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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的分类和认定办法 你想知道的都在这儿→

时间:2020-03-22 15:2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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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的分类和认定办法 你想知道的都在这儿→

近日,《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以下简称《分类标准()》《认定办法》〕分别以省委人才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实施。日前,省委人才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接受采访,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海南新版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发布!体现五方面特点→)

新闻发布会现场

Q:

请您介绍一下《分类标准()》《认定办法》制定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A:

人才事业具有全局性和战略性。省委历来高度重视人才工作,特别是“4·13”以来,把人才工作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采取一系列重要举措推动人才事业超常规发展。《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发布后,海南进一步加大人才制度集成创新力度,着力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加快建设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符合自由贸易港建设需要的高层次人才队伍。

人才评价是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和使用的前提。建立科学的人才分类评价机制,对于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引导人才职业发展、调动人才创新创业积极性具有重要作用。为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以薪酬水平为主要指标评估人力资源类别,建立市场导向的人才机制”要求,创新人才评价机制,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省委人才办牵头,聚焦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需要,对标国际规则,经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学习借鉴,广泛听取方方面面的意见建议,并请全国人才研究领域权威机构和专家进行论证指导,研究制定了《分类标准()》,并配套制定了《认定办法》。

制定《分类标准()》,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具体举措,是海南自由贸易港人才事业发展的客观需要,是推动人才制度集成创新的重要体现。它的制定实施,必将有助于更好地分类精准评价所需人才,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和服务保障力度,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强大人才支撑。

Q:

人才评价是人才工作各环节中最难的一环,历来众口难调,请问《分类标准()》在设计指标时基本依据是什么?

A:

是的,人才评价是人才引进、培养、流动、使用、激励、服务、保障等各环节中非常有难度的一环,难就难在如何做到精准。为创新人才评价机制,精准评价所需人才,《分类标准()》在设计时充分考虑了以下三点:

一是坚持德才兼备。突出品德评价,把品德作为人才评价的首要内容,加强对人才科学精神、职业道德、从业操守等评价考核,从严治理弄虚作假行为。

二是坚持以薪酬水平为主要指标。突出市场认可,以反映薪酬水平的纳税额作为主要评价指标,分别明确认定为各类别人才需要达到的个人所得税、企业纳税总额标准。

三是坚持分类评价。突出专业共同体认可和社会认可,以人才任职经历、工作业绩、荣誉称号等作为重要评价指标,分别明确热带农业、旅游业等15个行业领域不同类别人才标准要素。

通过以上三点,把品德、能力、业绩、贡献等作为基本依据,力求全面精准地评价海南自由贸易港所需人才。

Q:

全国不少省区市都有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请问相比而言,《分类标准()》有什么特点?

A:

对比海南省原有标准,以及国内其他省区市标准,《分类标准()》主要体现出以下5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创新突破人才评价模式,努力打造全领域人才评价新标准。积极对标国际人才评价标准,突破传统人才评价藩篱,打破以科技人才评价指标为主的固有模式,突出全领域人才评价,将海南自由贸易港发展所需的三大产业类型、十个重点领域、十二个重点产业人才都纳入评价范围;突出各类型人才评价,将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都纳入评价范围;突出国内外人才统一评价,将国外“高精尖缺”人才与国内人才一体都纳入进来,将人才标准覆盖各个领域、各个类别、各个层次,打造适合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需要的高层次人才评价新标准。

二是认真贯彻中央对人才评价工作新要求,坚决破除唯“帽子”倾向。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防止“帽子满天飞”,要按贡献评价人才的要求,不把“帽子”作为各领域人才评价的普遍要求,而是把“帽子”作客观区分,对反映人才为某领域事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取得重大成就的奖项进行保留,对引育性人才项目不再保留,让人才称号回归学术性、荣誉性本质。同时,把我省原有的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其他类高层次人才也相应调整为A、B、C、D、E类人才,避免被异化为新的“帽子”。

三是深入贯彻落实《总体方案》相关要求,分类精准评价所需各类人才。坚持市场导向,在市场竞争比较充分的领域,尽可能采取薪酬税收标准评价人才,根据纳税情况对各类人才进行分类,将除房地产业外的非国有企业纳税总额作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经营管理者的评价依据,将个人所得税纳税额作为各类人才的评价依据,切实体现以市场为导向、以贡献论英雄。同时,充分尊重专业人才职业特点和成长规律,在通用标准之外灵活设定学会、协会等专业共同体和社会认可的标准,特别是在教育科研、医疗健康、社科文化、公共管理等薪酬水平不足以完全反映人才层次的领域,设定有针对性的分类评价标准,把仅通过薪酬不能反映其价值和贡献的高层次人才都纳入进来。

四是注重衔接国内外人才评价标准,更加突出国际人才评价。立足自由贸易港建设需要,对标国际规则,聚焦国际人才,积极对接国家外国专家局《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和我省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标准,把国际上所认可的人才评价指标尽可能纳入,面向国际宣传和引进这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所需要的高层次人才。

五是包容审慎对待新经济形态,与时俱进、不拘一格评价新业态人才。蓬勃发展的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经济社会注入了新的增长动力和活力,各类新兴业态人才不断涌现。这次标准制定坚持与时俱进、实事求是、不拘一格的原则,通过补充设定新标准,把自由贸易港建设需要的各类新兴业态人才如电竞奖项获得者、网红主播、知名网络作家等纳入标准之中。

Q:

《分类标准()》的各项具体指标在设定上是如何考虑的?

A:

《分类标准()》在各项指标设定上,都紧密结合海南实际,对标国际规则,进行了统筹研究设计。

一是突出权威性和可靠性。将为国际所公认、被《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等中央部委文件所纳入、为专业和社会所认可等作为重要依据,选取公认度高的要素作为标准。

二是突出精准性和简洁性。把各行业领域专业和社会认可的标准尽可能纳入,把覆盖若干行业领域的同一指标保持在同一层级,并主要保留在最相关的行业领域。同时对一些具有固定含义的名词,比如发达国家、新兴国家都不再列举展开。

三是突出实用性和灵活性。将各行业领域专业和社会认可的标准能够细化的都尽量细化,以便于在人才认定时操作。同时设置兜底条款,对于无法直接对应标准、又具有前三类标准相当条件的特殊人才,明确可进行综合研判认定。

四是正确看待人才评价工作自身局限性。人才评价工作是一件难事,难以达到尽善尽美。一来评价主体对评价对象的理解、认知和角度存在差异,历来众口难调;二来被评价客体的特性、优点各有不同,特别是与“潜人才”相关的要素难以得到客观评价。因此,在本标准出台后,还将结合工作实践进行不断完善,使标准更加精准、更加科学。

Q:

《分类标准()》在“市场认可标准”外设定“行业领域专业和社会认可标准”,出于什么考虑?

A:

为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以薪酬水平为主要指标评估人力资源类别,建立市场导向的人才机制”要求,《分类标准()》坚持市场导向,根据纳税情况对各类人才进行分类,以贡献论英雄;同时,考虑到专业人才职业特点和成长规律,特别考虑到教育科研、医疗健康、社科文化、公共管理等行业领域市场竞争不太充分、薪酬水平不足以完全反映人才层次,设定了有针对性的行业领域专业和社会认可标准,以便统分结合科学评价人才。

Q:

新标准为什么选择热带农业、旅游业等15个行业领域?

A:

简而言之就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将海南自由贸易港发展所需的三大产业类型、十个重点领域、十二个重点产业人才都纳入评价范围,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需要什么人才,就精准评价和引进培养什么样的人才。

Q:

《分类标准()》教育和科研领域标准中,删掉了原有标准的“百千万人才工程”“南海系列”育才计划等人选,请问是出于什么考虑?

