等旅游产品。鼓励旅游企业与工会组织、各行业协会(如摄影、登山、美术协会)等联合开展“我爱大美阿拉善”摄影、游记、美术作品比赛或有奖征集活动,鼓励各旗区依托特色资源,举办赏花、登山、骑行、越野等健康旅游活动,提升旅游吸引力,顺应疫后市场需求。

· 鼓励发行旅游消费卡(券) ·

支持旅游景区、旅行社、星级酒店实施“抱团取暖”营销战略,联合发行旅游消费卡,对持卡人提供便捷、优惠服务,积极引导旅游消费。鼓励各旗区建设集文创商店、特色书店、文化娱乐场所等多种业态的消费集聚地。

· 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各类文博场馆优化旅游功能 ·

支持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主题旅游,创设一批非遗体验场所,鼓励非遗大师工作室、非遗体验工坊进入旅游空间,深度开发具有阿拉善文化旅游特色的旅游商品、纪念品和演艺剧目,推动非遗产品、文创产品进景区,鼓励乌兰牧骑与景区合作开展驻场演出,丰富景区产品供给业态,延长消费产业链,提高游客消费水平。

· 开发一批常态化、特色化夜间文旅体验项目,积极培育文旅网络消费、定制消费、体验消费等消费新热点 ·

在保证安全、避免扰民的情况下,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夜间游览服务,优化文化和旅游场所的夜间餐饮、购物等服务,丰富夜间文化演出市场,鼓励博物馆、图书馆等夜间适度开放,推进24小时书店健康发展,推出一批夜间文旅消费打卡地。

· 提升旅游服务质量 ·

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各旗区文旅主管部门应全面推动并实现辖区内旅游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开业经营,完善旅游要素,畅通消费链条。要引导旅游企业诚信经营,提倡网上预约购票,强化安全生产,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畅通旅游投诉渠道。

· 加强宣传舆论引导 ·

各级各类新闻媒体要围绕促进旅游消费,多角度、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广泛宣传报道,及时刊播报道各旗区各旅游企业拉动旅游消费的亮点,充分宣传推介旅游消费热点,扩大知晓度,努力营造旅游消费良好氛围。

各旗区要强化统筹协调、服务保障职能,积极落实本意见(试行)要求,制定出台具体工作实施方案,从提振消费、促进经济复苏发展的大局出发,主动做好公众宣传引导,提高居民出游意识,督促指导当地A级景区、星级宾馆(饭店)、旅行社、星级乡村旅游接待户等涉旅企业做好相关衔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执行到位,使旅游消费真正成为促进经济发展的有效驱动力。

来源丨阿拉善盟文旅广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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