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春城讯一年前,云南大理白族自治州女子罗某想外出旅游,选择直接在微信上向分管领导请假,但未得到相关回复。随后,她按照自己的出行计划旅游5天后才回到单位。
然而,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罗某的供职单位以其未经单位批准连续旷工5个工作日,严重违反了劳动纪律及工作制度为由,决定解除与她签订的劳动合同。
9月
罗某来到某幼儿园工作,期间签订了劳动合同,从9月1日起至9月1日止。
6月中旬
罗某为出国旅游办理签证,申请单位向其出具《在职证明》,之后在微信上向其分管领导请假,未得到相关回复。
6月下旬
罗某出国旅游5天后回到单位,却收到了单位向其发放的处理决定。因罗某未经单位批准连续旷工5个工作日,严重违反了劳动纪律及工作制度,幼儿园决定解除与罗某签订的劳动合同。
这事闹到了法院,该怎么判?
罗某认为其已经在微信上向分管领导请假,且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可以证明单位知晓其请假事由并已经同意其请假。罗某遂向大理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单位向其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在仲裁委驳回其仲裁请求后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经审理,大理市人民法院认为该幼儿园出具的《在职证明》是为罗某办理签证而提供的材料,不能作为其同意罗某请假的依据;罗某与分管领导之间的微信聊天记录未能证实领导是否同意罗某请假。遂驳回了罗某的诉讼请求。
法官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本案中,罗某作为劳动者在办理请假手续过程中,未经用人单位领导审批同意请假,持续5个工作日未正常上班,严重违反了该幼儿园的规章制度,符合上述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因此幼儿园解除与罗某的劳动合同并未违反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在赋予劳动者单方解除权的同时,也赋予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的单方解除权,以保障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劳动者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网友热议
网友@吃喝玩乐小姐姐:领导故意不回你的。傻孩纸
网友@乔乔妈妈_521:你请五天的假,你就给领导发个信息,连个电话都不打,你是求领导事呢,还是给下属安排工作呢?你不尊重领导,领导需要包容你?
网友@上古_神之弃地:这不叫请假,这叫通知,通知一下领导我要出去玩几天
网友@小小绿色机器人:没有回复说明公司不尊重员工,没有人性的公司不呆也罢
网友@海寂幽:我们上班时间出去送材料都要登记,请假一天分管领导签,两天及以上要主要领导签。临时有急事,也要打电话给领导,让同事帮写假条或者回来上班后补。规矩就是规矩。
网友@清华小甜心:双方都有错: 1.首先重要的是女的请假要找合适的时间打电话给领导!说明缘由,最好是当面请假,走请假流程!以表示对公司领导的尊重。2.其次领导吧,同不同意你回个话!不能这样不吱声,这也不对吧!
10分钟未回微信群消息被开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