A: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科学院第十九次院士大会、中国工程院第十四次院士大会上明确指出,目前人才评价制度不合理,唯学历、唯职称、唯论文的现象仍然严重,名目繁多的评审评价让科技工作者应接不暇,人才“帽子”满天飞。中央印发的《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创新人才评价机制,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同时对人才评价机制作出调整,强调要树立凭能力、实绩和贡献评价人才的导向。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有关文件要求,这次标准在制定时,对“帽子”进行了客观区分,不将“帽子”作为各领域人才评价的普遍要求,将能够反映人才为某领域事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取得重大成就的奖项予以保留,比如国家科学技术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等;同时删除了引育性人才项目、计划、工程人选,比如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海南省“南海系列”育才计划人选等,这些引育性人才项目大多是为吸引或培养优秀人才而设立的资助项目,不能完全客观反映人才真实水平,更不应被异化为荣誉性的人才“帽子”,这样也可以避免国内人才恶性竞争,有利于让人才称号回归学术性、荣誉性本质。

Q:

相较于原有标准,《分类标准()》主要改进之处体现在哪些方面?

A:

《分类标准()》深入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以薪酬水平为主要指标评估人力资源类别,建立市场导向的人才机制”要求,通过专门设定“市场认可标准”,用个人所得税、企业纳税总额作为高层次人才分类的具体指标,有效补充了原有标准,这就是最主要的改进之处。除此之外,还调整了相关表述,并对C类以上人才评价标准作了适当严控,对D、E类人才评价标准作了适当放宽。

Q:

我们注意到,《分类标准()》针对的是“高层次人才”,《海南自由贸易港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高端紧缺人才清单管理暂行办法》中提到了“高端人才”,这两者是什么关系?

A:

“高层次人才”是全国和我省人才工作中多年沿用的一个概念,“高端人才”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提到的一个概念。根据相关政策,依据《分类标准()》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可享受我省提供的相应服务保障待遇,依据《海南自由贸易港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高端紧缺人才清单管理暂行办法》确定的“高端人才”可享受国家支持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为打通二者关系,《分类标准()》将3万元个人所得税(约32-40万元年收入)作为高层次人才市场认可标准的基点,意味着能够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的“高端人才”(约42.5万元以上年收入)按照薪酬税收标准都是“高层次人才”,从而将两者有机衔接,形成有效统一。

Q:

关于《分类标准()》“市场认可标准”中的个人所得税条款,为什么要强调“后在海南”?关于个人所得税、企业纳税总额的设定,基于什么考虑?

A:

关于市场认可的税收标准设定,我们非常慎重。《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明确要求“以薪酬水平为主要指标评估人力资源类别,建立市场导向的人才机制”,《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明确提出“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为贯彻落实好这些要求,我们坚持以市场认可的薪酬税收作为主要指标,经过科学测算,设计了通用标准。

至于强调“后在海南”,主要基于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精神,强调“后”是因为海南自由贸易港自1月1日起开始执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二是我们认定的是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人才,强调“在海南”是为鼓励各类人才来海南干事创业,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作出贡献。

关于个人所得税、企业纳税总额的设定,主要是通过摸底我省人才与企业纳税情况,参考其他省区市相关标准,并与我省原有标准相衔接而确定的。

Q:

《分类标准()》实施后,人才会关心一些问题,比如如何与原标准相衔接,没有被纳入标准的人才能否认定,新标准与原标准的人才服务保障待遇能否对应等,请问在这些方面有什么考虑?

A:

诚如所言,《分类标准()》在发布实施后,与原来的认定办法、原有的分类标准、既有的服务保障待遇等能否对应衔接,都是人才比较关心的问题,并且随着自由贸易港建设的不断推进,新形势、新情况、新需求所带来的新问题也会不断呈现。

针对这些可能出现的问题,我们也做了统筹考虑和设计。比如,在印发新标准的通知中,明确A、B、C、D、E类人才与依据原标准认定的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其他类高层次人才分别对应;在同步修订的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中设置兜底条款,明确具备A、B、C类人才标准相当条件的人才可进行综合研判认定;同时建立分类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如果在落地实施过程中发现还有一些确需调整的评价标准要素,将会在今后修订时予以调整完善。

Q:

《分类标准()》是高层次人才标准,未纳入这个标准的其他人才可以享受什么待遇?

A:

海南省全面实施“百万人才进海南”战略,积极吸引各类人才在海南自由贸易港作贡献,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系列举措,未纳入高层次人才标准的其他人才也可享受落户、安居、购房、购车等普惠性政策待遇。比如,硕士、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和技师职业资格人才,可享受每月2000元的住房租赁补贴或每年2.4万元的购房补贴(可享受三年),落户后按本地居民同等待遇购买住房、按本地居民同等待遇申请购车等服务保障,其中硕士可在任一城镇落户;本科生可享受每月1500元的住房租赁补贴或每年1.8万元的购房补贴(可享受三年),落户后按本地居民同等待遇购买住房、按本地居民同等待遇申请购车等服务保障;全日制大专生可在工作地或实际居住地申请落户,落户后按本地居民同等待遇购买住房、与本地居民同等待遇申请购车等服务保障。

Q:

关于高层次人才的认定权限,《认定办法》有什么具体规定?

A:

为推动人才工作“放管服”改革,充分发挥市县和用人单位在人才认定和服务保障工作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认定办法》进一步下放了认定权限,优化了认定程序。

具体来说,包括将E类人才认定权一放到底,下放给具备条件的中央驻琼企事业单位、总部经济企业、省重点园区、省属事业单位、省属重点企业、法定机构、市县,由他们认定并发证;将D类人才认定权下放给具备条件的省重点园区、市县认定并发证;将A、B、C类人才认定权一并下放,省人才服务中心只负责备案和发证,切实提高认定便利性和工作效率。

同时,坚持权责统一,在下放认定权限的同时,加强业务工作指导和事中事后监督,确保既“放得下”,又“接得好”;并明确对申报人、具有认定权限的用人单位、不具有认定权限的用人单位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弄虚作假分别作出相应处理,确保认定工作公正、规范、有序。

Q:

具有认定权限的单位,首批有多少?

A:

根据工作需要,结合省情实际,首批拟授权155家单位,包括39家中央驻琼企事业单位、40家总部经济企业、43家省重点用人单位、11个省重点园区、3个法定机构、19个市县。

Q:

已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的人才与不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的人才在认定上有何区别?

A:

海南自由贸易港所认定的对象,是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人才,既包括原本就在海南的本地人才,也包括刚来海南的外来人才,两者在认定条件基本是一致的。当然也有一些不同,比如外来人才若凭借市场认可标准进行认定,须来琼缴纳相应额度税收后才能申请。

Q:

海南岛内有许多柔性引进人才,如果这类人才要认定高层次人才,与全职引进人才有什么区分?

A:

柔性引进人才与全职引进人才都是依据《分类标准()》进行认定,但在认定条件上,全职引进人才主要是按照《认定办法》规定条件和程序进行,柔性引进人才主要是按照《海南省柔性引进人才实施办法》(琼办发〔〕104号)规定条件,如须聘期在3年以上且已在海南服务1年以上,参照全职引进人才认定程序进行。此外,认定后服务保障待遇也有所不同,全职引进人才服务保障待遇更多更优。

Q:

最后,请您再介绍一下《认定办法》关于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有没有什么调整?

