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上方“云南依法治省”关注我们
文物保护
文物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文化的传承和寄托,是继承和弘扬华夏精神,增强民族凝聚力的物质遗存,是源远流长的中国历史的重要见证,是光辉灿烂的中华文化的重要载体。有鉴于此,巍山县检察院始终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不断强化大局意识,坚定文化自信,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切实保护辖区内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
3月,巍山县检察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过程中发现,巍山县境内频繁出现以在校学生、附近村民、观光游客等为主体的群众未经批准许可,擅自使用涂改液、石子、土块、毛笔、碳灰等工具在文物本体上乱涂乱画,损毁文物本体表面的情况,严重影响和损害了辖区内的圆觉寺及双塔、永济桥、封川塔等多个省级、州级、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建筑美观和文物价值。
为有效保护文物,巍山县检察院依法向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巍山县文化和旅游局及文物保护单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检察建议,建议巍山县文化和旅游局依法全面、正确履行文物保护职责,对群众擅自在文物本体上乱涂乱画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尽快抢救恢复文物保护单位被损毁的建筑表面。建议文物保护单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加强日常监管和宣传教育,协助县级文物保护部门尽快抢救恢复文物保护单位被损毁的建筑表面。
检察建议显实效
巍山县文化和旅游局收到检察建议后,及时成立了工作组,研究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联合文物保护单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分三个阶段开展恢复整治工作。第一阶段,巍山县文化和旅游局及乡镇人民政府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实物量调查和受损程度测量,为恢复文物提供了参考依据;第二阶段,巍山县文化和旅游局累计支出10.1万元工作经费,组织工作人员对文物本体进行抢救恢复,确保文物保护单位被乱涂乱画的情况得到有效遏制,尽力恢复了文物保护单位的原貌;第三阶段,巍山县文化和旅游局及乡镇人民政府制作并印发了保护文物倡议书,在文物保护单位周边设立了警示标语标识,并借助5·18国际博物馆日、“小手拉大手”主题活动走进农家、社区和学校进行文物保护知识宣传,在全县范围内掀起了新一轮的文物保护浪潮。
文物保护是千秋之业,不争一朝一夕,却在一点一滴。巍山县检察院将以此次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为契机,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充分发挥各项检察职能,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为文物保护工作提供生生不息的检察动力。
(来源:云南省检察院新媒体)
主办:云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
承办:《法制日报》云南记者站
审核:侯晋 孟昭恺
编辑:朱虹
投稿邮箱:fzynwt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