A:

与原办法相比较,《认定办法》在认定条件上作了一些调整,进一步放宽了认定条件。比如,在沿用原办法年龄设定的基础上,增加了专门条款,明确“超过本办法第七条规定认定年龄且已在琼全职工作以上的高层次人才,不需再作认定,经年度核查后,可以按照最后一次认定的人才类别,凭相应《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证书》,继续享受相关服务保障待遇”,突出对长期为海南作贡献的人才关怀;同时,明确将“银发精英”汇聚计划所引进的退休返聘人才纳入认定范围,鼓励教育、医疗领域以退休返聘形式集聚A、B、C类人才。

附《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全文:

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

一、编制说明

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由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依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制定和实施。

本标准制定坚持德才兼备原则,以薪酬水平为主要指标,以市场认可、专业共同体认可和社会认可(以下简称“专业和社会认可”)为基本依据。

本标准包括高层次人才市场认可标准和热带农业、旅游、互联网和电信、医疗和健康服务、现代金融服务、现代物流、油气、教育和科研、宣传文化、哲学社科、体育、法律服务、航运和维修、工程建筑(工业)设计、管理等专业和社会认可标准。

符合本标准中任一条款的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可申请认定为该条款所在类别人才,获得相应优惠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待遇。

二、市场认可标准

(一)A类人才

1. 后在海南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300万人民币的人才。

2. 在海南年度企业纳税总额达到10亿人民币的非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经营管理者(房地产业企业除外)。

(二)B类人才

1. 后在海南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100万人民币的人才。

2. 在海南年度企业纳税总额达到3亿人民币的非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经营管理者(房地产业企业除外)。

(三)C类人才

1. 后在海南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50万人民币的人才。

2. 在海南年度企业纳税总额达到1亿人民币的非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经营管理者(房地产业企业除外)。

(四)D类人才

1. 后在海南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25万人民币的人才。

2. 在海南年度企业纳税总额达到2500万人民币的非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经营管理者(房地产业企业除外)。

(五)E类人才

1. 后在海南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3万人民币的人才。

2. 在海南年度企业纳税总额达到500万人民币的非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经营管理者(房地产业企业除外)。

三、热带农业专业和社会认可标准

(一)A类人才

1. 世界粮食奖(World Food Prize)、沃尔夫奖(Wolf Prize)、瑞典皇家农林科学院Bertebos奖、Louis Malassis国际农业与食品科学奖、GCHERA世界农业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科学技术奖特等奖(第一完成人)获得者。

2. 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

3. 发达国家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士(比照中国“两院”院士)。

(二)B类人才

1. 国家科学技术奖特等奖(第二、三完成人)、一等奖(第一、二完成人)、二等奖(第一完成人)获得者;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成就奖获得者;未来科学大奖(生命科学奖)获得者。

2. 新兴国家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士(比照中国“两院”院士)。

3. 中国种业十大杰出人物。

(三)C类人才

1. 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第二完成人)、中华农业英才奖、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农业技术推广成果一等奖(第一完成人)、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获得者;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进步奖、张海银种业促进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获得者;省科学技术奖特等奖(第一完成人)获得者。

2. 全国十佳农民。

(四)D类人才

1. 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农业技术推广成果二、三等奖(第一完成人),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二、三等奖(第一完成人)获得者;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创新奖获得者;省科学技术奖特等奖(第二完成人)、一等奖(第一、二完成人)、二等奖(第一完成人),省科技成果转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获得者。

2. 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首席专家;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杰出青年农业科学家。

(五)E类人才

1. 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农业技术推广成果贡献奖、神内基金农技推广奖获得者;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第二完成人),省科技成果转化二、三等奖(第一完成人),省级人才奖,省级青年科技奖获得者;省级优秀科技工作者。

2. 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岗位科学家。

3. 取得相关领域高级职称、高级技师资格,并具有相应能力、做出实际业绩者。

四、旅游业专业和社会认可标准

(一)A类人才

1. 全球排名前10位的酒店管理集团总部高级管理人才。

(二)B类人才

1. 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执行主任及以上职务人才。

2. 国际酒店品牌管理公司大区级总部高级管理人才。

(三)C类人才

1. 世界旅行社协会联合会(UFTAA)、世界旅行社协会(WATA)、国际饭店协会(IHA)、国际旅游科学专家协会(IASEY)、国际旅游协会(IAT)、国际旅游联盟(AIT)等国际性旅游组织副会长、副理事长及以上职务人才;中国旅游协会、中国旅游景区协会、中国旅行社协会、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中国烹饪协会、中国旅游车船协会、中国旅游报刊协会会长、理事长。

2. 近3年入选全国百强旅游企业排名前5位的企业总部高级管理人才。

3. 具有以上从业经历的邮轮游艇、邮轮游艇港、邮轮游艇设计、邮轮游艇建造公司高级管理人才,邮轮船长、轮机长(24米以上游艇船长、总工程师)及同级别管理人才。

4. 国家级酒店、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委员。

(四)D类人才

1. 中国旅游协会、中国旅游景区协会、中国旅行社协会、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中国烹饪协会、中国旅游车船协会、中国旅游报刊协会副会长、副理事长,各专业委员会(分会)会长、理事长,省级旅游组织会长、理事长。

2. 近3年入选全国百强旅游企业排名前20位的企业总部高级管理人才。

3. 具有以上从业经历的邮轮游艇、邮轮游艇港、邮轮游艇设计、邮轮游艇建造公司中级管理人才,邮轮大副、大管轮(24米以上游艇副船长、副总工程师、总管家)及同级别管理人才。

4. 具有5年以上国际高端连锁品牌酒店任职经历,或以上国内五星级酒店任职经历的高级管理人才;具有3年以上国际高端连锁品牌酒店任职经历且具有CHA认证证书的高级管理人才;国内快捷连锁品牌大区级高级管理人才。

5. 特级导游员、全国导游大赛金牌导游员,全国旅游酒店服务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一名获得者;中国烹饪大师金爵奖获得者;葡萄酒大师(Master of Wine)、侍酒师大师(Master Sommelier)、高级SPA水疗师。

6. 全国导游大赛决赛一、二等奖,最佳外文讲解奖、最佳中文讲解奖等专项奖获得者。

(五)E类人才

1. 全国导游大赛银牌、铜牌导游员;全国旅游酒店服务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二、三名获得者;中华金厨奖优秀服务师、烹饪技艺创新奖获得者;省级青年服务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2. 英语、西班牙语、日语、俄语等主要语种高级翻译人才。

3. 取得烹饪、面点、品酒等相关领域高级技师资格、高级职称,并具有相应能力、做出实际业绩者。

五、互联网和电信业专业和社会认可标准

(一)A类人才

1. 图灵奖(Turing Award)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科学技术奖特等奖(第一完成人)获得者。

2. 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

3. 发达国家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士(比照中国“两院”院士)。

(二)B类人才

1. 国家科学技术奖特等奖(第二、三完成人)、一等奖(第一、二完成人)、二等奖(第一完成人)获得者;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成就奖获得者;未来科学大奖(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奖)获得者。

2. 新兴国家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士(比照中国“两院”院士)。

3. 近3年入选中国互联网百强榜、中国软件百强榜、中国电子信息企业百强榜、中国物联网企业百强榜、人工智能企业百强榜排行前3位的企业总部高级管理人才。

4. 近3年在安全内容管理(SCM)、传统防火墙(Traditional Firewall)、统一威胁管理(UTM)、入侵检测与防御(IDP)、虚拟专用网(VPN)等领域获得IDC中国市场份额前3位的企业总部高级管理人才。

(三)C类人才

1. 吴文俊人工智能科学技术成就奖、科学技术创新奖获得者,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第一负责人;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进步奖获得者;省科学技术奖特等奖(第一完成人)获得者。

2. 美国电气和电子工程师协会(IEEE)、国际光学工程学会(SPIE)、美国光学学会(OSA)等协会、学会会士;中国光学学会、中国电子学会、中国通信学会、中国计算机学会会士。

3. 近3年入选中国互联网百强榜、中国软件百强榜、中国电子信息企业百强榜、中国物联网企业百强榜、人工智能企业百强榜排行前10位的企业总部高级管理人才。

4. 近3年在安全内容管理(SCM)、传统防火墙(Traditional Firewall)、统一威胁管理(UTM)、入侵检测与防御(IDP)、虚拟专用网(VPN)等领域获得IDC中国市场份额前10位的企业总部高级管理人才。

5. 近3年在国际GeekPwn、Pwn2Own、Defcon CTF安全赛事获得前10名的团队核心成员(排名前2位)。

(四)D类人才

1. 中国电子信息行业专项大奖(中国软件产业大奖、中国半导体产业大奖、中国智慧家庭大奖、电子信息行业创客创新大奖)获奖项目负责人;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创新奖、网络安全优秀人才奖获得者;省科学技术奖特等奖(第二完成人)、一等奖(第一、二完成人)、二等奖(第一完成人)获得者。

2. 近3年入选中国互联网百强榜、中国软件百强榜、中国电子信息企业百强榜、中国物联网企业百强榜、人工智能企业百强榜排行前50位的企业总部高级管理人才。

3. 近3年在国际GeekPwn、Pwn2Own、Defcon CTF安全赛事获得前10名的团队核心成员(排名前5位)。

4. 近3年“网鼎杯”“强网杯”网络安全大赛前10名的团队核心成员(排名前3位)。

5. 经实名认证,由直播电商企业推荐年带货销售额10亿人民币以上的独家签约网络主播。

(五)E类人才

1. 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第二完成人),省级人才奖,省级青年科技奖,省级“科创杯”创新创业大赛、创客大赛一等奖获得者;省级优秀科技工作者;省级网络安全攻防演练一等奖、二等奖的队长及前3名队员。

2. 具有5年以上从业经历的程序员、软件工程师(业务包括软件开发、产品研发、技术架构、自动化测试、UE、互联网运营等)、集成管理业人才(业务包括弱电解决方案设计、实施、造价等);网络安防专业人才(业务包括系统运维、数据库运维、网络运维、信息安全、IT流程管理等);具有CISSP、CISA、CISME、CISTE、CISP、CCNP/CCIE、HCNE/HCIE、H3CNP/H3CIE、RHCE/RHCA、OCP/OCM、NCSE、信息系统安全测评师、ITSS服务项目经理、ITSS应用经理、ITIL Expert/ITIL Master、注册信息系统审计师等认证证书的人才。

3. 经实名认证,由直播电商企业推荐年带货销售额3亿人民币以上的独家签约网络主播。

4. 取得相关领域高级职称、高级技师资格,并具有相应能力、做出实际业绩者。

六、医疗和健康服务业专业和社会认可标准

(一)A类人才

1. 诺贝尔奖(生理学或医学奖)(The Nobel Prize in Physiology or Medicine)、沃尔夫奖(Wolf Prize)、拉斯克医学奖(Lasker Medical Research Awards)、邵逸夫奖(生命科学与医学类)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科学技术奖特等奖(第一完成人)获得者。

2. 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

3. 发达国家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士(比照中国“两院”院士)。

4. 国医大师。

5. 专业技术一级岗位人才。

(二)B类人才

1. 国家科学技术奖特等奖(第二、三完成人)、一等奖(第一、二完成人)、二等奖(第一完成人)获得者;吴阶平医学奖、南丁格尔奖(Florence Nightingale Award)、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成就奖获得者。

2. 新兴国家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士(比照中国“两院”院士)。

3. 中华医学会各专科委员会主任委员及以上职务人才,国际社会工作者联合会(IFSW)副主席及以上职务人才。

4. 全国名中医。

(三)C类人才

1. 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第二完成人)获得者;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进步奖获得者;省科学技术奖特等奖(第一完成人)获得者;十佳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国家卫生健康委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2. 中华医学会各专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务委员;中华护理学会会长、副会长。

3. 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带头人;部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主任。

4. 复旦大学医院管理研究所《中国最佳医院专科汇总排行榜》排行前10位的医院科室主任、副主任、主任医师。

5. 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6. 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

7. 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才。

(四)D类人才

1. 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创新奖获得者;省科学技术奖特等奖(第二完成人)、一等奖(第一、二完成人)、二等奖(第一完成人)获得者;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

2. 中华医学会各专科委员会委员,省级分会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及以上职务人才;中华护理学会各专科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常务委员,省级分会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及以上职务人才。

3. 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主任;经行业主管部门确认的省级以上重点学科、重点专科技术带头人。

4. 复旦大学医院管理研究所《中国最佳医院综合排行榜》排行前100位的医院科室主任、副主任、主任医师。

5. 省级名中医。

6. 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才。

(五)E类人才

1. 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第二完成人)、省级人才奖、省级青年科技奖获得者;省级优秀科技工作者。

2. 专业技术四级岗位人才。

3. 取得相关领域高级职称、高级技师资格,并具有相应能力、做出实际业绩者。

4. 取得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并具有相应能力、做出实际业绩者。

七、现代金融服务业专业和社会认可标准

(一)A类人才

1. 诺贝尔奖(经济学奖)(The Nobel Prize in Economic Sciences)获得者。

(二)B类人才

1. 美国高盛(Goldman Sachs)、法国兴业银行(Societe Generale)、德意志银行(Deutsche Bank)等国际著名金融机构总部高级管理人才;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Pricewaterhouse Coopers)、德勤会计师事务所(Deloitte&Touche)、安永会计师事务所(Ernst&Young)、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KPMG)等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总部高级管理人才。

2.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全国排名前10位的会计师事务所总部高级管理人才。

(三)C类人才

1. 美国高盛(Goldman Sachs)、法国兴业银行(Societe Generale)、德意志银行(Deutsche Bank)等国际著名金融机构区域总部高级管理人才;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Pricewaterhouse Coopers)、德勤会计师事务所(Deloitte&Touche)、安永会计师事务所(Ernst&Young)、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KPMG)等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区域总部高级管理人才。

2.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全国排名前20位的会计师事务所总部高级管理人才。

(四)D类人才

1. 取得特许公认会计师(ACCA)、美国注册会计师(AICPA)、加拿大注册会计师(CPA Canada)、澳洲注册会计师(CPA Australia)、香港注册会计师(HKICPA)、特许注册金融分析师(CFA)、注册管理会计师(CM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英国精算师(FIA)、北美精算师(FSA)、注册国际投资分析师(CIIA)等资格证书者。

2. 美国评估师协会公认高级评估师(ASA)、英国皇家特许测量师学会(RICS)资深会员、香港测量师学会测量师资深专业会员(FHKIS)。

3. 取得正高级会计师资格且累计从事会计及相关专业技术工作以上的人才。

(五)E类人才

1. 取得注册会计师(CICPA)、中国精算师(CAA)等资格证书者。

2. 香港测量师学会测量师专业会员(M

HKIS)、土地评估师、资产评估师。

3. 取得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等相关领域高级职称,并具有相应能力、做出实际业绩者。

八、现代物流业专业和社会认可标准

(一)A类人才

1. 近3年入选《Transport Topics》“全球空(海)运货代50强榜单”排名前3位的企业高级管理人才。

2. 近3年入选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中国物流企业50强”、中国冷链物流链联盟“中国冷链物流企业50强”、中国交通运输协会“中国快运50强企业”排名前3位的企业高级管理人才。

(二)B类人才

1. 近3年入选《Transport Topics》“全球空(海)运货代50强榜单”排名前10位的企业高级管理人才。

2. 近3年入选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中国物流企业50强”、中国冷链物流链联盟“中国冷链物流企业50强”、中国交通运输协会“中国快运50强企业”排名前10位的企业高级管理人才。

(三)C类人才

1. 近3年入选《Transport Topics》“全球空(海)运货代50强榜单”排名前20位的企业高级管理人才。

2. 近3年入选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中国物流企业50强”、中国冷链物流链联盟“中国冷链物流企业50强”、中国交通运输协会“中国快运50强企业”排名前20位的企业高级管理人才。

(四)D类人才

1. 近3年入选《Transport Topics》“全球空(海)运货代50强榜单”排名前20位的企业中级管理人才。

2. 近3年入选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中国物流企业50强”、中国冷链物流链联盟“中国冷链物流企业50强”、中国交通运输协会“中国快运50强企业”排名前20位的企业中级管理人才。

(五)E类人才

1. 取得相关领域高级职称、高级技师资格者,并具有相应能力、做出实际业绩者。

2. 具有5年以上专业从事仓储物流系统规划设计、物流中心规划设计、现代物流技术应用与开发、物流系统集成与管理工作经历的人才。

九、油气产业专业和社会认可标准

(一)A类人才

1.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科学技术奖特等奖(第一完成人)获得者。

2. 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

3. 发达国家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士(比照中国“两院”院士)。

(二)B类人才

1. 国家科学技术奖特等奖(第二、三完成人)、一等奖(第一、二完成人)、二等奖(第一完成人)获得者;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成就奖获得者。

2. 新兴国家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士(比照中国“两院”院士)。

(三)C类人才

1. 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第二完成人)获得者;孙越崎能源科学技术奖能源大奖、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进步奖获得者;省科学技术奖特等奖(第一完成人)获得者。

(四)D类人才

1. 孙越崎能源科学技术奖青年科学技术奖、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创新奖获得者;中国石油学会金质奖获得者;省科学技术奖特等奖(第二完成人)、一等奖(第一、二完成人)、二等奖(第一完成人)获得者。

(五)E类人才

1. 侯祥麟石油加工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全国石油和化工行业优秀质量管理成果和质量奖(一级、二级)(排名前3位)获得者;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第二完成人)、省级人才奖获得者。

2. IWCF国际井控培训师。

3. 中央企业技术能手。

4. 取得相关领域高级职称、高级技师资格者,并具有相应能力、做出实际业绩者。

十、教育和科研领域专业和社会认可标准

(一)A类人才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人民教育家、人民科学家)获得者。

2. 诺贝尔奖(物理学、化学、生理学或医学、文学、经济学奖)(The Nobel Prize in Physics/ Chemistry/ Physiology or Medicine/ Literature/ Economic Sciences)、沃尔夫奖(Wolf Prize)、菲尔兹奖(Fields Medal)、阿贝尔奖(Abel Prize)、克拉福德奖(The Crafoord Prize)、邵逸夫奖(数学、天文学、生命科学与医学类)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科学技术奖特等奖(第一完成人)获得者。

3. 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

4. 发达国家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士(比照中国“两院”院士)。

5. 国家实验室主任。

6. 发达国家国立研究所或国家实验室主任、首席科学家。

7. 专业技术一级岗位人才。

(二)B类人才

1. 国家科学技术奖特等奖(第二、三完成人)、一等奖(第一、二完成人)、二等奖(第一完成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第一完成人)获得者;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成就奖获得者;未来科学大奖(生命科学奖、物质科学奖、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奖)获得者。

2. 新兴国家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士(比照中国“两院”院士)。

3. U.S.News世界大学排名(U.S. News&World Report Best Global Universities Rankings)、QS世界大学排名(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泰晤士报《全球顶尖大学排名榜》(THE)上年度评选排名前200位的世界知名大学讲座教授(Chair professor)。

4. 茱莉亚音乐学院(The Juilliard School)、耶鲁大学音乐学院(Department of Music, Yale University)、英国皇家艺术学院(Royal College of Art)、美国普瑞特艺术学院(Pratt Institute)、美国艺术中心设计学院(Art Center College of Design)等世界著名音乐、美术、艺术、设计院校讲座教授(Chair professor)。

5.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总体组技术总师、副总师;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负责人;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负责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负责人。

6. 国家实验室副主任,国家重点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主任;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负责人。

7. 发达国家国立研究所或国家实验室副主任、高级研究员;新兴国家国立研究所或国家实验室主任、首席科学家。

(三)C类人才

1. 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第二完成人),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第二完成人)、一等奖(第一完成人),国家级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全国创新争先奖(奖章),中国高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特等奖(第一、二完成人)、一等奖(第一完成人),国防科学技术奖(国防技术发明奖、国防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第一、二完成人)、一等奖(第一完成人),军队科技进步奖特等奖(第一、二完成人)、一等奖(第一完成人)获得者;中国专利金奖(第一发明人),中国外观设计金奖(第一发明人)获得者;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进步奖获得者;省科学技术奖特等奖(第一完成人)获得者;十佳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

2. U.S.News世界大学排名(U.S. News&World Report Best Global Universities Rankings)、QS世界大学排名(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泰晤士报《全球顶尖大学排名榜》(THE)上年度评选排名前200位的世界知名大学教授(Professor)。

3. QS商科硕士排名(QS Business Masters Rankings)上年度评选排名前20位的商学院教授(Professor)。

4. 茱莉亚音乐学院(The Juilliard School)、耶鲁大学音乐学院(Department of Music,Yale University)、英国皇家艺术学院(Royal College of Art)、美国普瑞特艺术学院(Pratt Institute)、美国艺术中心设计学院(Art Center College of Design)等世界著名音乐、美术、艺术、设计院校教授(Professor)。

5.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组负责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负责人。

6. 新兴国家国立研究所或国家实验室副主任、高级研究员;国家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副主任;部级重点实验室、部级工程实验室、部级工程研究中心、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部级技术创新中心、部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主任;“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

7.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科学》(Science)、《自然》(Nature)、《细胞》(Cell)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者。

8. 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9. 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才。

(四)D类人才

1. 中国高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第二完成人)、二等奖(第一完成人),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第二完成人)、二等奖(第一完成人),全国创新争先奖(奖状)获得者;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创新奖、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校长奖获得者;军队科技进步奖二等奖(第一完成人)、军队院校育才奖金奖获得者;省科学技术奖特等奖(第二完成人)、一等奖(第一、二完成人)、二等奖(第一完成人)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获得者。

2. 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省级特级教师。

3. U.S.News世界大学排名(U.S. News&World Report Best Global Universities Rankings)、QS世界大学排名(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泰晤士报《全球顶尖大学排名榜》(THE)上年度评选排名前200位的世界知名大学副教授(Associate Professor)。

4. QS商科硕士排名(QS Business Masters Rankings)上年度评选排名前20位的商学院副教授(Associate Professor)。

5. 茱莉亚音乐学院(The Juilliard School)、耶鲁大学音乐学院(Department of Music,Yale University)、英国皇家艺术学院(Royal College of Art)、美国普瑞特艺术学院(Pratt Institute)、美国艺术中心设计学院(Art Center College of Design)等世界著名音乐、美术、艺术、设计院校副教授(Associate Professor)。

6. 部级重点实验室、部级工程实验室、部级工程研究中心、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部级技术创新中心、部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副主任;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工程实验室、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技术创新中心、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主任;“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

7. 经行业主管部门确认的省级以上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8. 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才。

(五)E类人才

1. U.S.News世界大学排名(U.S. News&World Report Best Global Universities Rankings)、QS世界大学排名(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泰晤士报《全球顶尖大学排名榜》(THE)上年度评选排名前200位的世界知名大学助理教授(Assistant Professor)。

2. QS商科硕士排名(QS Business Masters Rankings)上年度评选排名前20位的商学院助理教授(Assistant Professor)。

3. 茱莉亚音乐学院(The Juilliard School)、耶鲁大学音乐学院(Department of Music,Yale University)、英国皇家艺术学院(Royal College of Art)、美国普瑞特艺术学院(Pratt Institute)、美国艺术中心设计学院(Art Center College of Design)等世界著名音乐、美术、艺术、设计院校助理教授(Assistant Professor)。

4. 中国高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三等奖(第一完成人),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第二完成人)获得者;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教师奖获得者;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第二完成人)、省级改革和制度创新奖、省级人才奖、省级青年科技奖获得者;省级优秀科技工作者;省级十大专利发明人(第一发明人)。

5. 省级中小学十佳校长,省级中小学十佳班主任,省级模范教师、省级优秀教师;全国“骨干辅导员”“辅导员带头人”“特级辅导员”等称号获得者;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获奖作品主创教师(第一完成人),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指导老师。

6. 全国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全国技工院校学生创业创新大赛获奖作品主创教师(第一完成人)。

7. 专业技术四级岗位人才。

8. 取得相关领域高级职称、高级技师资格者,并具有相应能力、做出实际业绩者。

9. 取得相关专业博士学位者,并具有相应能力、做出实际业绩者。

十一、宣传文化领域专业和社会认可标准

(一)A类人才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荣誉称号(人民艺术家)获得者。

2. 诺贝尔奖(文学奖)(The Nobel Prize in Literature)获得者。

(二)B类人才

1. 美国国家图书奖(National Book Award)、普利策文学奖(Pulitzer Prize for Literature),奥斯卡金像奖(Academy Awards)、柏林国际电影节(Berlin International Film Festival)金熊奖、戛纳国际电影节(Festival De Cannes)金棕榈奖、班夫世界电视节奖(Banff World Television Festival)、东尼奖(Tonys Awards)等国际著名文学艺术奖获得者;长江韬奋奖,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全国优秀中篇小说奖)、老舍文学奖(优秀长篇小说奖)、曹禺戏剧文学奖(剧本奖)获得者。

2. 柏林爱乐乐团(Berlin Philharmonic Orchestra)、维也纳爱乐乐团(Vienna Philharmonic Orchestra)、伦敦交响乐团(London Symphony Orchestra)、俄罗斯国家管弦乐团(Russian National Orchestra)等世界著名乐团首席指挥、艺术总监。

3. 人民日报社、新华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总编辑、副总编辑,光明日报社、经济日报社、中国日报社、《求是》杂志、中国新闻社总编辑。

4. 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中国记者协会、中国戏剧家协会、中国摄影家协会、中国电影家协会、中国书法家协会、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国杂技家协会、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中国曲艺家协会、中国舞蹈家协会、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中国出版协会、中国期刊协会、中国版权协会、中国印刷协会、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社协会、中国书刊发行协会、制片人协会主席(会长)、副主席(副会长)。

5. 为世界所公认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作家、书画家、编剧、导演、演员、编辑、记者、主持人。

6. 作为主演(排名前2位)或主创累计票房达到150亿人民币的文艺工作者;作为主笔或主创累计版权收入达到10亿人民币的作家。

(三)C类人才

1. 格莱美音乐奖(Grammy Awards)、英国水星音乐奖(Mercury Prize)等国际著名音乐奖,肖邦国际钢琴比赛(Frederick Chopin International Piano Competition)、希尔国际小提琴比赛(Micheal Hill International Violin Competition)、纽约国际芭蕾舞比赛(New York International Ballet Competition)、英国广播公司卡迪夫国际声乐比赛(BBC Cardiff Singer of the World)、马赛国际歌剧比赛(Marseilles International Opera Competition)等国际著名艺术赛事奖项,哈苏国际摄影奖(Hasselblad Foundation International Award in Photography),科幻文学奖“雨果奖”(Hugo Award)单项奖获得者。

2. 鲁迅文学奖(全国优秀短篇小说奖,全国优秀报告文学奖,全国优秀诗歌奖,全国优秀散文、杂文奖,全国优秀文学理论、文学评论奖,全国优秀文学翻译奖)、老舍文学奖(优秀中篇小说奖、优秀剧作奖)获得者。

3. 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获奖作品导演、编剧、主演(排名前2位),图书作者、词曲作者(排名第1位);中国新闻奖特别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全国播音主持“金话筒”奖、中国“华表奖”获得者;国际图书馆协会联合通讯员奖和最佳海报奖,世界考古论坛奖·重大田野考古发现奖、重大考古研究成果奖获得者;文化部“国家动漫政府奖”(作品导演、编剧)获得者。

4. 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主持人;中国工艺美术大师。

5. 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

6. 柏林爱乐乐团(Berlin Philharmonic Orchestra)、维也纳爱乐乐团(Vienna Philharmonic Orchestra)、伦敦交响乐团(London Symphony Orchestra)、俄罗斯国家管弦乐团(Russian National Orchestra)等世界著名乐团首席演奏员;新加坡交响乐团(Singapore Symphony Orchestra)、首尔爱乐乐团(Seoul Philharmonic Orchestra)、日本广播协会交响乐团(NHK Symphony Orchestra)等亚洲一流乐团首席指挥、艺术总监;中国国家交响乐团、上海交响乐团、中国爱乐乐团、香港管弦乐团等国内一流乐团首席指挥、艺术总监。

7. 光明日报社、经济日报社、中国日报社、《求是》杂志、中国新闻社副总编辑,人民网、新华网、央视网、光明网、中国网、中新网、中国日报网总编辑、副总编辑、首席播音员。

8. 中国作家协会、中国记者协会、中国戏剧家协会、中国摄影家协会、中国电影家协会、中国书法家协会、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国杂技家协会、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中国曲艺家协会、中国舞蹈家协会、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中国出版协会、中国期刊协会、中国版权协会、中国印刷协会、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社协会、中国书刊发行协会专业分会主席(会长)、副主席(副会长),省级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副主席,省级各文艺家协会主席、副主席,省级出版、期刊、印刷、发行、版权协会会长、副会长。

9. 省级主流媒体总编辑。

10. 作为主演(排名前2位)或主创累计票房达到75亿人民币的文艺工作者;作为主笔或主创累计版权收入达到5亿人民币的作家。

(四)D类人才

1. 中国新闻奖二等奖(第一完成人),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奖”单项奖最高等级奖、“群星奖”(作品类)、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金鸡奖”“百花奖”“飞天奖”“梅花表演奖”“天坛奖”“金爵奖”“金椰奖”等文化艺术奖,茅盾文学奖·新人奖网络文学新人奖获得者。

2. 中国戏剧奖、中国美术奖、中国音乐金钟奖、中国曲艺牡丹奖、中国舞蹈荷花奖、中国摄影金像奖、中国书法兰亭奖、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中国杂技金菊奖、中国电视金鹰奖以及国际艺术双年展大奖等奖项(须为个人获得或排名第1位,作品类须为主创、主演且排名前2位)获得者;电视节目技术质量奖(金帆奖)、广播电视节目技术质量奖(金鹿奖)获得者;中国出版政府奖、中华优秀出版物奖(图书、音像、电子和游戏优秀出版物)获得者;省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获奖作品导演、编剧、主演(排名前2位),图书作者、词曲作者(排名第1位)。

3. 新加坡交响乐团(Singapore Symphony Orchestra)、首尔爱乐乐团(Seoul Philharmonic Orchestra)、日本广播协会交响乐团(NHK Symphony Orchestra)等亚洲一流乐团首席演奏员;中国国家交响乐团、上海交响乐团、中国爱乐乐团、香港管弦乐团等国内一流乐团首席演奏员。

4. “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精品”获奖项目主要负责人;经行业主管部门确认的文化领域省级以上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

5. 省级主流媒体副总编辑、首席播音员等具有高级管理或技术职务人才。

6. 省级及以上博物馆、文物考古研究所、文物展览馆、纪念馆、古建筑研究所、文物保护中心、文物鉴定站、非物质文化研究院、图书馆、文化馆等机构高级管理人才。

7. 中国作家协会、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国书法家协会、中国舞蹈家协会5年以上的会员。

8. 作为主演(排名前2位)或主创累计票房达到30亿人民币的文艺工作者;作为主笔或主创累计版权收入达到2亿人民币的作家。

(五)E类人才

1. 中国新闻奖三等奖(第一完成人)获得者;省级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奖”单项奖等行业专项奖、省级人才奖获得者。

2. 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省级工艺美术大师。

3. 主持创立文化品牌项目或活动被评为文化和旅游部创新案例或中国文化馆协会优秀案例的人才。

4. 在具有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或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的文学网站上,发表平均订阅量5000以上的原创完本文学作品不少于200万字的知名网络作家。

5. 取得相关领域高级职称、高级技师资格者,并具有相应能力、做出实际业绩者。

十二、哲学社科领域专业和社会认可标准

(一)A类人才

1. 诺贝尔奖(文学、经济学奖)(The Nobel Prize in Literature/Economic Sciences)获得者。

(二)B类人才

1.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

2. 国家高端培育智库或国家级研究基地建设试点单位首席专家。

3. 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首席专家。

4. 孙冶方经济科学著作、论文奖获得者。

(三)C类人才

1. 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获得者。

2. 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课题组负责人。

(四)D类人才

1. 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第二完成人)、二等奖(第一完成人)获得者。

2. 省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课题负责人,省级社科研究基地首席专家。

3. 经行业主管部门确认的省级以上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五)E类人才

1. 省级人才奖获得者。

2. 取得相关领域高级职称者,并具有相应能力、做出实际业绩者。

十三、体育(含电子竞技)产业专业和社会认可标准

(一)A类人才

1. 劳伦斯奖(Laureus World Sports Award)获得者。

(二)B类人才

1. 中国十佳劳伦斯冠军奖获得者。

2. 近2届奥运会金牌获得者(含运动员及单项总教练、主教练)。

(三)C类人才

1. 近2届奥运会银牌、铜牌,世界锦标赛、世界杯赛前3名,亚运会、全运会冠军获得者(含运动员及单项总教练、主教练)。

(四)D类人才

1. 近2届亚洲锦标赛冠军,亚运会、全运会银牌、铜牌获得者(含运动员及单项总教练、主教练)。

2. 培养出国家队运动员的知名教练。

3. 国际级裁判员。

(五)E类人才

1. 国内外电子竞技运动知名赛事特等奖、一等奖获得者;省级人才奖获得者。

2. 国家级裁判员。

3. 具有5年以上专业从事体育(含电子竞技)工作经历的技术技能和管理人才。

4. 取得相关领域高级职称、高级技师资格者,并具有相应能力、做出实际业绩者。

十四、法律服务领域专业和社会认可标准

(一)A类人才

1. 联合国国际法院院长、副院长。

2. 发达国家、新兴国家首席大法官、首席检察官(比照中国首席大法官、首席检察官)。

(二)B类人才

1. 联合国国际法院法官、世界贸易组织上诉机构法官。

2. 发达国家、新兴国家大法官、大检察官(比照中国大法官、大检察官)。

3.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

(三)C类人才

1. 发达国家、新兴国家高级法官、高级检察官(比照中国高级法官、高级检察官)。

2. 中国法学会专业研究会会长、副会长,省级分会副会长。

3.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法医学会、中国司法鉴定协会、中国公证协会会长、副会长。

(四)D类人才

1. 中国法学会省级分会副会长。

2.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法医学会、中国司法鉴定协会、中国公证协会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委员,省级协(学)会会长、副会长。

3.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资质认定、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的司法鉴定机构各专业授权签字人。

4. 国(境)外律师事务所驻海南代表机构的首席代表。

5. 取得2国以上执业证书,并具有以上专业从事涉外诉讼工作经历的律师。

(五)E类人才

1. 省级律师协会、法医学会、司法鉴定协会、公证协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

2. 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资质认定的司法鉴定机构的各专业授权签字人。

3. 具有境外律师、公证员执业经历或在国内5年以上专业从业经历者。

4. 境外律师事务所驻海南代表机构代表或港澳律师事务所派驻海南联营律师事务所的港澳律师。

5. 省级国际仲裁机构聘任的优秀仲裁员和高级管理人才。

6. 高级公证人才。

十五、航运和维修领域专业和社会认可标准

(一)A类人才

1.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科学技术奖特等奖(第一完成人)获得者。

2. 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

3. 发达国家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士(比照中国“两院”院士)。

(二)B类人才

1. 国家科学技术奖特等奖(第二、三完成人)、一等奖(第一、二完成人)、二等奖(第一完成人)获得者;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成就奖获得者。

2. 新兴国家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士(比照中国“两院”院士)。

(三)C类人才

1. 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第二完成人)获得者;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进步奖获得者;省科学技术奖特等奖(第一完成人)获得者。

2. 中国民航安全飞行功勋奖章,中国航协金奖、贡献奖获得者。

3. 世界技能大赛金牌、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

4. 筹备组织5届以上国家级航空科技体育赛事,且经国家体育总局航管中心认定的承办方组委会(筹委会)主委、副主委。

5. 具有5年以上专业从事通用航空机场、航空科技体育基地、低空空管服务系统网络等通用航空空、地基础设施建设营运管理经历的企业(获得“航空飞行营地”、民航A类通用机场认定)高级管理人才。

(四)D类人才

1. 中国航海学会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创新奖获得者;中国民航安全飞行奖章获得者;省科学技术奖特等奖(第二完成人)、一等奖(第一、二完成人)、二等奖(第一完成人)获得者。

2. 世界技能大赛银牌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全国民航技术能手荣誉称号获得者。

3. 筹备组织3届以上国家级航空科技体育赛事,且经国家体育总局航管中心认定的承办方组委会(筹委会)主委、副主委。

4. 具有3年以上专业从事通用航空机场、航空科技体育基地、低空空管服务系统网络等通用航空空、地基础设施建设营运管理经历的企业(获得“航空飞行营地”、民航A类通用机场认定)高级管理人才。

5. 正高级船长、轮机长、船舶电子员、引航员。

6. 具有无限航区一等适任证书的船长、大副、轮机长、大管轮;GMDSS一级、二级无线电电子员。

7. A级验船师、A级船舶安全检查官、高级海事调查官、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A类主任审核员,且具有3年以上在航运公司或船舶制造公司专业从事相关工作经历的人才。

8. 持有ATPL航线运输飞行员执照或“民航维修人员执照”5年以上从业者;持有EASA维修执照(欧洲航空安全局颁发)或持有FAA维修人员执照(美国联邦航空局颁发)3年以上从业者。

9. 持有“中国民航无损检测人员技术资格证书”(二级)5年以上从业者;持有“中国民航无损检测人员技术资格证书”(三级)2年以上从业者。

10. 持有中国民用航空飞行签派员执照5年以上从业者;持有FAA签派员执照(美国联邦航空局颁发)3年以上从业者。

11. 具有民用航空飞行模拟训练设备鉴定资质者,具有以上专业从事飞行模拟训练设备维修、技术研发与管理经历的人才。

(五)E类人才

1. 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第二完成人)、省级人才奖获得者。

2. 世界技能大赛铜牌获得者。

3. 具有5年以上专业从事邮轮游艇设计、邮轮游艇建造维修、邮轮游艇营运等业务经历的人才。

4. 具有无限航区二等适任证书的船长、大副、轮机长、大管轮;GMDSS通用操作员、限用操作员。

5. 具有沿海航区一等适任证书的船长、大副、轮机长、大管轮。

6. 邮轮二副、二管轮、三副、三管轮(24米以上游艇副总管家)及同级别管理人才。

7. 高级潜航员;从业5年以上的专业水手、水下作业潜水员;邮轮水手、乘务员(24米以上游艇水手、管家、随船技术人员)。

8. 取得相关领域高级职称、高级技师资格者,并具有相应能力、做出实际业绩者。

十六、工程建筑(工业)设计领域专业和社会认可标准

(一)A类人才

1. 普利兹克奖(Pritzker Prize)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科学技术奖特等奖(第一完成人)获得者。

2. 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

3. 发达国家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士(比照中国“两院”院士)。

(二)B类人才

1. 金块奖(Gold Nugget)、国际建筑奖(International Prize for Architecture)、亚洲建筑师协会建筑奖(ARCASIA Awards for Architecture)、开放建筑大奖(Open Architecture Prize),红点设计奖(Reddot Design Awards)等国际著名建筑、设计奖获得者;国家科学技术奖特等奖(第二、三完成人)、一等奖(第一、二完成人)、二等奖(第一完成人)获得者;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成就奖获得者。

2. 新兴国家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士(比照中国“两院”院士)。

3. 梁思成建筑奖获得者。

(三)C类人才

1. 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第二完成人)、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特等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中国创新红星至尊金奖获得者;詹天佑奖、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进步奖获得者;省科学技术奖特等奖(第一完成人)获得者;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十佳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

(四)D类人才

1. 中国创新红星金奖、红星原创奖金奖,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二等奖获得者;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创新奖获得者;省科学技术奖特等奖(第二完成人)、一等奖(第一、二完成人)、二等奖(第一完成人)获得者。

2. 取得美国建筑师协会(AIA)、英国皇家建筑师协会(RIBA)等协会资格证书者。

(五)E类人才

1. 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行业优秀勘察设计奖一等奖,红棉奖设计概念奖、红星原创奖银奖获得者;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第二完成人)、省级人才奖、省级青年科技奖、省级优秀科技工作者获得者。

2.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造价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高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等证书的人才。

3. 取得相关领域高级职称、高级技师资格者,并具有相应能力、做出实际业绩者。

十七、管理领域专业和社会认可标准

(一)A类人才

1. 曾担任发达国家、新兴国家国家级领导职务人才。

2. 曾担任联合国秘书长、联合国专门机构总干事职务人才。

(二)B类人才

1. 曾担任联合国助理秘书长、联合国专门机构助理总干事及以上职务人才。

2. 具有发达国家、新兴国家专业技术性较强行政管理岗位(比照中国省部级)任职经历人才。

3. 国务院授权由国资委(财政部)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的中央企业管理层正职。

4. U.S.News世界大学排名(U.S. News&World Report Best Global Universities Rankings)、QS世界大学排名(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泰晤士报《全球顶尖大学排名榜》(THE)上年度评选排名前200位的世界知名大学校长。

5. QS商科硕士排名(QS Business Masters Rankings)上年度评选排名前20位的商学院院长。

6. 茱莉亚音乐学院(The Juilliard School)、耶鲁大学音乐学院(Department of Music,Yale University)、英国皇家艺术学院(Royal College of Art)、美国普瑞特艺术学院(Pratt Institute)、美国艺术中心设计学院(Art Center College of Design)等世界著名音乐、美术、艺术、设计院校校长。

(三)C类人才

1. 曾担任联合国秘书处、联合国专门机构及其他政府间国际组织,或特别重要非政府间国际组织D级及以上职务人才。

2. 具有发达国家、新兴国家专业技术性较强行政管理岗位(比照中国司局级)任职经历人才。

3. 国务院授权由国资委(财政部)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的中央企业管理层副职、部门管理层正职,一级分公司、一级子公司管理层正职;省级政府授权由国资委(财政厅)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的省属企业管理层正职。

4. U.S.News世界大学排名(U.S. News&World Report Best Global Universities Rankings)、QS世界大学排名(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泰晤士报《全球顶尖大学排名榜》(THE)上年度评选排名前200位的世界知名大学副校长。

5. QS商科硕士排名(QS Business Masters Rankings)上年度评选排名前20位的商学院副院长。

6. 茱莉亚音乐学院(The Juilliard School)、耶鲁大学音乐学院(Department of Music,Yale University)、英国皇家艺术学院(Royal College of Art)、美国普瑞特艺术学院(Pratt Institute)、美国艺术中心设计学院(Art Center College of Design)等世界著名音乐、美术、艺术、设计院校副校长。

7. 发达国家综合医院(比照中国三甲医院)高级管理人才。

8. 复旦大学医院管理研究所《中国最佳医院综合排行榜》排行前30位的综合医院的院长、副院长。

9. 国际高水平科技期刊(《期刊引用报告》JCR一、二区)总编辑(主编)。

(四)D类人才

1. 曾担任联合国秘书处、联合国专门机构,以及其他政府间国际组织,或特别重要非政府间国际组织P3级及以上职务人才。

2. 具有发达国家、新兴国家专业技术性较强行政管理岗位(比照中国县处级)任职经历人才。

3. 国务院授权由国资委(财政部)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的中央企业部门管理层副职,一级分公司、一级子公司管理层副职;省级政府授权由国资委(财政厅)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的省属企业管理层副职。

4. U.S.News世界大学排名(U.S. News&World Report Best Global Universities Rankings)、QS世界大学排名(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泰晤士报《全球顶尖大学排名榜》(THE)上年度评选排名前200位的世界知名大学管理层正、副职。

5. 新兴国家综合医院(比照中国三甲医院)高级管理人才。

6. 四级以上养老机构(依据《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高级管理人才。

7. 世界500强企业总部以及一级分公司、一级子公司,中国500强企业,海南100强企业推荐的科研技术骨干和高级管理人才(分别限4人、2人、2人、2人、1人,须能达到E类以上相关标准)。

8. 国际高水平科技期刊(《期刊引用报告》JCR一、二区)副总编辑(副主编)、编委。

(五)E类人才

1. 市(辖区、县)级政府授权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的市属企业管理层正职。

2. 三级养老机构(依据《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高级管理人才。

3. 世界500强企业总部以及一级分公司、一级子公司,中国500强企业,海南100强企业推荐的科研技术骨干和管理人才(分别限5人、3人、3人、3人、1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研技术骨干和管理人才。

来源:海南日报客户端

编辑:卢少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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